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西虹路西山路高架桥工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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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10月30日总工期169日历天。
5备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作调整和补充。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须含桥梁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监测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18日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5.2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21日1100时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红山路91号三楼市政工程建设处计财科。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乌市市政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市红山路91号地址民主西路中桥一巷26号邮编830002邮编830002联系人李志焦晗桢联系人王燕、刘红英电话8888737电话2303450传真8888737传真2303464电子邮件XJDLIZHI126.COM电子邮件2011年4月14日6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建设处地址乌市红山路91号联系人李志电话888873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国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民主西路中桥一巷26号联系人王燕刘红英电话23034501.1.4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西虹路-西山路高架桥一期工程1.1.5建设地点西北路—雅山隧道高架桥1.2.1资金来源国内贷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到位1.3.1招标范围高架桥工程、地面桥工程、地面道路工程、附属挡墙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湟渠改造等。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0月30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须含桥梁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一项规模接近的桥梁工程监理业绩信誉要求1、近两年没有我市建设市场管理部门7的关于工程合同的不良履约记录通报2、近两年无《市政工程建设处履约情况评价报告》限制及拒绝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项目总监资格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近五年有一项规模接近的桥梁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在此日期之前开工之后完工的项目不计入。
2.必须是市政道路监理合同业绩。
3.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日期超过1年的必须提供竣工证明文件。
4.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单位或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提醒申请人注意不满足以上任何一条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文件请勿装入。
如发现有一项业绩证明文件不真实其提交的所有业绩证明文件都将被否决按业绩不满足对待。
主要监理人员最低经验标准和配置标准符合附录1设备要求满足本工程监理检测设备现场考察要求见总则1.4.1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18日1000时北京时间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18日1200时北京时间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20101年4月18日1300时北京时间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2011年4月18日1900时北京时间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83.2.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年3.3.1签字或盖章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中要求盖章的必须盖章和签字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2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按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内容及要求装订成册并密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乌市红山路91号招标人全称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乌鲁木齐市西虹路-西山路高架桥一期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2011年4月21日11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4月21日11时00分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乌市红山路91号乌鲁木齐市市政工程建设处三楼计财科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退5.1.2审查委员会人数不少于5人奇数5.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2011年4月22日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2011年4月23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确认将递交申请后请在上进行网上报名。
以便招标人能及时通知相关事宜。
递交申请时请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外省进疆备案登记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总监资质证书以便招标人查验真实性。
复印件将由招标人留存。
另请携带网上报名表。
9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总监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主要监理人员最低经验标准和配置标准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设备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07与本标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1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情况表5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外省进疆备案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2.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5“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2.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份不分正副本。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中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审查委员会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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