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锌复合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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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装饰面上非装饰性的波浪形纹路或凹凸。
3.3疵点
产品装饰面层的局部缺陷。
3.4鼓泡
产品表面或装饰面层的局部凸起。
14 分类、规格尺寸及标记
4.1分类
4.1.1按燃烧性能分为普通型板和防火阻燃型板。
4.2规格尺寸
常见规格尺寸如下:
长度(mm):
2000、2440、3000等。
宽度(mm):
1000、1250等。
厚度(mm):
4。
长度、宽度和厚度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3标记
4.3.1代号
普通型,代号为TZ
阻燃型,代号为FRTZ
4.3.2标记方法
按品牌、分类、颜色、规格尺寸、钛锌板材/铝板厚度、批号顺序进行标记。
4.3.3标记示例
规格为1000mm×
2440mm×
4、钛锌板厚度为0.70mm的阻燃型钛锌复合板,其标记为:
WILLSTRONGFRTZ####1000×
2440×
40.70/0.56081615656515
15 材料
5.1钛锌板材
本标准所采用的钛锌板材的厚度为≥0.70㎜,钛锌板材应采用材质性能应符合EN988要求的Z1级锌。
性能指标见表1。
钛锌板材应经过清洗和化学钝化预处理,以清除钛锌板材表面的油污和脏物,以利于与芯层聚乙烯的牢固粘接和满足表面具有极慢的腐蚀率要求。
表1钛锌板材的性能指标
性能
EN988欧洲标准
WILLSTRONG标准
化学成分
锌
Z1级锌
Z1级锌和极小量的镉和铅
铜
0.08-1.0%
0.08-0.2%
钛
0.06-0.2%
0.07-0.12%
铝
≤0.015%
机械特性(沿卷板方向)
屈服强度
≥100N/㎜2
110-150N/mm2
抗拉强度
≥150N/㎜2
152-190N/mm2
首次断裂延伸率
≥35%
≥40%
对折实验
对折无裂痕
对折无裂纹
折后再平整
——
无断裂
抗蠕变性(在50N/mm2的受力下一小时后的形变)
≤0.1%
≤0.08%
对折实验(4度)
埃氏标突试验
7.5毫米深无断裂
维氏硬度
≥45
物理特性
密度
7.2kg/cm3
纵向热膨胀度
0.022mm/m/℃
熔点
420℃
重结晶温度
300℃
导热系数
110W/(m.K)
导电系数
17MS/m
电火花
无火花
磁化属性
抗磁体
5.2底铝材
底铝材应采用材质性能符合GB/T3880.1-2006要求的3XXX系列或5XXX系列或耐腐蚀性及力学性能更好的其他系列铝合金。
铝材应经过清洗和化学预处理,以清除铝材表面的油污、脏物和因与空气接触而自然形成的松散的氧化层,并形成一层化学转化膜,以利于铝材与芯层聚乙烯的牢固粘接。
5.3芯材
普通型钛锌复合板芯材所用原料的材质应符合GB11115-1989、GB11116-1989、GB/T15182-1994或其它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芯材与钛锌板和底铝之间的复合用粘结膜为高分子粘接膜。
6要求
6.1外观质量
钛锌复合板外观应整洁,非装饰面无影响产品使用的损伤,装饰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a
技术要求
压痕
不允许
印痕
凹凸
正反面塑料外露
波纹
鼓泡
疵点
最大尺寸≤3mm
不超过3个/m2
划伤
擦伤
条纹
拉筋
色差b
目视不明显,仪器测量△E≤4.0
a对于表中未涉及到的表面缺陷,本着不影响需方使用要求为原则由供需双方商定。
b装饰性的花纹和色彩除外。
6.2尺寸允许偏差
钛锌复合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特殊规格的尺寸允许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3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GB/T17748-2008
长度/mm
±
3
宽度/mm
2
厚度/mm
0.2
对角线差/mm
≤5
≤3
边沿不直度/(mm/m)
≤1
翘曲度/(mm/m)
6.3性能
钛锌复合板的性能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钛锌复合板的物理力学性能
技术要求
面密度,g/cm2
规定值±
0.2a
弯曲强度,MPa
≥90
弯曲模量,MPa
≥2.0×
104
拉伸强度
≥40MPa
拉伸屈服强度
剪切力,N
≥10000
冲压式剪切强度,MPa
≥30
热变形温度
≥90℃
线性热膨胀系数,μm/m·
℃
≤200
耐热水测试
无可见变化
剥离强度,N·
㎜/㎜
平均值
≥130
最小值
≥120
耐温差性
平均剥离强度下降率,%
≤10
外观
无变化
阻燃性能b,级
不低于B级
a规定值由钛锌板厚度、芯材阻燃性决定,供货前由供需双方商定。
b阻燃性能仅针对阻燃型钛锌复合板。
7试验方法
7.1试验环境
试验前,试样应在GB/T2918规定的标准环境下放置24小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也应在该条件下进行。
7.2试件的制备
制备试件时应考虑到产品装饰面性能在纵横方向上要求具有一致性,试件的制取位置应在距产品边部50㎜以里的区域内,试件的尺寸和数量见表5。
表5试件尺寸及数量
试验项目
试件尺寸/㎜
试件数量/
块
纵向
横向
外观质量
整张板
尺寸允许偏差
钛锌板材、铝材厚度
100×
100
弯曲强度
50
200
12
弯曲弹性模量
贯穿阻力
50×
6
剪切强度
剥离强度
25
350
350×
4
热膨胀系数
200×
120
耐热水性
阻燃性能
1500×
1000
5
500
7.3外观质量
目测试验应在非阳光直射的自然光条件下进行。
将板按同一生产方向并排侧立拼成一面,板与水平面夹角为70°
10°
,距拼成的板面中心3m处目测。
对目测到的各种缺陷,使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测量其最大尺寸,该最大尺寸不得超过表2中缺陷规定的上限。
抽取和摆放试样者不参与目测检验。
当对色差的目测结果有争议时,色差仲裁试验按ASTMD2244-02的方法进行,检验中应保持试件生产方向的一致性。
7.4尺寸允许偏差
7.4.1厚度
用最小分度值为0.01mm的厚度测量器具,测量从板边向内至少20mm处的厚度,这些测量点至少应包括四角和四边中点部位在内的多处的厚度。
以全部测量值与实际值之间的极限值误差作为试验结果。
7.4.2长度(宽度)
长度在板宽的两边,宽度在板长的两边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测量,以长度(宽度)的测量值与标称值之间的极限值误差作为试验结果。
7.4.3对角线差
用最小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测量并计算同一张板上两对角线长度之差值,以所有测得的差值中的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
7.4.4边直度
将板平放于水平台上,用1000mm长的钢直尺的侧边与板边相靠,再用最小厚度为0.01mm的塞尺测量板的边沿与钢直尺的侧边之间的最大间隙。
以各边全部测量值的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
7.4.5翘曲度
将板的凹面向上平放于水平台上,用1000mm规格的钢直尺侧立于板上面,再用一最小分度值为0.5mm的直尺测量钢直尺与板之间的最大缝隙高度。
以全部测量值中的最大值作为试验结果。
7.5钛锌板材和底铝的厚度
将从试样上取下的钛锌板材或铝材作为试件。
用最小分度值为0.001mm的厚度测量器具测量钛锌板材和铝材的厚度(不应包含涂层等的厚度)。
测量应在足够多的地方进行,但在每块试件上至少要测量四角和中心五个部位。
以全部测量值的最小值和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7.6性能
7.6.1耐沸水性
按ASTMD870-02的规定进行。
7.6.2拉伸强度、拉伸屈服强度
按ASTMD638-03的规定进行。
7.6.3弯曲强度、弯曲模量
按ASTMD790-07方法A的规定进行。
7.6.4面密度
按GB/T17748-2008的规定进行。
7.6.5热变形温度
按ASTMD648-07方法B的规定进行。
7.6.6冲压式剪切强度、剪切力
按ASTMD732-02的规定进行。
7.6.7剥离强度
按GB/T17748-2008的规定进行。
7.6.8线性热膨胀系数
按Rf.ASTMD696的规定进行。
7.6.9耐温差性
7.6.10阻燃性能
按GB8624-2006的规定进行。
8检验规则
8.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密度、色差、耐温差性、耐热水性、剥离强度。
8.2型式检验
型式试验项目包括第6章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其中阻燃性能的检验可以每两年进行一次;
c)产品的原料改变、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3组批与抽样规则
8.3.1组批
8.3.1.1出厂检验
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颜色的产品3000m2为一批,不足3000m2的按一批计算。
8.3.1.2型式检验
以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颜色的产品3000m2为一批,不足3000m2的按一批计算。
8.3.2抽样
8.3.2.1出厂检验
外观质量的检验可在生产线上连续进行,规格尺寸允许偏差的检验从同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3张板进行,其余出厂检验项目按所检验项目的尺寸和数量要求随机抽取。
8.3.2.2型式检验
从同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三张板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检验,其余按各项目要求的尺寸和数量随机裁取。
8.4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的指标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若有不合格项,可再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一次复查,结果全部达到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9.1标志
9.1.1每张产品均应标明产品标记、颜色、生产或安装方向、厂名厂址、商标、批号、生产日期及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9.1.2产品若采用包装箱包装,其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及GB/T6388的规定。
在包装箱的明显部位应有如下标志:
a)企业名称;
b)产品名称;
c)生产批号;
d)内装数量;
e)产品规格;
f)执行标准。
9.2包装
9.2.1产品装饰面应覆有保护膜。
9.2.2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运输、搬运及堆垛过程中不会损坏,应避免产品在箱中窜动。
9.2.3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装箱单。
合格证上应有如下内容:
a)公司名称;
b)检验结果;
c)检验部门或人员标记;
d)产品颜色。
装箱单应有如下内容:
b)产品名称、颜色;
c)产品标记;
d)生产批号;
e)产品数量;
f)包装日期。
9.3运输
运输和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防止产品损伤。
9.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避免高温及日晒雨淋,应按品种、规格、颜色分别堆放,并防止表面损伤。
9.5随行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指导正确使用产品的应用指南。
随行文件宜包括:
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及产品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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