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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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是A类学科竞赛,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校范围内的校赛(选拔赛)。
4.负责推荐竞赛负责人,协助负责人组建竞赛管理和指导团队,培养竞赛指导教师,对竞赛指导教师在岗位聘任、业绩考核、职称评定时,要充分考虑其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及对学校荣誉的贡献。
5.督促、检查、指导竞赛全过程,及时保存和报送与竞赛有关的文档材料。
6.积极进行与竞赛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并将成果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
(三)竞赛负责人职责
1.竞赛负责人每年应向全校新生做一次竞赛宣传动员报告会。
2.负责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建竞赛管理和指导团队,认真研究竞赛宣传、辅导方案,组织落实参赛学生的辅导培训、赛前集中训练和其它竞赛过程的各个环节,竞赛结束后对本次竞赛的情况进行总结。
3.凡是A类竞赛,必须组织校级竞赛。
校级竞赛由相关竞赛团队组织实施,其组织机构、参赛对象、竞赛方式、奖项设置等竞赛通知应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4.竞赛负责人需根据竞赛指导的实际需要,编写科学、合理、高效率的辅导计划。
辅导计划应包括:
每次辅导的内容、起止时间、地点、辅导老师姓名、职称、辅导总课时等,辅导计划必须在辅导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备案时应附辅导学生名单(姓名、学号、所在学院、班级等)。
5.竞赛负责人根据需要,可以提出开设与竞赛有关的全校任选课,对有热情和兴趣的同学进行入门辅导和基础知识培训。
6.竞赛结束后,学科竞赛负责人负责将竞赛成绩、竞赛总结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及时报送教务处存档。
第五条A类学科竞赛经费分为:
竞赛运行、奖励和工作量补贴三块,该项经费预算由教务处向学校提出申请。
竞赛运行经费(含校赛经费)由各竞赛负责人负责管理,教务处根据各项竞赛的不同,在年初确定各竞赛项目及预算,按预算拨60%的运行经费给竞赛负责人。
运行经费中的评审费、差旅费等支出必须由教务处领导签字,其余项目由竞赛负责人签字报销。
经费报销必须按浙江工商大学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奖励经费和工作量补贴由教务处在年度结束时,按赛前协商结果计算后拨到相关学院或各竞赛团队,各学院或竞赛团队分配奖励时应考虑竞赛团队内日常管理人员,并将具体的分配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A类学科竞赛项目,所有报名费、差旅费、耗材费等由学校划拨的运行经费支出。
经学校认定的B类学科竞赛项目(学校在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确定B类竞赛的赛项),对于参加校级以上(省、全国、国际)的学科竞赛项目,报名费、差旅费由学校承担,其他费用由各承办学院承担。
未经学校认定的B类竞赛项目其费用全部由学院承担。
第七条学校欢迎企、事业单位等为竞赛提供赞助经费。
经学校同意,提供赞助的企、事业单位可获竞赛的冠名权等。
第八条学校保障学科竞赛经费的投入,以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鼓励各学院多方筹措学科竞赛经费。
第九条参加学科竞赛的认定及奖励
(一)学科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二)校赛获奖比例参照下表执行。
参赛队数
≤20
21~100
101~300
301~500
≥501
获奖比例
50%
40%
30%
20%
10%
获奖等级比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1∶2∶4
注:
获奖比例=按各比例段算出的获奖队数之和。
(三)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可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普通本科生科研作品代替毕业论文(设计)暂行办法》(浙商大教〔2010〕111号)申请代替毕业论文。
(四)参加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并达到规定成绩的学生,可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浙商大教[2007]184号)申请认定创新学分。
(五)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可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条例》(浙商大学[2012]264号)的相关规定,获得免试资格。
(六)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可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商大教[2013]224号)的相关规定,获得学位申请资格。
(七)参加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本人在项目中排名前三位),可参照《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2〕257号)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七)对指导A类学科竞赛项目,获得省一等奖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限1人),在达到本院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当年教师业绩考核认定为A,不占学院名额;
如果指导教师署名是团队,则按照获得一等奖总数的50%给予考核为A等的指标,由竞赛负责人按照指导教师在本届竞赛指导中的贡献情况,提出考核为A等的获得人。
(八)对指导A类学科竞赛项目,可给予适当课时补贴。
由承办竞赛负责人提交具体培训辅导计划,教务处审核同意,在教务处检查、监督的基础上核定实际培训课时(不超过计划数)。
每课时的课酬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具体补贴课时见附表三。
(九)对于A类学科竞赛,学校对参赛获奖的学生和指导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见附表四;
对于学校批准参加的B类学科竞赛的奖励按A类标准的30%执行,无工作量补贴;
未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学科竞赛项目,不予奖励及工作量补贴。
(十)同一竞赛获不同级别奖项,则以最高奖计,不累计奖励。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规定: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2〕167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不包含“挑战杯”科技竞赛。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
1.浙江工商大学A类学科竞赛项目表
2.浙江工商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
3.浙江工商大学A类学科竞赛工作量补贴表
4.浙江工商大学A类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附表1
浙江工商大学A类学科竞赛项目表
序号
国家级竞赛项目
省级竞赛项目
1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4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8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工程训练竞赛
9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
10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大赛
浙江省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1
全国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医学学科竞赛
12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13
浙江省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14
浙江省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竞赛
15
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16
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17
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
18
浙江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19
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30
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21
浙江省大学生力学竞赛
22
浙江省大学生摄影大赛
23
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24
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
附表2
浙江工商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A/B类)
申报学院:
填表人:
申报时间:
年月日
竞赛项
目名称
竞赛项目负责
人及联系方式
管理和指导团队成员
姓名
职称
部门
工作分工(如辅导、培训、场地、设备,报名、组织、计划、总结、成果等工作)
联系电话
(手机和办公室)
目说明
(说明竞赛规格、主办单位、竞赛主要内容等情况)
配套条
件情况
(说明设备、仪器、场地等配备情况)
历届参
赛情况
参赛开始年份(或届)
上届
特、一等奖队数
二等奖队数
三等奖队数
本届竞
赛目标
特等奖队数
一等奖队数
赛辅导
计划
可另附页
赛经费
预算
支出项目
金额
计算依据及理由
资料费
材料费
校赛评审费
参赛报名费
交通差旅费
合计
申报学
院意见
学院领导签字:
(学院公章)
学校审
核意见
学校学科竞赛委员会主任签字:
(学校公章)
附表3
浙江工商大学A类学科竞赛工作量补贴表
竞赛名称
基础
工作量
省赛
国赛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50
100
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80
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竞赛
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
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
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
40
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
大学生力学竞赛
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大学生摄影竞赛
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
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20
省教育厅统调大赛、电子商务大赛、法律职业能力大赛组织工作
各40
发生时各30
参加省赛10支队伍(不含)以下或参加省赛30人(不含)以下,省赛工作量*0.8;
参加省赛5支队伍(不含)以下或参加省赛15人(不含)以下,省赛工作量*0.6。
附表4
浙江工商大学A类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单位:
元
获奖等级
比赛类别等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
家
级
参赛学生团队
10000
7000
5000
4000
指导教师团队
30000
20000
6000
省
3000
2000
1500
1000
同一竞赛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奖计,不累计奖励;
参赛学生团队奖是按参赛队发放,3人及以上的参赛队按上述标准计发,3人以下的参赛队的按3人标准参赛人数折算后计发。
指导教师团队所获奖励,由本竞赛负责人根据个人贡献进行分配。
国际级参照国家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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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工商大学 学生 学科 竞赛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