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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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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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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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局作为《食品安全法》执法主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现将我局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据统计到XX年底,全市共有食品监管对象4386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57家,食品包装材料企业23家,共获食品类生产许可证212张,XX年实现食品工业产值亿元,是湖北省食品生产规模最大的县市,食品生产小作坊154家,食品经营户3155家,餐饮服务单位628家,早点夜市经营户292家。
汉川市天韵餐饮有限公司(天恒大酒店)、汉川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和汉川市刁汊湖月色荷塘度假村、汉川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分别被评为XX年度和XX年度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改革完善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市于XX年5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改革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
我市初级农产品从种植到进入市场前的食品安全监管由市农业局负责,生鲜乳收购和畜禽养殖以及牲猪定点屠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水产养殖食品安全由水产局负责,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包装容器质量安全由质监部门负责,除初级农产品以外的食品从生产到餐饮的全过程监管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此外,市教育局、粮食局、城建局、城管局相应承担学校食堂、粮食储存、建筑工地食堂和流动性食品摊贩的管理责任。
改革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日常监管及市场准入审核,并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分类,对信用等级低或者风险程度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及力度,确保市场规范;直属机构市食品稽查局对全市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大的、有争议的案件提请食品药品案审委员会进行审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仙女山、开发区、马口、庙头、杨林沟、城隍、刘家隔、分水、沉湖、新堰10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对乡镇场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管。
通过三块结合,层层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12年来,我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一)积极主动,稳妥进行机构改革工作。
XX年,我市进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我局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参与前期调查摸底、评估论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出台了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将原由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以及酒类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共划转和新增人员编制108个,新设直属单位3个,按乡镇和区域设置相结合的办法设置10个基层监管所,这一体制充分利用了有限资源,集中力量抓好监管。
9月,人员划转、机构组建到位,我局全面履行食品从生产到餐饮全过程监管,整个系统高效运转。
(二)组织协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机构改革到位后,我局履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推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领导机制。
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推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挂帅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食药安委办公室,制定完善了市食药安委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乡镇场办事处成立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所管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全完善了市、乡两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食药安委办公室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食品安全状况,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成员单位资源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
与卫计局一道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检测分析,与教育局一道对学校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商务局一道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管,与城管局一道对流动食品摊贩进行管理。
(三)注重宣传,全面营造食品安全浓厚氛围。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有效的宣传活动,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宣传到生产经营者、监管和服务人员以及全体市民中去,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形成了食品安全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活动。
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之际,我局通过聘请专家进行《食品安全法》讲座,刻录光盘在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巡回播放宣传,上门派发《食品安全法》单行本,制作展版、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新法宣传。
二是利用特殊时期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利用“中高考”、大型节假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在全市设置宣传点,积极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宣传活动,现场共接受咨询次数XX多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在乡镇政务服务区设置食品安全宣传专栏,与市科协联合举办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在城区4个区域设置食品安全宣传站,共举办食品安全宣传专栏12期。
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六进活动”。
投入3万多元购买《食品安全法》单行本、《食品安全常识读本》、《什么可以吃》等书籍,向广大市民和所有中小学校食堂免费赠送。
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南河乡姜岭村、里潭乡里潭村等驻点村、仙女山官备塘、向家垸等联系社区、湖北达利、银鹭、晋江福源等食品生产企业和中小学校,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了食品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守法自律意识与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多层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扩大了群众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出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去年8月,我局集中3天时间组织对划转人员、新调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请专家和我局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讲课,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提高。
我们还经常开展送出去、集中式、自学式学习培训,开展知识竞赛和技能比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
(四)分类监管,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我们按照监管全覆盖的要求,以日常监管为手段,以整改提高为目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守法经营,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围绕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的各阶段、各环节,针对不同市场主体,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专人、专职、专责监管,普查建档、市场准入、监督抽查、巡查回访、依法查处五结合,使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对企业质管体系进行抽查,确保不发生源头出自我市的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流通企业及餐饮服务业实行规范性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相结合,重点抽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依照“以防为主、重在纠正、旨在发展”方针,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或违法行为,不断规范了市场秩序。
我们还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保障节假日、中高考、两会以及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加大整治,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针对食品市场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共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两超一非”,大米加工、大桶水生产、儿童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等多项专项整治,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
其中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中,针对存在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联合工商、经信、畜牧等部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组织执法力量大力开展了整治行动。
去年在专项整治中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67份,办理食品案件112件,并对问题突出的开发区邓湾村邓木奇麻花加工厂小作坊等2家企业予以取缔和关闭。
(六)大胆探索,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
食品安全监管对象多,范围广,环节复杂,技术要求高。
为了更有效发挥监管效能,今年,我局按照“抓规范、摸规律、提能力”的要求,大胆探索监管方式。
一是围绕重点环节抓监管。
我们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分散监管难的特点,从源头抓起,对宏翔蔬菜批发市场实行蔬菜基地检测合格准入制度和场内每批次快速检测制度以及销售去向“一票通”制度,做到来源可追朔,去向可查询。
保证了城区农贸市场固定摊位和学校机关食堂以及大型餐馆蔬菜质量的可靠性。
二是围绕提高行业水平抓监管。
我们在创建100家“明橱亮灶”示范店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开展100家“明店亮柜”示范店创建,通过示范引导,提高餐饮行业和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围绕社会监督抓监管。
在推行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推出大型食品流通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让消费者对企业食品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我们还实施了有奖举报制度,凡向我局12331举报中心举报查处属实者按处罚金额的2-5%奖励举报人,最低奖励200元。
(一)《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有待加强。
由于现在执行的第一版《食品安全法》是在《食品卫生法》基础上修改后重新制订的,涉及多个执法主体,尤其是监管执法体系与改革后食药监监管体系不一致。
因此,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深,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和打击问题食品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强。
食品企业法人和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依法经营、依法自律的法制意识不够强,食品安全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今年4月24日,新《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修订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新《食品安全法》在现《食品安全法》基础上进行了大的修订和调整,新增条款50条,对新法的学习、宣传、实践还有一个过程。
(二)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新《食品安全法》出台后,相关的配套法规出台还需要一个过程,不利于有力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我省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一直未出台,不能依法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使小作坊出现“多、小、乱、差”现象不能依法整治。
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尚未完全形成,部分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存在缺失、滞后、重复以及相互矛盾,不利于创造公平、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有待加强。
目前我市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000多家,分布在26个乡镇,而我市从事食品监管人员只有89人。
即使按编制满员配备也只有124人,工作量大,特别是我市按区域设置乡镇监管机构,每个监管所负责3-4个乡镇范围的监管工作,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同时,我局履行的食品监管职能是新调整的职能,直属单位和基层监管所是新设立的机构,机关办公用房十分拥挤,基层办公房屋靠租赁和借用,条件简陋,无执法车辆、快检车和快检设备,执法装备缺乏,影响工作效果。
(四)“四小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
食品加工企业普遍较小,大部分为5人以下的小作坊,生产加工处于低层次状况。
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员工为社会弱势群体,靠小作坊养家糊口,对其不规范的生产行为加强监管难度大,业主员工抵触情绪大;街头小吃摊、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具有流动、分散、隐蔽、随意性的特点,从业人员大多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等,一旦取缔,则会形成“寻求生存”与“履行职责”的对抗,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成为困扰食品安全的一大社会难题。
在市人大执法检查活动中,我局通过自查自纠,针对《食品安全法》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职责履行到位。
(一)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期与市科协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体育馆、政府老大院、中百仓储、文化桥开辟宣传专栏。
打算在汉川电视台组织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重要精神和主要内容。
(二)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工作,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组织全局人员开展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懂弄通,依法履职,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部门联动机制。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突出重点,落实日常监管。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
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
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
今后要突出做好全市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做好边远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五)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针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小作坊不规范的问题,加大监管频次,督促整改提高,通过“明橱亮灶”、“明店亮柜”工程示范,引导整个行业规范经营,其中对城区“美食一条街”办证率较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联系市城管局一道进行整治。
对农村农贸市场,以韩集乡农贸市场规范整顿为样板,实行分区管理、亮证经营,确保市场内肉食制品、调味制品、现场制售规范经营。
通过以上措施,使我市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百万人民饮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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