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国土资源局电白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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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国土资源局电白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竞争性磋商
电白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采购编号:
MMHS17-CF094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茂名市和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MaomingHeshengBiddingAgencyCo.,Ltd
温馨提示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报价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
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投标/磋商保证金必须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茂名市和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
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磋商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五.投标/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请仔细检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七.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
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八.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九.如投标/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一.投标/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三.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茂名市和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电白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
MMHS17-CF094
二、采购项目名称:
电白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三、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800,000.00元
四、供应商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30-17:
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梯2801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出具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4)出具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公司)及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公司)及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5)出具自2013年以来,没有因测绘质量、扰乱测绘市场秩序等原因受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处罚的纪录,也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4)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5)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五、磋商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时间、地点:
(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要求: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
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磋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16,000.00元;
开户名称:
茂名市和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茂名迎宾支行;
银行帐号:
44589901040002014
用途:
“MMHS17-CF094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请务必将本项目的采购编号写在用途一栏)。
(3)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17:
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2017年8月29日上午09:
00至09:
30。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9日上午09:
30。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梯2801室
(4)只接受已报名该项目且已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对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所有报价人都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及技术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到场参与磋商。
九、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茂名市和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茂名市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采购人:
单位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
0668-512096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
茂名市和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9梯2801室;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保证金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
0668-2200692;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668-2991775
邮箱:
mmhszb@
十二、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8日
茂名市和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一、合格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4.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公司)及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公司)及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5.自2013年以来,没有因测绘质量、扰乱测绘市场秩序等原因受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处罚的纪录,也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背景
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5年3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并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施行,2016年6月29日,电白区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
为了支撑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化管理,省厅已组织开发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软件,《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试运行及接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函〔2016〕2795号)明确指出:
有需要的地区可以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免费使用不动产登记平台的系统,而系统软件运行所需的软硬件支撑环境及软件安装、部署、培训、增加功能等技术服务,则由地方按规定自行采购。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函〔2017〕91号)也明确要求:
未开展信息平台建设采购工作的地区原则上建议使用省级的平台,未能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信息平台建设的地区,也尽可能选用省级信息平台。
为加快推进电白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保障电白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平稳、顺畅开展,特启动茂名市电白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2、任务范围和目标
1、以省厅下发的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依据茂名市电白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业务流程梳理和改造,对表单、业务流进行调整和适应性配置,定制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和短信通知功能,建立起电白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规范化管理。
2、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标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并把旧的土地登记信息、房屋登记信息和林权登记信息迁移至标准数据库,支撑系统的有效运转。
3、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实现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
3、项目依据
为保证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项目在进行技术设计时需要严格遵照国家的相关指导性控制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法律政策依据和技术规范:
(1)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77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令第63号);
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专网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发〔2016〕117号);
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函〔2016〕1788号);
7)国家、省、市、区出台的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政策文件。
(2)技术依据
1)《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3)《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4)《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5)《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
6)《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JGJ278-2012);
7)《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方案》。
4、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预期工作量
建设内容描述
1
以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平台为基础开展系统部署、定制开发和技术支持
项
1
(1)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权籍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协同系统、信息共享系统和公开查询系统安装光盘一套,用户手册一份(电子文档)。
(2)提供系统部署前的安装环境调研,配合本地做好基础软硬件的准备工作;系统现场安装调试、使用培训、业务咨询等服务;系统试运行期间,至少指派1名技术工程师驻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3)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在省平台软件基础上,提供系统软件功能的适应性调整技术服务,包括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调整,业务规则变化引起的小范围功能业务表单的调整或增加,业务界面功能布局调整,业务数据项调整及增加,业务流程的适应性调整、配置,功能代码的优化修改,统计规则更新配置,业务功能更新应用指导,打印输出材料的调整及更新,数据及功能权限的应用配置等;提供标准的协同和共享接口,实现与其它部门的信息共享。
(4)数据迁移。
把原房产登记数据库、过渡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土地登记数据库、林权登记数据库和海域登记数据库的数据迁移至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并测试、检查、修改,保证数据迁移前后的一致性。
(5)监管模块与数据上报。
部署监管模块,对登记信息进行监管与提示,对通过监管模块的登记信息经VPN加密通道上报到省级。
2
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
项
1
开发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实现移动终端快速主要包括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简介、工作动态、公告、证书验证、办事预约、进度查询、办事指南、网点导航、资料下载等服务。
3
短信模块
项
1
开发短息发送模块,通过短信猫硬件设施,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信息发送。
4
VPN网关
个
1
具体参数如下:
型号为网御PowerV-VPN-V2300-GD,标准1U独立式硬件架构,配置6个10/100/1000MBASE-T端口,4个SFP插槽,2个高速USB2.0接口;IPSec加密吞吐率500M,IPSecVPN隧道数6000条,SSLVPN加密吞吐500M,SSLVPN最大并发用户数2万(含SSLVPN并发授权100个)。
注:
1、本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功能和技术参数均是满足用户日常工作需要的最基本功能和技术参数,投标人所投标设备的功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或优于用户的要求。
2、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
5、验收
各项成果质量必须符合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相关质量要求,并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验收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区级验收工作由茂名市电白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或委托专业质检机构承担。
若后续国家、省或市出台规定,明确需要开展市级及以上验收工作,则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规定要求,确保项目成果通过市级及以上验收。
6、预期提交成果
(1)平台成果
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有关系统(包括权籍管理系统、登记业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和协同、共享、公开查询系统)为基础,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按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优化的系统平台。
(2)文字成果
1)系统软件安装部署、配置说明文档。
2)用户操作手册。
3)用户应用部署、培训记录。
4)系统运维、技术支持跟踪记录。
5)项目工作报告。
7、建设期及后续服务期
(1)2017年9月底前完成登记平台的部署、调试配置、定制改造、业务培训等工作。
系统部署完成后,试用期间,至少安排1名技术人员驻点支持;试用期后可提供远程的技术服务以及定期的现场支持;
(2)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短信模块的平台配套功能开发工作;
(3)确保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成果完全响应采购人需求,通过采购人检查验收。
8、支付方式
分三期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完成平台建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项目成果通过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并提交全部成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30%。
9、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应报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报价,此费用即为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
所有的项目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产生的费用、所有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常驻现场的费用等)、项目验收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使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包含在该报价中。
投标人可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自行报价。
(2)完工期:
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应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进度按照采购人验收工作安排进行,应确保通过各级检查验收。
(3)项目的质量要求:
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支持采购人进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监督活动。
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质量标准、验评标准。
10、售后及培训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国家或省的相关技术要求发生变化,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并整改;
(2)中标人需编制详细的培训计划,为采购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技术培训服务,保证采购人在相关业务中顺利使用各项成果。
(3)响应时间:
试运行期间,实时响应;试运行期后,提供实时的远程技术支持,需要现场解决的问题在24小时内响应。
11、安全性要求
为了保证电白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的安全,在项目中有以下安全性要求:
(1)数据安全性:
项目要求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全程在符合保密要求的环境下进行。
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不能留有任何复制产品。
(2)人员安全意识: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涉及权利人隐私,部分涉及国家秘密,如因中标人派遣人员的过失或有意行为导致信息泄露,中标人需连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人员素质的保证:
投标人需保证项目参与人员的专业背景、技术能力满足项目相关工作的要求。
(4)网络安全性:
网络安全包括物理的和逻辑的网络安全。
要求中标人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储数据的终端设备不能连接到外部网络,以免数据被非法修改和复制。
12、保密要求
(1)中标人须与采购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书。
(2)中标人不能私自复制或留存、私自开发应用、对外公布数据,或提供数据给第三方使用。
中标人须承诺按照国家、省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开展生产工作、履行保密责任,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数据泄漏或违反其它保密条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人对于知悉中标人的有关合同事宜同样负有保密义务。
(3)中标人在任务完成后对社会单位服务期间所使用的电脑、存储介质等按保密规定进行技术处理。
13、成果所有权
(1)项目的所有成果(包括电子数据、文本及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中标人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本项目的技术成果、技术资料和文件。
如中标人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3)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茂名市电白区国土资源局。
2.2“采购监管部门”是指:
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茂名市和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报价人”是指:
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6合格的报价人
2.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6.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2.6.3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特殊条款要求。
2.7“成交人/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人。
2.8“磋商响应文件”是指:
报价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报价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报价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他伴随服务。
3.3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4.报价费用
4.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3报价人应保证本项目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报价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及构成
5.1本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5.2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3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报价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报价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l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7.2磋商文件的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并对潜在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磋商的语言
8.1报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报价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资料或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10.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10.1报价人对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报价的,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报价人应当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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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 市电 白区 国土资源 不动产 登记 信息 平台 建设 竞争性 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