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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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城区和投融资“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三章 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第六条
规划目标
合理解决好产业基地功能、交通、经济与景观之间的协调关系,使之成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统一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
第七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从自身资源和场地条件入手,整合其土地资源、环境景观资源和交通条件,同时考虑地区的环境生态容量,综合分析确定其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和服务空间。
(2)提高土地利用率,强调建厂规范化,生活社会化,搞好社会综合服务,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优良的综合投资环境。
(3)注重节能降耗,注重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安全、工业卫生和节约用水用电。
(4)结合现状山体、水体进行景观规划,建设环境优美的产业基地;
解决好竖向问题,以节约投资;
(5)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规划一步到位,分期实施建设产业基地。
第八条
规划原则
(1)合理的用地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做好规划。
(2)创造有弹性的城市空间开发结构——考虑开发的灵活性,弹性。
(3)引入成片区的商业配套设施概念——新型服务设施的活力和必然。
(4)结合地形地貌规划道路和用地功能——节约投资。
(5)强调突出地形特征和保护自然绿地——创造山地城市的特色。
(6)将山、水等功能焦点及联系它们的交通系统作为重要景观因素——城市设计。
(7)创造稳定的生态结构,对环保提出更高的要求,逐步实现生活的“全过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四章 规划总体布局
第九条 规划范围
安源区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位于萍乡市安源区东部,北起320国道,西至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东区,东临高坑一线,南至萍高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3.77平方公里。
第十条规划性质
全力发展第二产业,以技术密集型为主、劳动密集型为辅,以适应高新技术为主,一般技术为辅的无污染新材料聚集区和研发基地。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纳米材料、先进复合型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生态环境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有色金属材料等。
第十一条规划布局
产业基地的布局采用组团式的布局思想,并强调生态观念、环境意识。
以二纵四横干道形成支撑骨架,构建出“二纵四横、六片区”的基本功能布局。
工业大道是产业基地的发展轴和景观轴。
“二纵四横”即萍乡市外环路、工业大道、320国道、萍高路、纬三路和纬五路。
“六大片区”是指以一个居住生活区、三个工业区、一个行政中心区和一个商业服务区构成的总体功能布局。
第五章 道路系统规划
第十二条 规划道路网系统为方格路网结构,地块划分规整,便于工业区的开发建设。
第十三条 规划区内道路共分四个等级
快速路:
道路红线宽35-60米,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和四块板。
主干道:
道路红线宽20-30米,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
次干道:
道路红线宽12-20米,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
支路:
道路红线宽10-16米,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
第六章 生活居住规划
第十四条 二类居住用地布置在现状居民集中居住区,即基地的西南角临萍高公路处,利用自然地形规划宽150米以上的防护绿带,尽量减少工业生产对生活居住的影响和干扰。
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24.31公顷。
第七章 地块划分及控制
第十五条 按照规划用地布局及不同功能用地的使用特点,对产业基地用地进行细划,并分别提出不同的规划控制指标。
规划按照产业基地用地内主次干道的布局共划分为四个区,每个区按照不同土地使用性质控制用地指标。
第十六条 地块使用性质的控制,考虑到开发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按土地使用兼容性表的要求实施。
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十七条 规划充分结合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的自然环境、产业基地总体布局要求,按照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均衡地布局园林绿地系统。
第十八条 为避免产业基地工业对产业基地生活及环境景观的不利影响,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在工业用地与其他用地之间设置宽度不等的绿化隔离带。
第十九条 产业基地绿地系统,结合现状地形,保留现状水面及部分高丘,规划为园林绿地。
居住区内规划布置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山水园林式布局的绿地,工业区内布局以线形道路绿化带与防护隔离带串联均匀布置的块状绿地,构成产业基地绿色生态网。
第二十条 规划区内沿主要干道设景观轴线,在主要交叉口及景观地段设景观节点。
第九章 竖向规划
第二十一条 竖向规划在综合分析现状地形条件及周边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尽量节省土石方工程量,力求填挖方大致平衡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区内地形保持东南高,东北、西北低的地势走向,除保留部分现状水面及小丘外,低填高挖,使用地符合建设要求。
第十章 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第二十三条用水类别及要求:
产业基地用水主要有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消防用水、行政办公用水及市政用水。
各类用水均应满足水质、水压及水量要求。
第二十四条用水量估算:
产业基地最高日用水量为1.4万m3。
第二十五条 生产、生活、消防采用统一的供水系统,给水干管在主干路上布置成环状管网形式,确保供水安全和可靠性,给水管覆土深度不小于0.6米,给水管与其他管线的水平位置和交叉口净距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消防规划:
消防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室外消防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
负担消防任务的配水支管管径不得小于DN160㎜,消防给水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DN100㎜。
第二十七条 排水工程:
产业基地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就近排入水体或农田,污水由污水干管排入规划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水体。
第二十八条产业基地的污水排放总量为1.12万吨/日,污水管覆土厚度不小于1.2米,污水管与其它管线水平位置和交叉处最小净距应符合管线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章 电力电讯工程规划
第二十九条 供电工程
1、供电电源及供电网:
前期规划取跑马坪变电站电源,出线为110Kv;
远期在规划区
内设置110Kv的变电站,以满足整个产业基地的供电需求。
2、规划区主干供电网络为10KV钢芯铝绞线架空敷设。
3、本规划区各10KV变压器采用S9-S12柱上式变压器,可节省投资与占地面积。
4、用电负荷计算原则及负荷计算:
本期用电容量采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法计算,公共设施用地用电指标250KW/ha,工业用地用电指标为200KW/ha,居住用地用电指标为150KW/ha,其它用地用电指标为40KW/ha,同时系数取Kc=0.6,规划区的规划用电容量为58570KVA。
5、道路照明:
城市道路照明路面中心照度控制不小于10LX,根据道路宽度分双侧及单侧布灯方式,16M以上道路为双侧布灯,16M以下的道路采用单侧布灯。
第三十条电讯工程:
规划区内居住按一户一门电话,工业区按300㎡一门电话,公建按100㎡一门电话计算,考虑发展需要.按1.1倍予留,电话总门数为15000门,按市话出线配线。
电话由市话局至规划区电信分局线路采用埋地光缆,电话分支交接箱至用户的电话线路采用铜芯电话电缆。
规划沿工业区主次干道敷设宽带网电缆及有线电视电缆。
第十二章 燃气工程规划
第三十一条气源选择:
萍乡市安源区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主要以石油液化气为供气气源,采用液化石油气和空气的混合气管道供应。
第三十二条供气设施安源区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主要气源为萍乡钢铁厂提供,此外高坑焦化厂提供一小部分用气。
第三十三条输配管网及气化站规划为确保供气安全可靠,气压稳定,中压主干管的布置采用环状为主,环状和枝状相结合的方式,在管网的末端设置储配站。
第十三章 管线综合规划
第三十四条产业基地各类管线以产业基地道路为载体,应充分利用产业基地道路地下空间,按各专业规划要求合理安排规划管线位置,统一敷设,协调解决,新建城区综合管线敷设必须与产业基地已敷设管线协调一致。
第三十五条产业基地各类工程管线宜地埋敷设,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相对固定。
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
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污水排水。
工程管线之间与其与建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
管线名称
建筑物
给水管
污水雨水管
电力电缆
电信电缆
高压铁塔
道路侧面
1.0
2.5
0.5
1.5
3.0
0.6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
净管线名称
距cm
污水
雨水管
电力
电缆
电信
0.15
污、雨水管
0.40
第十四章 环境保护与卫生设施规划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1、空气环境
规划安源区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的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在二级标准。
2、水环境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对水域实施管理,本规
划区地表水水质不得低于二类标准。
3、声环境
执行国家区域环境二类标准,噪声控制达标覆盖率达到100%。
4、固体废弃物
规划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一期达80%。
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三十七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垃圾转运站
规划区内建立如下的垃圾收集体系;
定点投放-垃圾箱-中转站-垃圾
处理厂。
垃圾转运站布置原则为:
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不小于900平方
米,与周围建筑间隔不小于5米。
2、公共厕所
产业基地内设公共厕所2座。
规划工业大道附近的行政办公用地、商业用地以及南部的居住用地各设置一处,规划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30-60平方米/座。
附录1:
名词解释与技术规定
1、地块:
指被道路或由用地权属划分的城市用地。
2、用地红线: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批准的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界限。
3、建筑红线:
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邻街面的界限。
又称建筑控制线。
一般应后退道路红线。
4、建筑限高:
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5、容积率: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6、建筑密度: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7、绿地率:
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附录2:
图则索引查询
1、规划分图图则由总图图则、分图图则构成。
用于规划管理部门提供地块设计条件,实施地块开发建设的控制。
2、分图图则由地块控制指标、界面形式、主要开口位置、建筑后退红线距离、重要建筑和广场的位置等相关控制要求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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