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基建矿井专项验收程序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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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基建矿井专项验收程序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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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基建矿井专项验收程序说明
基建矿井专项验收程序说明
基建矿井开工建设完成之后,竣工验收阶段各专项验收的办理程序
一、工程质量认证
1、工程质量认证
①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矿井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分为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三大类
举例:
主井工程为一个矿建单位工程
办公楼工程为一个土建单位工程
副斜井绞车安装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单项工程质量认证
单项工程又称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一个完整工程,是由许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综合体。
举例:
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为一个单项工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1、认证单位
临汾市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
2、认证程序
临汾市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申请
向临汾市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
建设单位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认证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
组织认证组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认证
优良工程
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等级
合格工程
3、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内容:
《煤矿建设国家规范标准》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与评级办法》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
4、参加单位:
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矿井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
1、认证单位:
山西省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认证程序:
单位工程通过认证后
山西省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临汾市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
核定抽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单项工程质量等级
组织矿建、土建、安装、综合四个专家组进行质量认证
省中心站接到单项工程认证申请后
颁发《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
形成专业组认证意见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意见
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等级:
①优良等级
优良等级:
单项工程分值为80分及以上且所含主要单位工程的优良评率不低于50%,评为优良等级。
②合格等级
合格等级:
单项工程分值为60分及以上,达不到优良等级者,评为合格等级。
单项工程分值在60分以下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后重新计分评级。
3、认证主要内容:
准予建设的程序性文件、初步设计审批情况、投产标准、工程建设概况。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概况,单位工程质量认证情况等。
4、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矿井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1、环保设施审批验收部门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项目
《环保专篇》
报省环保厅审批《环境影响与评价报告》
2、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与评价报告》
进行环保设施建设
报省煤炭工业厅审查批复
建设单位按照《境影响与评价报告》及《环保专篇》
进行环保设施联合试运转
并经省环保厅批准后
环保设施建成
联合试运转期间省环境监测总站组织进行为期一周的环保,各项目(包括水、空气、固体物、声环境生态)监测
出具《环境监测报告》关报评估中心评估后
验收合格后下达批复文件
由省环保厅组织专家进行环保设施验收
3、验收内容:
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情况,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储煤场,筒仓,生产系统的粉尘噪声,脱硫除尘,锅炉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测,矸石山,进矿公路,,居民搬迁,绿化,文物保护等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等。
4、环保设施验收参加单位
市、县环保局,主体企业,《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评估单位,环保设施施工监理单位。
三、消防设施验收
1、验收单位:
县(市)公安消防大队
2、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开工前,将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
经核审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报送所在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审核
聘请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制《消防设施监测报告》、《建筑电力监测报告》并按要求缴纳《火灾责任险》
建设单位向当地公安消防大队申请验收
消防设施竣工后
验收合格下达批复文件
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
对照工程消防设计验收矿井办公楼、调度楼、职工餐厅、公寓等生产生活所配套的消防设施器材及软件资料等是否满足消防功能要求
四、节能评估
有资质中介机构
节能评估单位及程序
建设单位
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逐级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
由市煤炭工业局上报省煤炭工业厅
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家评审批复
经省煤炭工业厅初审后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由市煤炭工业局负责验收
由省煤炭工业厅负责验收
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
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
1、审批验收单位
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批验收单位
2、审批验收程序
进行工
程建设
《建设项目职业病害防护设施设计》
组织专家
省煤炭工业厅制定机关
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工程竣工
验收前
并向省煤炭工业厅提交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进行技术
审 查
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根据审查结论
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下达批复文件
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验收程序参照省厅验收程序
3、验收条件
对照《职业卫生专篇》审查从业人员的体检报告、个人档案、个体防护、噪声、热辐射,高空作业、粉尘、有害气体等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
4、参加单位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单位以及主体企业
六、质量标准化验收
1、验收部门: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
2、验收程序
必须达到二级以上质量标准化标准
竣工投产前
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建设
由建设单位逐级
向县、市煤炭工业局申请验收
工程竣工后
市煤炭工业局
组织有关专家
进行达标验收
初验合格后,出具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意见
3、质量标准化验收内容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规定的有关内容。
4、质量标准化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
七、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
1、验收部门: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部门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上的建设项目,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竣工验收,45万吨/年以上120万吨/年以下的建设项目,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竣工验收,45万吨/年以下的建设项目,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负责验收。
2、验收程序:
通过单项工程质量认证,质量标准化验收等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
进行联合试运转
按照批准的《安全专篇》进行建设
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
主体企业
县煤炭工业局
上报验收申请
申报资料包括: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和申请表》
预验收报告书
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
安全专篇及批复文件
单项工程及质量认证书
《联合试运转报告》
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编制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文
钢丝绳、主提升机等检测报告
井上火药库验收证书
矿井反风演习报告
上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初验合格
经山西煤炭安全监察局矿安全监督局临汾监察分局
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分局负责验收的项目
申请验收
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验收合格后出具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报告下达批复文件
参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对照矿井《安全专篇》主要验收:
矿井竣工验收必备条件,开拓与开采;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系统;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安全监控系统,矿井救护保健,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六大系统”(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紧急避险。
)建设运行情况等。
4、参加单位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分局,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八、信息监控系统验收
该项目验收是矿井联合竣工验收的一项小组验收
1、验收部门
信息监控系统验收部门
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
山西省煤炭临汾市煤炭
厅信息调度中心验收工业局验收批复
2、验收程序
县(市)煤炭工业局申请
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省煤炭工业厅接到验收申请
向省煤炭工业厅申请联合竣工验收
市煤炭工业局验收合格后
由建设单位逐级向主体企业
信息监控系统安装运行正常后
出具初步验收意见
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竣工验收
并将验收结果送达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验收合格出具矿井信息监控系统组验收情况
建设规模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验收程序参照省厅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产量监控系统,通信联络(广播)系统等。
4、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各系统设备安装施工单位
5、注意事项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产量监控系统,通信联络(广播)系统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及设备生产厂家必须经省煤炭工业厅、市煤炭工业局备案。
九、煤矿作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验收
该项验收是矿井联合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
1、验收部门
按照管理权限
属于市煤炭工业局负责
验收的建设项目
属于省煤炭工业厅负责
验收的建设项目
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验收
省煤炭工业厅负责
由市煤炭工业局组织验收
2、验收程序
申请联合竣工验收
向县、市煤炭工业局
建设单位逐级
省煤炭工业厅接到联合竣工验收申请后,由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由领导组办公室组成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结果送达省煤炭工业厅基本建设局项目处
按省煤炭工业厅申请验收
市煤炭工业局初验合格后
市煤炭工业局负责验收的建设项目
参照省厅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将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列为矿井投产和复工复产验收前置条件的通知》(晋煤劳发【2012】78号文的要求)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煤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煤矿特有工种是否达到省煤炭工业厅规定的专业学历和执业(职业)资格准入标准,煤矿用工管理是否符合“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是否达到五个百分之百。
4、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劳动用工管理部门。
十、联合竣工验收
1、验收部门
验收部门
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组织验收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组临汾市煤炭工业局组织验收
2、验收程序
信息监控系统验收结系论
组织省煤炭厅基建局工会、纪检、环保处、行业处
省煤炭工业厅基本建设局收到结论
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验收结论
进行全面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下达竣工文件
建设规模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验收程序参照省厅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对照矿井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检查验收矿井的审批、设计建设以及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节能评估、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质量标准化验收、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等各单项验收情况,对建设项目做出全面评估。
4、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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