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高考法学类专业考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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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高考法学类专业考纲
2012年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大纲
法学类专业
本考纲是以中等职业教育法律事务专业《民法》和《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以考试用指定教材《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马永哲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版)、《新编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徐明江主编,高等教育,2009年5月版)以及《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制定的。
一、考试对象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二、考试总体要求
第一部分民法
知识目标:
1.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熟悉、理解《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基本规定的条文内容。
能力目标:
熟练地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基本规定,认识、分析、判断、评价、说明、阐释、解决民事法律事务和民事法律问题。
第二部分行政诉讼法
知识目标:
1.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熟悉、理解《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基本规定的条文内容。
能力目标:
熟练地运用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基本规定,认识、分析、判断、评价、说明、阐释、解决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和行政诉讼法律问题。
三、考试内容要点
第一部分民法(共150分)
1.民法概述(10分)
(1)民法调整的对象: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筹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4)诉讼时效与期限:
诉讼时效;期限
2.民事主体(15分)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住所;监护;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2)法人: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机关;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3)非法人组织: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3.民事行为(15分)
(1)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行为的效力: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3)代理:
代理的概念与特征;代理的类型;代理权;无权代理;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4.自然人的人身权(5分)
(1)人身权概述:
人身权的特征;人身权的分类
(2)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的内容
(3)身份权:
亲属权;亲权;配偶权
5.物权总论(8分)
(1)物:
物的概念和特征;物的分类;特殊种类的物
(2)物权概述: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类型;物权的效力
(3)物权的变动:
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变动的原因
(4)物权的民法保护:
物权的保护方法;债权的保护方法
6.所有权(10分)
(1)所有权概述: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2)共有: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种类;共有物的处分行为、改良行为和保存行;共有产生的债权和债务
(3)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4)相邻权:
相邻权的概念和特征;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相邻关系的基本种类
7.担保物权(10分)
(1)担保物权概述:
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担保物权的消灭
(2)抵押权:
抵押权的概念及特征;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的实现
(3)质权:
质权的概念和特征;动产质权
(4)留置权:
留量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担保物权的竞合
8.债法总论(15分)
(1)债的概述:
债的概念;债发生的原因;债的分类
(2)债的履行:
债的履行的具体规则;债的不履行
(3)债的保全:
债的保全的概念;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销权
(4)债的担保:
保证;定金
(5)债的转移和消灭:
债的转移;债的消灭
9.合同总论(10分)
(1)合同法调整的对象:
合同的概念;合同的常见分类;合同法调整的对象
(2)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要约;承诺;合同的成立
(3)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特别条款的效力
(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5)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合同的变更;同的终止的概念及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事由;合同解除
(6)合同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违约行为的形态;违约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的适用问题;缔约过失责任
10.常用合同(8分)
(1)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买卖合同的内容;标的物所有权和孳息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合同的解除;几种特殊的买卖
(2)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点;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3)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点;借款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的认定
(4)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点;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的期限;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5)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点;承揽合同的内容;承揽人的权利与义务;定作人的权利与义务;承揽合同中材料、工作成果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原则
(6)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寄存人的权利与义务
(7)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概念、特点、种类;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委托合同终止
11.不当得利之债与无因管理之债(5分)
(1)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法律性质;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2)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12.侵权责任法(15分)
(1)侵权责任概述:
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2)般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
(3)特殊侵权行为:
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
(4)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监护人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中的责任承担;个人接受劳务时的责任承担;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责任
(5)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的概念和形式;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人身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的竞合的处理原则
13.婚姻家庭法概述(2分)
(1)婚姻法概述: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2)亲属:
亲属的种类
14.结婚(3分)
(1)结婚概述:
结婚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条件;结婚程序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的概念;无效婚姻的种类及其处理;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及其处理
15.家庭关系:
(3分)
(1)夫妻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
(2)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和种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3)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救助措施的概念、特征;救助措施的种类;法律责任
16.离婚(5分)
(1)离婚概述:
离婚的概念;离婚与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2)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协议离婚的程序
(3)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4)离婚的效力:
离婚在夫妻人身关系方面的效力;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效力;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方面的效力
17.继承法总论(3分)
(1)继承概述:
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2)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我国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取得与行使;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
(3)遗产:
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产的范围;遗产的分割原则与方法
18.法定继承(5分)
(1)法定继承概述: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2)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19.遗嘱继承(3分)
(1)遗嘱:
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内容;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执行
(2)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第二部分行政诉讼法(共150分)
1.行政诉讼法概述(8分)
(1)行政争议的概念;行政诉讼的定义;行政诉讼的特征;行政诉讼的性质
(2)行政诉讼法的定义;行政诉讼法的宗旨;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行政诉讼法的法源
(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定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变化
(4)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行政诉讼的共有原则;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0分)
(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性质
(2)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3.行政诉讼管辖(12分)
(1)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行政诉讼主管的概念
(2)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行政诉讼地域管辖、行政诉讼裁定管辖
4.行政诉讼参加人(12分)
(1)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参与人
(2)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代理人
5.行政诉讼证据(15分)
(1)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具备的要件
(2)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行政诉讼证据的特征;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3)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的处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电子证据
6.行政诉讼程序(25分)
(1)行政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2)起诉与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中的各项制度
(3)行政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时效;行政诉讼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4)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7.行政诉讼裁判(15分)
(1)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诉讼裁定;行政诉讼决定
(2)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的审查标准
8.行政诉讼执行(6分)
(1)行政诉讼执行的概念;行政诉讼执行的种类;行政诉讼执行的条件;行政诉讼执行的管辖;行政诉讼执行的程序
(2)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构成、种类和对策
(3)行政诉讼的期间;行政诉讼的送达
9.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6分)
(1)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2)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和裁判;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10.涉外行政诉讼(6分)
(1)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涉外行政诉讼的代理;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间;涉外行政诉讼的送达
(2)涉外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涉外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11.行政赔偿诉讼(15分)
(1)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程序;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2)行政赔偿诉讼的概念;行政赔偿诉讼的种类
(3)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12.行政诉讼文书(20分)
(1)行政诉讼文书的概念;行政诉讼文书的种类;行政诉讼文书的规范
(2)常用行政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行政诉讼文书的写作技巧
四、考试形式及试题结构
1.考试形式
闭卷,笔答。
考试时长为150分钟,试卷满分为300分。
《民法》部分试卷满分150分,《行政诉讼法》部分试卷满分150分。
2.题型结构
《民法》和《行政诉讼法》均包括以下七种考试题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名称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3.试卷的难易结构
内容结构比例:
每科目基本理论内容分值为40﹪,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分值为40﹪,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综合运用分值为20﹪。
试题难度比例:
易:
较易:
较难:
难=4:
4:
1:
1。
五、考纲说明
1.必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认知能力和认知水平,结合中等职业教育法律类专业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特点命题,不出偏题怪题、理论性强的试题。
2.必须严格在本考试大纲确定的知识点范围内命题,不超出本大纲的知识点范围命题。
3.必须严格按本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科目中各知识点内容的考试分值分配比重,设定试题考试内容的分值比例,需要考虑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在中等职业教育法律专业课教学中的重要程度,不要过多的将考试内容集中偏向于某一章节,而忽视考试科目考点内容的全面性和重点突出性。
4.必须严格按指定考试用教材和指定考试法规的内容命题,试题的标准答案必须以指定考试用教材和指定考试法规的内容为准,不在指定考试用教材和指定考试法规内容以外另行确定试题标准答案的内容。
5.必须严格按本考试大纲确定的试题难度比例和试题类型拟定难度适宜、题量适量的试题,应顾及试题的区分度、难易度、试题类型以及考试的时长命题。
附:
山西省2012年对口升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样题
附:
山西省2012年对口升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样题
山西省2012年对口升学考试
法学类专业样题
说明:
1.本试卷分民法、行政诉讼法两部分,各占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答卷前先填写密封线内的项目和座位号,答题直接写在试卷上。
第一部分民法(1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2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将代表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题中横线上)
1、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 日出 B 备课 C 赠与 D 恋爱
2、自然人的住所地为()。
A、出生地B、户籍所在地C、父亲出生地D、母亲出生地
3、杨志军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
但是后来杨未能分到三居室房屋。
杨购买地毯的行为()。
A.是无效行为。
因为杨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是可撤销行为。
因为杨对于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是有效行为。
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
D.是有效行为。
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4、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
乙在火车车厢叫卖:
"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
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5、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7、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
“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
”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
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8、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中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违约?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9、甲委托乙为其购买木材,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木材,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
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
A.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
B.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C.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
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
10、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
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
“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
”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应如何处理?
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计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代表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题中横线上。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形成权是仅凭权利人的意思表示,即能使一定的权利义务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权利,
如()等。
A.追认权B.请求权C.抵销权D.撤销权
2、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
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追认权B.丙有催告权C.丙有撤销权D.构成表见代理
3、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
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行使留置权D.是行使抵销权
4、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
5、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
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
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6、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
7、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守约方的请求不予支持?
()
A.违约方所负债务为非金钱债务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C.继续履行费用过高D.违约方已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8、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
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9、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
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
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
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10、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又尚未治愈的
D、未达法定婚龄的
三、填空题(本题共10小题,每空1分,共计20分,请把正确答案填写在横线上)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
、和。
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
3、宣告公民失踪或宣告公民死亡,须经申请。
4、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5、根据人身权产生依据的不同,人身权可以分为和。
6、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一方所在地履行。
7、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提供证明。
8、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的或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10、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财产,并可以指执行人。
四、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计10分。
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在题后的括号内,正确的打“√”,错误的打“X”)
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法律关系的性质。
()
2、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都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
()
3、无效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从撤销起失去效力。
()
4、亲属权是指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
5、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所有人,可以将物权分成自物权和他物权。
()
6、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可以不通知债务人。
()
7、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8、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
9、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
10、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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