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瘟防治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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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瘟防治技术规范
猪瘟防治技术规范
猪瘟(Classicalswinefever,CSF)是由黄病毒科瘟病毒属猪
瘟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出血性和致死性传染病。
世界动物卫
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
疫病。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猪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猪瘟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臵、疫情监测、预
防措施、控制和消灭标准等。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猪(含驯养的野猪)
的饲养、经营及其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
个人。
依据本病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可作出初步诊断,
确诊需做病原分离与鉴定。
猪是本病唯一的自然宿主,发病猪和带毒猪是本病的传染源,不
同年龄、性别、品种的猪均易感。
一年四季均可发生。
感染猪在发病
前即能通过分泌物和排泄物排毒,并持续整个病程。
与感染猪直接接
触是本病传播的主要方式,病毒也可通过精液、胚胎、猪肉和泔水等
传播,人、其它动物如鼠类和昆虫、器具等均可成为重要传播媒介。
185
感染和带毒母猪在怀孕期可通过胎盘将病毒传播给胎儿,导致新生仔
猪发病或产生免疫耐受。
2.2.1本规范规定本病潜伏期为3-10天,隐性感染可长期带毒。
根据临床症状可将本病分为急性、亚急性、慢性和隐性感染四种
类型。
2.2.2典型症状
2.2.2.1发病急、死亡率高;
2.2.2.2体温通常升至41?
以上、厌食、畏寒;
2.2.2.3先便秘后腹泻,或便秘和腹泻交替出现;
2.2.2.4腹部皮下、鼻镜、耳尖、四肢内侧均可出现紫色出血斑
点,指压不褪色,眼结膜和口腔黏膜可见出血点。
2.3.1淋巴结水肿、出血,呈现大理石样变;
2.3.2肾脏呈土黄色,表面可见针尖状出血点;
2.3.3全身浆膜、黏膜和心脏、膀胱、胆囊、扁桃体均可见出血
点和出血斑,脾脏边缘出现梗死灶;
2.3.4脾不肿大,边缘有暗紫色突出表面的出血性梗死;
2.3.5慢性猪瘟在回肠末端、盲肠和结肠常见“钮扣状”溃疡。
实验室病原学诊断必须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2.4.1病原分离与鉴定
2.4.1.1病原分离、鉴定可用细胞培养法(见附件1);
2.4.1.2病原鉴定也可采用猪瘟荧光抗体染色法,细胞浆出现特
异性的荧光(见附件2);
186
2.4.1.3兔体交互免疫试验(附件3);
2.4.1.4猪瘟病毒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
主要用于临床诊断与病原监测(见附件4)。
2.4.1.5猪瘟抗原双抗体夹心ELISA检测法:
主要用于临床诊断
与病原监测(见附件5)。
2.4.2血清学检测
2.4.2.1猪瘟病毒抗体阻断ELISA检测法(见附件6);
2.4.2.2猪瘟荧光抗体病毒中和试验(见附件7):
2.4.2.3猪瘟中和试验方法(见附件8)。
2.5.1疑似猪瘟
符合猪瘟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
2.5.2确诊
非免疫猪符合结果判定2.5.1,且符合血清学诊断2.4.2.1、2.4.2.2、2.4.2.3之一,或符合病原学诊断2.4.1.1、2.4.1.2、2.4.1.3、2.4.1.4、2.4.1.5之一的;
免疫猪符合结果2.5.1,且符合病原学诊断2.4.1.1、2.4.1.2、2.4.1.3、2.4.1.4、2.4.1.5之一的。
3.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本病或疑似本病的猪,都应当立即
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3.2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按国家动物疫情报告管
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剖检病变,结合血清学检测做出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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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诊断结果可作为疫情处理的依据。
4.1当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可疑猪瘟疫情报告后,
应及时派员到现场诊断,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等
初步诊断为疑似猪瘟时,应立即对病猪及同群猪采取隔离、消毒、限
制移动等临时性措施。
同时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
确诊,必要时将样品送国家猪瘟参考实验室确诊。
4.2确诊为猪瘟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
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及时报请同
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并通
报毗邻地区。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确认猪瘟疫情。
4.2.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为病猪和带毒猪所在的地点。
一般指病猪或带毒猪所在的
猪场、屠宰厂或经营单位,如为农村散养,应将自然村划为疫点。
是指疫点边缘外延3公里范围内区域。
疫区划分时,应注
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等因素。
:
是指疫区外延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4.2.2封锁
由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
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有关人民政
府应当立即做出决定。
4.2.3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
扑杀所有的病猪和带毒猪,并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
其产品按照GB16548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
污染饲料和垫料、污水等均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
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见附件9);限制人员
188
出入,严禁车辆进出,严禁猪只及其产品及可能污染的物品运出。
:
对疫区进行封锁,在疫区周围设臵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
的交通路口设臵动物检疫消毒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对易感猪只实施紧急强制免疫,确保达到免
疫保护水平;停止疫区内猪及其产品的交易活动,禁止易感猪只及其
产品运出;对猪只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
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
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对易感猪只(未免或免疫未达到免疫保护水平)实施紧急强制免疫,确保达到免疫保护水平;对猪只实行疫情监测和免疫效
果监测。
4.2.4紧急监测
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猪群必须进行临床检查和病原学监测。
4.2.5疫源分析与追踪调查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
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运)出的猪只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等应当立即开
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按照GB16548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2.6封锁令的解除
疫点内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的猪按规定进行处理,疫区内没有新
的病例发生,彻底消毒10天后,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验合格,
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封锁令发布机关解除封锁。
4.2.7疫情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文字、图片和影
像等),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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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疫为主,采取“扑杀和免疫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5.1饲养管理与环境控制
饲养、生产、经营等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农业部[2002]15号令)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加强种猪调运检疫
管理。
5.2消毒
各饲养场、屠宰厂(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等要建立严格的卫
生(消毒)管理制度,做好杀虫、灭鼠工作(见附件9)。
5.3免疫和净化
5.3.1免疫
国家对猪瘟实行全面免疫政策。
预防免疫按农业部制定的免疫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所用疫苗必须是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猪瘟疫苗。
5.3.2净化
对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的种猪定期采样进行病原学检测,对检测
阳性猪及时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以逐步净化猪瘟。
5.4监测和预警
5.4.1监测方法
:
以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监测为主,结合病原鉴定。
:
以病原监测为主,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监测。
5.4.2监测范围、数量和时间
对于各类种猪场每年要逐头监测两次;商品猪场每年监测两次,
抽查比例不低于0.1%,最低不少于20头;散养猪不定期抽查。
或按
照农业部年度监测计划执行。
190
5.4.3监测报告
监测结果要及时汇总,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定期上报中国动
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4.4预警
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做
好预警预报。
5.5消毒
饲养场、屠宰厂(场)、交易市场、运输工具等要建立并实施严格
的消毒制度。
5.6检疫
5.6.1产地检疫
生猪在离开饲养地之前,养殖场/户必须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检后必须及时派员到场/户实施检疫。
检疫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出具消毒证明,
对检疫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6.2屠宰检疫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对生猪进行验证查物,合格后方可
入厂/场屠宰。
检疫合格并加盖(封)检疫标志后方可出厂/场,不合
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6.3种猪异地调运检疫
跨省调运种猪时,应先到调入地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
审批手续,调出地进行检疫,检疫合格方可调运。
到达后须隔离饲养
10天以上,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91
6.1免疫无猪瘟区
6.1.1该区域首先要达到国家无规定疫病区基本条件。
6.1.2有定期、快速的动物疫情报告记录。
6.1.3该区域在过去3年内未发生过猪瘟。
6.1.4该区域和缓冲带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100%,所用疫苗必须符合国家兽医主管部门规定。
6.1.5该区域和缓冲带须具有运行有效的监测体系,过去2年内实施疫病和免疫效果监测,未检出病原,免疫效果确实。
6.1.6所有的报告,免疫、监测记录等有关材料详实、准确、齐
全。
若免疫无猪瘟区内发生猪瘟时,最后一例病猪扑杀后12个月,经实施有效的疫情监测,确认后方可重新申请免疫无猪瘟区。
6.2非免疫无猪瘟区
6.2.1该区域首先要达到国家无规定疫病区基本条件。
6.2.2有定期、快速的动物疫情报告记录。
6.2.3在过去2年内没有发生过猪瘟,并且在过去12个月内,没有进行过免疫接种;另外,该地区在停止免疫接种后,没有引进免
疫接种过的猪。
6.2.4在该区具有有效的监测体系和监测区,过去2年内实施疫病监测,未检出病原。
6.2.5所有的报告、监测记录等有关材料详实、准确、齐全。
若非免疫无猪瘟区发生猪瘟后,在采取扑杀措施及血清学监测的
情况下,最后一例病猪扑杀后6个月;或在采取扑杀措施、血清学监
测及紧急免疫的情况下,最后一例免疫猪被屠宰后6个月,经实施有
192
效的疫情监测和血清学检测确认后,方可重新申请非免疫无猪瘟区。
193
附件1
采用细胞培养法分离病毒是诊断猪瘟的一种灵敏方法。
通常使用
对猪瘟病毒敏感的细胞系如PK-15细胞等,加入2%扁桃体、肾脏、脾
脏或淋巴结等待检组织悬液于培养液中。
37?
培养48~72小时后用荧光抗体染色法检测细胞培养物中的猪瘟病毒。
步骤如下:
1.制备抗生素浓缩液(青霉素10000IU/mL、链霉素10000IU/mL、卡那霉素和制霉菌素5000IU/mL),小瓶分装,-20?
保存。
用时融化。
2.取1~2g待检病料组织放入灭菌研钵中,剪刀剪碎,加入少量
无菌生理盐水,将其研磨匀浆;再加入Hank’S平衡盐溶液或细胞培养
液,制成20%(w/v)组织悬液;最后按1/10的比例加入抗生素浓缩液,
混匀后室温作用1小时;以1000g离心15分钟,取上清液备用。
3.用胰酶消化处于对数生长期的PK-15细胞单层,将所得细胞悬
液以1000g离心10分钟,再用一定量EMEM生长液[含5%胎牛血清(无BVDV抗体),56?
灭活30分钟]、0.3%谷氨酰胺、青霉素100IU/mL、
6链霉素100IU/mL)悬浮,使细胞浓度为2×10/mL。
4.9份细胞悬液与1份上清液混合,接种6~8支含细胞玻片的莱顿氏管(leighton’s)(或其它适宜的细胞培养瓶),每管0.2mL;同时设3支莱顿氏管接种细胞悬液作阴性对照;另设3支莱顿氏管接种猪瘟病毒作阳性对照。
5.经培养24、48、72小时,分别取2管组织上清培养物及1管阴性对照培养物、1管阳性对照培养物,取出细胞玻片,以磷酸缓冲
盐水(PBS液,pH7.2,0.01M)或生理盐水洗涤2次,每次5分钟,
194
用冷丙酮(分析纯)固定10分钟,晾干,采用猪瘟病毒荧光抗体染色法
进行检测(见附件2)。
6.根据细胞玻片猪瘟荧光抗体染色强度,判定病毒在细胞中的增
殖情况,若荧光较弱或为阴性,应按步骤4将组织上清细胞培养物进
行病毒盲传。
临床发病猪或疑似病猪的全血样是猪瘟早期诊断样品。
接种细胞
时操作程序如下:
取-20?
冻存全血样品臵37?
水浴融化;向24孔板每孔加300微升血样以覆盖对数生长期的PK-15单层细胞;37?
吸附2小时。
弃去接种液,用细胞培养液洗涤细胞二次,然后加入EMEM维持液,37?
培养24至48小时后,采用猪瘟病毒荧光抗体染色法检测
(见附件2)。
195
附件2
荧光抗体染色法快速、特异,可用于检测扁桃体等组织样品以及
细胞培养中的病毒抗原。
操作程序如下:
1样品的采集和选择
1.1活体采样:
利用扁桃体采样器(鼻捻子、开口器和采样枪)。
采样器使用前均须用3%氢氧化钠溶液消毒后经清水冲洗。
首先固定活
猪的上唇,用开口器打开口腔,用采样枪采取扁桃体样品,用灭菌牙
签挑至灭菌离心管并作标记。
1.2其它样品:
剖检时采取的病死猪脏器,如扁桃体、肾脏、脾
脏、淋巴结、肝脏和肺等,或病毒分离时待检的细胞玻片。
1.3样品采集、包装与运输按农业部相关要求执行。
2检测方法与判定
2.1方法:
将上述组织制成冰冻切片,或待检的细胞培养片(见
附件1),将液体吸干后经冷丙酮固定5~10分钟,晾干。
滴加猪瘟荧光抗体覆盖于切片或细胞片表面,臵湿盒中37?
作用30分钟。
然后用PBS液洗涤,自然干燥。
用碳酸缓冲甘油(pH9.0~9.5,0.5M)封
片,臵荧光显微镜下观察。
必要时设立抑制试验染色片,以鉴定荧光
的特异性。
2.2判定:
在荧光显微镜下,见切片或细胞培养物(细胞盖片)
中有胞浆荧光,并由抑制试验证明为特异的荧光,判猪瘟阳性;无荧
光判为阴性。
2.3荧光抑制试验:
将两组猪瘟病毒感染猪的扁桃体冰冻切片,
分别滴加猪瘟高免血清和健康猪血清(猪瘟中和抗体阴性),在湿盒中
196
37?
作用30分钟,用生理盐水或PBS(pH7.2)漂洗2次,然后进行荧
光抗体染色。
经用猪瘟高免血清处理的扁桃体切片,隐窝上皮细胞不
应出现荧光,或荧光显著减弱;而用阴性血清处理的切片,隐窝上皮
细胞仍出现明亮的黄绿色荧光。
197
附件3
本方法用于检测疑似猪瘟病料中的猪瘟病毒。
1试验动物
家兔1.5~2kg、体温波动不大的大耳白兔,并在试验前1天测基础体温。
2试验操作方法
将病猪的淋巴结和脾脏,磨碎后用生理盐水作1:
10稀释,对3只健康家兔作肌肉注射,5mL/只,另设3只不注射病料的对照兔,间
隔5天对所有家兔静脉注射1:
20的猪瘟兔化病毒(淋巴脾脏毒),1mL/只,24h后,每隔6小时测体温一次,连续测96小时,对照组2/3出现定型热或轻型热,试验成立。
3兔体交互免疫试验结果判定
接种病料后体温反接种猪瘟兔化弱毒后体温结果判定
应反应
--含猪瘟病毒
-+不含猪瘟病毒
+-含猪瘟兔化病毒
++含非猪瘟病毒热原性物
质
注:
“+”表示多于或等于三分之二的动物有反应。
198
附件4
RT-PCR方法通过检测病毒核酸而确定病毒存在,是一种特异、敏
感、快速的方法。
在RT-PCR扩增的特定基因片段的基础上,进行基因
序列测定,将获得的基因信息与我国猪瘟分子流行病学数据库进行比
较分析,可进一步鉴定流行毒株的基因型,从而追踪流行毒株的传播
来源或预测预报新的流行毒株。
1材料与样品准备
1.1材料准备:
本试验所用试剂需用无RNA酶污染的容器分装;
各种离心管和带滤芯吸头需无RNA酶污染;剪刀、镊子和研钵器须经
干烤灭菌。
1.2样品制备:
按1:
5(W/V)比例,取待检组织和PBS液于研钵中充分研磨,4?
,1000g离心15分钟,取上清液转入无RNA酶污染的离心管中,备用;全血采用脱纤抗凝备用;细胞培养物冻融3次备用;其它样品酌情处理。
制备的样品在2~8?
保存不应超过24小时,长期保存应小分装后臵-70?
以下,避免反复冻融。
2RNA提取
2.1取1.5mL离心管,每管加入800μLRNA提取液(通用Trizol)和被检样品200μL,充分混匀,静臵5分钟。
同时设阳性和阴性对照
管,每份样品换一个吸头。
2.2加入200μL氯仿,充分混匀,静臵5分钟,4?
、12000g离
心15分钟。
2.3取上清约500μL(注意不要吸出中间层)移至新离心管中,
199
加等量异丙醇,颠倒混匀,室温静臵10分钟,4?
、12000g离心10分钟。
2.4小心弃上清,倒臵于吸水纸上,沾干液体;加入1000μL75%乙醇,颠倒洗涤,4?
、12000g离心10分钟。
2.5小心弃上清,倒臵于吸水纸上,沾干液体;4000g离心10分钟,将管壁上残余液体甩到管底部,小心吸干上清,吸头不要碰到
有沉淀的一面,每份样品换一个吸头,室温干燥。
2.6加入10μLDEPC水和10URNasin,轻轻混匀,溶解管壁上
的RNA,4000g离心10分钟,尽快进行试验。
长期保存应臵-70?
以下。
3cDNA合成
取200μLPCR专用管,连同阳性对照管和阴性对照管,每管加
10μLRNA和50pM下游引物P2(5’-CACAG(CT)CC(AG)AA(TC)CC(AG)AAGTCATC-3’),按反转录试剂盒说明书进行。
4PCR
4.1取200μLPCR专用管,连同阳性对照管和阴性对照管,每管
加上述10μLcDNA和适量水,95?
预变性5分钟。
4.2每管加入10倍稀释缓冲液5μL,上游引物P1(5’-TC(GA)(AT)CAACCAA(TC)GAGATAGGG-3’)和下游引物P2各50pM,10mol/LdNTP2μL,Taq酶2.5U,补水至50μL。
4.3臵PCR仪,循环条件为95:
C50sec,58:
C60sec,72:
C35sec,共40个循环,72:
C延伸5分钟。
5结果判定
取RT-PCR产物5μL,于1%琼脂糖凝胶中电泳,凝胶中含0.5μL/mL溴化乙锭,电泳缓冲液为0.5×TBE,80V30分钟,电泳完后于长
200
波紫外灯下观察拍照。
阳性对照管和样品检测管出现251nt的特异条
带判为阳性;阴性管和样品检测管未出现特异条带判为阴性。
201
附件5
本方法通过形成的多克隆抗体-样品-单克隆抗体夹心,并采用辣
根过氧化物酶标记物检测,对外周血白细胞、全血、细胞培养物以及
组织样本中的猪瘟病毒抗原进行检测的一种双抗体夹心ELISA方法。
具体如下:
1试剂盒组成
1.1多克隆羊抗血清包被板条8孔×12条(96孔)
1.2CSFV阳性对照,含有防腐剂1.5mL
1.3CSFV阴性对照,含有防腐剂1.5mL
1.4100倍浓缩辣根过氧化物酶标记物(100×)
辣根过氧化物酶标记抗鼠IgG,含防腐剂200uL
1.510倍浓缩样品稀释液(10×)55mL
1.6底物液,TMB/HO溶液12mL22
1.7终止液,1MHCL(小心,强酸)12mL
1.810倍浓缩洗涤液(10×)125mL
1.9CSFV单克隆抗体,含防腐剂4mL
1.10酶标抗体稀释液15mL
2样品制备
注意:
制备好的样品或组织可以在2~7?
保存7天,或-20?
冷
202
冻保存6个月以上。
但这些样品在应用前应该再次以1500g离心10分钟或10000g离心2~5分钟。
2.1外周血白细胞
2.1.1取10mL肝素或EDTA抗凝血样品,1500g离心15~20分钟。
2.1.2再用移液器小心吸出血沉棕黄层,加入500uL样品稀释液(1×),在旋涡振荡器上混匀,室温下放臵1小时,期间不时旋涡混
合。
然后直接进行步骤2.1.6操作。
2.1.3假如样品的棕黄层压积细胞体积非常少,那么就用整个细
胞团(包括红细胞)。
将细胞加进10mL的离心管,并加入5mL预冷(2~7?
,下同)的0.17MNHCl。
混匀,静臵10分钟。
4
2.1.4用冷(2~7?
)超纯水或双蒸水加满离心管,轻轻上下颠
倒混匀,1500g离心5分钟。
2.1.5弃去上清,向细胞团中加入500uL样品稀释液(1×),用洁净的吸头悬起细胞,在旋涡振荡器上混匀,室温放臵1小时。
期间不时旋涡混合。
2.1.61500g离心5分钟,取上清液按操作步骤进行检测。
注意:
处理好的的样品可以在2~7?
保存7天,或-20?
冷冻保存6个月以上。
但这些样品在使用前必须再次离心。
2.2外周血白细胞(简化方法)
2.2.1取0.5~2mL肝素或EDTA抗凝血与等体积冷0.17MNHCl4加入离心管混合。
室温放臵10分钟。
203
2.2.21500g离心10分钟(或10000g离心2-3分钟),弃上清。
2.2.3用冷(2~7?
)超纯水或双蒸水加满离心管,轻轻上下颠
倒混匀,1500g离心5分钟。
2.2.4弃去上清,向细胞团加入500ul样本稀释液(1×)。
旋涡振荡充分混匀,室温放臵1小时。
期间不时旋涡混匀。
取75ul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检测。
2.3全血(肝素或EDTA抗凝)
2.3.1取25uL10倍浓缩样品稀释液(10×)和475uL全血加入微量离心管,在旋涡振荡器上混匀。
2.3.2室温下孵育1小时,期间不时旋涡混合。
此样品可以直接
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检测。
或:
直接将75uL全血加入酶标板孔中,再加入10uL5倍浓缩样品稀释液(5×)。
晃动酶标板/板条,使样品混合均匀。
再按照“操
作步骤”进行检测。
2.4细胞培养物
2.4.1移去细胞培养液,收集培养瓶中的细胞加入离心管中。
2.4.22500g离心5分钟,弃上清。
2.4.3向细胞团中加入500uL样品稀释液(1×)。
旋涡振荡充分混匀,室温孵育1小时。
期间不时旋涡混合。
取此样品75uL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检测。
2.5组织
最好用新鲜的组织。
如果有必要,组织可以在处理前于2~7?
冷
204
藏保存1个月。
每只动物检测1~2种组织,最好选取扁桃体、脾、肠、
肠系膜淋巴结或肺。
2.5.1取1~2g组织用剪刀剪成小碎块(2~5mm大小)。
2.5.2将组织碎块加入10mL离心管,加入5mL样品稀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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