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筑实务重点考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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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筑实务重点考点
第一节建筑构造要求
一、民用建筑构造要求
(一)民用建筑的分类
建筑物通常按其使用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两大类。
其中,民用建筑又可分为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宿舍等)和公共建筑(图书馆、车站、办公楼、电影院、宾馆、医院等)。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
一~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六层为多层住宅,七~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
(记忆点:
住宅以三层为界分为低、多、中高、高)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人们通常又将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
(3)按建筑物主要结构所使用的材料分类可分为:
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
(二)建筑的组成
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包括基础、墙、柱、梁、屋顶等)、围护体系(包括屋面、外墙、门、窗等)和设备体系(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通风系统等)组成。
(三)民用建筑的构造
1.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
(1)荷载因素:
结构自重、使用活荷载、风荷载、雪荷载、地震作用等。
(2)环境因素:
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其中,自然因素包括风吹、日晒、雨淋、积雪、冰冻、地下水、地震等因素;人为因素包括火灾、噪声、化学腐蚀、机械摩擦与振动等。
(3)技术因素:
主要指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施工方法等技术条件。
(4)建筑标准:
建筑标准一般包括造价标准、装修标准、设备标准等方面。
2.建筑构造的设计原则
建筑构造的设计原则包括:
(1)坚固实用;
(2)技术先进;(3)经济合理(尤其注意节约钢材、水泥、木材三大材料);(4)美观大方。
3.民用建筑主要构造要求
(1)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
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通信设施和空调冷却塔等。
(可考察多选题)
(3)不允许突出道路和用地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地下建筑及附属设施包括:
结构挡土墙、挡土桩、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
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包括:
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
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人行道路面上空:
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2m;
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深度不宜大于3m。
在无人行道的道路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空调机位、窗罩,突出深度不应大于。
&
(4)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净高不应小于2m。
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主要用房使用时,应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建筑物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5)超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m。
(6)台阶与坡道设置应符合: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踏步高度不宜大于,并不宜小于,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
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
10;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
12,困难地段不应大于1:
8;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坡长不宜超过6m,坡度不宜大于1:
5。
(7)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8)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m的人流股数确定;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并不得小于;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梯段净高不宜小于;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时,其高度不应小于;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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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墙身防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砌体墙应在室外地面以上,位于室内地面垫层处设置连续的水平防潮层;室内相邻地面有高差时,应在高差处墙身侧面加设防潮层;湿度大的房间的外墙或内墙内侧应设防潮层;室内墙面有防水、防潮、防污、防碰等要求时,应按使用要求设置墙裙。
(10)屋面面层均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但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不燃烧体屋面的基层上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层;屋面排水应优先采用外排水;高层建筑、多跨及集水面积较大的屋面应采用内排水。
采用架空隔热层的屋面,架空层不得堵塞;当其屋面宽度大于10m时,应设通风屋脊。
(11)民用建筑不宜设置垃圾管道,如需要设置时,宜靠外墙独立设置;管道井、烟道、通风道和垃圾管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并应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烟道或通风道应伸出屋面,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
二、建筑物理环境技术要求
(一)室内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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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光环境分为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和人工照明三类。
1.自然采光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开口宽度不成小于。
2.自然通风
每套住宅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5%。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自然通风。
公共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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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工照明
(1)光源的主要类别
热辐射光源有白炽灯和卤钨灯,用于开关频繁、不允许有频闪现象的场所;
气体放电光源有荧光灯、荧光高压汞灯、金属卤化物灯、钠灯、氙灯等。
(2)光源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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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开关频繁、要求瞬时启动和连续调光等场所,宜采用热辐射光源。
b.有高速运转物体的场所宜采用混合光源。
c.图书馆存放或阅读珍贵资料的场所,不宜采用具有紫外光、紫光和蓝光等短波辐射的光源。
d.在顶棚上的灯具不宜设置在工作位置的正前方,宜设在工作区的两侧,并使灯具的长轴方向与水平视线相平行。
(二)室内声环境
`
1.建筑材料的吸声种类
建筑吸声材料分为多孔吸声材料、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薄膜吸声结构、薄板吸声结构、帘幕等。
其中多孔吸声材料中包括:
麻棉毛毡、玻璃棉、岩棉、矿棉等,主要吸中高频声。
2.室内允许噪声级
室内允许噪声级:
住宅不应大于45dB,夜间卧室不应大于37dB。
(三)室内热工环境
{
(1)体形系数:
建筑物的高度相同,其平面形式为圆形时体形系数最小,依次为正方形、长方形以及其他组合形式。
体形系数越大,耗热量比值也越大。
(注:
体形系数越小越好)
(2)围护结构保温层:
间歇空调的房间宜采用内保温;连续空调的房间宜采用外保温。
旧房改造,外保温的效果最好。
(3)防结露与隔热:
冬季外墙产生表面冷凝的原因是由于室内空气湿度过高或墙面的温度过低。
>
防止夏季结露的方法:
将地板架空、通风。
三、建筑抗震构造要求
(一)结构抗震的相关知识
我国抗震设防的“三个水准”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
(二)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震害调查表明,框架结构震害的严重部位多发生在框架梁柱节点和填充墙处;一般是柱的震害重于梁,柱顶的震害重于柱底,角柱的震害重于内柱,短柱的震害重于一般柱。
1.粱的抗震构造要求
(1)梁的截面尺寸:
截面宽度不宜小于200mm,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4;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小于4(防止出现深梁)。
(2)梁内钢筋配置规定:
沿粱全长顶面、底面的配筋,一、二级不应小于2Φ14,三、四级不应少于2Φ12。
¥
(补充: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划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抗震等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
)
(3)梁内箍筋最小直径:
6mm
2.柱的抗震构造要求
(1)截面的宽度和高度,极限不宜小于300mm。
(2)剪跨比宜大于2。
~
(3)截面长边与短边的边长比不宜大于3。
(4)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
3.抗震墙的抗震构造要求
抗震墙的厚度,一、二级不应小于160mm;三、四级不应小于140mm。
底部加强部位的墙厚,一、二级不应小于200mm;三、四级不应小于1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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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
多层砌体结构材料脆性大,抗拉、抗剪、抗弯能力低,抵抗地震的能力差。
在强烈地震作用下,多层砌体房屋的破坏部位主要是墙身。
1.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粱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2.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粱相连。
3.圈梁应闭合,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最小纵筋不应少于4Φ10,箍筋最大间距250mm。
'
(四)多层小砌块房屋的芯柱构造要求
1.小砌块房屋芯柱截面不宜小于120mm×120mm.
2.芯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
(补充:
Cb表示混凝土砌块中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3.芯柱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
第二节建筑结构技术要求
一、房屋结构平衡技术要求
(一)荷载的分类
分类依据
名称
'
实例
按随时间的变异性
永久作用
(永久荷载或恒载)
结构自重、土压力、水压力、预应力、地基变形、基础沉降、混凝土收缩、钢材焊接变形等
可变作用
(可变荷载或活荷载)
安装荷载、屋面与楼面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吊车荷载、积灰荷载等
^
偶然作用
(偶然荷载或特殊荷载)
撞击、爆炸、地震、雪崩、龙卷风、火灾、极严重的侵蚀、洪水作用
按结构的反应
静态作用或者静力作用
*
结构自重、住宅与办公楼的楼面活荷载、雪荷载
动态作用或动力作用
地震作用、吊车设备振动、高空坠物冲击作用
按荷载作用面大小
!
均布面荷载
铺设的木地板、地砖、花岗石或大理石面层等重量引起的荷载
线荷载
建筑物原有的楼面或屋面上的各种面荷载传到梁上或条形基础上时,可简化为单位长度上的线荷载
集中荷载
洗衣机、冰箱、空调机、吊灯等重量引起的荷载
按荷载作用方向
垂直荷载
.
结构自重,雪荷载
水平荷载
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
建筑结构设计时不同荷载采用的代表值:
(1))
(2)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3)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4)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5)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6)
(二)结构的计算简化
:
1.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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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 实务 重点 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