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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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健全终身教育体系
(二十一)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平台
(二十二)健全终身教育学习网络
(二十三)大力开发终身教育资源
(二十四)完善终身教育工作机制
第六章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十五)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二十六)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课程体系
(二十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十八)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二十九)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合力
第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三十)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
(三十一)强化教师职业道德
(三十二)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十三)着力培养教育教学专家
(三十四)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
(三十五)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第八章 加大教育改革创新力度
(三十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三十七)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九)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四十)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第九章 推进教育对外开放
(四十一)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四十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
(四十三)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四十四)增强教育国际影响力
(四十五)拓展教育国际服务
第十章提高教育改革发展的保障能力
(四十六)强化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四十七)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四十八)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
(四十九)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五十)加强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教育是培养人才、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
强省必先强教,实现现代化必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5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决定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全省教育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不断加强,高中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康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推进,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学有所教”目标基本实现,公民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重要贡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素质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需要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时期。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依靠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依靠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依靠教育推动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依靠教育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紧迫。
全省上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优先发展摆上突出战略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国民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资源共享的优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切实增创人才和智力支撑新优势,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坚持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推进,以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着力完善现代教育体系,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优先发展。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精力、更大的投入发展教育事业,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育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促进公平。
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重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加强早期教育,普及特殊教育,完善并落实困难群体子女就学扶持政策,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改革创新。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投入体制和教育评价制度。
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
鼓励基层和学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世界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提高教育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增强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提高质量。
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推进教育发展从注重外延扩张向注重内涵提升、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转变,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服务社会。
坚持“三个面向”,瞄准世界教育先进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着力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完善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体系,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适应“两个率先”战略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到2015年,教育发展规模、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成教育强省;
到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省。
实现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
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以上。
公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5.8%,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备。
提供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衔接,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教育公平得到保障,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高。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省定优秀标准学校达80%以上,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建成更加先进的教育设施。
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现多媒体教学。
数字化教育资源有效开发,全省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教育基础信息系统、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建成。
覆盖所有学校、便利全体学生和公民学习的先进信息技术设施及应用体系不断健全,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教育体制机制全面建立。
办学体制逐步优化,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机制不断健全,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
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教育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实施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
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相适应,人才培养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
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大幅提升,形成一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效显著,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
表一:
2020年江苏教育发展(教育现代化)主要指标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8%以上
2、义务教育巩固率
99%以上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5%以上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0%以上
5、留学生占普通本科高校在校生比例
5%以上
6、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
80%以上
7、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年终就业率
70%以上
90%以上
8、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9、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
10、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
11、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15年以上
12、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
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2.2年
25.8%
13、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14、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15、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高于中央核定比例
16、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高于GDP增长比例
(四)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全面普及,基础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差距明显缩小,每个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自身发展的良好教育。
(五)切实加强学前教育。
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2020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
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逐步提高覆盖率。
强化政府职责。
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提高政府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入托。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财政投入。
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
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给予财政补助。
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健全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到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都要建成合格园。
县级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到2015年,省优质幼儿园达70%以上,2020年达90%以上。
提高保教质量。
普及科学保教方法,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防止小学化倾向。
强化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的培养培训。
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
密切幼儿园与家庭的保教合作,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指导与服务。
(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扩大并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2012年、其他地区2015年左右全面达到均衡,区域内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显著改善,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大幅提升。
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支援农村教育的机制。
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优化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置重点学校(班),逐步减少择校现象。
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
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下。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师资队伍、设施装备等方面建设,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建成现代化标准的学校比例达50%以上,2020年达90%以上。
(七)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努力做到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每班班额45人以下,并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
坚持优质发展。
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
到2015年,全省所有高中达到优质高中标准。
到2020年,建成100所全国一流的高中。
坚持特色发展。
鼓励学校根据高中教育性质任务、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形成自身文化和教学特色。
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鼓励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
(八)提升基础教育公平程度。
健全助学体系,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城乡、校际之间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
到2015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其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全免费比例达50%以上,2020年达95%以上。
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达到现代化办学标准。
完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的保障机制。
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确保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满足流动就业随迁人口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的需求,允许其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或普通高考。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少年。
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和规范校车接送范围,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
完善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办法。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
扩大高中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比例,2015年平均资助面达到15%。
(九)完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强基础教育课程建设。
实施《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科学开发幼儿园课程。
加大义务教育和高中课程改革力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水平,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强化基础教育评价监测工作。
创新评价制度,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为提高教育质量发挥正确导向作用。
制订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及学业水平评价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增强反馈、指导和服务功能。
健全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和校长听课、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督查与指导。
坚持科研兴教。
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学科研网络,强化教师的科研意识,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
大力推行校本教研活动,为教学资源交流共享及教师培训提高搭建有效平台。
第三章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十)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统筹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
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
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
(十一)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能力。
优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引导职业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置职业技能人才紧缺专业或方向。
重视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
拓展职业教育服务功能,面向“两后”(初、高中毕业后)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在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发展。
组建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合作机制。
加强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集聚发展,推进经科教联动、产学研合作。
加强职业教育城市与农村合作、南北合作、东西部合作,推进区域共同发展。
加强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
以省辖市为单位整体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布局调整,取消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班)点。
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到2012年,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示范专业建设计划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
全面推进中职专业规范化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示范专业点。
加强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技能标准和岗位规范,建立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和课程标准,形成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衔接贯通。
强化职业教育文化课程、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构建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平台。
实施技工院校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创建工程、高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建设工程和示范院校建设计划,到2020年,建成100所国内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4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5个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和一大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十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改革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强化学生技能训练。
完善职业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院校从教制度和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建设有职业教育特点和行业企业特色的专业文化、校园文化。
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院校工作的主要指标。
支持省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成立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联盟,构建开放、多元的学生就业服务体系。
推进创业创新教育。
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创业与就业服务,到2012年,所有职业院校建有学生创业基地和项目。
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创新竞赛制度,选拔培养一批技能标兵。
遴选40所新兴工业园区职业院校,围绕园区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专业设置,依据园区企业岗位要求创新课程教材和人才培养模式。
(十三)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适应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健全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探索特殊领域和专业五年制高职发展,支持高级技工教育发展。
2011年起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学习的制度。
完善五年制高职专升本制度,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
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课程和师资向普通中学开放,发展中学生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互通的高中阶段学籍管理平台。
促进职业教育终身化。
推行学历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
(十四)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制度。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增强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作用。
依靠社会力量发展职业教育。
支持行业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制定行业职业教育规划和人才培养规格。
支持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或依托职业院校进行职工培训。
制定校企合作办学促进条例,健全校企一体办学规范,明确校企双方权利、义务,形成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
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教学、生产、经营合一的开放式、示范性实训基地,支持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习、订单式委托职业院校培养人才。
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2012年前,在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先行试点,着重围绕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校企合作等进行改革创新。
遴选100所中等职业学校作为省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创新试点学校。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
把职业能力作为人才使用的重要依据。
促进职业院校课程与职业标准融通、教育考核标准与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衔接。
实行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严格就业准入制度,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
健全督导检查制度。
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价标准,定期开展职业教育执法检查和督导,促进职业教育政策措施落实。
(十五)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为关键,以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实现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移。
(十六)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
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遴选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鲜明学科特色的高校进行重点建设。
支持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校保持学科特色和优势,建设优势学科群,提升创新与服务能力。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多类型重点学科,以及各类重点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坚持瞄准国际学科前沿与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和服务区域发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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