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期货从业资格基础知识重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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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标志着中国期货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的诞生,从而将新的自律机制引入监管体系。
阶段
时段
交易所数量
初创阶段
1990—1993
50多家
治理整顿阶段
1993—2000
15家(1993年整顿)
稳步发展阶段
2000—2013年
3家(1998年整顿)
创新发展阶段
2014年至今
监管体系:
中国期货业协会,交易所,结算机构
交易所
成立时间
设立形式
结算制度
主要品种
郑州商品交易所
1990
会员制
全员结算
(农产品+甲醇、煤、玻璃、铁合金)棉花、白糖、精对苯二甲酸(PTA)、菜籽油、小麦、早籼稻、甲醇、动力煤、玻璃、油菜籽、菜籽粕、粳稻、晚籼稻、铁合金期货等
大连商品交易所
1993
(玉米、豆类、淀粉+化工品)玉米、黄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聚氯乙烯(PVC)、聚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玉米淀粉期货等
上海期货交易所
1999
(金属、线材、上证50ETF期权)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天然橡胶、黄金、白银、燃料油、石油沥青、锡、镍期货等。
上证50ETF期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06(上海)
公司制
会员分级结算
沪深300股指期货(2010年推出)、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
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保证金(一般为5%一15%)作为履约保证。
买入建仓——“买空”;
卖出建仓——“卖空”。
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结算制度,也称为逐日盯市(Marking—to—Market)。
期货与远期的联系
远期交易在本质上属于现货交易,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的延伸。
期货交易是在远期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的区别
(1)交易对象不同。
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期货合约,
远期合同交易代表两个交易主体的意愿,交易双方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远期合同。
(2)功能作用不同。
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是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
远期交易由于合同的流动性不足,所以限制了其价格的权威性和分散风险的作用。
(作用不如期货明显)
(3)履约方式不同。
期货交易履约方式有实物交割与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
远期交易履约方式主要采用实物交收方式,虽然也可采用背书转让方式,但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4)信用风险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以保证金制度为基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信用风险较小。
远期交易从交易达成到最终完成实物交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各种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有可能出现。
所以,远期交易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
(5)保证金制度不同。
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按照成交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通常是合约价值的5%~15%。
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证金由交易双方商定。
期货与期权之间的联系
期货合约和场内期权合约均是场内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均可以进行双向操作,均通过结算所统一结算。
期货与期权的区别
期货交易的是可转让的标准化合约,合约的标的物是实物商品或者金融工具
期权交易的则是未来买卖某种资产的权利,其标的物的范围更广。
(2)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3)保证金制度不同。
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
买方由于亏损仅限权利金,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4)盈亏特点不同。
期货交易,买卖双方亏损盈利对称。
期权交易,卖方亏损无限;
买方亏损仅限权利金。
(5)了结方式不同。
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可以通过对冲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了结仓位。
期权交易中,投资者了结的方式包括三种:
对冲、行使权利或到期放弃权利。
期货及衍生品的功能
一、规避风险的功能:
套期保值,但套期保值并不是消灭风险,只是将其转移,期货投机者正是期货市场的风险承担者。
二、价格发现的功能:
期货交易的透明度高,竞争公开化、公平化,有助于形成公正的价格。
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
三、资产配置的功能:
首先,借助期货能够为其他资产进行风险对冲。
虽然风险较大,但同时也能获取高额的收益。
CH2期货市场组织结构与投资者
期货市场由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期货投资者、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与行业自律机构组成。
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包括期货公司、介绍经纪商、保证金安全存管银行、交割仓库等。
期货交易所通常具有以下5个重要职能。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制定并实施期货市场制度与交易规则
(四)组织并监督期货交易。
监控市场风险
(五)发布市场信息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是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作为注册资本,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非营利性法人。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由若干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以营利为目的,股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其盈利来自从交易所进行的期货交易中收取的各种费用。
会员制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主要区别
1.是否以营利为目标
2.适用法律不同
3.决策机构不同
期货交易所对会员实行总数控制。
只有成为交易所的会员,才能取得场内交易席位,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
非会员则须通过期货公司代理交易。
期货结算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担保交易履约
结算交易盈亏
控制市场风险
期货结算机构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
第一,结算机构是某一交易所的内部机构,仅为该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我国采取这种形式。
第二,结算机构是独立的结算公司,可为一家或多家期货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我国境内四家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均是交易所的内部机构,因此期货交易所既提供交易服务,也提供结算服务。
我国境内期货结算制度分为全员结算制度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两种类型。
(一)全员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均既是交易会员,也是结算会员,没有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之分。
(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非结算会员结算受托的客户)
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
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结算
非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按照业务范围,会员分为:
交易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四种类型。
交易会员不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它属于非结算会员。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受托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全面结算会员既可以为其受托客户,也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均属于结算会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
交易结算会员受托客户
全面结算会员受托客户、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
特别结算会员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配套建立结算担保金制度。
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
期货公司除可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申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
一是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是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三是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期货公司的功能主要体现为:
第一,期货公司作为衔接场外期货交易者与期货交易所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降低了期货市场的交易成本。
第二,期货公司可以降低期货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第三,期货公司可以高效率地实现转移风险的职能,并通过结算环节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第四,期货公司可以通过专业服务实现资产管理的职能。
建立由期货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公司员工组成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风险控制体系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
客户保证金全额存放在期货保证金账户和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内。
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和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提出,这不仅允许证券公司成为期货公司的IB,还允许期货公司成为证券公司的IB。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简称存管银行)属于期货服务机构,是由交易所指定、协助交易所办理期货交易结算业务的银行。
交易所有权对存管银行的期货结算业务进行监督。
指定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的,日常业务分为三个阶段:
商品入库、商品保管和商品出库。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条件如下:
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条件:
(1)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货公司的上一交易日日终的证券市值与资金可用余额,
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3)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4)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5)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7)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风险管理子公司提供风险管理服务或产品时,其可以选择的自然人客户也要符合条件,即可投资资产高于100万元的高净值自然人客户。
机构投资者
对冲基金通常是不受监管的组合投资,其出资人一般在100人以下,而且对投资者有很高的资金实力要求。
商品投资基金
(1)商品基金经理(CPO)。
CP0是基金的主要管理人,是基金的设计者和运作的决策者,负责选择基金的发行方式,选择基金主要成员,决定基金投资方向等。
(2)商品交易顾问(CTA)。
CTA是可以向他人提供买卖期货、期权合约指导或建议,或以客户名义进行操作的自然人或法人。
受聘于CP0。
(3)交易经理(TM)。
交易经理受聘于CP0,主要负责帮助CPO挑选CTA,监视CTA的交易活动,控制风险,以及在CTA之间分配基金。
(4)期货佣金商(FCM)。
FCM和我国期货公司类似,是美国主要的期货中介机构。
(5)托管人(Custodian)。
CP0通常委托一个有资格的机构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和监督基金运作,托管人一般是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大型投资公司等独立的金融机构。
商品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区别
第一,商品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比对冲基金小得多,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和期权,因而其业绩表现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相关度更低;
第二,在组织形式上,商品投资基金运作比对冲基金规范,透明度更高,风险相对较小。
期货市场建立了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和中国期货业协会“五位一体”的期货监管协调工作机制。
CH3期货合约与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之一是交割等级,这要求标的物的规格或质量能够进行量化和评级,以便确定标准品,以及标准品和其他可替代品级之间的价格差距。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由交易所统一规定。
交易者只能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进行交易。
日盘交易时间一般分上午和下午进行,每周5天,此外,我国交易所还对不少品种进行夜盘交易,形成了连续交易。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期限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
交割日期,是指合约标的物所有权进行转移,以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的时间。
交割地点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进行实物交割的指定地点。
商品期货、股票期货、外汇期货、中长期利率期货通常采取实物交割方式
股票指数期货和短期利率期货通常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调节保证金水平。
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
一般而言,交易所或结算机构只向其会员收取保证金,
作为会员的期货公司则向其客户收取保证金,
两者分别称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
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将逐步提高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当某期货合约出现连续涨跌停板的情况时,交易保证金比率相应提高。
涨跌停板的调整要保障交易能够进行。
第一,新上市的品种和新上市的期货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两倍或三倍。
第二,在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当合约价格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遇国家法定长假,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第三,对同时适用交易所规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涨跌停板调整情形的,其涨跌停板调整按照规定涨跌停板中的最高值确定。
在出现涨跌停板情形时,交易所一般将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第一,当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的原则。
第二,在某合约连续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时,实行强制减仓。
当会员或客户的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报告。
采用限制会员持仓和限制客户持仓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市场风险。
各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限制,而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的持仓均不受限制。
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强行平仓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交易所对会员持仓实行的强行平仓;
二是期货公司对其客户持仓实行的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制度适用的情形一般包括:
第一,因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实行强行平仓。
第二,因会员(客户)违反持仓限额制度而实行强行平仓。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易所有权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的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强行平仓的执行过程如下:
(1)通知。
(2)执行及确认。
开市后,有关会员必须首先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仓要求,执行结果由交易所审核
强行平仓执行完毕后,由交易所记录执行结果并存档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
(1)即时行情;
(2)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3)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
期货交易所应当编制交易情况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公布。
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干20年。
投资者应当统一通过监控中心办理开户。
个人客户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资料,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当日分配的客户交易编码,期货交易所应当于下一交易日允许客户使用。
开户流程:
(一)申请开户
(二)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签字确认
(三)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四)申请交易编码并确认资金账号
交易编码由12位数字构成,前4位为会员号,后8位为客户号。
客户在与期货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之后,在下单交易之前,应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
1.市价指令是期货交易中常用的指令之一。
它是指按当时市场价格即刻成交的指令。
客户在下达这种指令时不须指明具体的价位,而是要求以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好价格达成交易。
这种指令的特点是成交速度快,一旦指令下达后不可更改或撤销。
2.限价指令是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
下达限价指令时,客户必须指明具体的价位。
它的特点是可以按客户的预期价格成交,但成交速度相对较慢,有时甚至无法成交。
3.止损指令是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转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的一种指令。
4.停止限价指令是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限价指令予以执行的一种指令。
它的特点是可以将损失或利润锁定在预期的范围,但成交速度较止损指令慢,有时甚至无法成交。
5.触价指令是指在市场价格达到指定价位时,以市价指令予以执行的一种指令。
触价指令与止损指令的区别在于其预先设定的价位不同。
就卖出指令而言,卖出止损指令的止损价低于当前市场价格,而卖出触价指令的触发价格高于当前市场价格;
买进指令则与此相反。
此外,止损指令通常用于平仓(防止亏更多),而触价指令一般用于开新仓(类似止盈指令)。
6.限时指令是指要求在某一时间段内执行的指令。
如果在该时间段内指令未被执行,则自动取消。
7.长效指令是指除非成交或由委托人取消,否则持续有效的交易指令。
8.套利指令是指同时买入和卖出两种或两种以上期货合约的指令。
9.取消指令又称为撤单,是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目前,我国各期货交易所普遍采用了限价指令。
此外,郑州商品交易所还采用了市价指令、跨期套利指令和跨品种套利指令。
大连商品交易所则采用了市价指令、限价指令、止损指令、停止限价指令、跨期套利指令和跨品种套利指令。
我国各交易所的指令均为当日有效。
在指令成交前,投资者可以提出变更和撤消。
1.公开喊价方式又可分为两种形式:
连续竞价制和一节一价制。
2.计算机撮合成交方式,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当bp≥cp≥sp,则最新成交价=cp
当cp≥bp≥sp,则最新成交价=bp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
开盘价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
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
夜盘交易合约开盘集合竞价在每一交易日夜盘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日盘不再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
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人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在我国,会员(客户)的保证金可以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交易所会员(客户)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期货公司)专用结算账户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会员(客户)在交易所(期货公司)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我国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当日结算价取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①结算准备金余额的计算公式:
(准备金=结算准备金+交易保证金)
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一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盈亏+人金一出金一手续费(等)
②当日盈亏的计算公式(持仓的合约盈亏+平仓合约的盈亏):
商品期货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一当日结算价)×
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一买人成交价)×
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一当日结算价)×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一上一交易日买人持仓量)
股票指数期货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一当日结算价)×
卖出手数×
合约乘数]+∑[(当日结算价一买人成交价)×
买人手数×
合约乘数]+(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一当日结算价)×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手数一上一交易日买人持仓手数)×
合约乘数
③当日交易保证金计算公式:
商品期货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价×
当日交易结束后的持仓总量×
交易保证金比例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价×
合约乘数×
注:
股指期货交易的计算公式中,“成交价”与“结算价”均以“点数”表示。
(1)集中交割。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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