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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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全
前言
管理是企业生存、竞争、发展的灵魂和动力。
有效的管理就是把企业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最佳地组合起来,挖掘人的聪明才智,激发员工的敬业热情。
规节制度、岗位责任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标准和依据,是企业进行有效管理的必要手段。
同时,健全的规节制度和完善的岗位责任,必将为企业取得最大的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巨大的推动力量。
有鉴于此,XXX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节制度和岗位责任,构建了一个行为有准则、岗位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的管理体系。
我们相信,通过规节制度的贯彻,公司的管理工作会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也必将会带动公司的各方面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当然,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我们的制度也要与时俱进,逐步完善。
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人力资源管理篇
第一章人事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聘用
第一条公司所需员工,一般公开向社会招聘,也可由相关人员介绍(需条件符合)。
第二条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方可对外招聘。
第二节用人标准
第一条部门主管标准:
一、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含三年以上行业经验)或大专毕业两年以上行业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及领导能力,能够独挡一面,对突发事件有应变处理能力。
三、具有高度责任感与企业忠诚度。
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与较强的沟通能力。
五、具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激励并有效授权下属,及时检查工作结果,评估总结工作思想和方法。
七、对日常工作有清晰思路和整套系列的工作方法,方可胜任本部门工作。
八、具有丰富的处理人际关系的经验。
第二条职员标准:
大专以上学历,条件符合职位要求。
第三节录用程序
一、体检
试用或新入职的员工,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由公司指定。
获得合格的体检证明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费由个人支付,体检合格符合公司进人标准的,由公司报销。
二、试用
1、新进职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
试用期不计工龄。
2、若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经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进入聘用程序。
3、试用期满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通过考评者将被正式录用,不能通过者将离开公司或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直至通过考评。
4、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的人员,可随时停止试用,并劝其离开公司。
5、试用人员及来公司实习人员均参照公司正式员工进行管理,须遵守公司规节制度。
三、录用
1、经过试用合格的,公司下发录用通知书。
2、录用后与公司签证正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见附件。
3、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时经双方协商可续签或结束劳动合同;在公司连续工作贰年以上者,可续签三年期合同。
4、录用后的职员,工资见薪酬制度。
5、转正后的正式员工,公司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6、报到时,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纸质版员工履历表及电子版员工信息档案表,详细登记。
7、新入职人员提供以下资料,建立人事录用档案。
(1)个人简历表;
(2)照片1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第四节调职、晋升和发展
一、员工在公司内平行职位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失去原来的待遇。
上下级岗位调动,根据具体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若是在《劳动合同》中职位明文规定为“管理人员”的前提下,如果拒绝职位变动,则该员工可能被要求离开公司。
被升职的员工在试用期内暂不享受与新职位相应的福利待遇。
二、员工晋升到一个新职位,需要经过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
顺利完成试用期者,公司正式通知该员工就任新职位。
若不合格者,公司将取消该员工的晋升机会。
三、所有员工都有晋升的机会。
员工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对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公司的未来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成功。
公司提供给员工畅通的发展渠道和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详见培训管理篇及职业发展篇
第五节裁员
若发生严重经济问题而裁员时,公司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裁员方案进行裁员,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六节自动离职
一、凡转正后或试用期期间,旷工超过三个工作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将给予除名。
二、凡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不再发放奖金与补助,实际工作日所得工资将照发。
三、从自动离职起,交还所有的公司财产,占有公司财物,拒不交还者,公司保留对其的申诉权。
四、凡自动离职者,在一年之内不得申请加入公司。
特殊情况,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节离职
职员在合同期满时不愿续签合同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公司时,应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一、结清工作中所经手的工作,离开时必须将本人所经手的工作交接清楚。
二、交回领用的办公用具。
三、各部门主管应在离职人员工作交际表上签字,以确认该员工在本部门的工作情况交接清楚。
如部门主管审核不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四、凡自动离职者,在一年之内不得申请加入公司。
特殊情况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节辞职
一、拟辞职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部门主管应及时报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
二、在离职之前,拟辞职人员应正常上班。
三、待辞职申请批准之后,由部门主管、财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结算及其它办公物品转交等手续。
四、已辞职者,如要重新申请加入公司,公司将审查其以前的档案,若暂时不需要,申请将被拒绝。
重新加入公司者,福利待遇将视应聘工作的具体情况而定。
五、所有已辞职者重新加入公司,必须再经过试用期,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节辞退、解雇
公司对以下人员予以辞退: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评估结果低于公司最低评估要求,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三、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四、按照公司纪律程序,已达到辞退条件的。
五、凡因严重失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应立即辞退,此项由公司总经办执行。
六、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公司辞退或解雇者,由部门主管报请常务副审批总经理批准。
第十节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的签定和延续
员工加入公司后,为了明确员工和公司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将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每年八月份,公司根据上一年考核结果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的劳动合同一般以一年为期限。
表现优秀者可连续签2—3年的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员工提出辞职或公司对员工予以辞退,双方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节合同的续签
合同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员工表现,决定是否同员工续签合同。
若公司不愿续签合同的,将按合同期满的有关规定处理,其执行程序和辞职程序相同。
第十二节合同的变动
在整个合同有效期间,公司将依据管理需要或规节制度的变化,经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后对合同作出相应变动。
发生此类变化,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此合同的补充附件附在现用合同上。
第十三节离职后的义务
所有员工离职后,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已结束,离职者不经公司书面同意,不能对外宣称自己代表公司或从事任何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活动。
如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或经济责任。
第十四节公司财产
所有员工离职或调离公司,都必须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如有遗失损坏公司财物情况,公司保留对使用者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第十五节“五险一金”
员工在离职后,公司停止交纳当月的“五险一金”,离职员工必须在2个月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移交或转出手续。
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30。
第二条考勤
一、考勤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不做日常考勤岗位的公司所有员工。
考勤实行指纹签到考勤制度。
二、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
考勤结果作为人力资源部核发工资、奖金的依据。
三、员工请假(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附有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由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一律以旷工论处。
四、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每月出勤情况的核对。
第三条签到
一、每个工作日,每位员工应指纹签到两次。
即8:
30上班,17:
30下班。
二、无故不签到者,将以旷工论处。
三、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再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外出,《外出人员登记表》留人力资源部存档。
四、因工作需要外出,经公司领导同意,未能指纹签到者,凭《外出人员登记表》为证。
五、因天气原因(如大雾、冰雹引起封路、封桥)等原因造成不能准时上班,不作迟到处理,但需经部门主管同意,报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六、签到时间界定
(一)凡未按上班时间到达岗位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或旷工。
(二)公司每月允许3次十分钟内的迟到,如超出此标准,迟到半个小时内罚款50元,超过半个小时当事人及其直属领导各扣罚50元。
第四条请假
一、公司自上而下全体员工都应遵守考勤制度:
(一)总经理外出需告知办公室;
(二)副总经理一天以内的外出或请假需告知办公室,超过一天需报告总经理;
(三)部门负责人一天以内的外出或请假需报告主管副总经理,超过一天除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外还要报告总经理;
(四)一般员工一天以内的外出或请假需报告部门负责人,超过一天除报告部门负责人外还要报告主管副总经理。
二、紧急情况电话请假时,上班当日两小时内补齐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新到人员应及时签到确认到岗时间,逾期无签到记录的不予补签。
四、请假人员应把请假条交部门主管,汇人力资源部,以便做好考勤工作。
五、员工请事假扣发当日工资及奖金,请病假不扣发工资,请病假须有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无证明的按事假论处。
六、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主管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七、上班时间未经请假外出办私事者,按旷工论处,并给予警告处分。
八、未请假和请假未批准者而无故不到者为旷工,分配新岗位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为旷工。
第五条公假及节假日
一、法定节假日
按照每年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二、公假
凡属下列情况为公假。
(一)经公司批准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二)因工(公)负伤在医疗期内;
第六条公出
公出是指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事。
一、上班时间外出办公事,须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
办理完公事后应马上返回公司,并及时登记,不可在外面逗留。
二、日常上班外出:
(一)部门主管外出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二)各部门职员外出由各部门主管批准;
(三)常务副总经理或部门主管不在时,应通过电话告知;
(四)所有外出人员须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若有外出而未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者,将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请假规定
一、病假:
(一)员工因病请假,需于当日向部门主管告之病情,上班后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诊断书、病假单),填写《请假条》,并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急病除外),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病假到期,不及时上班或续假,均以旷工论处。
(二)因病需请长假者,最长不得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
(三)病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的70%,其他补贴津贴类不再发放。
二、事假:
(一)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二)事假须提前一天亲自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经主管同意后,填写《请假条》,人力资源部留档;
(三)若遇特殊情况,未提前请假者,须于请假当天打电话向部门主管报告,告之请假事由,由部门主管判定确实是紧急状况,事出有因,才予以准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四)职工尽量避免请事假,如因特殊情况的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公司领导可根据工作安排情况酌情核给事假。
(五)事假期间不发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和奖金。
请假最少以1小时为一个单位计算。
三、婚假:
职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以证书为准),可享受有带薪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的为7天婚假。
婚假由部门主管签字,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一)假期工资照发,经公司领导批准超假的,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二)子女结婚可请假二天。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一天。
四、丧假:
(一)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者,可给予5天丧假,旁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
(二)丧假期间不扣除工资。
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路程假另给(路程假按实际路程为准),但路费自理。
丧假由部门主管签字,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五、产假:
v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受产假为98天(单胎顺产);
v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v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v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将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v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30天;
v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产假由部门主管签字,常务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另增加产假15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15天。
(二)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1小时。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如女职工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需要合并使用和往返公司家庭哺育,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三)公司支付其产假期间工资,标准:
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的70%,不享受绩效工资及各类补助津贴,但享受医疗保险的生育津贴。
(4)员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陪产假规定,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六、工伤假:
职工因工负伤,经指定医院证明需请假者,由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一)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
(二)工伤员工在停工后的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收入。
(三)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四)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转由社保中心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伤残待遇。
(五)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享受社保中心的伤残待遇。
(六)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固定部分)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七、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二年者给假5天,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天,休假时间上限为7天。
年休假应提前一周申请,填写《员工带薪休假审批单》,经部门主管核定,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一)当年度的年休假不可转入下一年度,过期作废。
可将年休假充抵其他的休假。
年休假以一天为一个单位计算。
(二)病、事假累计超15天或工伤超过30天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三)年休假的假期应由公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计使用。
(四)休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八、学习、培训:
由公司派出脱产学习、培训的,三个月以内不扣发工资,三个月以上发基本工资80%。
因不胜任本职工作,强制学习、培训的只发公司基本生活费。
九、加班、调休:
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高效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并不鼓励也不支持员工加班。
职工如需加班的,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单》,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计算;部门主管需加班的,也必须提前填写《加班单》并交于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不予计算。
加班以一个季度用调休的方式来平衡,调休须填写《调休单》,调休以一天为一个单位计算,经部门主管签字,经公司领导审批;若一个季度后仍然无法调休,经征求本人意见可延长至下个季度来调休或按国家规定核发加班费。
第八条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填写请假条,上报部门主管审批。
未满复工时,应办理销假手续。
病假或突发性事假,可由自已或亲属向部门主管请假或续假,事后补书面手续,要求员工尽量提早办理请假手续,以免影响工作安排。
(二)假期审批权限
各部门的请假等根据请假类别及权限分别由各部门主管,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1、部门员工请年休假、公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各部门员工请事假、病假,根据请假类别及权限由部门主管、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处罚
1、迟到:
指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
公司每月允许3次十分钟内的迟到,如超出此标准,迟到半个小时内罚款50元,超过半个小时当事人及其直属领导各扣罚50元。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早退一小时以内,每次扣罚50元;一小时以上两小时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理。
超过两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3、旷工:
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六天做自行离职处理。
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脱岗一次罚款50元。
5、工作期间因公外出未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许可的,半小时以内按脱岗处罚,半小时以上按早退处罚,两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罚。
6、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和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不得隐瞒、漏报,违者罚款50元。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或私自涂改考勤记录,如有视情节轻重给予降级直至解聘处理。
8、考勤人员每月初填写上月度考勤统计表。
人力资源部通过月度考勤统计表核算当月工资。
第三章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一、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二、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四条工作职责划分
一、人力资源部
1、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2、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3、公司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4、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5、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6、对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7、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二、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二节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一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
(一)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节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二)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第二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1、员工的自我培训。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
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公司会尽力提供员工自我培训的相关设施,如场地、设备等。
2、员工内部培训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员工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
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
3、员工外派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
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
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及招生简节。
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常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
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向上级领导请示后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
如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第三节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培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二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培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
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训结束一星期内,员工应将其学习资料整理成册,交由人力资源保管。
并将其所学教给公司其他员工。
4、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两周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500元以上的。
第四节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第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
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立培训目标。
3、计划培训项目。
4、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二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三条建立培训档案
1、建立公司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资料存档。
第四章薪酬制度
第一节薪酬机制
公司以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吸引优秀人才,以确保公司拥有一只业界最优秀的员工队伍。
公司将定期考察员工各级薪酬水平,对外收集本行业劳动力市场薪酬状况,力求建立公平、合理、极具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工资的定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称、学历、工作能力、技术程度等项目综合制定。
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资调幅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效益、郑州市平均工资升降幅度调整。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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