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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问题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
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
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
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
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
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小麦新品种,这些品种虽然是国审品种,但种植适宜范围没有本区域,且为半冬性品种,如屯玉祁县种业经销门市部经销的石家庄8号、太谷山西晋生种子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济麦21号小麦种子均属于半冬性品种,在我市存在重大越冬隐患
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总结XX农资工作总结|返回目录
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准备早,行动快,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国农资打假呈现出一个崭新的局面,在几个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
一是开通了农资案件的投诉举报渠道,使广大农民摆脱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建立了问题发现机制;
二是完善了农资案件处理体系,各地农业部门都把农资打假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形成了案件处理制度,建立了问题解决机制;
三是开始在农业系统树立起农资监管意识,把依法监管作为农资打假和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治本措施全面实施,建立了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长效机制。
根据各省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资料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110多万人次,发放各类农资打假资料1372万余份,检查各类农资市场万个,检查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45万多家,捣毁农资制售假窝点3000多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案件近10多万件,涉案货值11亿多元,其中,立案查处案7万多件,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案241件,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162起,涉嫌犯罪人员184人。
查获主要假冒伪劣农资:
农药1113万公斤,种子2040万公斤,肥料亿多公斤,兽药60多万件,饲料500万公斤,农机及零配件60多万台,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
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
一、农资打假工作的基本做法
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3月22日由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农资打假工作重点是“保春耕、端窝点和查处大要案件”,各部门、各地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统和当地实际,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更为详尽的工作部署。
全国供销总社分别于2月和7月下发了《关于做好供销合作社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关于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的通知》。
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信用制度等标本兼治,净化市场。
为了把农资打假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今年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各地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农业部对农资产品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并于4月15日-21日组成四个调查组,深入湖南、山东、辽宁和江西等省进行了调研,为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9月份由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地工作绩效进行了评估。
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召开了三次成员会议,分阶段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和部署。
各地先后加强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农资打假工作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农资打假工作由临时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
各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工作,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和重点农资品种的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农资打假措施的落实。
发现问题,跟踪整改。
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坚持追根溯源,加强整改监督工作。
今年年初,农业部召集在去年农药市场抽查中有问题的156家农药企业通报了抽查结果,要求其限期整改。
通报会后,销毁了不合格农药标签4421万张,从市场上回收不合格农药产品共5914吨,重新印制合格标签共1亿余张。
一些地方也根据本地农资生产应用特点,对重点农资产品进行了跟踪监控。
对于各种农资投诉案件,都认真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移交和分工处理,今年以来农业部农资监管直接受理来电来信投诉2563件,根据核查情况,直接由有关司局和移交地方处理的农资案件901起,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
从反馈的处理结果表明,基本得到了妥善处理,部分受损失的农民的到了补偿。
加强抽检,强化监管。
全国已建成并授权对外开展工作的农资部级质检中心5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9个,以这些中心为龙头的农资质检网络正在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对一些重点农资的监控力度在不断加大。
在去年全国农药市场抽查的基础上,今年农业部又组织开展了全国农药市场大检查行动,出重拳整顿农药市场秩序;
在3月、7月和11月分别安排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抽检,并发布检测结果;
针对年初欧盟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产品的决定,已于4月份下达了20660批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任务,并将检测计划提交欧盟。
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对2400余家经销单位的19种农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查处违法违规经销单位1372家,罚没款万元。
同时,农业部全面加强了农资监管工作,先后发布了《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禁用限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品种清单,颁布了禁用限用渔药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将组织对这些禁用限用农药、兽药、渔药进行专项检查。
完善制度,查处大要案。
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都加强了工作制度建设。
农业部今年6月24日发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公布了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打假举报电话。
由于各部门措施得力,通力协作,今年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明显增强,去年查出的案件,今年已基本结案。
据各地上报统计,今年新立案查处标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41件。
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1-11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农资案件366起,处理涉案人员361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59个。
农业部会同公安部在春节前后重点围绕打击“瘦肉精”,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浙江、广东、江苏三起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受到了刑事追究。
公安部公布第三批重点督办案件中,涉及农资的有4起,对农药、种子、饲料等重点农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地打击了严重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
督促处理了湖南、广东培矮64S杂交水稻种子事件;
督查了贵州农业厅发现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经审定的3万多公斤玉米种子案件;
湖南省朱千柱等人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饲料案件等。
10月下旬,农业部、公安部派员赴贵州省督办国务院点名案件贵州科新畜禽饲料厂“瘦肉精”案,犯罪嫌疑人已抓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1-11月份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化肥万吨、种子3788吨、农药3674吨等。
打假与扶优相结合,提高农民识假防假能力。
各地在打假的同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积极扶持和宣传经认可的优质农资产品,将假冒伪劣农资挤出农业生产应用领域。
农业部推荐了一批高效低毒经济安全农药;
已结合“大豆振兴计划”,推荐了一批高油、高产大豆新品种;
公布了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跟踪调查结果,并推荐了机型的名单;
开通了名优农机产品网页。
还在全国开展了以“让农民明明白白买农机”为主题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3·
15”统一大行动,发放各种宣传品240余万份,接受咨询和投诉21万人次,现场为农民修理机具万台。
质检总局部署了“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打假深入到田间地头,许多案件当即得到了处理。
河北、宁夏、天津等省根据经权威机构鉴定和生产实践检验的结果,向农民推荐了一批优质农资产品,并对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给予扶持。
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打假。
农资打假工作在中央涉及九个部门,在农业部内涉及7个司局,在地方也相应由多个部门承担。
经过一年多的磨合,各部门在工作配合上更加默契了,真正形成了农资打假的合力。
在8月底召开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研讨会上,各部门、各司局、各地充分肯定了一年多来的农资打假工作成绩,代表们怀着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满怀信心地深入研讨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对于加强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对于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加强宣传,保持高压态势。
8月20日,农业部首次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九个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
同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设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专栏,在农民日报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交流工作,沟通信息。
共编发《市场质量信息简报-农资打假专刊》100期。
以各种方式向社会敞开投诉大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形成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压力。
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制假售假现象仍较突出。
目前农资打假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对其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临时应付思想。
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地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三是还没有完全形成先进高效的管理体制。
四是手段落后,人员素质不高。
为此,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二、农资打假工作初步打算
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依法打假,把打假工作的着眼点从农资经营者和使用者拓展到农资生产领域,把农资质量抽检作为打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不断加强,努力规范生产经营主体、渠道和经营行为,切实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加强综合执法,增加农资打假投入,全面加强农资监管;
通过积极发展连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优质农资的市场占有率,从整体上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建立良好的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要求全国农业系统把农资监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加以推动;
二是加强农资质量抽检,注重从源头上加大打击力度,对不合格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进行及时曝光;
三是通过名牌评定等形式把打假与扶优相结合;
四是结合“金农工程”,推动农资有关证照信息的电子化,推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五是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推动农资打假全面工作。
市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总结XX农资工作总结|返回目录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
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
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
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
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
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
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
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
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
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
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
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
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
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
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
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
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
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
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
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
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
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
1-6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11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
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
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万元,没收查扣物质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
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
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
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
二是监督管理难。
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
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
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
三是打假罚劣难。
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
四是深挖根除难。
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
而各地打假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
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
五、下一步农资监管工作的打算。
、进一步完善构建以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模式;
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
、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要对农资经营户全面摸底调查,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
对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市场环节监管,向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延伸。
对农资产品,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监管关口前移。
同时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投入,通过销售和技术服务的结合,开拓、净化城乡农资市场。
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积极查办农资案件,力争办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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