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docx
- 文档编号:22818250
- 上传时间:2023-04-28
- 格式:DOCX
- 页数:37
- 大小:74.68KB
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docx
《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律基础知识和宪法
法律知识
法的概述
一、法的概念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4、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5、本质是统治阶级的体现
注意:
1、规范性。
判断:
1、法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2、规范性是法律所特有的
3、权利义务为内容
法是如何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
A、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设定
B、通过权利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是法特有的方式。
4、国家强制性
法以外的的社会规范是否具有强制性?
例:
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C
A、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
B、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
C、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
D、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
二、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一般从国家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层次把握。
1、国家性: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2、阶级性:
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3、物质制约性
指法的内容和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的作用
1、含义:
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包括规范作用、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
法基于其规范性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社会作用:
法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例:
法的社会作用对象是下列哪个选项?
(C)
A人的行为B人的思想C社会关系D人的情感
2、规范作用的分类
A、指引作用:
指法对本人行为所起到的导向、引路的作用。
示例: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B、评价作用:
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
示例:
张律师告诉王某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C预测作用:
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示例;董事长考虑到如果自己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对方肯定会申请仲裁要求巨额赔偿。
D、教育作用:
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E、强制作用:
法可以用来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
3、社会作用的分类:
A、政治职能,即维护阶级统治B、社会职能即履行社会公共服务。
四、法律关系
1、概念:
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注意:
a、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b、法律关系是合法的社会关系。
判断:
1、某研究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关系。
2、甲某因赌博欠乙某3万元的债券债务关系。
2、法律关系的要素
A、主体自然人、法人
B、内容:
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C、客体:
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重点识记客体的种类:
(1)物(物权的客体)
(2)行为(债权的客体)(3)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的客体)
3、法律关系的分类
A、根据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分为
隶属型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平等)平权型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平等)
B、根据法律关系中法律主体权利义务是否一致分为
单务的法律关系双务的法律关系
五、法律部门
含义: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示例:
民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
刑法法律部门:
《刑法》、刑法修正案、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最的的决定
六、法律体系
1、含义: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部门法体系)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一下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民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七、法系
概念:
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二者之主要区别?
(1)法的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具有正式意义上的渊源,法被理解为抽象规范;英美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
(2)法典编纂的不同:
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3)在适用法律的技术方面不同:
在大陆法系,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考虑制定法如何规定,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案情作出判决;英美法系的法官则首先考虑以前类似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的案件事实比较后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4)法的分类不同:
大陆法系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公法主要指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程序法,进入20世纪后又出现了社会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公私法两种成分的法;英美法系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无公法和私法的之分,普通法是在普通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
衡平法是由大法官法院的申诉案件的判例形成的。
(5)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大陆法系一般采用审理方式,以法官为中心,奉行干涉主义;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角色。
八、法的制定
1、含义:
即立法。
法的制定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2、立法的基本原则
3、立法的程序(四个步骤)
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讨论——法律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例:
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有(ABD)
A、一国法律体系是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有机组合而成的
B、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准
C、法律制度是组成法律部门的最小单位
D、行政法是我国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例: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C)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例:
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的是(BCD)
A、行政许可法律关系B、民事合同法律关系
C、婚姻法律关系D、遗产继承法律关系
九、法的效力
含义:
法生效的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时间有约束力。
(一)法对人的效力
1、属人主义:
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何处。
2、属地主义:
法律只适用于该过管辖地区内的人,不论其是何国公民
3、保护主义:
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国籍和所在地域,都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保护主义相结合。
(现在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
)
(二)、法的空间效力
法律在哪些范围内生效的问题。
——(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领域)
领陆、领水、领空驻外领使馆船舶、航空器
思考:
是不是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都及于全国?
例:
甲是H国公民,某年夏天乘坐中国民航的国际航班来我国旅游,在飞行途中因琐事与邻座乙(我国公民)发生争吵,甲将乙打成重伤,对甲应按(B)处理。
A、H国刑法B、我国刑法C、飞机最终降落国刑法D、国际法院
(三)、法的时间效力
含义:
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及法对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判断:
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的问题。
法的生效时间:
(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3)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判断:
法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同时,法一经公布即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终止生效的时间:
(1)明示的废止。
(2)默示的废止。
法的溯及力:
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法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
目前各国通例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例:
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照惯例应该是(C)。
A、通过三个月后 B、批准之日C、公布之日 D、公布三个月后
例:
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D)
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D、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例:
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刑法在有无溯及力问题上采用的原则是(C)。
A、从旧原则B、从轻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
十、法的实施
含义:
指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他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实然状态。
法的实施包括:
法的执行(行政)、法的适用(司法)、法的遵守(守法)
1、法的执行:
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2、司法:
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例:
下列行为属于司法活动的是?
A、人民政府依法出来甲乙之间土地使用权的争议
B、人民法院根据起诉依法对甲乙之间侵权案的判决
C、仲裁庭根据申请依法对甲乙之间合同纠纷所作的裁决
D、人民检察院对甲的不起诉的决定。
3、守法:
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A、守法是主体B、积极的守法和消极的守法
十二、违法行为:
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构成要素:
1、违法行为人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
2、违法行为一般应具有过错。
3、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4、违法行为以违反法律为前提。
5、违法行为必须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例: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5岁小孩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该小孩的违法行为。
B、违法行为必须具备故意或过失。
C违法行为必须是积极的作为。
十三、法律责任
含义:
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1、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关系。
判断:
1、有违法行为必然产生法律责任。
2、法律责任必然产生于违法行为。
十四、法律制裁
1、含义:
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A、特定性B、被动型C、惩罚性
例:
下列属于法律制裁的是?
A、小王因考试作弊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B、小强不小心烫伤客人,主动赔偿医疗费200元。
C、甲乙发生合同纠纷,双方仲裁,仲裁庭裁决甲支付乙300元。
D、小红偷彩电,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分类
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宪法
一、宪法的产生:
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最早实行宪政)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确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性文件)1787年美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二、核心价值:
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例:
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和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反映了党的利益和意志。
(F)
三、宪法的分类:
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民定宪法
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构成
国家机构的含义:
组成国家机器的一切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构的基本构成:
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
二、我国的国家机构
(一)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由国家权力机关民主决定;法律和决策的执行,必须高度集中,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决策——民主;执行:
高度集中)
遵循中央统一领导,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等级职权。
例: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所遵循的原则是(A)。
A、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B、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
C、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
D、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创造性
(二)我国的国家机构:
全国及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国家主席国务院及地方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1、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2、代表产生:
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两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将单独选出。
3、任期:
宪法规定的全国人大任期是5年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立法权:
1、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
2、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3、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
基本法律是为宪法实施而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
例: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规定,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有(C)。
A.中国共产党 B.1/10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3个以上的代表团联名
(二)监督权:
1、中央国家机关任免权。
2、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的人选
4、最高监督权(负责并报告工作)
5、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违背宪法、法律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国家预算;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4、决定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或合并:
5、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6、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例:
我国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或合并,其决定权在于:
(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总理C.国家主席D.国务院全体会议
例:
重庆直辖市的设置是由下列哪个机构通过的(C)
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国家主席
三、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
第一、提出议案。
提出议案的主体有三大类:
一是全国人大主席团,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三是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
第二、审议议案。
第三、通过议案。
第四、公布决议或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2、组成和任期:
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不能自己监督自己)
3、任期:
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四、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职权
(一)立法权:
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
立法权(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和法律解释权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
1、有权决定宣布战争状态;
2、决定全国总动员和局部动员;
3、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进入紧急状态等。
(三)监督权:
●任免权。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撤销权
●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违背宪法、法律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幻灯片76
09-28.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的法律,约有90%以上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A.是另一个且有独立地位的国家立法机关
B.具有与全国人大平等的法律地位
C.在法律地位上低于全国人大
D.在法律地位上高于全国人大
C
幻灯片77
●有权修改宪法的国家机关是()。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政治协商会议
●A
幻灯片78
●下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有:
●修改宪法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D
幻灯片79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 )。
●秘书长
●审计长
●财政部部长
●国务委员
●D
幻灯片80
人大代表的选举
一、选举权的享有和行使:
比较:
剥夺政治权力是没有选举权,而停止行使是有选举权,但不允许行使
幻灯片81
●下列人员,享有选举权的有( )。
●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
●年满12周岁,正在上中学的学生
●在我国长期居住的无国籍人
●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AD
幻灯片82
●二、选举形式:
●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
●(县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
●县级: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幻灯片83
●根据选举法,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产生。
●上级任命
●下级委派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D
幻灯片84
●三、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
●
(一)选举的组织
●直接选举:
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
●间接选举:
各级人大的代表的选举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由下级人大主席团主持)
幻灯片85
●
(二)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三)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幻灯片86
●(四)投票选举
●在直接选举中,
●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即可当选
●在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
●(五)监督
●选民
●原选举单位
幻灯片87
各级人大代表受监督。
A.选民
B.选举委员会
C.原选举单位
D.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AC
幻灯片88
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
●言论免责权。
代表在人民代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刑事豁免权。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非经人大主席团许可,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代表因为现行犯被刑事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人大主席团或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如果主席团或常委会作出相反的决定,公安机关必须马上释放代表。
●工作便利权和物质权利。
幻灯片89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
●人大代表包括()。
●各级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
●省级以上人大代表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
●D
幻灯片90
国务院
●一、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组成: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任期:
国务院的任期每届5年。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
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
幻灯片91
●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是()
●立法
●守法
●执法
●监督
●C
幻灯片92
●四、国务院的职权
●
(一)立法权:
●法规制定权:
包括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的权力。
●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
●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
●批准市县级建置及区域划分
●比较:
省政府批准乡级建制及区域划分
幻灯片93
●我国宪法规定,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
●划分的主体是()。
●国务院
●省、直辖市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
●B
幻灯片9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性质
●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必须年满45周岁;中国公民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是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二、国家主席的职权
●①公布权;②任免权;③外事权;④授予荣誉权。
幻灯片95
●三、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幻灯片96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性质:
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
二、中央军委的任期
中央军委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
即为期5年,但没有届数限制。
三、中央军委的责任
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
责但不报告工作
幻灯片97
最高人民法院
一、性质:
最高审判机关,统一监督(不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二、任期:
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领导体制:
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四、人民法院独立审判,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干涉
幻灯片98
●人民法院在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时()。
●必须接受党委指导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应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必须听从行政领导的指示
●B
幻灯片99
●按照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 )
●负责。
●上级人民法院
●本级人大常委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D
幻灯片100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性质:
最高的法律监督机关
二、任期: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任期相同,每
届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领导体制
下级人民检察院在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同时,还
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这是一种双重领导
体制。
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为领导关系。
幻灯片101
依宪法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 基础知识 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