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服务公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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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制电液时,应将硫酸轻轻加入蒸溜不内,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达到散热迅速的目的。
严禁将水注入硫酸内,人员应穿戴胶水鞋和橡胶手套,戴防护眼镜;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
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
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
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用火、用电制度
一、厂内固定火源
钣金工车间、电工房、食堂、锅炉房。
二、除上述部位可动用明火作业外,其它车间部位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三、特殊情况下,除固定火源外,要动用明火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的条件,方可明火作业。
四、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元。
五、非电工不准私接灯头、插座,严禁乱拉、乱搭电线。
六、严禁使用电炉、火炉。
七、不准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八、不准超容量接保险丝及用铜丝、铝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九、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罚款50元。
防火安全制度
一、厂内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警钟长鸣。
二、生产区内严禁动火,严禁吸烟,违者,分别处以5——10元罚款。
三、遵守用电制度
(1)生产区各班上班下班前随手关掉电源,一次发现未关电源,罚款20元。
(2)严禁私拉电源,违者必须从重处罚,直到开除。
(3)加强配电房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观察仪表、电压流动率因素等是否正常,否则应及时调整。
四、加强氧气、乙炔、油料、漆类的管理,妥善保存。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六、违反消防制度,引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者,须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汽车维修企业的储存油漆、汽车化学易燃物品、爆炸物品应遵守国家规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设计,应当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仓库建成后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验收。
2、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采用不易打火花的材料。
3、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准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能自然的物品和化学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6、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盍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防,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
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
切实查明未留火灾隐患为止。
消防安全条例
一、工厂设兼职消防检查员一名,负责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实施与检查工作,工厂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二、工厂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备、有效、完好,并存放固定地点,排放整齐,各种消防器材应注明设置日期、保管人,定期检查消防砂箱、水桶、灭火器均处于使用状态,不得任意挪动和他用;
三、工厂的照明线路必须经有合平要求的保险装置、线路应经常检查有无破损,金属裸露老化,发现上述故障应及时更换;
四、生产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加汽油类,严禁在生产现场抽烟和乱丢烟火;
五、不准用汽油擦地,工作中使用的油类、破布棉纱用后必须清理,存放在固定的桶内应加盖;
六、生产场地地面的渗油应及时清除,粘有易燃液的抹布应及时清理,定时存放;
七、洗涤后的废油液,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容器内加以覆盖及时送走,禁止乱倒;
八、凡进入油料库的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穿钉子鞋,油料库内不准存放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品;
九、发动车严禁用直接注入化油器汽油的方法,以防引起火灾;
十、油库必须有防火装置,有完善的消防设备,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十一、厂内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警钟长鸣。
十二、生产区内严禁动火,严禁吸烟,违者,分别处以5--10元罚款。
十三、遵守用电制度
(1)生产区各工班下班前随手关掉电源,一次发现未关电源,罚款20元。
(3)加强配电房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观察仪表、电压电流功率因素等是否正常,否则应及时调整。
十四、加强氧气、乙炔、油料、漆类的管理,妥善保存。
十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十六、违反消防制度,引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者,须追究刑事责任。
升降器的操作规程
一、该升降器主要是用来吊装发动机等。
适用吊装物品的重量为0.5--2.0吨.
二、吊装重物前应检查各部份连接处是否良好,升降动作是否正常,否则禁止使用。
三、根据吊装重物的大小、重量,将四支撑腿调整到合理位置,并紧固四支撑腿的螺钉。
四、根据吊装物的重量,合理选择吊重档位0.5T;
0.75;
1.5;
2T);
严禁起吊超过该档位承重的重量。
五、吊装的物体要捆牢,要四平八稳。
六、吊装物体时,升降动作要慢,不得大起大落。
七、吊装过程中要移动机械,必须有人扶住吊装物品,不能在斜面上移动该机械,移动时要慢、要稳。
八、不能长时间将重物吊在升降机上,最长不得超过半小时。
工具管理制度
一、凡系我厂注册职工,从事专业工种,可凭牌借用。
二、借用的工具必须精心爱护、妥善保管,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三、所借工具限为当天借,当天下班前归还,不得在自己工具柜过夜(除加深夜班外)。
四、归还工具时必须洗干净。
五、本室工具限本人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和外单位,若经发现按厂规从严处理。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本厂的计量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送上的计量部门检定,确保受检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本厂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周检定计划送检,保证受检率达到98%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确保量值准确统一;
三、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签发合格证书,无合格证书或超周期的计算器具不准使用;
四、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检定规程进行;
五、新购进的计量器具应先送检,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使用;
六、对于损坏严重的计量器具确实无法修复,需经计量器具有关方面审定后方报废;
七、相关人员应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和维护工作;
八、计量器具的使用者,应负责对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应了解计量器具的性能,熟知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和使用规程;
九、经常保持计量器具的清洁和零件完整,以确保测量灵敏,量值准确。
十、计量器具使用之后,必须及时归还,以免丢失。
十一、发现计量器具超期使用,无合格证的,应停止使用避免误差值增加。
保修技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工作前应检查工具和举升起重设备是否完好,禁止使用有毛病的适用的工具和机具。
如发现机具有毛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
二、顶垫车辆必须牢固可靠。
使用电动举升器顶车时,前后应同卡,高低一致,并注意举升器的最高行程。
切勿超过。
放下车辆前应与周围的人预先招呼,确认无人在车底下工作和无什么障碍物时,方能启动举升器把车辆放下并注意举升器最低行程,不要全靠限位的行程开关来停止举升器。
三、不需要整车举升的必须用三角垫木垫稳不离地的车轮,严禁在没有垫稳车轮的情况下,在车下进行保修作业。
四、不准在吊起的物件下面进行工作,必须在专用座架上地行总成或部件的拆装。
五、清洗零件应在专设的洗件盆或洗件池内进行。
非必要,禁止使用汽油清洗零件。
某些零部件如发电机、起动机、离合器片、刹车摩擦片等需用汽油清洗时,必须使用无添加剂的工业洗涤汽油,并严禁烟火,用后的汽油应集中处理,不得随便乱放、乱倒,以免引起火灾。
六、拆装汽车时应使用专门的拉压机器成套扳手,禁止采用手锤、錾子代替扳手使用。
七、拆下半轴、传动轴等轴类长零件,不可竖在车身旁,应当平放在座架上以防倒下伤人和刮伤车身。
八、禁止用扳手接连使用或加接管子来增加其扭力。
应选择使用的或特制扳手。
九、禁止使用无手柄的狂锉刀和手柄不牢的锤子。
不能使用手锤直接敲打淬火工作,而必须通过铜棒之类的软金属,以免铁碎伤人。
十、使用砂轮机必须遵守砂轮机的使用规程,并戴上防护眼镜。
十一、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和风动工具,须熟悉其安全操作规程。
将电动工具移到工作地点后,才能接电使用。
工作完毕后,不准用拉电线的粗暴办法拨插头,而应该先把开关拉下,用手把插头拨下。
十二、使用电动轮胎螺丝拆装机时,应该用冲击次数来控制螺丝的扭力,切勿过松或过紧。
对于滑角的套筒应及时更换,拧紧螺丝应对称进行。
十三、使用电动钢板骑马螺丝拆装机时,其扭力的控制全凭经验。
边上紧边注意钢板的位置是否对正,一个钢板总成的骑马螺丝应对称逐步拧紧。
十四、使用钻床时,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工件应牢固地夹持在工作台虎钳中。
十五、在帮助焊工接工件时,须戴上防护眼镜和手套。
十六、在车底下工作时,必须使用卧板。
十七、装钢板肖子绝对禁止用手指伸入肖孔对正,应该用对孔工具校对。
十八、禁止将工具零件放在驾驶室顶上或发动机及叶子板上,应放在工具托架上。
十九、禁止正在试验刹车系统或离合器时,人在车底下工作。
二十、禁止在保修车辆上随意摆弄变速杆,起动马达开关等操纵件。
二十一、进行发动要保修作业和传动系保修作业前必须把电源总开关打下(未装电源总开关的应拆下电源线并包扎好)。
二十二、修理油箱需要放油时,周围应严禁烟火、停止风、电焊作业。
抽油机应是密封式,盛油桶应加盖密封放在安全的地方。
二十三、车间所用一切油料及易燃物品应放在安全地方,禁止油污落地,禁止油污沾在轮胎上。
二十四、对下列有关安全部件必须由主修技工复检,检验人员负责必检:
(1)前桥方向系——工字梁、转向节主肖、方向盘自由转动量、转向节、球头肖、横直接杆、三臂(转向节臂榜臂、重臂);
(2)制动系——决泵、分泵、制动鼓、制动摩擦片、制动软管。
(3)后桥——轮、后桥
(4)发动机——活塞、活塞环、研磨气门,检修连杆及大、小轴承。
二十五、凡有弹垫圈、开口肖、保险垫片等报废防松装置的,复装时务必如数装上,不准凑合使用。
二十六、无驾驶执照者严禁开动汽车。
需要起动发动机时应以班组长为主,或由班组长指派比较熟悉汽车性能的主修技工发动。
二十七、双班时,当班人员应将工作中所发现的各种毛病及未修好的部件报告组长或通知接班人员。
二十八、工作后主动整理自己的工作位置,将工具擦净收拾好,清扫场地。
氧焊工安全操作制度
未经专门训练并经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一、作业前,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戴好工作帽,女工应将长发罩于帽子中。
二、作业前应对乙炔发生器、水封安全器、氧气瓶减压伐、压力表、焊把、割把、胶皮软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好。
三、乙炔发生器应放置于安全、人少、有禁火标志牌的地方,距施焊处不得少于5米,周围不准有明火,水封安全器内必须保持一定水位,无水或缺水时禁止使用。
四、氧气瓶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使用或存放须有固定地方,严禁暴晒或靠近高温工作场所,更不准放置于易沾油污场所。
氧气瓶与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严禁放置一起,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五、施焊现场附近不得有电闸和火源,安装压力表时,操作人员头部应转向侧面,不准面对瓶口,冬季瓶口冻结应用热水烫,不准用明火烤。
六、氧气瓶必须立放或地面不小于75度斜靠,不准横卧于地面使用,流动作业时应将氧气瓶置于专用小车。
七、焊、割油箱、油桶及其它易燃容器前,应用苏打水蒸汽等清洗干净,将所有的螺塞拆下和打开气孔,方可焊、割。
八、焊接密封容器或两端不通气的管子等物体,要钻出排气口,防止焊接时容器内气体膨胀发生意外。
九、点燃焊枪时,应先开乙炔开关,后开氧气开关,应先关乙炔开关,后关氧气开关,当焊嘴温度过高时,发出“噼啦”声,应关闭及乙炔开关、氧气开关,将焊枪头放入净水中冷却后再点燃施焊。
十、点燃焊枪时,严禁手持火柴直接点火,应将焊嘴对准被燃物点燃。
十一、氧气胶管和乙炔胶管严禁互换使用。
胶管因冻而不通时,应取下放置温室内或用开水烫开,严禁用火烤,乙炔管不通畅时,严禁用氧气吹。
十二、作业完毕,应及时将焊枪卸下,将管、表、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分离,盖好气瓶盖,拨出乙炔发生器筒,将乙炔吊篮取出,胶管盘好挂起。
十三、瓶中氧气不得用净,剩余压力应保持不低于是47KPa——245KPa(1.5—2.5Kg/cm2),剩余压力降到上述值时停止使用,及时换瓶。
十四、搬运氧气瓶时将铁帽旋紧,将防护胶圈套好。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未经专门训练并经技术考试合格者,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一、电烛机外壳应可靠接地。
电焊机不能放在潮湿的地方,不能雨淋,应放于干燥通风处,以免损坏绝缘。
内部线圈是水冷的,在使用时应按规定通水冷却。
二、修理焊机和搬动焊机时,首先要断电,避免触电。
三、经常检查导线的焊接绝缘是否良好。
四、工作时带好绝缘手套及穿好胶鞋,皮肤不能外露。
五、工作时必须用面罩保护面部,使用的滤光玻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六、仰焊时,要将衣领、袖口等处严密扣紧。
七、清理焊条,必须戴电焊手套,以防触电。
八、车间及工场固定的焊接工作地点,应有通风装置。
并用隔墙与其他工种隔开。
九、在车上焊接时,应先检查周围有无易燃物品,防止引起火警。
十、在车上焊接时,回路电线不准搭在油箱或油箱架上,防止出危险。
十一、工作完毕,必须将电焊机电门关好。
油漆工安全技术制度
一、在存放漆料的地方以及附近场地和场所严禁吸烟。
不准带火柴、打火机和其他火种进入上述场所。
二、在施工时必须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毒口罩等。
三、在施工后,应用温水或肥皂清洗手脸。
喷漆后,要进行淋浴,工作服不准离开车间,以防污染。
四、在车上喷漆时,应注意车辆是否稳固。
不得随便用桶或箱子代替脚手架。
五、漆料库房和施工场所各种电气设备(如照明、电动机、电气开关)都应采用防爆型式。
六、在施工时,应避免敲击、冲击、磨擦等,以免发生火花、引起危险。
七、使用过的破布棉纱等物应放在指定的地点,并定期清除,防止自燃。
八、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钣金工安全操作制度(包铜工)
一、开始工作前,必须将工作场地及通道上不必要的杂物清除掉,以免妨碍工作。
二、工作前应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可靠。
特别是手锤要经常检查有无松动,锤头有无卷边裂痕现象。
三、手锤起落,须注意锤头运动范围内的安全,在操作中握锤的手不准戴手套,以免手锤滑出伤人。
四、在人多工作的地方或在工作台上錾切工作物等,应加档板,以免金属碎片飞出伤人。
五、在车上或车下作业时,要注意同时工作的其他工种,协调作业,并小心防止机件或泥砂掉下造成人身事故。
六、使用剪板机注意:
1、开机前要紧固上、下剪刀,并使上剪刀与下剪刀相对倾斜20—30度,并根据板斜厚度对上、下剪刀的重叠及侧面间的间隙进行调整,调好后,须做空载试车。
2、开机前应检查板料表面质量,如有硬疤、电潭等毛病则不能进行剪切。
3、不准过载剪切。
4、发现床剪工作不正常时,应该及时停车检修。
5、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
砂轮机安全使用规程
一、应有专人保管,负责经常清扫、润滑、校正工作,保持机器正常运转。
二、更换砂轮时要认真检查砂轮有无裂纹,两侧压板要大小一致,垫上0.5mm的纸垫,用适合的板手拧紧螺母。
禁止敲打或拧得过紧。
三、新砂轮安装后,必须运行10分钟,此时砂轮正面不准站人。
四、垫刀架必须坚固,与砂轮的间隙不得大于3mm。
五、垫刀架应装安全护罩。
六、开动砂轮机后,应待转速稳定后才能进行磨削。
七、工作时应戴防护眼镜,且站立在砂轮侧方,用力不要过猛。
八、严禁两人同时在一个砂轮片上磨削。
九、当没有指示专门作侧面磨削时,禁止在砂轮侧面磨用。
十、失圆的砂轮应及时修正。
十一、使用砂轮机晨,不准用棉纱或布包扎工件。
十二、砂轮机应设吸尘排风设备。
十三、不准把软性物品如铜、铝、锡等放在砂轮机上打磨。
过重过大的工件不准在固定砂轮机上进行磨削,以免碰裂砂轮造成事故。
升降器管理制度
一、该升降器主要用于发动机的吊装等。
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作业。
三、该设备负责人(单月)(双月),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保养。
四、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五、经常检查各联接处螺钉是事松动,上作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汇报,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基他工班若用该升降器,必须经该有负责人同意后,经检查无误后才能使用,但使用完毕必须亲自交给当月负责人。
七、每天、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将该设备打整干净,归位到发动机车间,严禁乱丢乱放。
八、凡违反以上条款之一者每次罚款10元。
升降器操作规程
一、该升降器主要是用来吊装发动机等,适用吊装物品的重量为0.5—2.0吨。
二、吊装重物前应检查各部分连接处是否良好,升、降动作是否正常,否则禁止使用。
三、根据吊装重物的大小、重量,交四支支撑腿调整到合理位置,并坚固四支支撑腿的紧固紧钉。
四、根据吊装重物的重量,合理选择吊重档位。
(0.5T;
0.75T;
1.5T;
2T),严禁起吊超过该档位承重的重物。
五、吊装的物体要捆牢,要四平八稳。
七、吊装过程中要移动机械,必须有人扶住吊装物品,不能在斜面上移动该机械,移动时要慢、要稳。
八、不能长时间将重物吊在升降机上,最长不和超过半小时。
机修钳工职责
一、在班长的领导下,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当月生产设备的维修计划,保养计划。
二、各机具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完成的工时应准确填写。
三、各类设备维修和保养的精度和技术状况的数据应正确填写,及时归集上交班长。
四、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不能更改该设备的原设计,如需更改时,应写出可行性意见上报上级,经批准同意后方能进行。
五、努力学习机修技术,提高文化素质、技术素质、思想素质,对不按操作规程工作的设备操作工有权制止。
六、严格按机修钳工操作规程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并应在工作中积极地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
电工职责
一、在班长的领导下,按照完成当月设备电器维修保养计划。
二、工作中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对不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对用电安全隐患有义务及时上报。
三、各种维修资料正确填写,各种值班、交接班记录填写认真及时。
四、努力学习,提高技术素质和思想素质,积极向上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遵守厂规制度,遵守国家政策法令。
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制度
一、汽车的进厂检验由专职的报修业务人员负责,必要时可由专职检验员配合;
二、凡送厂维修的汽车,必须办理报修手续,进行进厂检验;
三、根据报修的内容,按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确定汽车维修级别;
四、进厂检验一般采用询问,实地察看,仪器检测和路试的方法进行,以核实报修项目和维修级别;
五、报修业务人员应认真详细填写报修单;
不得有遗漏,对不明确的地方应询问清楚,力求不漏报,不错报维修项目;
六、对维修期较长的车辆,可能遗失的附件,应填写交接清单,其附件应拆卸妥善保管;
七、汽车维修报修单和附件交接清单,报修用户应在上面签字认可并各交一份给用户备查;
八、报修业务人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听取用户的意见,不断定改进服务质量;
汽车维修出厂检验制度
一、汽车维修出厂检验由厂专职质量检验员负责,在厂长领导下工作,负责汽车维修的竣工出厂检验和返修车的检验;
二、汽车维修出厂检验,应根据报修单所列的维修项目,根据有关标准,逐项进行检验,视情况可以使用检测设备,仪器或路试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经检验合格的汽车,签发合格证;
三、出厂检验员负责收集汇总原始记录,经整理后填写技术资料,卡片提供用户作技术档案存查,原始记录应保存三年;
四、汽车出厂时,会同用户进行验收,并回答用户的问题,同时向用户提供使用注意事项,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安排修理;
五、凡出厂汽车经用户检查验收后,在报修单上签字认可,完结结费后,方能接车出厂;
六、对返修汽车应先核实出厂的日期和维修项目,属维修范围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填写返修单及时修理,返修中发生的材料问题及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同用户协商处理,不属维修质量部分,应向用户解释清楚,凡愿在本厂修理的,也应及时安排修理,一切费用由用户负责;
七、用户对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来信,应及时做出适当的处理,并填写质量记录册,用户来信应妥善保存;
八、在厂长主持和领导下,定期召开汽车维修质量分析会,提出改进汽车维修质量的技术措施,不断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返修车辆处理意见
为减少返修,提高修理质量,提高信誉,凡经我厂修理的汽车,在保修期内回厂返修或是对方来人来电函,请去当地处理出现的问题,并且经确定是因我厂修理所造成的原因,无论问题大小,均做一次返修处理。
一、对于返修的车辆,车主单位将车送回厂里处理时,应一律由厂有关人员查明原因,故障和现象,并做详细记载,填写返修报告表,再一并转班组处理,对一般性问题由班组自行解决,并组织分析,确定结论,填清返修表,交厂有关部门审查存档。
对于较重大的质量问题,由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分析会,确定结论,填写返修报告表(附后)做好存档工作,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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