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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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个别专业学位可适当放宽);
(二)至少讲授过1门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主要课程;
(三)一般应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包括论文开题、研究方案、教育实习、基础实验等。
(四)熟悉相关职业领域的工作,最好具有相关职业领域的正式工作经历。
第七条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基本条件
(一)熟悉本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
(二)为相关专业实践领域的研究专家和实务骨干;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与我校相关教学科研单位(部、院、系)有稳定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关系,可以讲授至少1门专业学位的主要课程。
各专业学位类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上岗条件详见附录。
第三章审定程序
第八条首次申请上岗导师的审定办法
(一)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向专业学位类型所在部(院、系)提出申请。
2.单位遴选:
各部(院、系)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遴选符合上岗条件的申请人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经部(院、系)务会审议,所属专业学位评审组通过,报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审定。
3.分会审定:
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经审议、表决,确定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二)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向专业学位类型所在部(院、系)提出申请。
2.单位遴选:
各部(院、系)审核申请人的基本条件,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遴选符合上岗条件的校外专家担任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经部(院、系)务会审议,所属专业学位评审组通过,报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审定。
3.分会审定:
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审核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基本情况,经审议、表决,确定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已上岗的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审核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由各部(院、系)审核,经专业学位评审组审定,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备案。
第四章岗位管理
第十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权各专业学位评审组审定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和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上岗招生的资格,并委托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专业学位评审组应每三年对本专业学位导师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报专业学位分会备案。
评估结果将作为招生名额分配的依据;
对于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者,将取消其专业学位硕士导师资格。
第十二条兼职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应由招生单位配备合作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研究生。
兼职研究生导师指导的我校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须署名“北京师范大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权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负责解释本条例。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2011年4月15日开始试行。
附录
附件1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2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4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5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6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7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8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9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10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11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1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1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1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附件1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一、全职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
2.至少讲授过1门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主要课程,或有指导过统计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的经历;
3.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或近5年内主持(或参加)至少一项研究课题。
二、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在高等院校、统计(市场)调查、统计分析等实际部门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近3年内至少参与完成一项科研项目或实际课题。
附件2
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2.讲授过1门MIB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主要课程,或在国际商务运营及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或实践经验。
二、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MIB专业学位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掌握MIB人才的培养方法;
3.具有丰富的国际商务运营及管理实战经验,担任以下任一职位者:
1)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
2)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3)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含行业协会)高层管理人员;
4.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有稳定的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5.需通过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审批方可报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3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
2.至少讲授过1门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主要课程;
3.一般应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包括论文开题、研究方案、专业实习等。
1.熟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具有深厚法学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2.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
3.担任副庭长以上的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
从事律师执业工作十年以上或相当于该水平的律师;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与法律实务相关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处级(或相当于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
5.与法学两院相关教学科研中心或研究所有稳定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关系,可以讲授至少1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主要课程。
附件4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2.开设过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课程;
1.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或社会服务机构中层管理人员),或取得学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或社会服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
2.从事社会工作实务三年及以上。
附件5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一、全职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实验师或工程师),或具有讲师职称3年及以上且已取得博士学位;
2.了解基础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教育科研方法,具有基础教育研究相关成果。
3.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包括论文开题、研究方案、教育实习、基础实验等。
1.具有中学教师高级职称,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2.在基础教育领域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骨干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有相当于省级及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教学、科研成果。
3.了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有相关研究成果。
与我校相关教学科研单位(部、院、系)有稳定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关系,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指导研究生。
附件6
体育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2.在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方面有过比较深厚的工作经验,有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
3.原则上要具有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的专业学历,没有专业学历者要经过特殊审查。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在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方面有过比较深厚的工作经验,在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界具有名气,受过重要奖励者;
3.有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有相关的专著。
附件7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全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必须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至少两项: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满两年的讲师;
3.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满五年的讲师;
4.近三年正式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
兼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或具有丰富的汉语国际教育工作经验,本人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
附件8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一、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基本条件
1.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
2.至少讲授过1门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主要课程;
3.一般应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包括论文开题、研究方案、教育实习、基础实验等。
4.应当承担与心理学应用有关的课题。
二、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基本条件
1.熟悉本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
2.为应用心理专业实践领域的研究专家和实务骨干,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与我校心理学院有稳定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关系,可以讲授至少1门专业学位的主要课程。
5.应当承担与心理学应用有关的课题,并能提供研究生实习的场所,进行具体的务实指导。
附件9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讲师职称、取得术科专业硕士且执教3年以上专业技巧课程,具备专业技能指导的术科教师;
2.具有从事术科实践经验,包括舞台实践、编导实践、创作获奖经历、一定规模等级的展览创作活动等。
3.获得学术硕士学位未有自身实践经历者不得担任指导教师
1.熟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
2.为相关艺术技巧表演等创作实践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骨干;
4.与我校艺术与传媒学院有稳定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关系,可以讲授至少1门专业学位的主要课程。
附件10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应具有副高职称。
2.英语语言文学博士或翻译学方向硕士。
3.从事翻译教学三年以上,或正规出版单位出版15万字以上译著。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拥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为行业实务部门业务骨干。
3.具有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译著(20万字以上)。
4.与我校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有稳定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关系,保证有充分时间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
附件11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2.至少讲授过1门新闻传播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主要课程;
3.熟悉新闻传播行业实务和发展趋势;
4.一般应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包括论文开题、专业实习等。
1.熟悉新闻传播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
2.为重要或有代表性新闻传播单位业务骨干,或具有深厚的新闻传播理论水平;
3.应具备副编审、主任编辑、主任记者以上职称;
4.可以独立讲授或与本专业全职教师合作讲授至少1门专业学位课程,或讲授相关的前沿讲座课程,或可全程指导研究生专业实习;
5.能承担硕士论文的开题、硕士论文指导及答辩等工作。
附件12
工程硕士指导教师上岗条例
1.指导教师原则上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备讲师职称且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
2.至少讲授过一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主要课程;
3.指导教师应有在研项目特别是工程类项目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4.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点和规律;
5.在工程相关领域具有2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6.近3年内主持或参与至少一项工程实践项目。
附件1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一、全职MBA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
2.讲授过1门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主要课程,或在经济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或实践经验。
1.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MBA专业学位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掌握MBA人才的培养方法;
3.具有丰富的管理实战经验,担任以下任一职位者:
1)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
2)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3)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含行业协会)高层管理人员;
4.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有稳定的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5.需通过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审批方可报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14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讲师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
2.在公共管理领域发表过3篇以上论文,或者在公共部门工作过三年以上。
1.硕士学位以上、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
2.在政府部门担任正处长以上,有相关成果发表;
教学科研单位的兼职导师必须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3.有从事公共管理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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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 研究生 指导 教师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