安徽省建筑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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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建筑产业升级
(三)深化建筑企业改革,增强建筑企业发展活力
(四)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五)加强行业领导,营造建筑业良好发展环境
安徽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体系的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划在全面总结、分析“十一五”时期全省建筑业发展状况和未来五年面临的发展机遇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建筑业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
本规划共分为四个部分,即:
“十一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回顾、“十二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二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及“十二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本规划实施期为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一、“十一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行业围绕以大力加快建筑业发展为中心,齐心协力,锐意进取,促进了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主要预期指标全面完成,建筑业的支柱地位日益增强,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年来,建筑市场空前活跃,交易规模大幅增长;
建筑市场机制进一步发育,市场体系得以发展;
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初步确立,针对建筑市场突出问题的管理力度大大加强,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十一五”期间,安徽建筑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趋势,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增加值增长率分别达到35.2%和26.86%。
2010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8.37%,连续4年超过7%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建筑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82.86亿元,比“十五”期间的60.49亿元增长3.68倍。
2010年底,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数达202万人,占全省总就业人数的10%以上。
建筑业的稳定发展,为改变城乡面貌、推动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就业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筑业规模平稳较快增长,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
“十一五”期间,安徽建筑业规模保持平稳快速增长的势头,总体实力不断增强。
全省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771.13亿元,建筑业增加值3410亿元,预计2010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136亿元,建筑业增加值1026.6亿元,分别比“十五”末期增长169.3%和155.8%。
“十一五”期间,全省等级以上企业累计房屋施工总面积82618.9万平方米,年均16523.77万平方米,比“十五”期间增长117.76%,房屋竣工面积39560.55万平方米,年均7912.11万平方米,较“十五”期间增长85.59%。
安徽建筑业规模持续增加的同时,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
通过支持总承包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发挥勘察设计企业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促进专业承包企业突出主业做精做专,培育和发展工程监理公司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等中介服务企业,引导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规范发展等一系列措施,全省各类建筑业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十一五”末期,全省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4949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4家,一级总承包企业112家;
拥有建设工程监理企业212家,其中综合资质企业3家,甲级资质43家,综合资质企业数位于全国前5位;
拥有勘察设计企业402家,其中甲级企业70家;
拥有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285家,其中一级企业29家。
招标代理企业233家,造价咨询企业300家,初步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结构。
通过“十一五”期间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和产权制度改革,企业结构得到了改善,行业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企业资质等级得到大幅提升,专业门类齐全,建筑业企业在资质增项申报上,积极性有所提高,纷纷要求增加市政、钢结构、隧道等资质,资质结构进一步优化。
部分工程监理企业积极拓展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咨询管理等业务,提高了企业综合发展能力。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企业进入全国监理百强企业。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勘察设计单位跻身全国百强。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成功上市。
一批地方优势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逐渐形成。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和监管,通过严格实行建设工程领域执业制度,加大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力度,严格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规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徽建筑市场,市场运行规范有序。
建筑市场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为建筑市场监管提供了法律法规的政策支撑。
“十一五”期间,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103号),提出了我省建筑业向大省、强省迈进的目标。
修定完善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经省政府令发布实施。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试行)、《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供了保障。
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加强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
“十一五”期间,研究制定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不断提高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质量。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投标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担保制度。
构建开放、透明、公平、有序的工程交易平台,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管。
编制出台《安徽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管理“六统一”规定(试行)》等,促进相关工作环节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切实加强标后监管。
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十一五”期间,着力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管,逐步建立建设各方主体自觉履行工程质量责任、社会各方参与评价、政府有效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十一五”期间,通过推行标准化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提高了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涌现出一大批有较好社会影响的优质工程,安徽出版编辑大厦、合肥市徽州大道等11项工程获“鲁班奖”;
姜塘湖蓄(行)洪区退水闸、芜湖市临江桥等265项工程获“黄山杯”(省优质工程),全面完成省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
“十一五”期间建筑施工事故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从2005年的4.7下降到2010年的1.33(“十一五”规划目标值为5以下),全省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连续五年保持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十一五”期间,安徽建筑业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等,率先在国内编制完成了地方标准《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编完成《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
建成科学家园住宅小区可再生能源综合系统建设工程、合肥大剧院水源热泵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电系统、安徽两淮豪生国际大酒店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等多项节能示范工程。
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广泛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初步建立了节能技术体系框架。
共发布32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3项标准图集、累计在施行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51项、标准设计图集54项;
高性能混凝土技术应用得到应用,商品混凝土、高效钢筋、粗钢筋连接、新型模板与脚手架技术取得新进展。
“十一五”末,省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执行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了建筑节能目标。
“十一五”期间,勘察设计单位通过管理创新,加大科技投入等手段,激发了企业创作活力,全省勘察设计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总额5亿多元,申报专利10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近200项。
获得国家级奖30余项、省部级奖500余项,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标准300余项。
一批骨干设计院建立了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
“十一五”期间,成功举办建筑文化年活动,诞生了“徽匠”徽标和《安徽建筑业之歌》,在建筑行业宣传、推广和使用,“徽匠”徽标和《安徽建筑业之歌》正逐步深入人心,“徽匠”品牌逐步形成,对外影响力不断扩大,受到全国同行的关注,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进一步塑造。
连续举办四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全行业“学技术,树品牌”的氛围日趋浓厚,“徽匠”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为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扩大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共产生了22名“徽匠状元”、44名“徽匠标兵”、66名“徽匠技术能手”。
一系列的建筑文化活动,不仅大大促进提高了建筑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省建筑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而且大大增强了我省建筑企业的软实力。
为塑造安徽建筑业的整体形象,做大做强安徽建筑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一五”期间,安徽建筑业依法实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加强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使得安徽省建筑业人才和队伍的实力及规模不断壮大。
“十一五”期末,全省现共有一级注册建筑师308人、二级注册建筑师542人;
一级建造师6542人、二级建造师31770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56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4人;
注册监理工程师2612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3046人。
在世界经济进入“后危机时代”、我国加快转变促发展、安徽省实现全面崛起的历史背景下,安徽建筑业作为我省的支柱产业,得到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其发展进入了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风险挑战。
“十二五”时期,在世界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我省社会经济在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大背景下,建筑业正处于新一轮快速发展的黄金发展期。
一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将为建筑业发展提供千载难逢的机遇。
“十二五”期间,国家实施投资、消费内需拉动为主的长期发展战略,我省进入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翻一番的发展平台,“十二五”期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15%以上,而研究结果表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0%是通过建筑业实现的。
二是城镇化进程加速将带动建筑业高速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坚持“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而工业化城镇化正处于中期加速阶段,蕴含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十二五”末,我省城镇化率将突破50%,城市人口将首次超过农村人口;
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将给我省建筑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三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将对建筑业的品质有更高要求“十二五”时期,我省将进入中等收入发展水平,加快“富民”步伐,着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从建筑业的角度来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地体现在住房条件的改善上。
“十二五”时期的投资方向将继续向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低碳建筑等倾斜,对建筑产品的品质的提高将有更高的期待。
四是区域发展战略将通过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建筑业快速增长。
中部崛起、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实验区、皖北崛起以及合肥经济圈等战略规划的相继实施将为建筑业带来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为建筑业高速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五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促进建筑业产业升级调整。
我国“十二五”期间发展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的兴起,必将大力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节能减排、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的更广泛应用和推广,推动建筑业持续创新。
尽管安徽省建筑业总体发展形势较为有利,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宏观经济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行业内部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建筑业面临大规模建设任务挑战。
目前我省建筑业总量不大,整体实力不强,龙头企业少,企业经济效益、技术装备能力普遍较低,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力不强,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从建筑业总量上看远远落后于华东地区的江苏、浙江、上海和山东省,落后于中部地区的河南、湖北和湖南省。
“十二五”期间大规模建设任务,将对我省建筑业的承载力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管理方面带来严峻的考验。
二是建筑业面临亟待转型升级压力。
当前安徽建筑业的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企业经营结构单一,缺少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竞争力强、外向度高的龙头企业。
面对市场对建筑产品质量及功能需求不断提高要求,建筑业将面临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型升级的压力。
三是建筑业面临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压力。
绿色、低碳经济是“十二五”乃至未来更长时期发展的主题,国家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当前安徽省建筑业科技投入力度不够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够快,激励和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在节能降耗方面任重道远。
四是建筑业市场秩序不规范和过度竞争并存现象制约其良性发展。
安徽省建筑业目前仍存在着政府重准入、轻监管、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
建立公平、规范、充满活力的建筑市场秩序,是保障我省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五是建筑业人力资源与科技进步现状仍是制约建筑业加快发展的瓶颈之一。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行业,科技贡献率不高,人才总量不足,增长方式较为粗放的问题,在我省建筑业发展现阶段表现的仍为突出,促进建筑业科技进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的任务长期而艰巨。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建筑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推动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壮大,向建筑业大省、强省迈进,为推进安徽省城乡建设,改善人民居住条件,实现安徽率先崛起而努力。
以实现向建筑业大省和强省双跨越为目标,快速增强安徽建筑业的总体实力;
以加强建筑执法、工程招投标、建筑市场监管为基点,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以增强企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核心,努力提高建筑企业的质量和效益;
以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为抓手,快速提升建筑业科技创新水平;
以弘扬“徽匠”精神和打造“徽匠”品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人力资源建设;
以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强化农民工服务和管理为重点,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充分发挥建筑业的作用;
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根本,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为保障,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到2015年,建立服务我省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发展战略需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和现代城镇体系建设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市场体系、行业管理体系和企业经营机制,使建筑业真正成为安徽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1、总体实力增强
“十二五”期间,安徽建筑业总体实力快速增强,力争实现建筑业大省和建筑业强省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末,安徽建筑业综合竞争力在全国排名力争进入前12位,中部地区前3位;
——到2015年末,安徽建筑业年产值实现6400亿,年均实现增长18%以上;
全省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200亿,年均实现增长18%以上;
——到2015年末,建筑业对GDP的贡献率达到8.5%以上
2、产业结构优化
“十二五”期间,安徽建筑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实现企业产值和企业资质的双突破。
——建筑业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力争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突破4-5家,年产值50亿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达到10家左右,年产值20亿以上建筑业企业达到20家左右。
——大力培育龙头建筑业企业,实现高等级资质企业数量和新增就业量双突破。
按现行资质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数占全省施工企业总数比例达30%以上,其中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数比例达4.8%,全省建筑业新增就业突破65万人。
3、市场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安徽建筑业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实现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的目标。
——健全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逐步形成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准入和清出制度;
——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系统,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和招投标管理;
——规范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管,稳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到2015年,我省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全部达标,其中,优良率达到70%以上。
4、企业制度改革
“十二五”期间,重视建筑业行业内生增长为重点,通过深化企业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活力。
——推进国有建筑业企业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中小型建筑企业深化民营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方式改革。
5、建设科技创新
“十二五”期间,安徽建筑业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建筑业行业科技水平的快速提升。
——加大建筑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力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提高建筑行业整体装备水平,到2015年末,技术装备率和动力装备率实现在2010年基础上增长30%以上的目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和建筑生产信息化水平;
6、人力资源建设
“十二五”期间,安徽建筑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实现建筑行业人才素质大幅提高。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用人办法,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积极培养建筑业企业家、项目经理等经营管理人才、“徽匠”技能人才,为安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源。
“十二五”期间,培养百人企业家、千人经营管理人才,打造万人“徽匠”技能人才队伍。
四、“十二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实行分类特色发展,形成若干特色企业群。
建筑业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优势,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或者拓宽服务领域做强做大,或者突出主业做精做专形成特色,逐步形成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企业组成的承包商体系;
形成由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
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满足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多样化的需求。
1、重点培育优势企业
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建筑企业。
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联合、兼并、重组,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综合能力的大型建设企业集团。
鼓励大型建筑企业积极参与高端建筑市场竞争,提高市场覆盖率。
鼓励大型建筑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共同开拓建筑市场。
促进银行与建筑企业合作,为优势建筑企业提供与施工能力相匹配的授信额度和境外保函。
积极为优势建筑企业在人才引进、市场准入、资金融通、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引导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2、积极扶持发展专业企业
调整优化建筑企业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立特色建筑业产业园区,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建筑企业集群。
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拉动消费能力的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
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承包领域拓展,支持建筑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高技术含量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提升高端建筑市场的专业施工能力。
省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选择一批优势专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与扶持。
3、规范发展劳务企业
在充分整合、充实现有建筑劳务企业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建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管理。
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积极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发展成建制建筑劳务市场。
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投资设立劳务公司;
引导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转型;
鼓励以合伙方式组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制定农村劳动力从事建筑业的转移培训计划,加强对劳务带头人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大力培训农民工,使之成为职业化的建筑工人,逐步规范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
实行统一的劳动保险制度,规范劳务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开展劳务50强企业评选活动,引导劳务企业发展方向。
4、加强建筑业区域合作与融合发展
优先发展建筑业相对优势板块,促进形成建筑业产业集群。
鼓励企业积极开拓东部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湾地区市场,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等基础建设项目。
依托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省驻外建筑管理机构,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大型建筑企业的协作,推进我省建筑企业参与当地建筑市场公开、公平竞争。
加强建筑业与相关产业的相互融合,建立与其他相关产业(如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网络通讯、电子设备、室内装饰装修设施等)更加紧密的联动关系。
通过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组织和促进建筑相关产业的专业化生产,促进产业供应链的合理优化。
大力发展机械租赁、专业分包等建筑生产要素市场,为工程总承包整合社会资源创造条件。
5、鼓励建筑企业多元化经营与产业链延伸
引导建筑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向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延伸,积极拓展经营业务,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并举的经营格局。
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为建筑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提供支持帮助。
1、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增加对建筑业科技进步的投入。
特级建筑企业要充分发挥研发中心的作用,支持骨干建筑企业建立研发中心,不断增加专利和专有技术、先进工法拥有量。
对纳入国家和省计划的建筑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科研开发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支持。
建设项目因技术创新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给予必要的奖励。
鼓励建筑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促进建筑企业进入高端市场。
要逐步建立以专利、专有技术和工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建筑业技术进步指标体系,并开展技术实力评价工作。
2、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促进建筑工人职业化
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用人办法,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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