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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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发布《2014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4年,杭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两美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环境立市战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杭州”建设。
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01.16亿元,比上年增长8.2%。
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6.4%以上,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用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了2.04%、5.78%、5.10%、3.76%,提前并超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全市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占80.9%,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13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7.7%,水、大气、声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位居全省第二。
二、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本公报根据国家环保部2011年3月发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对2014年度杭州市地表水(“十二五”市控以上断面)进行评价。
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38-2002表中的21项。
根据21项指标对监测结果的年均值评价(以下同),我市地表水总体状况良好。
全市47个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74.5%,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0.9%。
钱塘江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85%。
干、支流市控以上断面有95%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苕溪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
城市河道黑臭水体比例明显下降,河道水质有所改善。
西湖水质状况为良好,全湖测点均已达到Ⅲ类水质,平均透明度为1.39m,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重要指标均已符合Ⅰ-Ⅱ类水质标准。
千岛湖水质状况为优,全湖平均透明度为4.30m,全湖所有测点均符合I类标准。
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水质保持稳定。
在2014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中,杭州市位列良好等次。
(二)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
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9.54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25万吨,分别比去年削减5.10%、3.76%,分别完成“十二五”五年任务进度的129%和105%。
(三)措施与行动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2014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市人大和市政协多次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现场检查。
市环保局每月赴西湖区(之江)和萧山区、富阳市、桐庐县、建德市政府(管委会)等重点地区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现场督查专项行动。
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部门全力以赴,及时做好违法企业、设施的关停、拆除和污染隐患点清理整改工作。
至年末,共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历史遗留的22家企业的关停拆除和33个隐患点整改工作,25个交通隐患点位危化品禁行标志已全部安装到位。
整个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和违法企业关停工作投入近10亿元。
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七格一、二、三期提标改造工程顺利开工;七格四期、之江污水处理厂开展前期工作;城西污水处理厂厂区建成,一期工程(5万吨/日)和配套南线管道工程建设完成并单机调试完毕,进入调试试运行。
至年末,全市污水管网累计完成269.65公里,其中主城区建成花蒋路、兴建路、红普路等54条道路合计48.8公里污水干管;三区四县(市)完成220.85公里。
二是超额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及运行任务。
全市污水厂COD减排362727.9吨,氨氮减排21006.9吨,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杭州市城区污水处理率93.7%,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9.2%。
加强市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
围绕“五水共治”工作目标,以水质改善和防洪排涝为核心,全力推进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建设。
至年末,圆满完成“451263”年度目标,即市区两级共实现开工或续建45条(段)河道,完工12条(段),打通断头河6条,建设闸站3座。
新建或续建河道总长度约52.59公里,其中完工河道长度约10.22公里,新增、修复驳坎长度约41.25公里,绿化约42.23万平米,新建、改建慢行系统35.04公里,完成投资12.15亿元。
三、大气环境
2014年杭州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市区环境空气中SO2年平均浓度为21μg/m3,同比下降25%,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50μg/m3、98μg/m3、64.6μg/m3,超标0.25、0.40和0.86倍,但同比下降5.7%、6.7%、7.7%。
降尘平均浓度为5.67吨/平方公里·月,好于8吨/平方公里·月的浙江省控制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4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28天,优良率为62.5%。
5个县(市),淳安县、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富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293天、283天、299天、267、262天,优良率分别为87.2%、77.7%、82.1%,73.4%、72.4%,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杭州市区PM2.5达标天数255天,达标率69.9%。
(二)酸雨
2014年全市大部分地区处在重酸雨区。
酸雨污染仍处于严重水平。
全市除临安市属较重酸雨区外,其余区县市均属于重酸雨区。
降水pH值范围为3.25~7.86,最低值出现在桐庐县。
杭州市降水pH年均值为4.65,较去年略有上升(2013年为4.58),酸雨率80.0%,比去年下降了6.8%。
(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市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
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1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29万吨,比上年度分别削减2.04%、5.78%,分别完成“十二五”五年任务进度的104%和102%。
(四)措施与行动
继续深化“大气整治”行动。
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杭州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环保局牵头,抽调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等单位人员组建杭州市大气整治现场办公室,负责协调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制定并公布《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2017年)》和《杭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等文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全年淘汰小燃煤锅炉343台,半山电厂4号燃煤机组已关停;完成33家热电企业122台锅炉和12家水泥企业15条生产线的脱硝改造工程;关停3家2500吨/天水泥企业;完成143家化工和印染行业的VOCs治理;推进萧山化纤、彩钢塑胶涂层、临安印制电路板、富阳球拍等区域特色行业的VOCs治理工作,治理和取缔VOCs企业120多家;加强黄标车淘汰;推进城市扬尘治理,继续开展覆盖主城区的40个降尘点位的监测工作;积极做好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全年共启动三次三级响应。
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
多措并举,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的环保管理,全市机动车全面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自3月26日起全市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政策,对小客车增量采取摇号和竞拍形式,有效控制了机动车的快速增长。
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全市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达90%以上。
主城区继续对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道路实施黄标车限行,各区、县(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限行措施。
全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95472辆(含转出),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严格执法,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执法活动,将黄标车纳入公安重点车辆查控系统,主城区全年查处违法黄标车48886辆。
提升车用油品标准,自11月1日起,车用汽油执行国Ⅴ标准,车用柴油执行国Ⅳ标准。
加强油气回收监管工作,对全市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全年回收汽油1128.8吨,其中主城区510吨。
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
开展扬尘整治专项检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检查等集中检查行动,强化工地扬尘现场监管,共检查工地9222个(次),优良率达到51%。
全市评选市级“标准化样板工地”199个,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整体建设管理水平。
继续推进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第一阶段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治理工作实际,市环保局在2013年已经启动的“环境空气中PM2.5来源解析持续研究课题”的基础上,以杭州市区为核心,与南开大学合作开展了2014年的新一轮颗粒物源解析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最新研究结果如下:
2014年度,杭州市区环境空气污染以PM2.5为主。
全年137天污染天(占全年37.5%),其中:
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93天(占污染天数的67.9%),其它以PM10或O3为首要污染物。
与非污染日相比,重污染过程PM2.5占PM10的比例有明显增加,冬季在80%左右,夏季在60%左右。
最新研究结果表明:
杭州市PM2.5来源中,本地排放对市区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的贡献占62%-82%,平均约72%;区域传输对市区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的贡献占18%-38%,平均约28%。
在市区本地源排放贡献中,机动车对PM2.5贡献最大,扬尘比例大幅上升:
机动车贡献了28.0%、工业生产(工业锅炉及窑炉、生产工艺过程等排放)贡献了22.8%、扬尘(裸露表面、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土壤风沙等排放)20.4%、燃煤(燃煤电厂、居民散烧)18.8%、其它(生物质燃烧、餐饮、海盐粒子、农业生产等)10.0%。
继续推进大气灰霾研究各项工作,完成《杭州通风廊道评价研究》、《杭州城市下垫面与通风廊道关系研究》和《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模式研究》等专项研究。
四、声环境
2014年市区局部声环境质量比上年略有下降,生活和交通噪声依然是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4年,杭州市区的区域环境噪声为56.4分贝。
市所属其他区、县(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均为较好。
区域环境噪声强度与上年相比,市区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五县(市)中,除桐庐县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外,其余县(市)保持稳定。
(二)功能区噪声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对2014年杭州市各区、县(市)各类标准适用区噪声状况进行评价:
杭州市区1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超标2.0分贝,其余类别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达标;五县(市)各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均达标。
(三)道路交通噪声
2014年,杭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为68.6分贝,五县(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3.3~70.6分贝,临安市、富阳市、建德市、桐庐县质量等级为好,市区为较好。
道路交通噪声值与上年相比,市区、建德市、淳安县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临安市、富阳市保持稳定,桐庐县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四)措施与行动
开展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加强噪声管理工作,在媒体上刊登《杭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加强全市夜间施工管理,承担跨区域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证明的核准,每日汇总城区夜间作业证明并发布公告。
2014年,市本级共出具夜间作业证明290件,汇总城区分局夜间证明情况并在网上发布夜间施工公告234期。
五、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2014年,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37.11万吨,综合利用量662.3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89.86%。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70.27万吨。
2014年市区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30.53万吨,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率100%。
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7.48万吨,综合利用6.79万吨,无害化处置9.21万吨。
医疗废物产生量1.6万吨,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
(二)措施与行动
创新管理手段。
对杭州市危废动态监控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固废动态管理信息化进程。
完善以危废、污水处理厂污泥为核心的刷卡转运系统建设,形成7个危废、1个污泥刷卡转运闭环,有效地推进固废管理动态化、可视化、信息化。
推进退役场地污染修复。
做好我市工业企业退役场地修复的环保管理工作,明确工业企业退役场地开发利用的评估、修复、验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督促完成东风杭汽,长河化工等地块的修复工作,监督推进蓝天环保等地块修复工作。
开展危废管理执法检查。
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市危险废物交叉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监察人员300余人次,抽查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100余家。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专属管辖为辅,上级稽查为补充”的固废管理原则,严厉打击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防范和控制环境风险的能力。
提升固废处置能力建设。
积极探索固废利用处置的新路子,重点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工作,进一步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和水平。
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4家,危废年利用处置总能力100万吨。
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16座,设计处置能力8000吨/天。
六、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状况
杭州市有放射源单位176家,放射源1257枚,核技术利用单位728家,金属熔炼企业142家。
全市辐射环境继续保持安全水平。
(二)措施与行动
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监管。
全年审批审查辐射项目22个。
受省环保厅委托,审批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03份。
督促送贮闲置、废弃放射源69枚、放射性废物428.5公斤,送贮率100%。
全面开展电离、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
完成全市电离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市本级抽查、抽测120家辐射工作单位,完成率100%;各区、县(市)环保局共计检查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废旧金属熔炼企业872家次,完成率100%。
完成8家γ射线探伤企业共计47台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检查。
完成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市范围内16个雷达、广播发射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巩固深化“绿色和谐电磁”创建工作。
进一步巩固深化了“绿色和谐电磁环境”创建活动,结合“绿色变电站”和“绿色基站”典型示范项目,开展辐射宣传教育,积极调查处理辐射信访。
目前已建设3个“绿色基站”和1个“绿色变电所”,下城、拱墅、萧山等区均开展了“绿色和谐电磁环境”进社区宣传活动。
做好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工作,全年未发生辐射事故。
七、生态环境
(一)耕地/土地资源
根据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一上”数据,全市2014年末实际耕地面积为338.75万亩,超过省政府下达任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至年末,我市实有基本农田面积为279.63万亩,超过省政府下达任务2.46万亩;我市实有标准农田面积为156.53万亩,超过省政府下达任务3.64万亩。
2014年,我市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面积共计1.77万亩,均实行“先补后占、占补挂钩”,补充耕地项目均在国土部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系统备案。
根据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含占基本农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00%,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平均数6.27%。
全年全市补充耕地2.30万亩,外购指标0.15万亩,合计可补充耕地2.45万亩,补充耕地面积达到并超过各类非农建设占用面积。
(二)水利/森林资源
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63.01亿立方米,其中,杭州市区为20.48亿立方米;临安市为27.36亿立方米;富阳市为14.393亿立方米;桐庐县为18.37亿立方米;建德市为24.30亿立方米;淳安县为58.11亿立方米。
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833.2立方米,人均年综合用水量为417.7立方米,城乡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为57.2立方米(注:
城镇公共用水和农村牲畜用水不计入生活用水量中),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分别为59.6立方米、49.9立方米。
城镇公共用水量人均为66.7立方米。
全市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39.6立方米,其中水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97.9立方米。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量为39.8立方米。
全市林地面积1761.23万亩,森林面积1642.38万亩;活立木总蓄积5475.29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5376.43万立方米,(比上年净增499.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5.14%。
全市森林生态功能指数为0.496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种森林类型新增生物量649.06万吨,新增森林生态价值784.38亿元,累计森林生态价值2048.33亿元,平均每亩森林生态效益11630.11元。
(三)物种多样性
杭州市经鉴定和确认的高等植物有1200余种,分属于155科,其中蕨类植物20科39种,裸子植物8科49种,被子植物127科1100种。
2014年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野生植物调查组在富阳市龙门镇发现细果秤锤树种群,分布面积近150亩,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发现面积最大、数量最多的细果秤锤树种群(细果秤锤树是浙江特有珍稀濒危物种)。
杭州市有陆生野生动物505种,隶属4纲31目109科。
其中两栖类28种,隶属于2目9科;爬行类42种,隶属于3目10科;鸟类354种,隶属于17目66科;兽类81种,隶属于9目24科。
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63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有53种;省一般保护动物有157种。
中华蟾蜍、泽陆蛙、黑斑侧褶蛙、花臭蛙、华南湍蛙和饰纹姬蛙数量较多,为两栖类优势种;石龙子、蝘蜓、王锦蛇、虎斑颈槽蛇、蝮蛇为爬行类的优势种;鸟类种群密度麻雀最高,其次是金腰燕、白腰文鸟和斑嘴鸭;猕猴、华南兔、黄鼬、黄腹鼬、鼬獾、猪獾、野猪和小麂等为兽类优势种。
(四)措施与行动
物种多样性保护。
一是加强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野生动植物繁育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有效发挥其生态保护功能。
二是通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野生动物救护及补偿等工作,积极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
三是加大森林抚育工作,提升森林林分质量,构建适宜野生动物生存的栖息地。
四是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发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五是持续开展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对西溪湿地公园内植物植被、鸟类、昆虫、兽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等生物多样性进行持续监测,为进一步提升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水平打下了基础。
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建立和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全市各地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与乡镇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标准。
二是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灾害防控,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强化林业基础保障,优化林业发展环境。
三是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限额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林地专项执法检查。
四是建立了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体系。
开展市县联动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年度监测,为全市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水土流失治理。
2014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9.96平方公里。
四边三化。
通过2014年整治建设,“四边三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基本达成整治目标任务。
公路“三化”引领示范,全市完成“三清”4170处;完成路面及附属设施整治、绿化提升等建设投资17.7亿元。
铁路“三化”进展明显,萧山区铁路边“洁化、美化”整治任务已完成,累计整治165.2公里;余杭区完成铁路边整治目标任务的100%。
河边“三化”成效显著,完成河道综合整治形象进度451公里,占计划任务(259公里)的174%。
河道边绿化长度279公里,河边绿化99万人次以上。
山边“三化”有序开展,省级重点矿山治理总面积696493平方米,9个省级重点项目已完成5个,其余4个均已开工治理。
计划建设绿色矿山16个,其中3个因已到期或即将到期转入治理,应建13个,已完成建设10个。
四边“绿化”突飞猛进,全市已完成“四边”绿化1799公里(占省计划1350.5公里的133%),绿化面积22196亩(占省计划18321亩的121%)。
八、专栏
(一)五水共治(治污水)
五水共治,治污为先,我市坚持全流域统筹、岸上岸下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统筹,重点抓好“清三河”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在河长制和最严监管执法保障下,治出成效,治出民心。
消灭垃圾河、整治黑臭河是“五水共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至年末,整治完成垃圾河71条460公里,全市范围基本消灭垃圾河,并在所有河道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开展黑臭河沿岸排污口系统排查,全市累计封堵排污口647个;对雨污混排口进行截污控源,主城区完成360余个截污项目,日新增截污量超过3万吨。
开展黑臭河道清淤清障工作,全市累计清淤642万方,拆除水岸违章建筑42.2万平方米。
建成康桥新河和后横港河等一批从劣Ⅴ类恢复到Ⅲ类水体的生态示范河道;打通西塘河、横一港等五条断头河。
共计投入超11亿资金,完成193条665公里的黑臭河治理,超额完成任务。
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列入全省污水厂提标改造考核的“3+2”项目(完成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淳安城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淳安南山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临安市青山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建德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经提前完成,大幅增加环境承载能力。
至年末,全市累计完成污水管网267.5公里,总投资4.5亿元,超额完成省里任务。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完成119家印染、146家造纸和214家化工行业整治和关停任务。
制定电镀行业56条整治标准,造纸行业52条整治标准,印染行业58条整治标准,化工行业52条整治标准。
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22家,共淘汰造纸产能54.3万吨、印染21771万米、皮革10万标张、电镀46.7万升、医化48.6万吨、轧钢42.6万吨、织造7641万米、铸造2.5万吨、炼钢5.5万吨、化纤1.1万吨。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工作,相关区、县(市)已完成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全市1031个行政村已完成图纸设计,920个村已完成工程招标并进场施工;全年完成84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受益农户数达到21.28万户。
在专项年度考核中,杭州市位列11个设区市第一名。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市关停、搬迁养殖场(户)6314个,涉及生猪存栏量105.1万头。
创新畜牧生态化改造模式,完成年存栏50—100头养殖场(户)污染治理1188家,年出栏100—1000头养殖场(户)设施修复改造1877家,年出栏1000头以上养殖场标准化提升135家,标准化水禽场建设改造19家。
3家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中心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年处理能力合计达12000吨,已处理病死猪6万多头。
全年完成养殖塘改造2.4万亩;推广稻鱼共生及轮作面积1.3万亩。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
紧紧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至2014年年末,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比上年削减5.1%、3.76%、2.04%和5.78%,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按照污染减排工作要求,对减排指标不减反增的地区下达红色预警、实施区域限批,对指标没有达到时间进度的地区下达黄色预警并启动应急措施;根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减排项目281个,已基本完成;积极协调国家级减排项目进展,至年末26个项目已基本完成。
定期对市级部门和区县市开展减排督察行动,推进减排项目建设。
加强减排监测体系“三个率”建设运行,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大力推进排污权初始分配及交易,基本完成全市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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