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科技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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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科技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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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信用社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明确责任,保证项目各阶段衔接顺畅,提高项目决策程序的科学性,按照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包括运算机系统项目的立项、实施、测试、验收、运行和保护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
第四条1.应用开发类项目。
指应用信息技术开发的业务处置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项目,项目所属的软、硬件购买,应包括在项目当中。
第五条2.基础设施类项目。
指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项目的新建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
网络改造、安全运行及管理、主机系统升级、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的购置等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主体的项目。
对于优化改造类项目,按改造内容和性质,划归应用开发类和基础设施类项目管理。
本办法不含下列项目:
1.基础研究类项目。
指国家、人民银行、银监会委托或系统内肯定的信息技术和金融产品基础性研究课题,信息计划、信息标准项目。
2.日常运行所需的低值有形设备和软件购买。
第六条科技项目级别管理是指由项目管理部门依据项目的投入、实施难易程度、经济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具体分为四级:
1.重大项目:
指投入庞大,实施周期很长,对全省业务模式改变专门大,会带来相当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的项目。
此类项目需经黑龙江省联社的上级管理机构及监管部门的批预备案后方可立项实施。
2.一级项目:
投入较大,实施周期较长,对全省某一方面的业务有专门大增进的项目。
此类项目需经省联社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批预备案后方可立项实施。
3.二级项目:
有必然投入,实施周期较短,解决全省或若干地市的特殊业务需求,并能带来必然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此类项目需经省联社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预备案后方可立项实施。
4.三级项目:
不属于以上级别的其改日常类项目,此类项目需经省联社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预备案后方可立项实施。
第七条项目费用是指项目实施进程有关的全数费用,具体包括:
1.前期费用。
指项目立项前用于可行性研究、论证的所有费用。
2.实施费用。
指项目实施阶段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
用于需求分析、技术实现、制度化、测试、试运行、验收等费用。
3.推行费用。
指项目验收后,项目推行阶段发生的所有费用。
4.保护费用。
指项目推行后,开发软件的局部修改、优化、保护的费用。
5.软、硬件购买费用。
第八条项目预算指按照通过论证的业务需求、技术方案而计算的项目实施费用;项目决算指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项目保护期结束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项目开发方式:
1.省联社科技部、市联社科技部、县级科技部门自主开发或系统内联合开发。
2.与公司合作开发。
3.外包。
包括项目整体外包、部额外包。
第一章 项目管理与实施机构
第十条省联社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负责有关科技进展计划、计划和项目的审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省联社分管科技信息工作的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科技信息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管理科技项目的审议和全省科技人力资源的调配,记录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的会议内容及起草会议记要。
办公室设在科技信息部,办公室主任由科技信息部部长担任。
第十一条省联社科技信息部是省联社指定的全省性项目主要开发机构和系统运行管理机构。
负责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建设;参与应用开发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组织应用类项目的技术开发;负责开发进程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培训;负责项目建成后的系统和设备运行保护。
为下级机构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十二条市级科技信息部负责辖内统一的科技项目立项、开发、测试、培训、运行、保护和验收,编写相关操作流程,协助业务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县级科技部门负责辖内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开发、测试、培训、运行、保护和验收,负责编写相关操作流程,协助业务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项目立项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必需达到如下要求:
1.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
2.能够实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市场进展前景良好,投入、产出合理,能够提高农信社市场竞争能力和综合经营效益;
3.具有抗技术风险能力,采取的安全防范办法周密有效;
4.符合全省统一的软件和硬件技术标准要求,兼顾技术的可行性、先进性、实用性和与已有的其他产品的兼容性,可推行性强。
第十五条项目审批的原则是:
业务需要,能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扩大市场份额,或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的大体流程是:
项目提出单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申请项目立项,立项审批。
第十七条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前,需制订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
应用开发类项目应按照业务部门的需求制定计划;基础设施类项目由省(市)科技信息部、县级科技部门按照省联社相关要求制定计划。
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涉及到聘请外部专家或咨询公司,需支付咨询费用的,项目申请单位必需提交方案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可行性研究工作须由业务需求提出部门撰写,科技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并形成《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二)。
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专家参加。
第十九条应用开发类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撰写《业务需求书》(见附件四),基础设施类项目由科技部门撰写《项目需求说明书》,确认项目需求后可申请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如下:
1.项目提出单位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三)申请立项。
2.科技部门负责对立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项目目标、《业务需求书》、技术可行性、开发方式、项目预算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审查,提出是不是同意立项的建议。
3.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的合规性进行审查,提出是不是同意立项的建议。
4.由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项目级别,按级别由相关决策机构批准或否决立项。
5.由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组织招标、签约等商务活动并组建项目牵头小组和项目开发小组(以下简称:
项目组)
第二章 科技项目实施
第二十条项目组正式成立后,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实行项目领导负责制,项目组的成员必需专职参加项目实施。
第二十一条项目领导采取指定、招聘等方式,由项目牵头小组会同监察、人事部门一路审定。
项目领导按照授权对项目组全权管理。
具体包括:
依照运算机软件开发规范,实现项目目标业务需求;组织分析、设计、开发、测试、试运行;组织编写有关技术手册和操作手册;组织技术培训;配合项目牵头组进行项目推行;负责项目推行进程中的技术支持。
应用开发类项目,应选配相关业务人员为项目副领导,负责相关业务需求的解释,把握业务需求实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组织业务测试、业务培训;组织编写业务培训教材;负责推行进程中的业务支持;负责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协调项目开发进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相关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二条项目牵头小组和相关部门应为项目领导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负责项目开发技术环境的落实,帮忙解决开发进程中的实际问题,并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形。
对于不称职的项目领导应报请领导及时撤换。
项目牵头小组应依据项目级别组织检查,并负责协调项目开发中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业务需求书》是应用开发类项目的开发依据。
《业务需求书》一经肯定,不得任意更改。
确因业务发生调整需要变更的,由业务部门提供完整的需求变更说明,项目牵头组负责人审查后签字,提交项目组更改。
变更致使增加的费用,按相关程序报批。
如需求变更与原业务需求偏离度过大,项目领导有权提出项目终止申请,经项目牵头组和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批准后,项目异样终止。
业务需求部门可从头撰写立项资料申请再次立项。
第二十四条项目开发进程中的资料、文档要依照科技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归档,不得散失,个人不得占有。
第二十五条项目组要按期向项目牵头组、科技管理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形,同意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应用开发类项目开发需遵循《黑龙江省农村信息社应用软件开发管理流程》(另文下发)执行。
项目实施进程中的设备采购遵循《信用社电子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项目的测试和验收
第二十七条项目的综合测试和试运行:
1.项目的开发完成后,需求提出部门应会同项目组制定测试案例和综合测试方案、提出测试申请。
应用类项目的综合测试由项目牵头组组织需求提出部门、科技管理部门、项目组一路完成;基础设施类项目的综合测试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
测试结束后出具《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见附件六)。
2.综合测试通事后,由项目组、项目牵头组、试运行机构一路组织项目的试运行。
试运行稳固后,由试运行单位出具《试运行报告》。
全省性推行的项目,试运行机构不得少于三个县级机构参加,重大项目试运行时刻一般很多于6个月。
不需要试运行的基础设施类项目通过综合测试后,可直接申请项目验收。
第二十八条申请项目验收必需提交完整的项目验收资料,包括:
《验收申请报告》、《业务需求书》(应用开发类项目)、《项目需求说明书》(基础设施类项目)、业务需求变更文件、《验收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项目费用支出报告》(包括前期费用、开发费用和人员费用)和项目技术开发阶段有关文档等资料。
第二十九条成立项目验收组。
成员组成:
主要由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从各级人材库中产生)、项目牵头组、科技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重大项目验收须聘请部额外部专家。
第三十条基础设施类项目由省联社科技信息部或其指定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一般应用类开发项目(如市、县级中间业务)由开发单位组织验收;全省性应用类开发项目由省联社科技信息部组织验收。
项目投产须审核项目是不是具有以下大体条件:
1.有一按时刻的稳固试运行期并通过验收。
2.利用人员、运行人员通过培训。
3.具有系统监控、系统保护等手腕。
4.提供故障恢复手腕。
5.有资源利用分析报告。
6.具有运行投产的系统资源、环境及职位人员的条件。
第三十一条项目牵头组负责项目资料和验收结论的提交、审查、备案存档工作。
第四章 项目推行、保护
第三十二条项目推行阶段工作包括业务培训、软件下发、安装调试、上线运行、技术支持等。
第三十三条项目推行由项目牵头组、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提出部门、项目组一路组织。
项目牵头组负责项目推行的整体部署和总协调。
第三十四条在项目推行期间,项目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对程序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测试。
第三十五条在项目保护期内发觉的软件问题或业务转变引发的需求变更,由应用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提出优化、修改意见,两边签字认定后,项目领导组织人员进行修改、优化,费用在保护费中列支,应规定项目保护期,重大项目保护期应很多于项目推行后的一年时刻。
第三十六条项目保护期结束转入日常运行的技术支持工作应落实相关门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章 项目异样情形处置
第三十七条项目立项后,因某种原因,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或停滞状态超过一个月且并无改观的,可由项目领导填写《科技项目终止表》(见附件五)提出申请,经项目牵头小组和项目审查领导小组批准后,终止该项目。
第三十八条项目异样终止后,须将项目材料移交科技信息部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第六章项目费用管理
第三十九条项目费用管理的大体原则是:
项目决算不冲破预算,项目费用支出按财务授权管理规定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费用支出,一概在本级财务核算。
第四十条项目保护期结束后,项目牵头组应及时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决算。
决算的内容包括:
项目前期费用、开发费用、推行费用、保护费用、借用人员费用和设备、软件购买费用等。
财务部门将决算报告抄送科技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外包项目、合作开发项目由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直接支付给公司,项目完成后,连同项目组发生的各项费用,由项目牵头组按程序办理决算。
第四十二条费用依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在项目的利用单位(受益单位)之间进行分摊。
第七章 项目外包和合作开发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取外包或合作开发方式:
1.外部公司具有系统内科技部门不具有的明显的技术优势和项目开发经验。
2.能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和产品。
3.可显著降低本钱,或博得竞争优势。
4.全省系统内开发力量不足。
第四十四条项目前期研究阶段应对项目开发方式进行评估,在立项申请报告中提出外包或合作开发建议。
外包或合作公司的选择依照《信用社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对外包项目,科技管理部门、项目牵头组要委派指定专门人员参加项目设计、开发全进程,明确职责,确保项目按期交接。
第八章 软件版本控制
第四十六条软件版本控制是指对软件开发进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形式的文档、程序及其数据集合进行标识、分发、变更和保管的控制。
第四十七条科技管理部门须制订软件版本管理办法,由专人对项目组正式移交的各类软件版本进行编号记录,归档管理,保证软件版本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并及时按照国务院发布《运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向软件记录管理机构办理软件高作权记录,与公司合作开发或外包开发项目应在开发合同中明确项目功效及版权的归属。
第四十八条在项目开发进程中对软件版本的控制由项目组委派专人负责。
项目验收后,项目组应将最终的软件版本正式移交给科技管理部门。
第四十九条投产后软件版本的修改必需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1.对于因业务转变或应用系统运行需要进行的软件修改,应用部门或运行机构必需提交经其负责人签字认可的书面申请。
2.申请经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开发人员完成对软件的修改,经测实验证和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软件版本管理人员对软件版本进行归档。
第五十条软件版本的领用须进行严格控制。
1.领用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2.软件版本管理人员进行领用记录后,把软件版本的备份交给领用人。
第五十一条未经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软件版本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
第九章 项目功效管理
第五十二条为提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能力,省联社将按期组织对科技项目功效进行评奖,对项目实施工作中作出突出奉献的人员将给予表彰。
项目评选标准,参照国家、人民银行有关标准,结合全省实际制定。
第五十三条项目推行运行后,科技管理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是不是达到设计要求,产生的经济效益,软件质量、安全性、运行保护情形等跟踪调查,作为项目评奖的参考依据。
第五十四条项目文档必需完整、妥帖保管。
自行开发的项目文档由项目组负责整理;外包的项目文档由项目牵头组催促承包单位负责整理。
科技档案管理部门按《信用社科技档案管理办法》负责文档的归档。
第五十五条系统内自行开发的项目版权属开发单位所有。
项目参加人员有义务保护版权所有者权益。
对于窃取项目功效,泄露给外部公司或竞争对手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项目的转让
在不影响项目安全利用的前提下转让项目的利用权,必需由科技管理部门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实行有偿转让,合理收费。
第五十七条分级成立全省科技人材信息库,为全省项目开发储蓄后备人材。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科技项目管理流程
附件二: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
可行性报告
单位名称:
××××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项目背景介绍
第三章时刻计划
第四章投资匡算
第一章概述
1.产品简介
2.市场需求、业务进展预测及风险分析
3.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投入产出分析
4.对产品的可行性结论
第二章项目背景介绍
1.项目需解决问题
2.项目实施范围
3.项目用户
4.项目功能
5.与现有系统关系
6.项目效益预估
第三章时刻计划
1.项目实施时刻计划
2.业务投产时刻计划
第四章 投资匡算
项目需要投资的匡算
附件三:
科技项目立项申请表
信用社
科技项目立项申请表
立项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级别
联系人及电话
需求提出部门意见:
部门领导:
年月日
科技部门审查意见:
部门领导:
年月日
业务部门审查意见:
部门领导:
年月日
立项审核批复:
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
年月日
注:
此表应附带《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同时应用开发类应附带《业务需求书》,基础设施类应附带《项目需求说明书》
附件四:
业务需求书
信用社
业
务
需
求
书
一、引言
项目名称
能够描述项目主要功能的系统名称,例如:
固定电话代理收费系统。
文档利用者
指明可阅读该文档的相关人员。
由于应用开发需求从保守商业秘密来讲属于机密级,因此接触人员应属涉密人员。
相关人员应包括:
项目组成员、审核人员(会计结算、稽核、科技信息)等。
参考资料
一般由第三方提供的文档、或业务部门的相关业务文档。
二、项目概述
实现目标
项目要实现的大体目标简介。
背景描述
可从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摘取有关内容
三、处置流程
业务流程简要说明
对业务处置进程进行文字描述。
系统流程图
系统功能要求
交易描述
逐个交易进行描述,描述内容应有:
交易画面:
经办地址和需要手工录入的数据项名称。
输入域说明:
从第一个数据项起,要标明各数据项的长度、类型和标志说明。
交易控制:
是不是需要授权。
处置进程:
该交易的处置描述。
输出画面:
交易完成后的输出,明确是屏幕显示仍是打印机输出,并标明显示格式或打印格式。
报表/查询描述
对所需报表按日、旬、月、年别离提出,并对每一种报表提出报表的格式要求,画出表样。
会计核算业务流程
代理收费网点的帐务处置
业务发生行所属核算中心的帐务处置
省行清算中心的帐务处置
四、其他要求
对上述未尽事宜进行表述。
附件五:
科技项目终止申请表
信用社
科技项目终止申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级别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终止原因:
申请人
年月日
项目牵头小组意见:
年月日
科技项目审查领导小组意见:
年月日
附件六:
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
信用社
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项目性质
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
所在地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科技信息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验收主要内容及意见
主要内容:
验收意见:
验收起止日期
负责人
二、技术资料目录
序号
技 术 资 料 名 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验收主要参加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验收负责部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
主要人员超过10人可加附页
四、科技信息部审定意见
科技信息部领导审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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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信用社 科技 项目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