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考试第七章教育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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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考试第七章教育管理
第七章教育管理
加强税务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税务干部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增强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弘扬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精神,在税务系统形成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节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一、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作用、指导思想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导和激励广大税务干部和职工为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团结奋斗。
第四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
税务部门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实际,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推进税务文化建设,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使广大税务干部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增强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弘扬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抵制腐败行为的自觉性。
在全系统形成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和任务
第五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为。
第六条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重视做好领导班子、基层单位和青年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在新时期、新阶段的基本任务:
服务于国家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教育和引导税务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干部职工,增强干部职工投身税收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税收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第八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疏导的方针,增强针对性,体现群众性,讲究艺术性,注重时代性,保证实效性。
第九条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职工。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葆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二)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上来,促进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和税收作用的全面发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实际出发。
坚持贴近税务实际、贴近思想动态、贴近工作生活,准确把握干部思想动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四)思想教育与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相结合。
坚持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从制度上保证人的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同时把思想道德原则融入科学有效的管理监督,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继承优良传统与开拓创新相结合。
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体现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注重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用改革的精神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的创新。
(六)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
坚持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各部门明确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第十一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进行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改进创新。
第十二条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主要包括: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教育和国情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教育;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维护祖国统一教育。
第十三条经常性的思想工作主要包括:
针对税务干部职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历史重大变革时期和个人工作、生活发生各种现实思想问题时,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大局教育、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稳定教育、革命传统和典型教育、现代科学理论知识教育;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理顺情绪、释疑解惑、调适心理、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增进团结、振奋精神;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时代主旋律。
第十四条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改进和加强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第十五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事实求是、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其主要方法:
理论灌输、分类指导;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体验社会、思想比对;自我教育,实践养成;树立榜样,典型示范;寓教于文,寓教于乐;抓住苗头,预防为主;身教与言教相结合;耐心说服教育与严格纪律要求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表扬与批评相结合,以表扬为主。
第十六条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
尤其是在制定针对加强税务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公务回避和任职回避制度、推进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后勤保障制度等方面,注重调动税务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第十七条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和建设学习型组织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
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根本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像为主要目标,推动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大力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倡导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道德规范,参与“希望工程”、助残助学、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使全体干部明确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增强综合素质,把个人的价值实现与税收事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十八条各级税务机关应树立阵地意识,利用报纸、刊物、板报、墙报、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以及职工之家、培训中心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和教育,占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
五、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建设
第十九条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思想教育机制和工作管理机制。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各级党组(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主管思想政治工作,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要实行一岗两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度。
总局、省(区)、市、县级税务机关要定期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
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分析形势,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布置任务。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局以上税务机关要建立由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巡视、党委(党办)、工会、青年团、妇联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分析研究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倾向性问题和工作对策等。
第二十三条政治学习制度。
要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组织政治学习,开展政治教育。
要保证学习时间,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注重效果。
第二十四条谈心交流制度。
要建立领导干部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谈心交流制度,针对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五条检查考核制度。
结合阶段总结工作,逐级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了解情况,评估效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要把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表彰奖励制度。
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国家税务总局每三年表彰一次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优秀税务工作者;每四年与人事部联合表彰一次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每二年与共青团中央联合表彰一次全国税务系统“青年文明号”;根据实际工作,不定期与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开展联合表彰活动。
按照政策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定期组织劳模、先进人物疗养活动。
第二十七条调查研究制度。
各级党组(党委)、税务机关和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要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税务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十八条请示报告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于次年初向上级税务机关做出书面报告。
其他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信息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九条经费保障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经费纳入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工作需要。
第三十条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认真落实教育规划,大力开展在岗培训,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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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建设
第四十六条各级领导应切实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
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
(一)县以上税务机关都应明确思想政治工作职能部门,配备专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培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形式,为优秀政治工作干部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
(三)选拔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充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四)做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表彰和奖励工作。
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思想政治工作干部。
第四十七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应做到: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积极钻研本职业务,努力学习税收及相关知识;
(四)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务求实效;
(五)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事求是、联系实际、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与时俱进。
摘自《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八、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管理
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管理就是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科学,主要是指对思想政治工作从计划、实施到检查、评比、效果评估等全过程实行的科学管理。
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方法较多,这里主要介绍目标管理的科学方法。
目标管理是现代科学管理的一种新方法,也是科学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对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能够有效地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国税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是思想政治工作者根据国税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确定一个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预期达到的目标。
然后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解为阶段目标、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目标和个人目标,使各部门、所属单位和全体国税干部共同努力,积极实现总体目标和各自的具体目标。
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的方法步骤是:
计划—实施—检查—评比。
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一方面,要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现阶段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根据国税系统近期思想政治工作的安排;另一方面,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人员思想状况及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总目标,然后再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将总目标分解落实下去。
结合实际,量化目标。
在目标分解下达以后,主要是抓好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应把各项目标用记分形式明确给实施者,以便为检查考核做好准备。
实事求是,认真考核。
在目标实施将要结束时,应对思想政治工作目标实施的情况、效果进行实事求是地检查验收,同时,要防止弄虚作假。
总结经验,评比表彰。
这是目标管理的最后阶段,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国税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的人和事。
在认真评比的基础上,进行表彰,使国税思想政治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九、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建设
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按其教育和工作的方式,大体可分为五个方面。
传播性阵地。
即以文字和声像形式直接向国税干部传播信息的阵地。
如网络、报纸、刊物、图书、广播、电视、墙报、信息简报等。
这是国税思想政治工作舆论阵地的主要部分,是宣传国税系统先进典型、交流先进经验和信息,组织广大国税干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手段。
示范性阵地。
即以图表、照片、实物辅以文字的形式直接向国税干部展示某一特定内容的阵地。
如展览室、阵列室、宣传橱等。
它可以把税收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先进典型事例,比较直观地层现宣传给群众,使群众感受到真实可信,产生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娱乐性阵地。
即以娱乐设施和文艺队伍等寓教于乐之形式,形成向国税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的阵地。
如:
税工之家、图书室、娱乐室及美术、书法、摄影和组织文艺节目演出、各种体育比赛活动等。
通过这些场所和活动,可以吸引广大国税干部参加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教学性阵地。
即以干部培训、政治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形成比较正规化的思想教育阵地。
其主要作用是对全体国税人员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廉政建设和专业技术培训的教育类阵地。
研究性阵地。
可在全省国税系统内,或在一个市(地)、县(市)国税局范围内逐级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或分会),进行调研论文交流研讨,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二节税务文化建设
一、税务文化的要素和构成
税务文化既是一种宏观的社会和经济文化,也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行业管理文化,其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治税理念、税收精神、税收制度、管理模式、行为规范和税收形象,以及由这些要素构成的理论体系。
治税理念是税务文化的内在核心,是推动税收事业蓬勃发展的指导思想,是税务人员共同的价值观和思想、行动指南;税收精神是税务文化的活的灵魂,是税务人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综合体现,是税务机关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源泉;税收制度是税务文化的重要基础,是富有税收特色、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统一、高效的约束机制;管理模式是税务文化的运行体系,是具体承载税务文化和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载体和组织构架;行为规范是税务文化的根本保障,是促使税务人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遵章守纪的内在约束力;税收形象是税务文化的外在表现,是税收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对社会的全面展现。
税务文化理论体系是上述要素的系统化、完整化和理论化,既是实践成果的总结,又是文化理论的体现。
税务文化反映和代表了税务人员的整体精神、共同的价值标准、合乎时代要求的道德品质及追求发展的行为规范,它是增强税务人员凝聚力,保证税收执法行为合理性和规范性,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物质和意识形态的总和,其构成可概括为四个层面,即精神层面、物质层面、机制层面和行为层面。
精神层面是税务人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反映,也是税务人员本质、个性、精神面貌的综合体现,从指导思想上说明税务文化建设“为什么”。
精神层面由观念、态度、价值和信仰等要素组成,包括税务人员的思想素质、文化修养、道德观念和生活观念等,核心是税务人员的道德价值观,因为道德价值观是人们评价事物重要性和优先次序的出发点。
同时,还包括经过总结提炼的税收精神和宣传口号。
精神层面不但为全体税务人员提供了共同的价值准则和日常行为准则,也是税务机关实施有效管理的前提条件和思想基础。
物质层面是税务机关为实现公平执法、依法行政的职能需要,在工作、学习和生活诸方面创造的物质要素,为税务文化的有型外壳,从物质表现上说明税务文化建设“是什么”。
物质层面主要包括体现税务机关公平、公正执法形象的统一制式服装;专用的税务帽徽、胸章、肩牌等佩戴标志;以及税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和为纳税人服务的场所等要素。
税收物质文化要素的建设,可以使税务人员产生对税收事业的归属感、荣誉感和成就感。
机制层面是制约和协调税务文化诸要素相互关系的规范和手段,主要指税收法律法规、领导体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等,从制度约束上说明税务文化建设“怎么做成”。
机制层面是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达到团结协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必要手段,是税务人员的行为规程和准则。
如果将税收的目标、价值观、作风及传统习惯看税务文化的“软件”,那么规章制度就是税务文化的“硬件”。
以“硬件”配合“软件”,才能确保税务文化得到贯彻。
税务文化的这一层面作为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其有效性在于各种机制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行为层面是指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税务稽查、涉税服务、教育宣传、文娱活动中表现出的行为习惯,是税务文化的动态表现,展示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对外形象,是从行为规范上说明税务文化建设“什么样”。
它可以调控税务人员的行为,告诉大家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是对税收管理中的标准管理和制度管理的补充和强化,潜移默化并贯穿于税务人员的言谈举止中,使税务人员为实现税收目标而自觉地遵守统一的行为规范。
构建先进国税文化是适应新形势,推进国税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模式,增强组织活力,激发干部热情的重要举措。
江苏国税以确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要求,以建设和谐国税为落脚点,着力培养国税团队精神和意识,营造团结和谐的国税环境,增强国税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提高国税干部的学习力、竞争力和创造力,推进国税文化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文化建设,以构筑国税共同奋斗目标、价值观和使命感的国税愿景为重点,帮助国税干部确立共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奋斗目标、共同的愿景蓝图。
二是加强管理文化建设,以倡导人性化管理、互动式管理、自主式管理和柔性化管理为重点,着力营造既有个性张扬,又有组织充盈的管理氛围,充分激发广大国税干部的管理潜能,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攀升。
三是加强行为文化建设,以践行国税职业道德为重点,强化国税职业意识,培养国税职业情操,弘扬国税团队精神,激发广大国税干部立足岗位创业、创新、创优,艰苦奋斗,争创一流。
四是加强形象文化建设,以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国税形象为重点,优化税收服务、塑造诚信形象,美化办税环境、统一形象标识,建立诚信和谐的征纳关系。
二、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丰富税务文化建设内涵
税务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
因此,加强税务文化建设也要与时俱进,既要继承历史和传统文化,又要赋予现代与新生文化的内涵;既要发扬国内优秀税务文化,也要借鉴国外先进税务文化,做到“三个结合,一个借鉴”。
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
社会的转型,经济的转轨,都需要税务文化建设跟上时代的步伐。
近年来,我国的税收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逐步实现了从“管户制”到“管事制”、从“人工管理”到“微机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到“集约化管理”的现代化管理变革,但不可否认,新的文化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放水养鱼”、“减税引资”、“寅吃卯粮”等消极错误的思想倾向,大大削弱了改革成效。
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丰富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的税务文化内涵。
结合当前税收工作的特点。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基础就是诚信。
将“诚信”的观念引入税收工作是我国税务文化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我国的税务文化建设开始向更高层次迈进。
一方面,纳税人要做到诚信纳税。
诚信纳税不仅是纳税人的一种必备修养,还是其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诚信纳税将进一步成为衡量纳税人的商业信誉、衡量其对国家和人民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尺。
另一方面,税务机关也要做到诚信征税。
税收执法行为的实施应以诚实守信为基础,而且要求税务机关具有廉洁高效、取信于民等品质和形象。
此外,随着知识经济和网络时代的到来,税务文化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还应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逐步丰富智能化和网络化税务文化内涵。
结合税务系统先进典型。
随着税务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近年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税务人员的杰出代表,是恪守税务职业道德的时代楷模,是弘扬先进税务文化的忠实实践者。
实践证明,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是开展道德文化建设最直观最有效的方法。
各级税务机关要教育和引导税务人员以他们为榜样,同先进典型人物比信仰、比奉献,比对待人生的态度;学习先进模范人物对理想、对事业的不懈追求和崇高的思想境界。
通过学习,加强税务人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对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的决心。
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税务文化成果。
以往我国较多地注意引进国外的技术和人才,而对外来文化注意不够。
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注重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文化理念,因为经过几百年资本主义发展的西方国家,其社会、经济、法律和道德等进入了一个相对成熟定型的状态,遵纪守法、诚实信用、平等竞争、效率优先等道德观念已经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税务文化建设既要研究东方的税务文化,也要学习借鉴西方的税务文化。
西方税务文化可以为我国文化带来先进管理思想和理念,例如竞争观念、效率观念和创新观念;同时,也会带来拜金主义等糟粕,侵蚀我国已有的优秀文化。
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要立足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我国税收的特性,鉴别其优劣,有选择地吸收融合其中的精华,注意防范其中的不利因素,以我国税务文化为主体,建立起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科学税务文化体系。
(二)加强税务文化载体建设
税务文化建设必须依托税务文化有形的载体和物化的活动来反映和体现。
一是舆论宣传载体。
营造声势浩大的税务文化氛围,就必须借助各种宣传媒介的力量。
既要发挥好报纸杂志的宣传作用,也要利用现代科技的新方法,如网络、广播、电影、电视、声像、现代科技产品等,从不同侧面反映税务职业道德的涵义。
特别是要利用互联网宣传成本低、宣传面广、传播速度快、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等特点,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在各级税务机关网站大力宣传税务职业道德成果。
二是创建活动载体。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重点围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开展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加。
创建活动中要突出税务文化内涵、强化职业道德要求、明确具体创建标准,使税务人员在参与过程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同时,要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充分利用“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纪念日蕴藏的宝贵道德文化教育资源,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庆祝、纪念活动,培育税务人员热爱祖国、热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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