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紫杉醇说明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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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只有当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1000个/mm3时,才可首次或者再次使用本品治疗;
3.对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小于500个/mm3持续一周或更长)的患者,在后面的疗程中紫杉醇的剂量减少20%;
4.临床需要时使用G-CSF。
对实体瘤患者的治疗(卵巢、乳腺和非小细胞肺癌),只有当中性粒细胞至少为1500个/mm3,血小板至少为100,000个/mm3时,才可再次使用本品。
对于基线或后续的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000个/mm3的AIDS相关性卡波氏肉瘤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小于500个/mm3持续一周或者更长时间)或者严重外周神经疾病的患者,在随后的治疗中紫杉醇的剂量应减少20%。
神经毒性和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随使用剂量的增加而增加。
肝功能受损患者发生毒性的危险性可能会升高,特别是发生Ⅲ~Ⅳ级骨髓抑制的危险性。
对3小时输注和24小时输注,第一疗程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法参见表1,在以后的疗程中是否要进一步减量,应根据个体的耐受性判断。
要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发生了深度骨髓抑制。
表1:
根据临床试验数据对肝功能受损患者提出的给药剂量建议a
肝功能受损程度
转氨酶水平
胆红素水平b
推荐的紫杉醇剂量c
24小时输注
<
2×
ULN
并且
≤1.5mg/dL
135mg/m2
2-<
10×
100mg/m2
1.6-7.5mg/dL
50mg/m2
≥10×
或
>
7.5mg/dL
不宜使用
3小时输注
≤1.25×
175mg/m2
1.26-2.0×
2.01-5.0×
90mg/m2
5.0×
a上述推荐的剂量是基于无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的剂量(135mg/m2,滴注时间大于24小时或175mg/m2,滴注时间大于3小时);
对其他剂量调整的治疗方案没有临床数据(如艾滋病相关性卡波氏肉瘤)。
b3小时输注和24小时输注的胆红素水平标准有差异,这是由于临床试验设计的差异造成的。
c这是对第1个疗程的剂量建议;
在以后的疗程中是否要进一步减量,应根据个体的耐受性判断。
疗程:
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
配制指导:
本品在滴注前必须加以稀释。
应该将本品稀释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于5%葡萄糖加0.9%氯化钠注射液或于5%葡萄糖林格氏液中,加至最后浓度为0.3~1.2mg/mL。
本品溶液的理化性质在环境温度(约25℃)及室内照明条件下可保持稳定达27小时之久。
在注射此类药品前,溶液与容器在可能的条件下都要以肉眼检查是否有颗粒物或色泽变化。
在稀释制备时,该溶液可能出现雾状物,这是由于配制的稀释溶剂所致。
当此溶液通过连接着一个过滤器(0.22μm孔道)的静脉滴注管道时,已证明并无明显的效价下降。
PVC输液袋或输液器能释放出(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为了尽可能使患者少接触增塑剂DEHP,稀释后的溶液应保存在瓶子(玻璃瓶、聚丙烯瓶)或塑料袋(聚丙烯袋、聚烯烃袋)中,应当采用不含PVC的输液器,如衬有聚乙烯的输液器给药。
本品要通过带有过滤器的输液器给药,过滤器装有微孔膜,微孔的孔径不能超过0.22μm。
过滤器的入口和出口都要用短的加膜PVC管,从而避免释放出大量的DEHP。
不能用带尖头的装置接触药瓶,因为这些装置可损坏瓶塞,破坏溶液的无菌环境。
稳定性:
未开封的产品,在其包装上标明的日期内贮藏于室温15℃~30℃且原样封装,均是稳定的。
冷藏未开封的本品不产生不良影响。
在冷藏条件下本品成分可能发生沉淀,但是当升至室温时轻轻地或不加振摇即重新溶解。
在这些条件下,对于本品的质量无影响。
如果该溶液变成雾状或见到不可溶性沉淀,则应弃去此药。
按所推荐条件配制滴注溶液在平常室温(约25℃)及照明条件下是稳定的,稳定性达27小时;
输液要在这段时间内完成。
据报告,在输注时间比推荐的3小时长时,可能会出现沉淀,但这种报告极少。
不要剧烈搅动、震动或摇晃,因可能会产生沉淀。
用药前,要先用没有配伍禁忌的稀释液彻底冲洗输液器。
四、【不良反应】
下表列出的资料是根据国外10个临床研究中使用紫杉醇制剂单药治疗的812例患者(包括493例卵巢癌及319例乳腺癌)的资料整理的。
275例来自8个Ⅱ期临床试验中,所用的剂量为135~300mg/m2滴注24小时(其中有4个研究使用了G-CSF以支持造血功能)。
301例来自随机的Ⅲ期卵巢癌患者的研究,该药对紫杉醇的两个剂量(135或175mg/m2)以及两个给药方法(3小时或24小时)进行比较。
还有236例乳腺癌患者,来自使用紫杉醇135或175mg/m2给药3小时的一个对比研究。
表2:
接受紫杉醇单药治疗的812例实体瘤患者的不良反应的总结a
·
骨髓发生率(%)(n=812)
-中性粒细胞减少<2,000/mm390
<500/mm352
-白细胞减少<4000/mm390
<1000/mm3 17
-血小板减少<100,000/mm320
<50,000/mm37
-贫血(血红蛋白)<11g/dL78
<8g/dL16
-感染30
-出血14
-红细胞输注25
-血小板输注2
过敏反应b
-全部41
-严重的+2
心血管
-生命体征改变c
-心动过缓(N=537)3
-低血压(N=532)12
-明显的心血管事件1
异常ECG
-全部病人23
-具有正常基础的病人(N=559)14
周围神经病变
-任何的症状60
-严重的症状+3
肌肉痛/关节痛
-任何症状60
-严重症状+8
胃肠道
-恶心和呕吐52
-腹泻38
-粘膜炎31
脱发87
肝脏(具有正常基线值和研究资料的病人)
-胆红素升高(N=765)7
-碱性磷酸酶升高(N=575)22
-AST(SGOT)升高(N=591)19
注射部位反应13
a根据最差疗程分析;
b所有的病人都事先预防服药;
c在开始3小时滴注所见的毒性反应中无一种明显地受年龄影响;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
疾病特异性不良反应
一线卵巢癌联合方案:
对于在一线卵巢癌联合治疗Ⅲ期研究中评价了安全性的1084名患者,表3列出了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
所有研究的安全性分析均是基于所有的疗程(GOG-111研究为6个疗程,协作组研究多达9个疗程)。
表3:
卵巢癌一线治疗Ⅲ期临床研究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a
患者百分率
协作组
GOG-111
T175/3b
c75c
(n=339)
C750c
(n=336)
T135/24b
(n=196)
(n=213)
●骨髓
-中性粒细胞减少<
2000/mm3
<
500/mm3
91d
33d
95d
43d
96
81d
92
58d
-血小板减少
100,000/mm3e
<
50,000/mm3
21d
3d
7
26
10
30
9
-贫血
11g/dLf
8g/dL
96
97d
8d
88
13
86
-感染
25
27
21
15
-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
4
15d
4d
●过敏反应
-任何症状
11d
6d
8d,g
1d,g
-严重症状
1
3d,g
-d,g
●神经毒性h
87d
25d
20
-严重症状+
2d
-d
●恶心和呕吐
93
65
69
18
24
11
●肌痛/关节痛
60d
27d
9d
1d
-
●腹泻
37d
29d
16d
2
3
●乏力
NC
17d
10d
●脱发
96d
89d
55d
51d
6
8
b紫杉醇剂量(mg/m2)/输注时间(小时);
c环磷酰胺(C)或顺铂(c)剂量为mg/m2;
dFish精确检验P<
0.05;
e协作组研究中<
130,000/mm3;
f协作组研究中<
12g/dL;
g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
h在GOG-111研究中,神经毒性归入在外周神经疾病中,而在协作组研究中,神经毒性归入在运动神经或感觉神经症状中;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
NC没有收录。
二线卵巢癌治疗:
对于卵巢癌紫杉醇单药二线治疗的Ⅲ期研究中的403名患者,下表列出了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
表4:
卵巢癌二线治疗III期临床研究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a
(n=95)
C750b
(n=105)
(n=98)
(n=105)
78
98
75
14
67
-血小板减少
100,000/mm3
11g/dL
84
90
12
68
29
●过敏反应c
41
45
38
●外周神经疾病
63
60
55
42
●粘膜炎
17
35
c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
骨髓抑制与剂量和给药时间相关,其中给药时间影响更突出。
罕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发生(HSRs),只出现在1%的患者及0.2%的总疗程中。
严重的过敏反应与剂量和给药时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
外周神经疾病与剂量密切相关,但与给药时间无关。
乳腺癌辅助治疗:
对于乳腺癌辅助治疗的Ⅲ期临床研究,下表列出了3121名患者(总人群)重要的严重不良事件发生情况,他们用药的安全性与一组325名患者(早期人群)一同被评估。
在研究方案中,此组患者比其他患者监测更严密。
表5:
乳腺癌辅助治疗Ⅲ期临床研究中严重b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a
早期人群
总人群
ACc
(n=166)
ACc序贯Td
(n=159)
(n=1551)
(n=1570)
●骨髓e
-中性粒细胞减少
79
76
48
50
5
-无感染的发热
●过敏反应f
●心血管事件
●运动神经毒性
●感觉神经毒性
●恶心/呕吐
b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Ⅲ级毒性;
c患者接受的AC方案中,环磷酰胺剂量600mg/m2,阿霉素为60mg/m2、75mg/m2、或者90mg/m2(预防性用G-CSF支持和环丙沙星),每3周1次,进行4个疗程;
d4个疗程AC以后序贯4个疗程紫杉醇,175mg/m2,3小时静脉输注,每3周重复;
e本研究中未报道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
f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
安全性资料来自于不同的入选人群,因此可能低估了总人群不良事件的实际发生率。
然而由于安全性资料是从不同方案统一收集的,因此AC方案治疗后序贯紫杉醇治疗的安全性可以与AC方案单独治疗进行比较。
与AC方案单独治疗相比,AC方案治疗后序贯紫杉醇治疗的患者发生更多的Ⅲ/Ⅳ级感觉神经毒性、Ⅲ/Ⅳ级肌痛/关节痛、Ⅲ/Ⅳ级神经痛(5%vs1%)、Ⅲ/Ⅳ级流感样症状(5%vs3%)、Ⅲ/Ⅳ级高血糖症(3%vs1%)。
在附加的4个疗程紫杉醇治疗中,两例由于治疗而死亡(0.1%)。
在紫杉醇治疗中,15%的患者发生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15%的患者发生Ⅱ/Ⅲ级的感觉神经毒性,23%的患者发生Ⅱ/Ⅲ级的肌痛,46%的患者发生脱发。
与高剂量的阿霉素联合使用时,严重的血液毒性、感染、粘膜炎、心血管事件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会增高。
初始化疗失败的乳腺癌:
对于在乳腺癌Ⅲ期临床研究中接受紫杉醇单药治疗的458名患者而言,下表列出了治疗组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每组均以3小时持续输注)。
表6:
初始化疗或者辅助化疗6个月内失败的乳腺癌Ⅲ期临床研究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a
175/3b
(n=229)
135/3b
-中性粒细胞减少
28
81
19
47
23
36
31
70
46
骨髓抑制和外周神经病变均为剂量限制性。
135mg/m2剂量时发生一例严重的过敏反应(HSR)。
非小细胞肺癌联合治疗的一线用药:
本项研究由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进行,患者随机分为紫杉醇135mg/m224小时输注联合顺铂75mg/m2,紫杉醇250mg/m224小时输注联合顺铂75mg/m2以及G-CSF支持,或者第1天顺铂75mg/m2继以足叶乙甙100mg/m2第1、2、3天静脉给入(对照)。
表7列出了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表7:
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Ⅲ期临床研究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a
c75
(n=195)
T250/24c
c75
(n=197)
VP100d
(n=196)
89
74e
62
16
94
22
95
4e
21e
42e
85
87
37
44
61
28e
33
39
顺铂剂量mg/m2;
c紫杉醇剂量(mg/m2)/输注时间(小时),G-CSF支持治疗;
顺铂剂量mg/m2;
d足叶乙甙(VP)剂量mg/m2,在第1、2、3天静脉给入;
eP<
0.05;
f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
高剂量组(T250/c75)的毒性通常比低剂量组(T135/c75)严重。
与顺铂/足叶乙甙组相比,接受低剂量治疗的患者更多发生关节痛/肌痛,以及更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
本研究没有报道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
卡波氏肉瘤:
接受两个不同剂量紫杉醇单药治疗的85名患者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列于下表中。
表8:
AIDS相关性卡波氏肉瘤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a
患者百分比
研究CA139-174
紫杉醇135/3b每3周
(n=29)
研究CA139-281
紫杉醇100/3b每2周
(n=56)
100
52
34
73
●机会性感染
-任何感染
54
-巨细胞病毒
-单纯疱疹病毒
-卡氏肺囊虫
-合胞病毒
-食道白色念珠菌
-隐孢子虫病
-隐球菌性脑膜炎
-脑白质病
●心血管
-低血压
-心动过缓
●外周神经病变
●胃肠道
-恶心呕吐
-腹泻
-粘膜炎
●肾脏(肌酐升高)
●因药物毒性而中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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