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培训管理制度制造型企业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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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对特种作业岗位的培训和证件年审的组织安排,以及对各部门关键岗位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内部书籍、光盘等培训教材的统一购买和管理。
8、负责公司培训室和培训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第五条生产部培训专员职责
1、负责O类员工的培训课程体系建立与完善。
2、负责O类员工培训计划、培训费用预算的制订与日常培训组织实施、效果跟踪。
3、负责O类员工培训记录、档案等的建立,定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负责生产部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培训以及上岗证的制作、发放、登记建册。
5、负责生产部培训室和培训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
1、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跟踪工作。
2、负责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制订本部门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监督本部门人员技能变化,确定员工更高层次的技能需求。
3、负责本部门职能要求的培训课程体系建立与完善。
4、负责部门内除公司层面培训以外的各种培训。
5、负责本部门内部兼职讲师的推荐,专业培训教材的编写。
6、负责本部门培训资料和培训记录的建档与管理;
7、负责本部门特殊工作岗位和关键岗位的培训,确保按要求持证上岗。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与质量相关的培训管理详见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八条从公司整体运营发展的需要出发,根据公司特色,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培训体系(附件一:
培训体系图)。
按培训的性质和对象不同可将培训划分为新进人员培训、在职人员培训、内部研讨会及自我学习三部分。
第九条新进人员入职培训
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公司介绍、产品介绍、企业发展远景;
2、企业文化、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作业流程;
3、安全教育、质量意识。
对有需要的新入职人员还须部门进行相关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培训。
第十条在职人员培训是体系中的主要部分,应结合阶层别与职能别进行开展。
阶层别培训主要是根据管理层次的不同,给予不同的管理知识、观念、方法和技能等的培训;
职能别培训的分类是按岗位不同进行划分,培训内容是以各岗位的专业水平和技能要求为重点,实施针对、务实的培训。
第十一条内部研讨会及自我学习。
推行内部研讨会能使各部门各岗位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增强自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人员、岗位、部门之间的沟通。
同时鼓励自我学习,使员工自我提高的需求得以满足。
第十二条培训的方式有内外讲师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光盘教学、参观学习、会议讨论和外派学习、自我学习等。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各部门对每一培训类别建立相应的课程体系,且不断对培训课程体系进行延展、调整、修改,使之符合公司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
第四章培训规划
第十四条培训规划是根据公司总体发展需要,结合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做下阶段培训工作的开展计划,包括年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等。
第十五条年度培训计划必须在详细调查需求和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切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制订。
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培训目的、课程设置、费用预算,实施措施等。
第十六条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组织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十二月份组织制定的下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2、各部门需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人员技能提升需要、以往工作中突发事件表现出的差距需求、绩效考核中技能评估表现出的差距需求等制订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3、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程序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经管委会会签,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月度培训计划应根据年度计划分解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增加的培训项目进行制定。
第十八条对于部门临时提出的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均需填写《培训申请表》(附件二),需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主管总监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
第五章培训实施
第十九条培训责任部门根据培训计划,按照培训操作流程(见附件三)组织实施培训。
第二十条培训实施
1、各部门在每次培训实施前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明确培训目的、选定培训方式、所需的各种培训设备、选定讲师、组织受训人员等。
2、各部门组织培训时需提前做好培训计划,组织外聘讲师内训需至少提前一周发放培训通知(附件四),组织内部技能提升或制度类培训需至少提前三天发放培训通知,以便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
3、各部门培训组织负责人在培训实施当中,需做好培训现场管理与记录工作,完成《培训签到/记录表》(附件五),以确保教育培训的顺利开展和有效性。
4、每次培训应按培训流程及时填写规定的相应表单,将员工培训情况详细完整的记录在培训档案中。
培训结束后,培训组织部门应将培训所有资料建档(包括:
培训通知、培训课件、培训签到/记录表、培训效果评估内容(如试卷)等),以备人力资源部定期抽查。
5、外聘讲师授课必须慎重考察讲师的水平、授课内容、课程受益价格比,培训需求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对外聘讲师进行评估,要对培训效果负责。
6、参训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培训纪律:
①按时到达培训教室并签到,不准迟到和早退。
凡无故迟到、中途逃课、早退者,需向互助基金乐捐50元/次,并于受训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后由财务部转入互助基金。
②凡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提前两个工作日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旷课处理,并向互助基金乐捐100元/次,在受训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后由财务部转入互助基金。
③参加外训人员需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时间安排,准时签到授课。
凡未经请假批准而擅自旷课人员,需承担外训费用,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受训日如属于正常上班时间,则按旷工论处。
④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准随意交谈,不准影响他人听课。
上课期间,严禁用手机接拨电话,手机必须关闭或调至静音。
⑤参训人员必须爱护培训场所的设施、设备,损坏者按价赔偿。
7、培训是公司给员工的一项提升自身能力的福利,非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组织培训的,一律不计加班。
第二十一条外派脱产培训管理
1、外派脱产培训的课程一般是针对新项目或新业务部门整体缺少的专业知识或管理经验,或在专业领域内的新理念或新方法。
部门在安排员工参加外派脱产培训时,原则上需安排有讲授能力的员工参加,以便于培训内容的内部转化。
2、外派培训人员培训后有义务带回培训所有的课程资料(如书籍、教材、PPT等)且将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交人力资源部备存或登记建册。
对于公司指定需要转化为内部课程的,必要时可采用录音的方式获取更多培训内容。
3、需要内部培训转化的外派脱产培训必须在参加培训两周内将培训内容进行内部培训转化,以便培训得到有效的传递与学习。
培训转化按内训组织流程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跟踪,培训记录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受训人员借故拒绝转化的,将取消其后续外派培训。
4、外派脱产培训人员外出学习时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如属计件工资人员,按该岗位平均工资计发。
5、外派培训所获得的证书须交复印件至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章培训评估考核
第二十二条培训评估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培训工作,督促学员在培训时能认真学习、获得切实的收效,所以应针对性地就当次培训的内容组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考核。
第二十三条每次培训后,培训组织部门应对培训做出评估和总结,为今后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评估培训效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依培训项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分别采用以下三级评估方式:
1、一级评估是以培训责任人为对象的,主要考察培训需求把握是否准确、内容是否适宜、讲师水平如何、学员反映如何等,在培训结束后可使用《培训效果调查表》(附件六)收集反馈信息。
2、二级评估检查学员所学知识或技能,以培训培训后以考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用于需学员掌握某些特殊知识或运用某一具体技能的课程,将考试和实地操作的结果《培训签到/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3、三级评估用于衡量学员工作表现的变化,检查学员是否真正掌握了课程内容并运用到工作中去,意在改变工作表现。
对实际效果期望很高的课程,如中层以上干部和接班人,以培训沙龙等的形式来复习和评估。
第二十四条经过培训,工作能力得到提高、工作成绩较为显著的人员可作为储备人才选拔的对象;
固步自封、不求上进者,人力资源部门有权建议换岗或辞退。
第七章培训费用与合同管理
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定费用预算,年度培训费用预算一般控制在上一年度销售利润的2%-3%。
培训费用包括:
讲师授课费、培训组织费、培训设施费以及其他培训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年度培训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财务部会签,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培训费用的分配与管理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费用使用的审核,统一控制公司所有培训开支。
2、培训费用分配原则:
业务部门、创造性岗位的培训优先于服务部门、事务性岗位;
干部、专业骨干培训重于一般职员培训;
上年度关键绩效指标发生重大不良且有能力不足因素的,应当首先满足该类培训。
3、非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内,公司临时指定的培训任务,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申请费用,不列入预算开支。
①为满足年度内新增的业务发展需要,临时新增的培训要求,单笔超过3000元的。
②对高层管理干部,公司指定的专业提升培训或时长超过1年的学历进修培训。
第二十八条参加外派脱产培训学习费用管理
1、参加外派脱产培训学习须提前填写《培训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
所需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等支付按财务报销规定的程序执行。
未经提前申请并获批的培训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2、外出培训的,由参加培训人员自行申请车辆,所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所在部门承担。
第二十九条外聘讲师培训的审批程序
部门提案→主管总监意见→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财务部核价→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外聘讲师培训必须与外部机构签订完备的合同,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讲师情况、培训费用构成以、培训效果达成约定、违约责任等。
第三十一条外派脱产培训人员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食宿交通费、资料费等)达到一定金额的,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标准如下:
级别服务期
M4、P4类以上人员
M3、P3类人员
其它MPA类人员
O类、O辅类人员
一年的服务期
年累计培训金额
≥11000元
≥7000元
≥3000元
≥1000元
两年的服务期
≥20000元
≥14000元
三年的服务期
≥29000元
≥21000元
≥5000元
四年的服务期
≥38000元
≥28000元
≥15000元
五年的服务期
47000元以上
35000元以上
19000元以上
9000元以上
第三十二条由公司委派培训考取的特种作业岗位证件,需交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第三十三条参加培训人员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需返还部分培训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返还费用=费用总和×
[(服务期-已履行服务期)/服务期]
费用总和包括参加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等。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连续服务一年以上,经批准的学历提升进修、中级以上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外语水平提升等自我学习费用(不包括食宿交通费用),公司给予支付或报销,按如下规定:
(此条之前制度无相关规定,但实际是按以下内容执行的,现明确)
1、学历提升:
入学考试合格录取后,公司先垫付每年学费的50%,员工需与公司签订五年服务协议;
领取毕业证后,可凭毕业证原件报销剩余50%学费。
2、参加中级以上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可凭证书原件和发票报销学费的50%,但需与公司签订两年服务协议。
3、外语水平提升学习一般为支持海外业务发展,经考核达到公司要求水平,全部学费给予报销,但需与公司签订三年服务协议。
4、学历提升进修、中级以上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所报考专业必须为员工所在岗位或未来培养岗位专业所需。
5、员工如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需返还部分学费,计算方式如下:
第三十五条学历提升进修、中级以上职称(职业资格)、外语水平提升申请程序
个人申请(填写《个人进修培训申请表》附表)→部门领导意见→主管总监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六条根据培训需要,各部门申请外购培训教材(书籍、光盘等),统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购买并管理。
第八章内部兼职讲师管理
第三十七条内部兼职讲师工作职责
1、开发设计所负责的内部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大纲、讲师手册、案例练习题集、测试题及参考答案、教学演示文件(PPT)。
2、讲授指定的培训课程。
3、学员的考核,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4、参与公司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培训课程体系。
5、积极学习,不断完善所负责的课程和提高授课能力。
第三十八条内部兼职讲师参评条件
1、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2、在某一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不少于2年实际工作经验;
3、乐于分享,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内部兼职讲师的评聘
1、资格评审:
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讲师推荐/自荐表》(附表五)→主管领导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
2、人力资源部安排预选兼职讲师试讲,由评审小组从个人形象、专业水平、课件制作、授课表现等维度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由各部门部长或以上领导、人力资源部部长或培训负责人以及特别指派人员组成。
每次评审小组成员不少5人。
3、内部兼职讲师等级分为高级讲师、中级讲师、初级讲师、储备讲师四个级别。
按《内部兼职讲师资格评聘表》(附表六),对照如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定级别:
1高级讲师:
90≤X≤100
2中级讲师:
80≤X<90
3初级讲师:
70≤X<80
4储备讲师:
60≤X<70
4、评审结果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级别判定,对被授予兼职讲师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并颁发聘任证书。
5、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兼职讲师的晋升评审,晋级的讲师重新颁发聘任证书。
第四十条内部兼职讲师的考核
1、人力资源部对内部兼职讲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组织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附表八),并进行存档,作为年度考核评优以及晋级的依据之一。
2、内部兼职讲师在一年之内有3次课程的现场培训效果评估低于70分或受到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的,取消内部兼职讲师资格。
第四十一条内部兼职讲师的培训
1、为提高培训成效,凡经过资格考核合格的内部兼职讲师,应接受以下培训:
①学习原理与授课技巧。
②成人学习特点。
③教材设计与制作。
2、内部兼职讲师可申请旁听公司所有课程。
如有需要,可申请参加与其授课内容相关的外部培训课程。
3、人力资源部不定时组织内部兼职讲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进行指导与培训。
4、人力资源部需不断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和学习资料。
第四十二条内部兼职讲师的激励
1、公司对进行课程讲授的内部兼职讲师采用课酬激励与非课酬激励两种方式。
2、课酬激励:
授课报酬发放的计算公式及标准如下:
培训课酬=基本课酬×
课时数×
职位加权系数×
讲师级别系数×
培训效果评估系数
1基本课酬标准:
上班时间授课40元/小时,非上班时间授课70元/小时。
②职位加权系数:
依据内部讲师个人职级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职位系数;
岗位级别
加权系数
M4、P4以上
1.2
M3、P3
1.1
其它人员
1.0
③讲师级别加权系数;
内部兼职讲师级别
高级讲师
1.4
中级讲师
初级讲师
储备讲师
0.8
④培训效果评估加权系数
评估分数区间
加权系数(X)
95<X≤100
85<X≤95
75<X≤85
X≤75
3、培训1小时计为1课时,不足1小时不计报酬,超过1小时按四舍五入计算课时。
4、非课酬的激励
①公司根据内部兼职讲师的授课时间(课时累计)的长短和培训评估结果,按优先顺序提供参加外部培训的机会;
②每年度从内部兼职讲师队伍中评选出若干优秀兼职讲师,优秀兼职讲师将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可获得优先评优、晋升和加薪的机会。
第四十三条课酬发放
1、课程报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申请和支付,原则上于次月支付讲师课酬。
2、不发放课酬的范畴:
①管理层、各部门经理等对本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与指导。
②试讲、经验交流、外训后内部转化分享与其他非人力资源部指派的正式授课。
③各部门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在岗培训。
④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培训。
第四十四条内部兼职讲师的管理
1、各部门至少提前两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培训需求,以便于人力资源部提前预约和
安排内部兼职讲师的授课任务。
2、内部兼职讲师在接到授课任务后,要合理安排好本职工作,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完成授课任务。
3、内部兼职讲师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按原计划授课时,应及时通知培训组织部门,以便另行安排。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文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原文件与本办法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培训体系图
2、培训申请表
3、个人进修培训申请表
4、培训操作流程图
5、培训通知
6、培训签到/记录表
7、培训效果调查表
8、内部兼职讲师推荐/自荐表
9、内部兼职讲师资格评聘表
10、培训效果评估表
11、培训计划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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