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2860409
- 上传时间:2023-02-05
- 格式:DOCX
- 页数:80
- 大小:61.02KB
偃师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Word文件下载.docx
《偃师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偃师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Word文件下载.docx(8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2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4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须提供2018年06月至2018年12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指投标人有效期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成立不满半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7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8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明;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原件。
3.9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8年06月至今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注:
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
3.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chinatax.gov./)——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按照豫建〔2016〕38号文要求,外省企业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招标资格。
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开标后,对投标人的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02月01日08时30分至2019年02月12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
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2,63922311)。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2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省(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
偃师市)》、《诚信工程管理网》上发布。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址:
省市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系人:
义星
:
1
地址:
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2室
吴
4
2019年01月3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电话:
邮箱: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偃师市境
1.1.6
建设投资
约77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自筹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围
1.3.2
设计施工期
3年
1.3.3
质量要求
1.3.4
项目概况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资质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8年06月至今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注: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8年06月至今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须提供2018年06月至2018年12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审计报告:
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明;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原件,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8年06月至今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注:
信用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chinatax.gov./)——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按照豫建〔2016〕38号文要求,外省企业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招标资格。
开标时除以上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2月28日0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截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到账金额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逾期不予接受其投标,转账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本次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
2、每个标段(包)由“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一个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不同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不同。
保证金缴款信息可在线打印。
3、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按所投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和金额分别单笔足额缴纳(多笔合计的无效),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4、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至指定账户,即“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对应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之账户,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到账金额和时间为准。
(咨询:
4009980000)
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
投标人请自行查询缴纳情况,如查询失败或未缴纳成功,请咨询4009980000,如有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未缴纳成功而引起的投标被拒绝,投标人自行负责。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见投标文件的编制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文档:
正本1份,副本6份(正本按要求签字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电子文档:
包含投标容的U盘1份;
U盘盘身需明确投标单位、项目名称。
注:
电子文档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大小的纸正反面打印并胶装,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有目录且须有页码,背脊处须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投标不予接受。
资格审查资料须携带原件,无需密封,袋外标明投标人名称。
4.1.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时间为开标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及监督单位代表检查并签字;
(5)开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名,其中业主代表2名,经济、技术专家5名;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5%;
履约担保金提交时间: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应向招标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容
10.1词语定义
10.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承担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
10.2
招标控制价
公共建筑项目:
35元/㎡,居建项目改造:
120元/㎡,农村建筑改造:
10000元/户·
100㎡,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无效投标。
(㎡均指建筑面积)
10.3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提交电子版;
①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及份数:
U盘一份
②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详见4.1.1
10.5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明及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原件)准时参加,如若未参加开标会,则不能对开标过程进行质疑。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容
10.13.1
定标方式
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然后由招标人及监督人组织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行为进行考察复核,如发现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则招标人可按照招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10.14其他补充
1、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2、招标代理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3、由中标人的失误所造成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加的须负相关责任。
4、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允许转包给他人,更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如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如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本次招投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付款方法:
双方自行协商。
7、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1.1.6本招标项目建设投资: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围、设计施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围:
1.3.2本次招标设计施工期:
1.3.3本次招标质量要求:
1.3.4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审计报告:
(6)业绩要求:
(7)委托代理人:
(8)信用要求:
(9)其他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偃师市 既有 建筑 能效 提升 节能 改造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