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金山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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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居住用地
452.77
38.69%
R2
二类居住用地
417.02
35.63%
中小学用地
35.75
3.06%
2
村民建设用地
102.58
8.77%
3
C
公共设施用地
77.35
6.61%
C1
行政办公用地
28.99
2.48%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19.31
1.65%
C3
文化娱乐用地
9.73
0.83%
C4
体育用地
9.91
0.85%
C5
医疗卫生用地
6.42
0.55%
C9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2.99
0.26%
4
S
道路广场用地
214.87
18.36%
5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9.15
0.78%
U1
供应设施用地
2.05
0.18%
U2
交通设施用地
3.44
0.29%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1.76
0.15%
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9
0.16%
6
G
绿地
313.46
26.79%
G1
公共绿地
277.4
23.71%
G2
生产防护绿地
36.06
3.08%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1170.18
100.00%
7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183.61
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
E1
水域
84.11
滩涂绿地
99.5
规划总用地面积
1353.79
第四章“三线”控制
4.1.1城市黄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主要包括:
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大型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污水泵站等污水处理设施;
垃圾转运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瓶装燃气供应站、燃气加气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变电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
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
防洪堤、排涝站等城市防洪设施。
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34.83公顷,主要位于JS-5、JS-7、JS-8、JS-9、JS-11、JS-16、JS-17、JS-23、JS-24、JS-25、JS-26、JS-27和JS-28号地块中。
其中,JS-5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99公顷,JS-7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54公顷,JS-8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42公顷,JS-9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51公顷,JS-11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50公顷,JS-16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39公顷,JS-17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3.97公顷,JS-23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80公顷,JS-24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54公顷,JS-25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53公顷,JS-26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97公顷,JS-27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0.79公顷,JS-28号地块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0.09公顷。
惠沙堤控制面积为8.35公顷,排涝站控制面积为1.26公顷。
城市黄线的管理按《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执行。
4.1.2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包括西枝江水域、金山湖水域以及河桥水、冷水坑水、莲塘布水三条河涌。
城市蓝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87.56公顷。
规划范围内河桥水的控制宽度为58米,冷水坑水的控制宽度为50米,莲塘布水的控制宽度为70米。
金山湖湖面最小控制宽度为80米,最大控制宽度为280米。
城市蓝线的管理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执行。
4.1.3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包括生产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66.13公顷。
规划金山湖两岸绿带最小控制宽度为25米,最大控制宽度为130米。
规划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30米。
规划街头公园绿地主要位于JS-1、JS-2、JS-3、JS-5、JS-8、JS-10、JS-17、JS-21、JS-24号地块。
其中,JS-1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4.24公顷,JS-2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8.57公顷,JS-3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83公顷,JS-5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17公顷,JS-8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64公顷,JS-10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3.53公顷,JS-17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56公顷,JS-21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53公顷,JS-24号地块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54公顷。
城市绿线的管理按《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执行。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5.1路网规划
5.1.1规划路网按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控制。
5.1.2三环路和四环路这两条城市快速路行经本规划区,构成了本规划区与其它区域联系的快速通道,道路红线宽度均按60米控制。
5.1.3主干路系统由惠澳大道、惠南大道和金山大道构成,惠澳大道和惠南大道道路红线宽度按60米控制,金山大道道路红线宽度按50米控制。
5.1.4次干路系统由横一路、惠沙堤二路、沿湖二路、沿湖三路、纵三路、纵一路和金湖路构成,道路红线宽度均按36米控制。
5.1.5支路系统包括环湖一路、横二路、横三路、横四路、横五路、横六路、横七路、纵二路、纵四路、纵五路、纵六路、纵七路、纵八路和纵九路,道路红线宽度按18米、21米和24米控制。
5.1.6城市公共交通主要采用常规公共交通、快速公共交通和城市轻轨三种方式。
近期采用常规公共交通,远期增加快速公共交通和城市轻轨。
规划轻轨线路两条:
1号线和2号线。
规划范围内的1号线是从河南岸片区沿规划的环湖三路往南延伸至惠城南部新城;
规划范围内的2号线沿三环路向西至陈江,向东至马安。
轻轨走廊按30米控制。
5.1.7各条道路的具体指标见下表。
金山分区规划道路一览表表5-1
性质
道路名称
道路长度(m)
道路宽度(m)
道路面积(m2)
断面形式
备注
快速路
三环路
3858.656
60
268201.26
A1-A1
四环路
4045.886
121376.58
A2-A2
主干路
金山大道
4240.535
50
212026.75
A5-A5
惠南大道
538.124
16143.72
A4-A4
计一半
惠澳大道
2567.165
154029.9
A3-A3
次干路
横一路
3307.884
36
119083.824
A6-A6
环湖二路
3543.8
127576.8
A7-A7
环湖三路
3916.994
不计入
纵三路
3448.926
124161.336
金湖路
2106.477
75833.172
惠沙堤二路
2581.569
92936.484
B2-B2
纵一路
1580.41
56894.76
纵九路
453.982
8171.68
支路
环湖一路
6760.414
24
162249.936
B1-B1
横二路
1226.113
29426.712
A8-A8
横三路
1204.498
28907.952
横四路
1420.645
12785.81
横五路
550.838
6610.06
横六路
915.898
21981.552
横七路
1561.739
21
32796.519
B3-B3
纵二路
1241.918
29806.032
纵四路
487.807
18
11707.368
A9-A9
纵五路
755.442
18130.608
纵六路
992.74
23825.76
纵七路
462.613
11102.712
纵八路
1036.052
24865.248
5.2道路交叉口规划
三环路与惠沙堤二路、金山大道、惠澳大道,四环路与惠南大道、金山大道、惠澳大道采用互通式立体交叉;
金山大道与环湖一路(2处),四环路与纵三路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
其它主要道路交叉口采用平面灯控交叉方式。
5.3交通设施规划
5.3.1规划公交首末站两处,位于JS-7号地块和JS-17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44公顷。
5.3.2规划社会公共停车场一处,占地面积为0.50公顷。
5.4道路竖向规划
5.4.1道路高程最低点设计控制高程为13.7米,道路纵坡按控制1.0‰~3.0‰控制。
5.4.2本规划采用56黄海高程系,54北京坐标系。
第六章绿地系统规划
6.1规划市级公园一处,命名为金山湖公园。
规划金山湖公园范围包括金山湖、冷水坑水面、河桥水面、莲塘布水面及其两侧绿地和西枝江南岸的滨水绿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63.81公顷,其中绿地面积约183.81公顷,水域面积约180公顷。
6.2规划110千伏高压走廊防护绿地一条,控制宽度为30米。
6.3规划绿地面积为313.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79%,包括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
其中规划公共绿地面积为277.4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为17.9平方米/人。
第七章公共设施规划
7.1公共设施规划以《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报批稿)为依据,以规划控制人口15.5万为基础,按照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八大类别进行综合设置,主要确定市、区、居住区级的公共设施。
7.2规划区内公共设施设置详见《公共设施配置一览表》。
公共设施配置一览表表7-1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数量(处)
规模(公顷)
所在地块
教育设施
小学
9
1.55
JS-1
独立占地,每校24班,共计216班
1.81
JS-5
2.03
JS-6
2.3
JS-7
1.82
JS-15
2.2
JS-17
2.18
JS-19
1.86
JS-26
1.41
HNA-47
中学
4.74
JS-3
独立占地,每校36班,共计180班
4.39
JS-4
2.72
JS-18
4.02
JS-21
医疗卫生设施
医院
5.59
独立占地,设500床位
门诊
0.82
独立占地
文化娱乐设施
综合文化中心
JS-2
3.04
JS-8
0.53
0.52
体育设施
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2.48
1.6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敬老院
1.06
独立占地,每处设200-300床位
0.92
JS-16
1.02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街道办事处
0.3
派出所
0.15
0.13
社区居委会
12
JS-1、JS-2、JS-3、JS-5、JS-7、JS-15、JS-16、JS-17、JS-20、JS-23、JS-27、HNA-47
可附设,建筑面积200-300平方米/处
社区服务站
可附设,建筑面积300-400平方米/处
社区警务室
可附设,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处
商业服务设施
居住区级商业设施
1.88
2.86
市场
0.38
市政公用设施
邮电支局
JS-4、JS-18
可附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处
电信支局
可附设,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处
片区管理站
可附设,建筑面积30平方米/处
接入网机房
液化气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JS-22
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
燃气加气站
0.54
消防站
0.51
JS-9
0.43
JS-23
变电站
0.58
110KV变电站
污水泵站
排涝站
1.26
公交首末站
1.63
1.91
小型垃圾转运站
JS-2、JS-7、JS-22、JS-23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处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8.1给水工程规划
8.1.1确定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7.40万立方米/日(其中金山A区最高日用水量为3.17万立方米/日)。
8.1.2确定规划区的用水由江北水厂、河南岸水厂和桥东水厂联合供给。
8.1.3利用现状DN1200、DN600给水主管及河南岸给水管网接入规划区给水管网,各配水干管沿现有或规划道路布置,考虑近远期管道的实施计划,根据道路宽度布置给水管道。
路幅宽度小于42米的,原则上按单管布置,但在另一侧应预留给水管的位置,以备远期发展需要;
路幅宽度42米及以上者按双管布置。
给水管布置在道路的西、北侧。
规划设计给水干管管径最小为DN200。
8.2雨水、防洪工程规划
8.2.1确定规划区内防洪堤按10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标准设计。
8.2.2确定规划区内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1天排干。
规划白沙仔排涝站和红楼排水闸布置于金山湖河口处,装机容量为5200千瓦。
8.2.3雨水流量根据汇水面积采用惠州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q=1337.74(1+0.546lgP)/(t+3.98)0.56
一般地区采用:
P=1年,立交桥处采用:
P=3年。
根据《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园绿地径流系数采用¢=0.4;
除公园绿地外的规划小区,综合径流系数采用¢=0.7,地表集水时间采用10分钟。
8.2.4规划区内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布管原则:
路幅宽度42米以下,原则上按单管布置,路幅宽度42米以上(包括42米)按双管布置。
雨水管布置在道路的东、南侧。
8.2.5惠州大堤南堤是城市重要防洪设施,惠州大堤范围内不得进行一切城市建设活动。
8.3污水工程规划
8.3.1确定平均日污水总量为5.333万立方米/日(其中金山A区为2.008万立方米/日)。
8.3.2确定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8.3.3在JS—8号地块设污水泵站一处,称为金山污水泵站,占地为2000平方米,污水量为2.99万立方米/日。
8.3.4路幅宽度小于42米的,原则上按单管布置,路幅宽度42米及以上折按双管布置。
污水管布置在道路的西、北侧。
金山A区污水汇至金山污水泵站,经提升后采用重力流汇至四环路上的主干管。
污水支管沿规划道路敷设,然后汇集到四环路的污水主干管上,最终送至金山污水处理厂。
8.4电力工程规划
8.4.1预测规划区内总用电负荷约为11.2~19.5万千瓦。
8.4.2规划新建两座110千伏变电站,每座主变容量均按3×
63兆伏安考虑,建设采用GIS型,预留用地约4500平方米。
8.4.3110千伏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30米。
8.5通信工程规划
8.5.1预测规划区内总市话用户数约为5.6~8.5万门。
8.5.2规划建设电信支局一座,该局终局容量10万门,占地4000平方米。
8.5.3新增光纤接入网机房3座,每座预留独立用地150平方米,特殊情况下可按附建方式预留,预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8.5.4统一规划建设综合通信管群,原则上在道路东侧、南侧人行道下;
通信管道采用φ98PVC管群。
道路交叉口应预留足够数量过路管,并根据要求预留足够数量的横过管。
8.5.5规划新增3座邮政支局,每座需独立占地1500平方米(或预留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8.5.6规划新建有线电视片区管理站3座,采用附建形式建设,每座需预留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
8.5.7移动通信普及率按60%~90%计,则移动用户约为9.3~14万户,在新区规划及旧区改建中应预留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基站服务半径按300~500米控制,在距离天线较近的位置预留设备用房,一般设备用房需预留15~25平方米建筑面积。
8.6燃气工程规划
8.6.1气源规划
⑴、近、中期气源选择:
以液化石油气作为管道近、中期主气源,新建燃气场站,敷设燃气管网。
⑵、远期气源选择:
规划使用长距离管输天然气作为惠州的远期管道气气源。
8.6.2供气对象及规模
⑴、供气对象:
主要包括居民、商业、燃气空调及燃气汽车用户。
⑵、确定2020年用户管道燃气气化率90%。
⑶、供气规模:
管道天然气全年平均日供气为6.4万标立方米/日,全年供气为2354万标立方米/年;
折合液化天然气为1.9万吨/年。
8.6.3输配系统规划
⑴、场站规划:
瓶装供应站:
规划设置一座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燃气汽车加气站:
规划设置一座燃气汽车加气站,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输配管网规划:
规划区中压燃气主干管道成环布置,管径分别为DN150~DN400,管线敷设在道路东南侧。
管道敷设应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或做好预留管位工作。
8.7管线综合规划
8.7.1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惠州市区管线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惠州市道路标准横断面管位示意图》及各工程规划图进行管线综合。
8.7.2本规划综合设置了给水、燃气、电力、电信、污水、雨水等管线。
电信管线为综合电信管群,包括了电信业务、数据业务、移动通信、交通监控、有线电视等各种信息传输所需管孔。
8.7.3规划区内除惠澳大道沿线的110千伏电缆线路近期架空敷设外(线路走廊宽度控制为30米),其余管线均埋地敷设,远期逐步实现所有管线埋地敷设。
管线的断面尺寸及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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