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供电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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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经费12
8.5其他12
9培训和演练13
9.1应急培训13
9.2预案演练13
10附则13
10.1预案备案13
10.2维护和更新13
10.3制定与解释13
10.4实施时间13
10.5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13
11附件13
楚雄供电局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楚雄供电局自然灾害引发突发电力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状态下的指挥协调及处置能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避免人身伤亡,最大限度恢复电力供应、减少财产损失,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1.2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预案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预案,然而,鼓励根据本预案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599号令)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9年)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Q/CSG210003-201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风防汛应急预案》
《云南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4版)》
《云南电网公司应急物资与装备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3-2014)
《云南电网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4-2014)
《云南电网公司应急指挥平台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2-2014)
1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楚雄电网处置干旱引发的山火、大风、雨雪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本预案不适用于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
11.4 处置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科学应对,有序处置。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2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12.1 与政府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配合楚雄州人民政府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行动。
12.2 与局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局应急管理体系专项子预案,当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电网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或电力供应中断等情况的发生,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启动本预案。
12.3 与上下级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应与《云南电网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衔接和配合,应局属各部门相关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联合处置,局属各单位专项预案应保证能够与本预案配合使用。
13 风险与资源分析
13.1 风险分析
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
自然灾害主要分为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具体包括干旱、大风、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和暴雨导致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楚雄州自然灾害风险分析
气象灾害(干旱、大风、雨雪冰冻、大雾)
干旱:
楚雄地处滇中干旱区,每年11月至次年5月多发干旱,降雨较少,植被在冬、春季节蓄水量不足,因干旱引发的山火可能导致输电线路跳闸、变电站失压,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影响。
大风:
楚雄州因高原、山地地形的特殊性,微气象、微地形分布较多,局部地区可能发生大风灾害。
大风灾害对电力设施的破坏主要体现在输电线路跳闸、倒杆断线等情况。
雨雪冰冻:
楚雄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温总体偏暖,但受山高谷深气候垂直变化影响,局地微气象、高寒地区可能出现低温冰冻天气,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导致输电线路倒杆、断线,事故后抢修、恢复难度大,对电网的影响较大。
地质灾害(暴雨导致的崩塌、滑坡、泥石流)
楚雄州位于横断山脉和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山地面积约占95%,地层岩性复杂。
由于地处低纬高原季风气候区,境内季风气候明显,干湿分明,降雨量集中,夏半年降雨量(5~10月)占全年降雨量的89%,容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汛期局部强降雨天气和持续降雨天气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这些灾害对电力设施的破坏主要体现在:
山体滑坡导致倒杆(塔)断线,滑坡滚石、泥石流、洪水冲刷杆塔基础、变电站,造成杆塔、变电站倾覆等情况。
13.2 资源分析
内部应急力量
a)各生产部门、县级供电公司以运检系统为主体的应急抢修队伍和专家。
b)局各专业专家、运行检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卫人员等是开展应急工作的重要力量。
c)局属输变电设备委托运维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参与全局应急救援,云南送变电工程公司、楚雄滇中实业有限公司是全局重要的应急支援力量。
d)楚雄电网每年大修技改、城农网中标单位及生产业务应急抢修中标单位是重要的应急支援力量。
外部应急力量
a)局范围外的技术力量雄厚、装备先进的施工、设计等单位,可作为全局灵活调动的救援队伍,如云南电力设计院、云南送变电工程公司、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等。
b)楚雄州气象、国土、水利、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医疗等政府相关部门。
c)与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输变配电设备制造厂家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如云南塔材厂。
d)可利用的其它企事业单位人力和物力资源。
物资和装备资源
a)基本应急物资:
局内自行储备的应急装备和物资,主要包括变电一次、二次设备、线路设备、试验装置、通信装备、交通工具、起重机械、抢险车辆、应急电源车辆、维修工具、照明装置、应急卫星电话、救护装备、急救物品、生活保障物资等。
b)省公司统筹储备的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应急照明、导地线接续材料、线路组塔抱杆等应急物资和装备。
c)通过与地方政府、其它供电局的物资保障部门进行协调可资利用的各种物资和装备。
13.3 突发事件分级
性质
范围
级别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造成电网减供负荷、用户停电的比例
楚雄市
——
≥60%
≥40%
≥20%
其它县
≥24%
设备事故(事件)
一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亿元
≥5000万元
≥1000万元
≥100万元
人员伤亡情况
楚雄电网系统
≥30人死亡
≥10人死亡
≥3人死亡
≥1人死亡
≥100人重伤
≥50人重伤
≥10人重伤
≥5人重伤
14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4.1 指挥机构设置
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
局长
副总指挥:
党委书记、副局长、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成员:
副总工程师、安全监管部主任、生产设备管理部主任、系统运行部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基建部主任、农电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主任、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新闻中心主任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任:
生产副总工程师
副主任:
安全监管部主任、生产设备管理部主任、系统运行部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基建部主任、农电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主任、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新闻中心主任、输电管理所主任、变电管理所主任、变电修试所主任、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安全监管部专责2人、生产设备管理部专责1人、系统运行部专责1人、市场营销部专责1人、办公室专责或文秘1人、物流服务中心1人、工会办公室1人、新闻中心1人、客户服务中心1人、信息中心1人
现场指挥部
组长:
总指挥指定1名分管副总指挥担任
安全监管部副主任及专责1人、生产设备管理部副主任及设备管理专责、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副主任及专责1人、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及专责1人、基建部副主任及专责1人、输电管理所副主任及专责1人、变电管理所副主任及专责1人、变电修试所副主任及专责1人、办公室医疗服务2人、计量中心1人、新闻中心1人
图1.应急处置机构示意图
14.2 指挥机构职责
局应急指挥中心
(1)负责批准发布本应急预案。
(2)负责听取突发事件信息汇报,决定黄色及以上预警的发布与解除。
(3)负责在黄色及以上预警响应期间,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局开展预警处置工作。
(4)负责听取突发事件信息汇报,决定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
(5)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局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局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1)组织编制、评审、修订及发布本预案。
(2)负责依据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
(3)负责判断突发事件预警级别,提出黄色及以上预警发布的建议。
(4)负责判断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提出应急响应的建议。
(5)负责在预警或应急响应状态下收集、汇总、整理有关应急信息,为局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7)负责向省公司应急办传递有关的应急信息。
(8)负责对外与楚雄州应急办进行沟通联系和应急信息传递。
(9)负责按照局应急指挥中心的要求,开展预警响应或应急响应期间的处置工作。
负责在应急响应状态下代表局应急指挥中心在事发现场行使指挥职权,对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应急工作组:
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局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的典型应急工作组包括信息工作组、故障巡查及抢修组、保供电组、物资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资产理赔组、安全巡查组及调度指挥系统。
各组职责及配置要求如下:
信息工作组
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办公室、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安全监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
负责收集和整理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形成应急信息专报,及时向公司应急办、应急指挥中心或检查领导汇报突发事件现状和应急处置开展情况。
故障巡查及抢修组
组长由生产设备管理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设备运行单位、检修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1)故障巡查及抢修组可根据专业类别由故障巡查和故障抢修等多个小组(队)组成,主要负责各电压等级输配变电设备故障巡视检查和抢修工作。
(2)负责制定输配电设备应急抢险、抢修方案。
(3)负责将有关线路巡查和抢修工作进展信息报送至信息工作组。
保供电组
组长市场营销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单位系统运行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客户管辖单位、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统计客户失电情况,做好停电客户的沟通和解释工作。
(2)负责组织各单位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明确政府应急指挥部、医院等重要场所位置,采用应急发电车、发电机等应急供电设备对重要用户、重点关注客户进行应急供电。
(3)负责及时掌握电网恢复信息并及时向用户发布,有效应对用户的咨询、投诉和障碍申报等工作。
(4)负责新增临时供电点电源接入、照明安装等相关工作。
(5)负责将有关应急信息报送至信息工作组。
物资保障组
组长由物流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物流服务中心及设备运维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抢修物资的准备、协调、调拨和配送工作。
(2)负责与物资供应商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抢修物资的配送工作。
(3)负责将有关应急信息报送至信息工作组。
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办公室分管员工服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员工服务班组、保卫部门等人员组成。
(1)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搭建并配置现场应急指挥部资料。
(2)负责解决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衣、食、住、行工作。
(3)负责应急过程中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将有关应急信息报送至信息工作组。
新闻宣传组
组长由新闻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新闻发言人、新闻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2)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和媒体记者接待工作。
(3)负责网络、电视、新闻报道等媒体舆情监测,并做好舆论引导。
(4)负责将有关应急信息报送至信息工作小组。
资产理赔组
组长由财务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安全监管部、生产设备管理部、财务部及各设备管辖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应急期间设备损失统计和现场取证工作,为后期保险理赔提供现场材料。
安全巡查组
组长由安全监管部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安全监管部及设备运维部门、单位安监管理人员组成。
(1)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
(2)负责为应急抢险现场人员宣传安全知识。
(3)对应急抢险现场的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性评估。
调度指挥系统
组长由系统运行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级调度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1)根据电网受损情况优化调度,改变运行方式,恢复供电。
(2)提出电网优先抢修的建议。
(3)调度指挥电网停复电操作。
安全监管部
(1)负责密切关注灾害发展趋势,负责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的信息,负责收集、统计人员伤亡、失踪数量,汇总设备、客户影响情况。
(2)组织落实局应急指挥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完善。
(3)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4)督促指导下级单位按要求进行应急管理,协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应急响应结束后的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生产设备管理部
(1)负责督促各单位做好设备设施预防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组织设备的应急抢修工作。
(2)负责将应急工作情况向应急办汇报。
系统运行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件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正确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应急处理,控制事件范围,有效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要城市的电力供应;
(4)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将自然灾害造成的电网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应急办汇报。
市场营销部
(1)负责依据本预案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
(2)负责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组织客户服务中心、各营配分局与重要客户、重点关注客户联系,明确重要客户、重点关注客户的位置和临时供电需求。
(3)负责在预警响应或应急响应期间完成客户服务、客户侧应急保供电等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善后处理工作。
(5)负责将有关应急信息报送至局应急办。
办公室
(2)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会务、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上级现场协调组或现场指挥部的接待、后勤及有关会务工作。
(4)负责将有关应急信息报送至局应急办。
新闻中心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2)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和媒体记者接待工作,负责网络、电视、新闻报道等媒体舆情监测,并做好舆论引导。
(3)负责将有关应急信息报送至局应急办。
基建部
(2)负责在建基建工程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处置。
(3)负责根据应急指挥中心要求,组织、协调基建项目设计、施工单位配合开展应急抢修工作。
(4)负责在建基建工程人员伤亡、失踪人数、设备损失信息的收集,并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物流服务中心
(1)负责依据本预案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
(3)负责应急抢修物资储备、采购、保管、养护的组织工作。
各基层单位、县级供电公司
(1)负责依据本预案组织本单位人员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关培训与演练工作。
(2)负责在预警响应或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局应急指挥中心、局应急办、各专业管理部门、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预警响应或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3)负责将有关处置过程信息报送至局应急办、各专业管理部门。
15 监测与预警
15.1 预警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导致人身、电网、设备风险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导致的事故(事件)等级,预警共分为四级,即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根据风险监测与评估的结果,具体划分如下:
预警级别
启动条件
红色预警
1.预计未来一周,楚雄州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干旱引发的山火已导致一般及以上电网事故,且干旱情况仍将持续的。
2.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的。
3.区域性的低温冰冻灾害天气持续6天及以上,冰冻灾害已导致2条及以上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覆冰值达到设计覆冰厚度的70%或15条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出现覆冰,且灾害天气仍将持续的。
4.据气象部门预报,楚雄地区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橙色预警
1.预计未来一周,楚雄州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干旱引发的山火已导致5条以上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跳闸,且干旱情况仍将持续的。
2.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的。
3.区域性的低温冰冻灾害天气持续5天及以上,冰冻灾害已导致5条及以上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覆冰值达到设计覆冰厚度的60%或10条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出现覆冰,且灾害天气仍将持续的。
4.据气象部门预计,楚雄地区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黄色预警
1.干旱引发的山火已导致10条及以上110kV输电线路跳闸,且干旱情况仍将持续的。
2.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的。
3.区域性的低温冰冻灾害天气持续4天及以上,冰冻灾害已导致5条及以上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覆冰值达到设计覆冰厚度的50%,且灾害天气仍将持续的。
4.据气象部门预测,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蓝色预警
1.持续干旱超过3个月或干旱引发的山火已导致5条及以上110kV输电线路跳闸,且干旱情况仍将持续的。
2.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的。
3.区域性的低温冰冻灾害天气持续72小时及以上,冰冻灾害已导致5条及以上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覆冰值达到设计覆冰厚度的40%,且灾害天气仍将持续的。
4.据气象部门预测,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与省公司、州政府预警的承接
对省公司、州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应急预警,局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发布的应急预警涉及到楚雄州的范围,并参照以上急预警划分级别,发布楚雄供电局相应的应急预警级别。
15.2 风险监测
局属各生产部门、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气象预警信息和设备在线监测信息的监测,密切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通过文件、电视、电台、网站、电话、传真等渠道获取最新气象、水文信息,并通过电话()、OA邮件、云南电网高压输电线路综合运行工况实时监测系统()获取即时电网运行信息。
局应急办负责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风险监测工作,监测重点包括:
Ø
最新气象预警信息。
输电设备在线监测信息(输电管理所负责监测汇报应急办)。
即时电网运行信息(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监测汇报应急办)。
预警信息来源:
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通过风险监测和风险分析获得的数据;
上级应急办公室向下传达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下级应急办公室或生产现场上报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局属设备工况在线监测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部门、单位负责监测汇报应急办)。
局属各部门、单位在获取预警支持信息后,应当立即汇报局应急办,局应急办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会商,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15.3 预警发布与响应
预警发布、响应与处置
由自然灾害造成对楚雄电网人身、电网、设备的风险,局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办、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按照附件A、B所明确的流程、处置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开展预警响应与处置工作。
预警结束
当接到云南电网公司或楚雄州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解除信息时,或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及天气变化情况、预警处置情况,由局应急办负责提出,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解除预警。
16 应急响应
16.1 响应分级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中明确的事故事件等级划分标准,楚雄供电局、各县级供电公司的应急响应均分为四级,即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以应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
以下为楚雄供电局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影响性质
影响
响应级别
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Ⅳ级响应
≥12%
≥15%
造成主设备停运、损毁
500kV
≥1个变电站、2条线路
≥1个变电站、1条线路
220kV
≥2个变电站、3条线路
110kV
≥3个变电站、5条线路
35kV
≥5个变电站、7条线路
10kV
全州:
≥10个开闭所、30条线路;
单县:
≥5个开闭所、15条线路
≥5个开闭所、15条线路;
≥3个开闭所、10条线路
≥3个开闭所、10条线路;
≥2个开闭所、5条线路
≥2个开闭所、5条线路;
≥1个开闭所、3条线路
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或重伤10人及以上
死亡(失踪)2人或重伤6-9人
死亡(失踪)1人或重伤4-5人
1-3人重伤
与省公司、州政府应急响应的承接
对省公司、州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应急响应,局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办根据发布的应急响应涉及到楚雄州的范围,并参照以上标准发布楚雄供电局涉及范围的应急响应级别。
注:
自然灾害发生后,局应急指挥中心可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应急抢险工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启动相应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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