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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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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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指南代码:
受理编号:
受理处室:
优先主题: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申请日期: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一、简表
项
目
概
况
项目名称
项目大类
类别
主要学科(重要)
主要学科二
研发总投资
(万元)
申请金额
(万元)
起止时间
-
项
目
负
责
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学位
手机/固话
工作单位及部门
职称
职务
现从事主要专业
现从事专业二
电子信箱
申
请
单
位
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码
法人代表
企业注册资本
(万元)
邮编
通讯地址
推荐单位
合作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需要分配经费
单位状态
项
目
组
成
员
总人数
其
中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
人
人
人
人
人
博士
硕士
学士
其他
人
人
人
人
研
发
内
容
摘
要
二、本研究项目的科学依据和意义(包括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国内外研究概况、水平和发展趋势,学术思想,立论根据,特色或创新之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和出处,限10000字内。
)
三、内容与方法
1、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研究项目的具体内容和重点解决的科学问题,预期成果和提供的形式。
如系理论成果,应写明在理论上解决哪些问题;如系应用性成果,应写明其应用前景,限5000字内。
)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进度,理论分析、计算、实验方法和步骤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限3000字内。
)
四、进度安排(提示:
进度安排每一项的结束日期和开始日期必须衔接起来,例:
结束日期:
2017-08-31,下一项的开始日期必须为2017-09-01)
排序号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主要工作内容(研发进度)(500字内)
五、现有研发基础和已具备条件(包括过去的研究工作基础,现有的主要仪器设备、研究技术人员及协作条件,限3000字内。
)
六、申请者和主要成员业务简历(逐个填写主要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发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和科研成果名称,并注明出处及获奖情况。
如承担过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应写清楚完成情况和国内外评价,引用及应用情况,限5000字内。
)
七、预算
1、单位预算明细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承诺
为保障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1.承诺保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承诺对科技项目批复的资金额及支持方式无异议,如科技项目获批资助方式为后补助,我单位将按照要求先行垫支科技项目经费;
3.承诺严格遵守《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科技项目经费的预算,合理开支各项费用。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申请单位
1、xxxx预算明细表
科目
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计算依据
经费支出定义
(一)直接费用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
1.设备费
指研究、开发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和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利用“福建省科研设施仪器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科技资源能够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省科技厅不再批准利用项目经费重复购置。
其中:
购置
须注明购置设备名称、单价、数量,拟安置单位(一般针对高校)、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
购置单台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还需说明购置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
规模化生产专用设备购置费不得列入。
试制
需注明试制设备名称、数量、试制设备的方案中成本构成。
试制单台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还需说明试制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
升级改造
升级改造单台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说明升级改造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以及改造前后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功能的区别。
租赁
租赁单台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说明租赁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以及租赁设备的次数、期限、支付标准等的测算依据。
2.材料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需说明购置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支各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3.测试化验加工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需说明测试化验加工的任务内容、任务承担单位、次数、费用等的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
4.燃料动力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需说明预算的各种燃料与科技项目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等测算依据。
5.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研讨、咨询、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组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合作、培训及邀请有关专家来闽工作等各项费用。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测算依据。
高校、科研机构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研究制定科研类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其他项目成承担单位的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会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内有关规定执行。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专用软件购置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与维护费,以及知识产权顾问费等各项费用。
需注明相关性和必要性,以及数量、单价等测算依据。
7.劳务费
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补助。
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可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性支出,项目聘用的非工资性收入人员可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性支出和社会保险补助。
需说明责任分工、投入时间、支付标准等测算依据。
8.专家咨询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按标准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分为以会议形式组织和以网络形式组织的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其开支按以下标准执行。
(1)以会议形式组织的:
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元/人天(不超过/含,下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800元/人天。
②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800元/人天,往返补贴1000元/人次。
③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500元/人天。
④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咨询费3000元/人天。
⑤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在省外承办召开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全省性专业规划等论证(或评审)会的,院士、全国知名专家3000元/人、半天,其他人员按上述标准执行。
(2)以网络形式组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元/人项,其他专业人员80元/人项。
需说明咨询专家的级别、咨询方式、咨询内容、人次数、支付标准等测算依据。
9.其他支出
与项目研究开发相关且不能列入上述费用的其他必要费用,其他支出应当严格控制,加强审核和监督,在申请项目经费预算时单独列示并注明开支的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单独核定。
(二)间接费用
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
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其支出不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扣除后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的比例核定;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其中:
绩效支出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比例不受限制。
合计
2、单位预算汇总(本表所有涉及经费的单位:
万元,建议保留2位小数,限6位小数)
总投资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合计
其中
年
年
年
年
自筹经费
合计
其中
其他部门拨款
单位配套
贷款
其他
经费支出预算汇总表
科目
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计算依据
经费支出定义
(一)直接费用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
1.设备费
指研究、开发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和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利用“福建省科研设施仪器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科技资源能够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省科技厅不再批准利用项目经费重复购置。
其中:
购置
须注明购置设备名称、单价、数量,拟安置单位(一般针对高校)、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
购置单台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还需说明购置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
规模化生产专用设备购置费不得列入。
试制
需注明试制设备名称、数量、试制设备的方案中成本构成。
试制单台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还需说明试制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
升级改造
升级改造单台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说明升级改造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以及改造前后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功能的区别。
租赁
租赁单台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说明租赁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以及租赁设备的次数、期限、支付标准等的测算依据。
2.材料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需说明购置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支各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3.测试化验加工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需说明测试化验加工的任务内容、任务承担单位、次数、费用等的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
4.燃料动力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需说明预算的各种燃料与科技项目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等测算依据。
5.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研讨、咨询、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组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合作、培训及邀请有关专家来闽工作等各项费用。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测算依据。
高校、科研机构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研究制定科研类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其他项目成承担单位的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会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内有关规定执行。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专用软件购置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与维护费,以及知识产权顾问费等各项费用。
需注明相关性和必要性,以及数量、单价等测算依据。
7.劳务费
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补助。
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可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性支出,项目聘用的非工资性收入人员可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性支出和社会保险补助。
需说明责任分工、投入时间、支付标准等测算依据。
8.专家咨询费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按标准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分为以会议形式组织和以网络形式组织的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其开支按以下标准执行。
(1)以会议形式组织的:
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元/人天(不超过/含,下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800元/人天。
②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800元/人天,往返补贴1000元/人次。
③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500元/人天。
④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咨询费3000元/人天。
⑤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在省外承办召开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全省性专业规划等论证(或评审)会的,院士、全国知名专家3000元/人、半天,其他人员按上述标准执行。
(2)以网络形式组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元/人项,其他专业人员80元/人项。
需说明咨询专家的级别、咨询方式、咨询内容、人次数、支付标准等测算依据。
9.其他支出
与项目研究开发相关且不能列入上述费用的其他必要费用,其他支出应当严格控制,加强审核和监督,在申请项目经费预算时单独列示并注明开支的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单独核定。
(二)间接费用
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
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其支出不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扣除后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的比例核定;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其中:
绩效支出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比例不受限制。
合计
八、项目组成员(含主要合作单位参加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学位
职称
职称等级
职务
从事专业
在项目中分工
所在单位与工作部门
九、单位意见
1、项目负责人承诺
承诺内容:
我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我与本项目组成员将严格遵守《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按要求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补充承诺内容:
项目负责人:
填写时间:
2、项目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
意见内容:
已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对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情况属实,并保证项目立项后做到:
1、保证对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支持;2、严格遵守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3、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科技厅的要求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并按期验收;4、保证项目自筹经费的落实。
5、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补充意见内容:
法定代表人:
单位:
填写日期:
十、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1.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对企业经营、获奖情况、知识产权状况、新产品研发、设立研发专户等真实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并签注核实意见)
意见内容:
单位:
填写日期:
2.设区市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对企业经营、获奖情况、知识产权状况、新产品研发、设立研发专户等真实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签注核实意见)
意见内容:
单位:
填写日期:
十一、附件
附件名称
数量
□
1.合作各方合作协议(包括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研究成果归属等)
□
2.申请书相关图表(word格式)
□
3.企业杰青或重点项目申请者在我省缴交社保证明
□
4.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人员入站批文
□
5.专利证书
□
6.检测报告
□
7.查新证明
□
8.新药证书
□
9.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
□
10.各类获奖证书
□
11.生物新品种、农产品、农药登记证
□
12.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
13.列入国家计划文件或证明材料
□
1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15.负责人博士学位证书、高级职称等证书
□
16.申请者为国家或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骨干人员证明
□
17.入围国家“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会议答辩或省杰青项目验收通过的证明材料
□
18.其他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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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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