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分包合同与请款函.docx
- 文档编号:22801210
- 上传时间:2023-04-28
- 格式:DOCX
- 页数:37
- 大小:39.73KB
精装修分包合同与请款函.docx
《精装修分包合同与请款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装修分包合同与请款函.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精装修分包合同与请款函
精装修分包合同与请款函
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承包范围:
1.3承包方式:
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运输(含保险)、包成品保护、包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检测费及其他相关手续等。
1.4其他: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乙方保证各项验收一次性通过。
二、合同工期
2.1本工程历时_______日。
定于 年 月 日开工,工程竣工完成移交日期:
________年 月 日。
本工程开工日期若有调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并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整个工程的施工、验收等工作。
三、合同价款
3.1本工程为(注:
选择以"■"为准):
3.1.1□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暂估人民币(大写) 元(单价明细详见后附附件)。
合同最终价款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1.2□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原则上合同总价为最终结算价,除以下原因外,不予调整:
(1)乙方报价中已有标价项目,如果实际未施工,工程结算时按报价中的标价及费率进行调减。
(2)因设计原因造成变更,如果每份变更的每条每个定额子目增减在2000.00元以内(包含2000.00元),仅做技术调整,价款不予调整;如果每份变更的每条每个定额子目增减超出2000.00元,则调整定额直接费部分及税金,其他费率均为0。
材料价差调整除外。
价款调整原则:
在原报价书中有相同项目的,其单价执行原报价时的单价;原报价书中没有相同项目的,但有类似项目的,其单价可参照原报价时的类似项目单价;相同项目报价如有不一样的,按报价低的执行;原报价书中没有相同和类似项目的,主要材料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人工单价、辅材单价、机械单价按原报价不变。
3.2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深化图纸设计,并于开工前一周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乙方盖章的施工图纸 套,由乙方免费提供。
乙方对设计负责。
四、支付方式
4.1预付款及保函:
(注:
选择以"■"为准,可多选)
□本合同无预付款。
□预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乙方提供保函后______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保函格式须为甲方确认的见索即付式保函,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保函及单方解除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2工程进度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质量保修金:
结算总价的____%作为质量保修金。
质量保修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得到妥善有效解决的,质保期满后____日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如有)后支付乙方保修金余额。
4.4乙方按付款流程规定提交付款申请及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包括:
等额合法税务发票、相关工程进度资料、产品资料移交证明、交接验收合格证明、质量服务合格证明、_______等),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将由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支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5.1工程质量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北京市地方标准及行业高标准要求。
5.2 乙供材料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北京市地方标准及行业高标准要求。
六、质量保修
保修期:
_________________ 。
保修期自_________________开始计算。
相关内容详见后附《维保服务承诺书》。
七、监理及装饰施工方
本工程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工程师:
本工程装饰施工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8.1甲方代表姓名:
,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甲方盖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
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
8.2乙方代表姓名:
,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代表及乙方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单方面更换。
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代表更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未经甲方同意,其他管理人员更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九、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异议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二、其他及补充
14.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水电的接驳点(若需),费用由 承担。
乙方施工人员的临设设施由乙方自己解决。
14.2双方的通信地址为: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
双方变更上述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得到对方书面确认后视为地址变更。
否则,双方任何一方按上述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EMS)的形式寄出通知后,视为送达。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维保管理承诺书》
附件2.《安全施工协议书》
附件3.《付款流程》
附件4.工程单价清单或工程量清单
附件5.《施工管理与技术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签署):
授权代表(签署):
授权代表(签署):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解释(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 工程:
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2.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3.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4.工期:
指甲方乙方在协议及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 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款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
6.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7.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8. 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顺延工期的要求。
9. 小时或天:
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0. 合同文件:
指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
11. 工程指令/设计变更:
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需办理工程签证。
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单是工程签证结算的依据。
12. 签证:
指监理单位、甲方对乙方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工程指令类签证。
13. 工程联系单:
指甲方、监理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缺陷的文件,不作为结算依据。
14. 图纸:
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纸质资料(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门的变更)。
二、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组成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 本合同 附件;
4、 本合同通用条款;
5、 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图纸或材料样板;
6、 本合同的合同 计价清单;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三、甲方工作及责任
3.1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
3.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的配合与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等。
3.3必要时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提交给乙方。
3.4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办理或审核图纸设计问题的处理结果、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签证、违约金、索赔、工程款项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3.5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合理调整。
四、乙方工作及责任
4.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要求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设计院、监理确认后使用。
同时,向甲方提交生产加工工艺方案,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若承包范围包含设计,乙方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报总监和甲方代表确认后方可按此交付,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2开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乙方拿到施工图15天内应指出图纸上有悖国家强制性规范、施工质量与安全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
如乙方能够发现图纸错漏碰缺并避免甲方损失,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4.3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及结构施工方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监理。
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及设备/材料进场时,应遵守交货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环境保护及安全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同时乙方应负责解决施工扰民或民扰的问题。
4.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包装、运输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复印件抄送总监和甲方代表,自行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处罚及罚款。
4.5在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时,配合甲方或监理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加工过程进行抽查,此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6遵守结构施工方的管理和协调,如结构施工方要求,乙方应与结构施工方签订配合协议。
乙方必须服从结构施工方的管理,配合管理费由甲方向结构施工方支付。
4.7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施工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4.8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的,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将支付或已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9凡乙方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及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五、乙方工作人员
5.1乙方的所有外地进京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进京许可证、就业证、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健康证及身份证。
凡因为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件、事故处罚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必须提供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或工人不能胜任本工程的管理和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调离,乙方应在2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否则每人次每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
5.3乙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必须在甲方劳务部门备案注册并接受日常管理。
5.4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
特殊工种人员(如:
安全员)应受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证书。
5.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安全施工许可证、特种作业上岗证、所有人员花名册、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均复印叁份盖乙方公章上报甲方。
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调动,如有变动必须经得甲方审查同意。
5.6乙方人员的工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保险、生活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凡因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因此影响甲方乙方办公秩序、工地秩序及工程正常施工。
六、材料设备
6.1乙供材料设备:
6.1.1乙方须按双方约定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要求采购本工程适用的材料设备。
6.1.2乙方必须保证采购的材料设备各项性能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
甲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检及送检的权利,检验机构为政府法定检验机构。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检验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重新采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的工期、返工等损失。
6.1.3乙方不得对设备/材料的要求进行变更。
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备/材料要求的更改及对设备/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甲方有权要求重新采购和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如甲方选择采用乙方更改后的材料设备,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6.1.4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设备/材料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6.1.5材料设备的交货验收由乙方负责并对甲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主要核对:
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情况、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等。
甲方及监理参与验收并不减免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
6.1.6如乙供材料设备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等方面不符合约定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用于本工程,乙方应重新采购,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返工等损失。
6.2甲供材料设备:
6.2.1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委托的供应单位送到工地或乙方指定的中转场地。
乙方须负责保管、由中转场地至工地的二次搬运、从储存点运至安装点及安装。
6.2.2乙方应在图纸会审或合同签订后7日内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并报送甲方监理;因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有误,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该材料设备进场前30天提出。
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商多次供货,甲方有权处以乙方违约金,用于支付供应商相应损失。
6.2.3甲供材料设备,应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位置,并在4小时内组织并会同监理验收。
乙方应在验收甲供材时与监理、供货方、甲方核对接收数量,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盖章;验收后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6.2.4材料设备损耗率按合同规定或套用当地定额或经甲方认定的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说明。
损耗率没有任何规定的,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
属乙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乙方承担,如超领额度超过5%,对超过5%的部分,甲方另收取20%管理费作为违约金;5%以内的部分甲方按甲供价格扣回。
如乙方在工程中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用量少于按理论计算的结算量,甲方不补偿节约的材料设备费用。
七、现场管理及与结构施工方的配合
7.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7.2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15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
7.3乙方须做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包括摄影资料;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开放上述资料供查阅。
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
7.4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须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7.5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装 分包 合同 请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