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治理三乱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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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法制办、区人防办、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区规划局、区城管局、区房产局、区教育局、区商务粮食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物价局、区工商局、团区委、区总工会、交警大队、区行政执法局、城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主管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xxx担任,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落实好各项工作。
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第一组:
综合组,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上传下达各类工作信息,协调相关工作,收集整治素材,编发简报和情况汇报。
第二组:
整治组,由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动员全体民警、交通警察重点治理“三乱”问题,组织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日常治理活动,并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第三组:
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及教育引导工作。
第四组:
建设组,由区住建局、区规划局牵头,开展相关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第五组:
督导组,由区监察局牵头,全程督导各部门按职能分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定期组织考核评比,通报有关情况。
第六组:
保障组,由区财政局、区法制办牵头,做好资金及法规政策方面的保障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内容
1、车乱停。
集中整治车辆不按章停放、随机挤占人行道、占压盲道,上下学期间接送学生车辆多排停车,夜间车辆占用行车道停放,阻挡消除通道及小区出入口;
公交车不按规定进展停靠、多排停车;
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
社区车辆挤占公交站台、占压人行横道线违法停放。
2、人乱穿。
集中整治行人违反交通信号,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过街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护栏、在车行道上等候出租车。
3、路乱行。
集中整治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不按规定避让车辆和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以此等候、无灯路口或无隔离设施路段随意掉头、左转弯、变更车道、乱鸣笛。
(二)整治范围
呼兰老城区:
在老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治理交通“三乱”问题基础上,突出治理x所重点学校、x个中心商业区、x所医疗机构、x个住宅小区及党政机关周边,遇有大型活动、商业促销时的场馆及商场周边区域的“车乱停”问题;
突出治理X条主次干道及X处城乡结合部区域的“路乱行”问题。
五、步骤及任务
为确保治理交通“三乱”问题取得实效,全年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第一阶段:
宣传启动阶段(3月x日至3月x日)
1、由呼兰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召开关于落实全市治理交通“三乱”问题动员大会,并下发实施方案。
2、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按总体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于3月X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由区委宣传部牵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交通“三乱”危害、综合治理的积极意义、各部门治理工作亮点,行程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转变民众传统观念。
同时,还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建立交通违法曝光台、曝光严重违停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辆、带头闯红灯的行人等典型群体。
(二)第二阶段:
专项整治阶段(3月x日至12月15日)。
治理“车乱停”
1、区规划局负责:
区规划局与市规划局治理工作同步进行,6月底前先完成公共停车场三年发展专项规划,年底前完成中、远期停车场专项规划。
2、区住建局负责:
加快推进停车场设置:
(1)重车辆与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
位置设置在呼兰老城区东侧,哈肇公路铁路跨线桥南侧,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可停放起重车辆与大型货运车辆约150台。
把长期占道停放货车集中停放,可有效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出行环境。
(2)车辆停车场
具体位置设置在呼兰农机局北侧,占地面积5160平方米,可停放客运车辆约100台。
(3)小型车辆停车场
设置在呼兰老城区繁华地段,呼兰区民政局北侧,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可停放小型车辆80台。
能有效缓解步行街及学校周边交通不畅现象。
(4)17处步道板改建停车场
3、交警大队负责:
(1)按照“精细设置、强效治理”的原则,先期对未规划设置停车泊位的区域,特别是重点中小学周边、中心商业区、党政机关外围区域进行规划设置,实行“一校一策”、“因地制宜”的措施,深挖潜能,施划停车泊位,增设大型引导标志及宣传提示板,引导车辆远端停放。
(2)深挖内部管理潜能,改革勤务模式和考核机制,突出奖惩问责机制,进一步提高民警作为率,向辖区要秩序、向警力要作为。
(3)组织春、夏、秋三季攻势,采取固化“贴、锁、拖”工作法,“地毯式”清理重点街路和区域。
(4)在建有停车楼和立体停车设施的区域,研究转变停车管理方式,精细化节省道路资源,视情况采取周边区域科学“限停”措施,提高停车楼或立体停车设施使用率。
(5)推行“一区一策”治理方式,突出科技管理,建立违法抓拍上传系统,同步进行违法车辆的违法信息采集数据传输、短信告知及车辆锁档。
(6)借鉴其他城市挂历经验,在有条件的道路推行“斜位停车”,方便驾驶人“快停快出”,尽量减少交通影响。
(7)实行抄告抄报制度,在依法处罚发现的党政机关违法车辆基础上,将违法信息抄报纪检部门和所在单位。
(8)在6月底前,达到20所重点学校(一中、附中、建国小学、五中、六中、萧红小学、东方红小学、13所大学)、4个商业区(南北二道街、中医院至呼兰一中、农垦学院、红信广场)、3所大型医院(中医院、红十字医院、顺迈医院)、6个大型居住小区及党政机关周边(繁华小区、电业小区、呼兰分局门前、区委区政府、检察院、法院)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9)年底前市区静态交通秩序井然,无乱停乱放现象。
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1)加强客运行业人员教育监管,组织人员监督管理线路客车,做到统一进站发车,不准站外揽客发车和停车,杜绝超员现象。
依据行业规范,通报并处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和企业(由运管站负责)。
(2)加强出租车行业人员教育监管,做到出租车靠边上下客,不得在道路中间随意停车载客;
不准挤占公交站台;
(3)加强公交行业人员教育监管,组织人员监督管理公交站亭,做到公交车不准站外随意停靠,公交车不准私自安装高音喇叭;
加强公交站亭、站牌等交通设施建设。
依据行业规范,通报并处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和企业(公汽办负责)。
(4)加强对货车从业人员和经营企业的行业教育和管理,引导货运车辆做到不占道停车和卸货(由运管站负责)。
(5)加大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由执法大队负责)。
5、区教育局负责:
(1)上报需集中整治校门外秩序的临街学校。
一中、附中、四中、五中、六中、东方红、建国、萧红、幼儿园,这九所学校是重点,接学生车乱停、乱放,天天堵路难行给过往的行人、车辆,进出校门的师生家长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2)向开车上下班的老师宣传不在学校周边路段乱停车。
车辆停放在校园内的,学校要划出指定区域,派专人管理车辆的停靠、进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天气转暖,从家到学校距离较近的,鼓励学生绿色出行,减少使用私家车集中接送孩子造成的道路拥堵。
通过学校宣传版、校园广播每周至少曝光一次家长违法车辆,通过学生教育家长,进一步深化“小手拉大手”行动。
(4)倡导推行私家车合乘上下学措施。
(5)小学要组织教师组成“学生护送队”每天在上下学时段,主动接送乘坐私家车的学生过街,解决“离人停放”问题。
6、区房产事业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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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区商务粮食局负责:
(1)以治理商业领域百货大楼、二百、四百等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为重点,由商业总公司负责召集各商业网点、商场负责人会议,倡导职工、劝说职工、业户不开车上下班,将商场停车位有效提供给顾客使用。
(2)增添管理人员或志愿者在商业街各主要出入口进行疏导交通,避免人车混行,教育引导市民转变行为习惯,制止车辆不按泊位停放,随意挤占人行道,重点治理出租车随意在商场门口停车上下客。
8、区卫生局负责:
各临街医疗卫生单位要协助交管部门治理车辆不按泊位停放、随意挤占人行道,保证本单位急救车辆出入通行顺畅。
有院落的医院要合理设置停车位,将医院停车位有效供给给就诊患者使用。
9、各部门及城区内街道负责:
(1)要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单位门前车辆停放管理,保证内部及办事车辆规范停放。
(2)依托城区内街道办事处,上半年现行以一个居民去为试点,白天单位车辆利用小区停车位停放,夜间小区居民车辆利用机关单位停车设施停放,探索新型停车模式,总结经验,年底前在全区推广。
治理“人乱穿”
1、呼兰区住建局、规划局负责:
在呼兰区嘉润购物广场前修建人行过街天桥一处,对新修道路的标线进行喷涂。
2、交警大队负责:
(1)在师大南路等路段增设行人过街天桥2处,保障行人有足够的安全空间等待二次过街。
(2)利用现有专业技术力量,合理调整市区主干街路及重要路口行人通行时间,保障行人有足够的过街时间。
(3)科学合理安排民警、辅警,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在民警执勤巡逻中,敢于管理查处、善于教育规范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大道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4)逐步升级、以点带面,从管理和执法上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转变从众心态和侥幸心理。
(5)力争在4个重点路口(萧红故居与八中交口、西环路李家小馆道口、四道街口、东方红小学道口)和11条主干道(南北大街、南北二道街、公园路、西环路、东府路、利民大道、学院路、南京路、北京路、老松浦大道、利民第一大道),达到绝大多数行人过街自觉利用过街设施、遵守交通信号、不钻夸隔离护栏。
3、区行政执法局负责:
自现在开始到12月30日之前,通过综合整治,对以下9条重点路段和5处重点场所(南北大街、兰河大街、萧红大道、二道街、三道街、师专路、东府路、公园路、建设路以及步行街广场周边、西岗公园周边、师范大学附属试验学校周边、呼兰一中周边、师范大学周边5处重点场所)要达到以下整治目标要求:
1、取缔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拆除沿街搭建的棚屋。
2、清除各种落地灯箱牌匾,清理乱扯乱挂等脏乱差现象。
3、取缔各种占道经营车辆。
同时,全面规范和控制其他道路的占道经营行为,确保不占压主车道、人行道。
5、区商务粮食局负责:
(1)呼兰区老城区商业网点集中在一、二道街,人员密集、道路狭窄,应教育引导顾客不能违反交通信号,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过街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随意穿越护栏,杜绝不在车行道上等候出租车等危险行为。
(2)组织交通志愿者,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行人、交通违法劝导工作,加强商业场所各出入口行人秩序管理。
6、团区委、区总工会负责:
组织交通志愿者、“4050”人员,建立交通知识安全宣传、维护志愿者服务队伍,配合交管部门做好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规劝导工作。
在创城检查及全市重大活动期间,由团区委,区总工会在呼兰河大桥、四副食、中心市场、大十字街、二百等路口分别设置4名志愿者,帮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治理“路乱行”
1、交警大队负责:
(1)合理运用强制手段,采取“固定抓拍和移动抓拍相结合、固定岗勤务和巡逻管控相结合、日常纠违和夜间整治相结合、交管警力与治安巡防警力相结合”等措施,依法依规重拳整治机动车乱行问题。
(2)保持高压、形成共识,达到11条主次干道按灯停行、避让行人,无随意掉头、转弯、变更车道、乱鸣笛现象。
(3)呼兰辖区2014年需增设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
公铁桥加长1000延长米、南二道街800延长米、一道街800延长米、增设禁止鸣笛14块、学生过路标示牌22块,禁止停车标志29块。
2、区交通局负责:
加强公交车、出租车、专业学生车等客运车辆和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残土车等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和经营企业的行业教育和管理,依据行业规范,通报并处罚超速、超员、超载、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和企业。
相关保障工作:
1、区法制办负责:
复议部门继续对违停处罚予以大力支持,对违反标志标线停车的,在处罚的同时予以积分处理。
2、区财政局负责:
做好资金保障,对需要维修的、新增交通设施等给予资金支持。
3、各部门及城区内街道负责:
组织本单位、本街道辖区内居民小区做好门前停车管理和职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素质。
4、区监察局负责:
全程督导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能分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每月组织考核评比,通报工作开展不力、任务完成不好、领导重视不够的部门,视情节启动行政问责。
(三)第三阶段:
总结评比阶段(12月16日至年底)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评组全面总结整治活动,按绩效兑现评比奖惩,总结有效管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实施治理交通“三乱”,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推动城乡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要充分认识实施治理交通“三乱”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性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行动,协调配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
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结合方案内容,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交通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特别要明确各自任务,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落实。
(三)履职尽责。
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做好份内、协助分外、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整合各方力量,联合采取整治行动,权利破解制约我区交通发展的瓶颈性难题。
(四)务实求效。
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人组成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各只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也要组成内部督导检查组,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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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兰区 治理 三乱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