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清单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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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底前,治理方案落实到位,有效控制雨天污水直排问题。
5
国土开发强度较大的空间结构尚未根本改变。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布局。
积极盘活优化镇村等存量建设用地,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市住建局配合做好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确保2020年底,全市土地开发强度不超过国家下达的规划控制目标27.22%。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27.2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句容市截止2018年底土地开发强度为22.8%。
中央环境督察反馈,省级环境督察反馈,市突出环境问题
8
镇江市碳素行业烟粉尘污染严重。
2018年6月,江苏省大气强化督察组检查镇江市9家碳素生产企业,其中7家收尘措施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
厂区及周边堆积较厚的粉尘。
督察组现场抽查镇江市丹徒区飞达碳素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煅烧工序无烟气收集处理设施,烟气直排,物料堆场无防尘措施,厂区积尘严重。
1、全面排查,依法治理。
严肃查处7家存在环境问题的碳素生产企业,其中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飞达碳素和镇江碳素制品厂2家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改无望坚决关闭,其余5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对全市碳素行业分类治理,整改无望的企业进行关停,在产企业完成整治工作。
丹徒、句容、润州、镇江新区
市生态环境局
陈可可
2、完成全市碳素行业无组织排放及收尘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
2019年底
3、加强巡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加强对碳素企业的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企业自觉落实整改,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长期保持
9
“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艰巨,普遍存在生产工艺落后,治理设施不健全、运行不到位等问题,环境污染严重,群众频繁投诉。
1、分类治理,全面清理“散乱污”。
全市梳理出5大类(工业,现代服务业,批零住餐,烧烤、物回、洗车,养殖业)“散乱污”企业7811家,分别由市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城管局和农委5部门牵头,各辖市区具体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分3类(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和整治提升类)进行治理。
目前,完成进度已经过半(完成率53.37%)。
加大“散乱污”企业摸排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严格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回头看,核查2018年整治企业现状,防止死灰复燃。
2、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及时发现新产生“散乱污”企业,强化源头控制,严防“散乱污”死灰复燃。
10
2018年6月大气强化督察,发现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的企业106家。
1、开展专项督查。
在查处106家存在问题企业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蓝天保卫战交叉互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对于大气污染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查处、落实整改要求。
中央环境督察反馈
2、确保106家存在问题的企业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2019年6月底
3、及时开展后督察,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2019年12月底前,对交叉互查发现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确保企业整改到位。
2019年前
11
镇江市港口码头众多,普遍存在装卸设施及堆场防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镇江港务集团金港分公司是全市最大的散货码头,堆场面积45万平方米,镇江市交通运输部门虽要求企业制订整改方案,但监督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依然严重。
1、全面梳理,清理非法码头。
2018年6月底前,完成34家内河非法码头的拆除工作;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4级以上内河航道沿线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
港口码头粉尘、扬尘治理到位。
市交通运输局
2、沿江码头综合整治,提升改造码头装卸设施和堆场防尘措施,严控粉尘、扬尘污染。
制定并实施装卸粉尘、堆场粉尘防治计划,2019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港口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率达到70%以上;
2020年12月底前,实现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和能力达标率100%,大型煤炭、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100%。
2020年前
3、2018年6月底前,港务集团金港分公司扬尘、粉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2018年7月底前,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到位。
2018年7月底
港务集团
4、开展全市范围港口码头专项巡查,对存在扬尘控制不到位问题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
12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重,2018年6月江苏省大气强化督查抽查的镇江市38个建筑工地,普遍存在土方裸露、封闭无围挡、道路未硬化、进出车辆未清洗的问题。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检查发现还有工地未按要求停工。
1、全面排查。
对包括被抽查存在问题的38个建筑工地在内的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市区所有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做到“六个百分百”,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按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落实停工措施。
2018年8月底
中央环境督察反馈,省级环境督察反馈
2、建筑工地实行“五达标一公示”,扬尘控制做到“六个百分百”。
现有建筑工地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自动冲洗设备、雾炮机降尘、工地出入口门禁系统等标准化设施安装到位。
3、强化监管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扬尘污染管控不力的企业,依法停工整治;
整治后仍不到位的,加大惩处力度。
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4、社会监督,全方位提升监管效率。
施工作业区域张贴《镇江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明白卡》,接受社会监督;
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利用“扬尘监测”APP实时查看工地现场情况,切实提升监管效率。
5、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督促各建筑施工工地按要求停工。
14
重污染企业搬迁承诺长期不落实,工业企业与扬尘等问题突出。
2018年1-5月,PM2.5同比上升了12%,5月PM2.5浓度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倒数第一。
1、坚持真抓实干、动真碰硬,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指挥、市长任总指挥的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设立17个工作组,定期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强化督查考核,对推进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严格问责。
落实重污染企业的关停搬迁工作,加强大气污染管控,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市委办
中央环境督察反馈,省级环境督察反馈,省、市突出环境问题
2、对影响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茂源化工和飞达碳素等重污染企业实施关停搬迁,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丹徒区
3、采取有针对性的大气污染物管控措施,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聘请专家团队,细化大气管控方案,分行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实施精准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努力降低PM2.5浓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确保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4、推进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提标改造。
推进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石化、碳素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升级,2019年8月1日起大气污染物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2019年7月底
15
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环保一票否决,但辖市(区)及市级机关绩效年度考核,环保权重仅为2分。
1、在绩效考核中切实加大生态环保方面的内容和权重。
将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主要污染物减排、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空气质量、地表水优于三类水质比例等生态环保指标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等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考核权重提高到辖市区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29分(各市、区存在指标差异,权重会略有不同)。
提高生态环境指标在考核中的占比。
市目标办,各市区,镇江新区、高新区
市发改委(目标办)、市级机关工委
裔玉乾
省级环境督察反馈
2、各地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把生态环保作为“一票否决”事项;
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生态环保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不得评先评优。
3、按照国家、省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扩大生态环保考核内容,提高相关指标考核权重,完善考核体系。
16
能源和产业结构总体偏重,火电、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占全市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总量的70%。
1、优化产业结构。
制定《镇江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产业发展清单,为全市招商引资、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依据。
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不再新增煤电机组。
市发改委
2、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原则上不再新增燃煤发电企业。
推进重点耗煤行业和单位“煤改电”、“煤改气”工作。
加快推进在建燃机项目建设,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鼓励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积极推广天然气应用,争取2020年天然气利用量比2017年增长10%以上。
推进句容抽水蓄能电站建设,2018年完成上水库大坝坝基工程。
3、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加快推进化工、电力等去产能工作,倒逼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推进茂源化工、镇江华元焦化等一批工艺落后、群众反映大的耗煤企业关停工作。
4、严格产业准入。
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进一步提高重点耗煤行业准入条件。
严格执行省关于电煤项目等量替代、非电项目减量替代要求,严控新增耗煤项目。
17
镇江市自然岸线保有率2013年现状值为82.6%,而镇江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年、2020年目标值分别为76%、70.8%,目标呈现下降趋势。
1、编制《镇江市长江岸线保护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市岸线利用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从严控制岸线使用,减少自然岸线占用。
科学规划,从严控制岸线使用。
2、2020年底前,完成《镇江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原规划基础上,削减规划港口岸线10公里以上。
18
所辖市(区)基本未按要求制订“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未开展年度分析和评估。
1、未制定“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的地方,2019年6月底前,完成制定和报备。
认真制定“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开展年度分析和评估。
2、各地在每年3月底前,根据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生态环境年度目标任务和计划,并对上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分析和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长期坚持
19
环保网格化监管未落到实处,人员基本未按要求配备到位。
1、各地在2019年9月底前,健全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机制,明确环保网格化监管人员配备、运行机制和经费保障等。
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督促各地按要求补强各级环保网格监管力量。
2019年9月底
2、各地在2019年底前,实现环保网格化监管规范运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将环境矛盾化解在一线。
22
抽查25个交办信访件有13个整改不到位。
1、丹阳四达化工有限公司“两断三清”;
丹阳天沃铸造有限公司整改。
完成中央环境督察反馈交办信访问题整改。
丹阳市
2、丹徒区:
2018年8月底,完成丹徒区宝堰镇小康养猪场和辛丰明全秸秆加工厂关闭;
2019年5月前完成镇江市丹徒区污水处理厂南侧胜利河、中心河、扬溪河、朝阳河问题整改。
2020年12月前完成江苏铭宏道路器材有限公司、丹徒区帝高力装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问题整改。
3、2018年12月底投运兴隆污水处理厂二期1号池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底前,完成城区污水主次干管建设和片区雨污分流工作。
2019年6月底完成江苏圣大中远电气有限公司污水稳定达标改造。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镇江晶晶化工有限公司、扬中市瑞通化工镀业有限公司污水接管,扬中市大地水泥有限公司及扬中市金大地混泥土有限公司原材料转运过程中防控扬尘,封堵溢流口。
扬中市
4、
(1)长兴酒精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新建天然气锅炉投入运行,污水站罐区和沉砂池废气收集净化处理后排放,2018年12月底前将完成无组织废气在线监测的安装调试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厂区异味状况的实时监控。
(2)高鹏药业完成老水杨酸甲酯车间进行技改搬迁,新老污水站均已加盖收集废气净化后排放,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主要废气排口在线监测的安装调试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厂区异味状况的实时监控。
镇江新区
5、
(1)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句容市金润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关停,现场达到“两断三清”。
(2)2019年6月底前完成金牛搅拌站整改,新建物料堆场,砂石材料室内存放;
场地采取硬化、绿化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源;
主要道路旁安装喷淋,定时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句容市
25
2017年,市煤炭消费总量为2125.25万吨,未能完成《江苏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目标。
2016年全市单位国土面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负荷分别为全省平均值的1.68倍、1.44倍。
1、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减煤工作的通知》。
按照“分类施策、精准减煤”的要求,坚持削减电煤、非电煤两手抓,以减煤倒逼产业结构调整。
逐年完成省下达的“减煤”任务。
完成省下达的减煤目标任务。
立行立改
2017年句容市煤炭消费总量同比2016年减少20.5万吨,完成上级下达的18万吨目标任务;
2018年句容市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同比2016年减少6.42万吨,完成镇江市下达的5.8万吨目标任务
省省级环境督察反馈,市突出环境问题
2、每年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非电企业减煤目标分解表》,并督促执行。
与各地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
督促各地制定详实、可行的减煤措施、计划以及减煤工作应急预案。
3、分类整治燃煤锅炉。
梳理、完善全市统一编号的燃煤锅炉清单;
全面核查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情况;
引导企业开展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4、深入开展节煤改造。
推进钢铁、化工、建材、造纸、有色金属等行业重点用煤企业实施节能改造;
落实优惠政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进一步推进全市煤电机组节能改造。
5、严格产业准入。
6、2019年上半年,全市燃煤发电企业在运机组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实施烟气综合治理(‘脱白’工程)进一步消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7
现场检查句容市新人民医院工地、宝华镇仙林大道扩建工地等多处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裸露土方未覆盖到位。
1、新人民医院工地:
责成施工单位对裸土进行覆盖。
采取远程监控实时监督、手机终端PM2.5数据情况及加大现场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落实该项目的文明施工及扬尘管控。
依法查处施工工地违法施工行为,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长效管控。
2、仙林大道:
(1)临近仙林东路的拌灰地点全部迁移。
(2)落实每天洒水降尘时间,增加洒水频次。
(3)对堆放材料和裸土实施覆盖。
(4)建立扬尘控制专项治理小组,每天集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1)出台《句容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主要规模以上项目已全部接入监控系统实施实时监督;
基本完成施工现场扬尘监测设备;
新开项目全部按照扬尘管控标准化清单推行,在建项目在监测屏升级完成后逐一实现联网自动化。
制定针对性方案,升级PM2.5监测系统和裸土全覆盖,增加工地内洒水频次,将建筑工地渣土施工“五个到位”,即施工围挡到位、出入口道路硬化到位、过水槽到位、冲洗设备到位、保洁人员到位,作为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督促重点问题项目整改到位。
跟踪督查整改进度,确保扬尘管控达标。
对整改项目加强复查抽查频次,保持长效管理成效。
(2)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核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对覆盖不达标、放大号牌不清楚等不符合渣土运输标准的车辆,交警大队不予核发《货车通行证》,渣土管理科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准运证》。
加强巡查监管,严格执法查处。
实行日夜不间断巡查制,由渣土管理科、市容渣土中队、属地执法中队形成多方位的巡查监管体系,并充分运用城管数字化平台监控、指挥、调度的作用,做好渣土施工工地的监管。
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许可擅自处置、抛撒滴漏、渣土扬尘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同时按照“谁污染,谁清理”的原则,督促运输单位在渣土运输结束后,必须对场地出入口和沿途道路安排水车进行全面清洗。
28
渣土车超载超限,封闭不到位,冲洗不到位,道路抛洒及扬尘问题较突出。
1、2018年8月底前改造渣土车密闭装置。
对现有渣土车实行篷布全覆盖改造,杜绝超载运输的问题。
对据不改造的车辆,取消建筑垃圾运输资质。
规范渣土车管理,落实“净车出场”举措,提高扬尘综合治理能力。
市城管局
陈金观
2、落实“净车出场”管理举措。
对处置工地,进一步落实渣土车净车出场的管理举措。
对重点处置工地,督促各地城管部门安排工地监管员,现场检查渣土车装载和落实净车出场的情况,发现渣土车超载多运和未进行冲洗等问题,严禁出场运输。
3、对处置工地和城市运输线路进行巡查,把夜间作为重点,发现渣土扬尘污染道路问题,按照谁污染、谁清除的原则,由责任单位在早晨6:
00前,采取措施,清除污染,恢复卫生。
29
城区道路扬尘防控不到位,路面清扫、洒水频次不足,部分路面积尘较多。
1、规范机械化清扫作业流程,减少道路扬尘产生。
按照“冲洗打边、清扫吸尘、清洗吸污”的湿法作业流程,规范每一个作业步骤。
按照《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J12778-2014),进一步提高路面清扫及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道路积尘。
2、从2018年6月25日起,在气温大于3摄氏度的情况下,对市区40条重要区域道路从原来每天洒水2次,提高到每天洒水12次。
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
3、对市区其余主要道路从原来每天洒水2次,提高到每天洒水4次;
一级道路每天按20小时巡回保洁,二级道路每天按16小时巡回保洁,三级道路按每天按12小时巡回保洁。
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
4、严格落实市区道路大冲洗制度,每条道路每周至少冲洗2次,并保持随脏随洗。
同时,利用雨天天气开展洗城净城行动。
5、2018年7月份新购置4台多功能抑尘(高炮喷雾)车,根据天气情况和镇江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抑尘作业。
京口区、润州区
6、采取考核人员现场监管考核和利用环卫数字化平台监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道路冲洗和洒水作业的监管考核力度。
各区、镇江新区、高新区
30
镇江市已利用长江港口岸线43公里,其中不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要求的0.85公里、不符合《长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岸线功能区要求的9.054公里、违法开发利用的7.179公里,共计17.083公里。
1、印发镇江市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清理并拆除非法占用长江岸线的违建项目。
市水利局
曹丽虹
省级环境督察反馈,市突出环境问题
2、各地制定岸线清理整治方案。
2019年5月底
3、对长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问题项目督查“全覆盖”,各地完成岸线清理整治工作。
2020年
33
句容水库应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有句容湖生态养殖繁育中心,一、二级保护区内有约830户居民,生活污水未接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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