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二维图形的编辑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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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选方法与默认矩形窗口的方法类似,不同的是当指定的选择框的第一个角点正好压在某个对象上时,如果是用默认矩形窗口的方法,则会自动切换到点选取,直接选择该对象;
如果是用框选的方法,则不会直接选择该对象,而继续执行,要求指定对角点。
(6)圈围(WP):
输入“WP↙”,然后指定不规则窗口的各顶点,最后按Enter键或鼠标右键确认,不规则窗口显示为实线,完全在不规则窗口中的对象将会被选取,如图4-4所示。
不规则窗口的形状可以是任意的多边形形状,但自身不能相交。
如果给定的多边形不封闭,系统将自动将其封闭。
(a)选择框的位置(b)选择的结果
图4-4利用“圈围”选择对象
图4-5利用“圈交”选择对象
(7)圈交(CP):
输入“WP↙”,后续操作与“圈围”方法类似,但执行的结果为:
不规则窗口显示为虚线,只要对象有部分在不规则窗口内,对象就会被选取,如图4-5所示。
(8)栏选(F):
输入“F↙”,然后指定各个栏选点,最后按Enter键或鼠标右键确认,则所有与各栏选点顺次连线相接触的对象均会被选取,如图4-6所示。
图4-6利用“栏选”选择对象
(9)编组(G):
输入“G↙”,然后根据命令行提示输入编组名,并按Enter键确认,则会选择指定组中的全部对象。
使用该方法的前提是已经对部分或全部对象进行了编组。
(10)上一个(L):
输入“L↙”,则选取最后一次创建的可见对象。
但对象必须在当前的模型空间或图纸空间中,并且该对象所在图层不能处于“冻结”或“关闭”状态。
(11)前一个(P):
输入“P↙”,则选取最近创建的选择集。
从图形中删除对象将清除“前一个”选项设置。
程序将跟踪是在模型空间中还是在图纸空间中指定每一个选择集。
如果在两个空间中切换将忽略“前一个”选择集。
(12)多选(M):
输入“M↙”,则指定多次选择而不高亮显示对象,从而加快对复杂对象的选择过程。
(13)单选(SI):
输入“SI↙”,则切换到单选模式:
选择指定的第一个或第一组对象而不继续提示进一步选择。
(14)放弃(U):
输入“U↙”,则放弃选择最近加到选择集中的对象。
(15)自动(AU):
输入“AU↙”,则切换到自动选择:
指向一个对象即可选择对象。
指向对象内部或外部的空白区,将形成框选方法定义的选择框的第一个角点。
(16)子对象(SU):
输入“SU↙”,则使用户可以逐个选择原始形状。
这些形状是复合实体的一部分或三维实体上的顶点、边和面。
(17)对象(O):
输入“O↙”,则结束选择子对象的功能,使用户可以使用对象选择方法。
4.2图形显示
为便于绘制和观察图形,需要控制图形显示,它只对图形的显示起作用,不改变图形的实际位置和尺寸。
4.2.1视图缩放
改变图形对象的屏幕显示大小,而不改变图形对象的实际尺寸。
1.命令激活方式
ZOOM
菜单栏:
视图→缩放
工具栏:
标准→
、缩放→
Z
2.操作步骤
(1)实时缩放
激活命令后,鼠标箭头变为
,按住鼠标左键向上拖动可放大图形,向下拖动可缩小图形。
当指针变为
时,则不能再缩小;
变为
时,则不能再放大。
最后单击鼠标右键退出。
(2)窗口缩放
激活命令后,框选需要显示的图形,单击鼠标左键,框选图形将充满整个屏幕。
(3)上一个
激活命令后,图形显示快速恢复上一次缩放的视图,最多可以恢复此前的10个视图。
(4)动态缩放
缩放选择框中的图形,其步骤如下:
①激活命令后,图形窗口中显示图形范围。
同时,显示以
为中心的平移视图框。
②将平移视图框移动到所需的位置,然后单击鼠标左键,框中的
消失,同时出现一个指向框右边的箭头,视图框变为缩放视图框。
③左右移动光标调整视图框大小,上下移动光标调整视图框的位置。
调整完毕后,单击鼠标左键。
如果未达到理想区域可继续调整。
④按Enter键确认,使当前视图框中的区域填充到当前视口。
(5)比例缩放
激活命令后,在命令行“输入比例因子(nX或nXP):
”提示后输入比例值,按指定的比例值进行缩放。
●“相对当前视图缩放”:
在输入的比例值后再输入一个“X”,例“0.5X”。
●“相对图纸空间缩放”:
在输入的比例值后再输入一个“XP”,例“0.2XP”。
(6)中心点
用于重设图形的显示中心和缩放倍数。
激活命令后,命令行提示:
指定中心点:
(指定新的显示中心点)
输入比例和高度<
2.0000>
:
(输入新视图的缩放倍数或高度)
●“比例”:
●“高度”:
直接输入高度值,例“2”。
值小时放大,反之缩小,“<
>
”内为默认高度值,直接按Enter键,则以默认高度缩放。
(7)对象
尽可能大地显示一个或多个选择对象,可在命令前后选择对象。
(8)放大
、缩小
使图形相对于当前图形放大一倍或缩小一半。
(9)全部
缩放显示整个图形。
如果图形对象未超出图形界限,则以图形界限显示;
如果超出图形界限,则以当前范围显示。
(10)范围
缩放显示所有图形对象,使图形充满屏幕,与图形界限无关。
4.2.2视图平移
移动整个图形,而不改变图形对象的实际位置,使图形窗口以合适大小显示特定区域。
PAN
视图→平移
P
(1)实时平移(标准→
)
激活命令后,光标变为手状
,按住鼠标左键拖动,可使图形按光标移动方向移动。
释放左键,可回到平移等待状态。
最后按Esc键或Enter键退出。
(2)其他平移
激活平移命令,还可进行定点平移或按指定方向平移。
4.2.3视图的重画
可使系统在显示内存中更新屏幕,清除临时标记及残留重叠图像,更新使用的视区。
REDRAW
视图→重画
R
激活命令后即可实现重画的功能。
4.2.4视图的重生成
可使系统从磁盘中调用当前图形数据,重新创建图形库索引,更新当前视口或所有视口,优化对象显示和对象选择的性能。
REGEN或REGENALL
视图→重生成或全部重生成
RE
激活命令后即可实现重生成的功能。
4.3删除
4.3.1删除对象
ERASE
修改→删除
修改→
E
激活命令后,选择对象,然后按Enter键或鼠标右键确认,即可删除对象。
如果在“工具→选项→选择”的选项卡中已勾选“先选择后执行”模式(默认模式),则可先选择对象,然后单击按钮
或直接按键盘Delete键删除。
4.3.2恢复删除误操作
在命令行输入“OOPS”,可以恢复最后一次用“删除”命令删除的对象。
若要继续向前恢复被删除的对象,必须在命令行输入“UNDO”,或选择菜单“编辑→放弃”。
单击“标准”工具栏上的按钮
也可以恢复被删除的对象。
4.4基本变换
4.4.1移动对象
移动前移动后
图4-7移动对象
移动选取对象的位置。
MOVE
修改→移动
修改→
M
如图4-7所示,激活命令后,命令行提示:
选择对象:
(选取需要移动的圆)↙
指定基点或[位移(D)]<
位移>
(选取圆心A作为基准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移动光标到点B)
注意:
当系统提示“指定第二点”时,也可以通过输入第二点的绝对或相对坐标来确定第二点,或者通过移动光标确定好移动方向后输入位移值来确定第二点。
4.4.2旋转对象
旋转前旋转后
图4-8旋转对象
使对象绕某一指定点旋转指定的角度。
ROTATE
修改→旋转
RO
(选定需要旋转的对象)↙
指定基点(选定旋转中心)
指定旋转角度,或[复制(C)/参照(R)](输入旋转角度值或输入选项)↙
执行结果:
如图4-8所示。
各选项功能如下:
●“复制(C)”:
旋转并复制原对象。
●“参照(R)”:
将对象从指定的角度旋转到新的绝对角度。
即使选择对象旋转的角度为“新角度-参照角”。
4.4.3缩放对象
使对象按指定比例进行缩放。
SCALE
修改→缩放
SC
(选定需要缩放的对象)↙
指定基点(选定放大图形的中心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复制(C)/参照(R)]”<
默认值>
(输入比例值或输入选项)↙
选择对象按指定的比例因子进行缩放。
进行缩放的同时保留原对象。
缩放的比例因子为(新长度值÷
参照长度值)。
4.5复制对象的编辑命令
4.5.1复制对象
将对象进行复制,不必重复绘制相同或近似的图形。
COPY
修改→复制
CO
该命令的操作方法与“移动对象”完全相同。
4.5.2镜像对象
使对象相对于镜像线进行镜像复制,便于绘制对称或近似对称图形。
MIRROR
(a)镜像前(b)镜像后
图4-9镜像对象
MI
(选定需要镜像的对象)↙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捕捉镜像线上的第一个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捕捉镜像线上的第二个点)
要删除源对象吗?
[是(Y)/否(N)]<
N>
如图4-9所示。
●镜像线由输入的两个点确定,但镜像线不一定要真实存在。
●系统变量“MIRRTEXT”可以控制文字对象的镜像方向。
当“MIRRTEXT”的值为“1”时,则文字完全镜像,变得不可读;
当“MIRRTEXT”的值为“0”时,则文字部分镜像,只是位置发生镜像,顺序不发生镜像,文本仍可读,如图4-10所示。
操作方法为:
在命令行中输入“MIRRTEXT”,并按Enter键确认,命令行提示“输入MIRRTEXT的新值<
当前>
”,此时输入需要的值“1”或“0”,然后按Enter键确认,即可改变此变量值。
(a)MIRRTEXT=0(b)MIRRTEXT=1
图4-10文本镜像
4.5.3偏移对象
(a)偏移前(b)偏移后
图4-11偏移对象
将对象进行平行复制,用于创建同心圆、平行线或等距曲线。
OFFSET
修改→偏移
O
如图4-11所示,激活命令后,命令行提示:
指定偏移距离或[通过(T)/删除(E)/图层(L)]<
默认>
:
(输入源对象φ20的偏移距离“5”)↙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退出(E)/放弃(U)]<
退出>
(选定源对象φ20)
指定要偏移的那一侧上的点,或[退出(E)/多个(M)/放弃(U)]<
(单击源对象
φ20的内部)
(单击源对象φ20的外部)
部分选项功能如下:
●“通过(T)”:
偏移对象通过选定点。
●“删除(E)”:
确定是否删除源对象。
●“图层(L)”:
确定将偏移对象创建在当前图层上,还是源对象所在的图层上。
●“多个(M)”:
将对象偏移多次。
4.5.4阵列对象
使对象以指定矩形或环形方式进行多重复制,用于绘制呈矩形或环形规律分布的相同结构。
ARRAY
修改→阵列
AR
激活命令后,屏幕弹出如图4-12所示的“阵列”对话框。
根据需要选择矩形阵列或环形阵列。
(1)矩形阵列
①选择“矩形阵列”按钮,“阵列”对话框如图4-12所示。
②在“行(W)”文本框中输入阵列的行数,如“2”;
在“列(O)”文本框中输入阵列的列数,如“3”。
③在“偏移距离和方向”选项区域中,设置各项。
如“行偏移”为“30”,“列偏移”为“50”,“阵列角度”为“0”。
“阵列”对话框右侧的预览区将显示预览结果。
④单击对话框右上方的“选择对象”按钮
,“阵列”对话框暂时消失,命令行中提示“选择对象”。
选择要进行矩形阵列的对象,如图4-13中的圆及中心线,并按Enter键或鼠标右键确认,此时返回“阵列”对话框。
⑤单击“确定”按钮执行矩形阵列,结果如图4-13所示。
如果对阵列结果没有把握,可先单击“预览”按钮。
此时“阵列”对话框暂时消失,绘图窗口中显示阵列结果,同时弹出如图4-14所示的对话框。
若单击“接受”按钮,则执行操作;
若单击“修改”按钮,则返回“阵列”对话框,可进行修改;
若单击“取消”按钮,则退出阵列命令,不执行操作。
(2)环形阵列
①选择“环形阵列”按钮,“阵列”对话框如图4-15所示。
②在“中心点”选项区域中,可直接输入环形阵列中心点的坐标,也可以单击中心点捕捉按钮
。
此时“阵列”对话框暂时消失,捕捉中心点后自动回到“阵列”对话框,并且在文本框中自动显示中心点的坐标。
图4-14“阵列”提示对话框图4-15“环形阵列”对话框
③在“方法和值”选项区域中,设置环形阵列方法和对应的具体值。
例如在“方法”下拉框中选择“项目总数和填充角度”,此时需输入“项目总数”及“填充角度”。
例如分别输入“6”及“360”,“阵列”对话框右侧的预览区将显示预览结果。
(a)环形阵列前(b)环形阵列后(复制时旋转)
图4-16环形阵列
④单击对话框右上方“选择对象”按钮
,“阵列”对话框暂时消失,命令行中提示“选择对象”,选择要进行环形阵列的对象(如图4-16中的正六边形),并按Enter键或鼠标右键确认,此时返回“阵列”对话框。
⑤单击“确定”按钮执行环形阵列,结果如图4-16所示。
对话框中其他选项的含义:
●“复制时旋转项目”复选框:
设置阵列后复制出的对象是否绕阵列中心点自动旋转。
4.6修改对象的形状
4.6.1修剪与延伸对象
通过缩短或延长对象使其与其他对象的边相平齐。
1.修剪
利用由某些对象定义的剪切边(边界)来修剪指定的对象。
图4-17修剪对象
(1)命令激活方式
TRIM
修改→修剪
TR
(2)操作步骤
如图4-17所示,激活命令后,命令行提示: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
(选定作为修剪边界的图线AE、BC)↙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在A、B点之间选定需要剪切的图线AB)
如果将图4-17中的左图,修剪为图4-18中的右图,
图4-18快速修剪对象
则图线AB、BC、CD、DE、EA均为修剪边界。
因此,当系统提示“选择对象”时,应选定全部图形,然后对各边依次修剪。
各选项的功能如下:
●“栏选(F)”:
依次指定各个栏选点,则与栅栏线相交的对象将被修剪。
●“窗交(C)”:
指定两个角点的矩形窗口内部或与之相交的对象将被修剪。
●“投影(P)”:
指定修剪时使用的投影方法。
主要用于设置三维空间中两个对象的修剪方式。
●“边(E)”:
设定剪切边的隐含延伸模式。
如果此时在命令行提示下接着输入“E↙”,则设置为“延伸”模式,即如果剪切边没有与被修剪的对象相交,系统会自动将剪切边延长(只是隐含延伸,剪切边的实际长度不变),然后进行修剪;
如果输入“N↙”,则设置为“不延伸”模式,即如果剪切边没有与被修剪的对象相交,就不进行修剪,只有真正相交才进行修剪。
●“删除(R)”:
将其后选定的对象删除。
单击鼠标右键退出后,仍执行修剪操作。
●“放弃(U)”:
取消上一次的操作。
2.延伸
延伸对象到由某些对象定义的边界边。
图4-19延伸对象
EXTEND
修改→延伸
EX
“如图4-19所示,激活命令后,命令行提示:
(选定作为延伸目标的图线EF)↙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分别单击图线a、b、c、d靠近目标图线的一侧)
4.6.2打断对象
打断对象是指将对象在某点处打断,一分为二;
或者在两点之间打断对象,即删除两点之间的部分对象。
例如可以通过打断调整中心线等对象的长度,同时也可由此解决中心线、虚线等不能相交于空隙的问题,另外可将圆变为圆弧等。
BREAK
修改→打断
(打断);
(打断于点)
BR
(1)打断对象
激活命令后,按命令行提示拾取对象上的第一个打断点,之后可进行如下几种操作:
①直接选取同一对象上的另一点,此时将删除位于两个打断点之间的那部分对象。
对于圆、矩形等封闭对象将沿逆时针方向把从第一个打断点到第二个打断点之间的圆弧或直线删除。
②在选择对象的一端之外确定一点,此时将使位于两个打断点之间的那部分对象被删除,相当于对对象进行剪切。
③在命令行输入“@↙”,此时将使第二个打断点与第一个打断点重合,从而将对象一分为二,变为两个对象。
④在命令行输入“F↙”,此时命令行将提示“指定第一个打断点”,重新选择第一个打断点。
(2)打断于点
激活命令后拾取打断对象,接着再选取打断点。
对象将被从打断点处一分为二,变为两个对象。
“打断于点”是“打断”的一种特殊情况,在执行“打断于点”命令时相当于在执行“打断”命令,只是在执行过程中,系统自动执行了某些特定选项。
4.6.3拉伸对象
拉伸对象可以重新定义对象各端点的位置,从而移动或拉伸(压缩)对象。
STRETCH
修改→拉伸
(从右向左拉选择窗口,框选需要拉伸的对象)↙
(1)指定基点,命令行接着提示:
”[输入坐标值(相对坐标或绝对坐标)或拖动光标确定基点的目标位置或对水平(或垂直)拉伸直接输入距离值]
(2)按Enter键或输入“D↙”,命令行接着提示:
指定位移<
0.00,0.00,0.00>
(输入X、Y方向位移)
如图4-20所示。
(a)拉伸前(b)拉伸后
图4-20拉伸对象
执行拉伸命令时,完全在选择窗口之内的对象将被移动,部分在选择窗口之内的对象将遵循以下规则进行移动或拉伸(压缩)。
直线:
位于窗口外的端点不动,位于窗口内的端点被移动,直线被拉伸或压缩。
圆弧:
与直线的改变规则类似。
但在圆弧的改变过程中,圆弧的弦高保持不变,同时调整圆心的位置和圆弧起始角、终止角的值。
多段线:
与直线或圆弧的改变规则相似,但多段线两端的宽度、切线方向以及曲线拟合信息均不改变。
其他对象:
如果对象的定义点位于选择窗口内,对象发生移动,否则不移动。
其中,圆的定义点为圆心,块的定义点为插入点,文字和属性的定义点为字符串基线的左端点。
4.6.4拉长对象
拉长对象是指改变线段或圆弧的长度。
LENGTHEN
修改→拉长
LEN
激活命令后,命令行将提示“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各选项的功能及执行结果如下:
●“选择对象”:
用于显示所指定直线的现有长度,或圆弧的现有长度和包含角。
●“增量(DE)”:
执行该选项后,命令行将提示“输入长度增量或[角度(A)]<
”,若需要拉长的对象为直线,则直接输入长度增量(输入正值为拉长,输入负值为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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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二维图形的编辑 二维 图形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