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加油站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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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评估加油站项目
附件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2环境现状评估监测报告
附件3土地使用证
附件4营业执照
附件5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附件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3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
附图4周围环境敏感点图
前言
凤城市宝山顺发加油站成立于1992年9月,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纳入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清单。
依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应开展环境现状评估工作。
受凤城市宝山顺发加油站委托(委托书见附件1),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凤城市宝山顺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现状评估工作,丹东市精益理化测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现状和污染源监测工作。
接受环评委托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通过项目现场勘察、资料收集、污染源和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编制完成了《凤城市宝山顺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5号发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
1.1.2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08号)。
2.《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6)13号。
3.《关于印发丹东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丹环发(2016)83号。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
6.《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 )。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改委2013第21号,2013年5月1日实施)。
9.《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7月26日。
1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
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文)。
14.《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7月19日)。
15.《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修订)》,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1月13日。
16.《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
17.《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
18.《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丹东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4]3号。
19.《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丹东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4]4号。
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1.1.3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修订)。
1.1.5有关技术文件和工作文件
1.项目委托书及合同
2.凤城市宝山顺发加油站提供的其他资料。
1.2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
1.2.1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要求、主要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等,确定本评估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项目环境影响的识别结果详见表1-1。
表1-1项目环境影响识别表
影响因子
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
生活质量
环境空气
地表水
环境
声
环境
生态环境
地下水
环境
经济发展
基础设施
交通
就业
生活水平
景观
影响程度
-2
0
-1
-1
0
+2
0
+2
+1
+1
-1
注:
表中数字代表影响程度,0代表基本无影响,1代表轻微影响,2代表中等影响,其中“-”代表不利影响,“+”代表有利影响。
1.2.2评估因子筛选
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和初步工程分析,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因子以及该项目的特征污染因子确定为评估因子。
筛选出的评估因子见表1-2。
表1-2评估因子一览表
环境因素
现状评估因子
环境空气
TSP、PM10、SO2、NO2、非甲烷总烃
地表水环境
pH、CODcr、NH3-N、BOD5、DO、石油类
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1.3评估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3.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标准值详见表1-3。
表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
μg/m3
污染物名称
TSP
PM10
SO2
NO2
GB3095-2012
24小时平均
300
150
150
80
1小时平均
——
——
500
200
1.3.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东侧地表水为亮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标准值详见表1-5。
表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污染物
pH
BOD5
DO
NH3-N
COD
高猛酸盐指数
标准值
6~9
≤3
≥6
≤0.5
≤15
≤4
1.3.1.3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地处交通干线309省道边,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要求,标准值详见表1-6。
表1-6 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4a类区
70
55
1.3.1.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地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6
表1-6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类别
pH
总硬度
高锰酸盐指数
石油类
标准值
6.5~8.5
≤450
≤3.0
/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3.2.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详见表1-7。
表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1.3.2.2噪声控制标准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区标准限值,标准值详见表1-8。
表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4a类区
70
55
1.3.2.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性固体废物,执行《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368-2011)。
1.4区域环境概况
1.4.1自然环境概况
1.4.1.1地理位置
本项目地址位于凤城市宝山镇红旗村二组,南邻交通干线309省道,交通方便。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1.4.1.2地形地貌
项目区地形地貌见图1-1。
图1-1项目区地形地貌
1.4.1.3气候、气象
镇内群山环抱,沟谷交错,有与岫岩相界的平顶山和与鸡冠山镇相邻的豹子山群。
境内属湿润性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夏季多为东南风,冬季多为西北风。
年平均气温7.5℃,降水量l000毫米左右,年均无霜期165天左右。
1.4.1.4水文
宝山镇内东有红旗河,西有喇咕沟河,分别由北向南流入大洋河。
1.4.2社会环境概况
宝山镇政府所在地红旗村,距凤城市内21公里,全镇南北长22公里,东西宽18公里,总面积为316平方公里。
宝山镇辖红旗、石柱、岔路、大营、四台、促林、白家、历家、赵家、代家、周家、汤池和尖岭13个行政村,109个村民组,21618人,其中满族人口1.7万人,占总人口的78.6%。
宝山镇属自然经济类型,以农业为主。
耕地53.9万亩,林地3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为市黄牛、绒山羊、生猪生产基地。
土特产有柞蚕、烟草、板栗、山楂等。
烟草高峰期栽种4000亩,柞蚕场8.85万亩。
农业以种植玉米、大豆、水稻、高粱等。
改革开放以来,产业结构已由农业为主向第二、第三产业转变,逐步形成以造纸、冶金、食品、建材、机械等为主导行业的产业格局。
1.4.3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丹东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4]3号),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
(2)地表水
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丹东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4]4号),项目附件地表水亮子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3)地下水
项目区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4)声环境
建设项目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9。
表1-9环境功能区划表
环境要素
环境空气
地表水环境
环境功能区划
GB3095-2012二类区
GB3838-2002
Ⅲ类水域
1.4.4区域环境质量概况调查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具体见第5章节),项目区附近TSP、PM10、SO2、NO2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无超标现象,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附近地表水亮子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水质较好;项目区声环境质量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要求。
1.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该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下所述:
1.5.1环境空气
保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1.5.2水环境
控制项目污水,保护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使其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受到影响。
1.5.3声环境
保护周围敏感点处声环境,确保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周围概况及保护目标见表1-10,图1-2。
表1-10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名称
方位
规模(户)
与场界距离(m)
环境功能
环境
空气
居民
W
6
120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居民
E
15
80
地表水
环境
亮子河
/
/
/
GB3838–2002
Ⅱ类标准
声环境
居民
W
6
120
GB3096-20084a类区标准
居民
E
15
80
项目东侧项目南侧
项目西侧项目北侧
图1-2项目周边概况及保护目标
2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
2.1“四条红线”相符性分析
2.1.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a.与《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性分析
《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丹政发〔2011〕15号)发展重点中“(三)县域经济——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能源、乡村公路、农村邮政、环境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信息等公用设施建设。
充分利用国家边境重点地区开发开放和“兴边富民行动”、“一事一议”奖补等扶持政策,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条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实现贫困村脱贫。
”本项目为机动车燃料零售业项目,属农村基础、公用设施建设,与《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较好的相符性。
b.与《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提到““将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等作为防范环境风险的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政策,健全防范、预警、应对、处置体系,加强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环境安全保障问题。
”、“防范环境风险。
开展全省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对省内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重点调查沿河沿海重大石化企业,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分类管理。
建立风险防范与应急长效机制,从环评、质量标准制定、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
研究制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设施建设标准和规范,并实现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机制。
对重金属、POPs、二噁英等逐步显现的新型污染加强防范,加强对化工企业环境安全监管,探索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柴油,其储罐区采取卧式直埋储罐方式等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故本项目与《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有较好的相符性。
c.与《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用地已取得当地相关部门许可,用地类型为商业服务业,用地许可证明见附件3,符合《丹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要求。
2.1.2与各类生态功能区相符性分析
该项目所在区不涉及重要水源保护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禁止开发区域,不涉及水源涵养、风沙防治、天然湿地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沙漠化、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脆弱区等限制开发区域。
同时,本项目不属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项目生产内容、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不属于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所用生产设备不属于落后设备。
因此,该项目符合《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5)》中“强制淘汰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要求。
因此,该项目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
2.1.3项目过剩产能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2014]55号),化解五大产能过剩矛盾有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行业。
本项目为加油站,不属于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行业,故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2.1.4项目生产工艺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
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和辽宁省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
2.2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气十条”、“水十条”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见表2-1。
表2-1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
名称
政策要求
符合性
说明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符合
本项目电取暖,不设锅炉房
强化企业施治。
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符合
经监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场界达标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
2015年4月16日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符合
本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
严控地下水超采。
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
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
符合
本项目用水取自自来水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工程概况
3.1.1项目基本情况
凤城市宝山顺发加油站位于凤城市宝山镇红旗村二组,企业负责人李荣军,总投资80万元,用于修建构筑物及购买设备等。
该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3.1.2工程组成
项目区占地面积800m²,站房建筑面积240m²,罩棚面积300m2。
项目组成情况详见表3-1。
表3-1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项目工程组成
工程名称
规模与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加油罩棚
加油机6台
加油罩棚耐火等级为二级,不计入到总建筑面积中
埋地油罐
汽油罐2台,单台容积30m3
柴油灌3台,单台容积30m3
/
辅助工程
站房
一层
建筑面积240m2
公用工程
供水
总用水量91.25m3/a
自来水
供电
年用电量约3000kwh
当地电网
供暖
/
采用电取暖
排水
/
污水量小,不外排
环保工程
风险防治措施
灭火毯
2个
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2个
沙子
2m3
8kg手提式干粉灭火
共8个
3.1.3产品方案
凤城市蓝旗镇利民加油站成立于2006年4月,年销售92号汽油200吨,柴油300吨。
3.1.4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详见表3-2,图3-1。
表3-2主要设备一览表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储油罐
20m3汽油罐
2个
卧式直埋
30m3柴油罐
3个
加油机
CK1212
6台
自动电脑计量加油机
图3-1项目主要设备图
3.1.5主要原辅材料与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表3-3,汽油柴油理化性质见表3-4。
表3-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原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92#汽油
200t/a
成品油来源于中石油
0#柴油
300t/a
表3-4汽油、柴油理化性质
名称
理化性质
燃烧爆炸性
毒性
汽油
芳香味挥发性液体,相对密度<1.000,车用汽油的馏程为70-205℃。
易燃,蒸汽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强氧化剂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吸入大量蒸汽时,会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障碍,空气中浓度为0.025(体积分数)时,对敏感的人有轻度的症状。
柴油
淡黄色挥发性液体,相对密度<1.000。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柴油及其蒸汽都具有一定毒性,属刺激性、麻醉性的低毒物质。
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详见表3-5。
表3-5主要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名称
用量
来源
新鲜水
91.25m³/a
自来水
电
3000kwh/a
当地电网
3.1.6公用工程
3.1.6.1给水、排水
(1)给水
本项目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用水量系数为50L/人·d,共365d,项目职工人数为5人,则生活用水量为91.25m3/a(0.2m3/d)。
(2)排水
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照80%计,则员工生活污水量为73m3/a,生活污水量小,经分类收集后,用于站内洒水抑尘。
水量平衡图详见图3-2。
图3-2项目水量平衡图m³/d
3.1.6.2供电、供暖
本项目用电量为3000kwh/a,源自当地电网。
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方式。
3.1.7贮运工程
(1)运输
本项目采用15m3槽车运输,运输频率为10天/次,由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
(2)贮存
本项目汽油、柴油储罐总容积为150m3,汽油、柴油在站内实际贮存量为90m3。
3.1.8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场内北侧为站房和油罐区,南侧临近公路宝黄线为加油区,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3.1.9防火间距要求
加油站内工艺设施之间防火距离见表3-6
表3-6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表(单位:
m)
建筑物名称
标准距离
实际距离
标准(2016年版)
埋地油罐与埋地油罐
0.5
0.5
GB50156-2002表5.0.8
埋地油罐与站房
4.0
12
通气管管口与站房
4.0
15
密闭卸油点与站房
5.0
15
卸油点与通气管口
3.0
4
加油机与站房
5.0
7.5
加油机与锅炉房
15
/
埋地油罐与锅炉房
18
/
由表3-6可知,本项目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均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要求。
3.1.10工作制度
该站职工人数为5人。
具体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情况见表3-7。
表3-7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序号
工作制度及定员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全年生产天数
d
365
每天两班
2
每班生产小时
h
12
3
劳动定员
人
5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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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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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环境影响评价 现状 评估 加油站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