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竣工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工程财务决算编制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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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办公楼竣工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工程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GPCGD102113FG114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1-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2-1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3-1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4-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1
办公楼竣工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工程财务决算编制服务GPCGD102113FG114F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办公楼竣工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工程财务决算编制服务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办公楼竣工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工程财务决算编制服务;
2、用途:
竣工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工程财务决算编制;
3、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甲级证书(须提交《资质甲级证书》复印件),且子公司不能以母公司具备的资质投标;
3、投标人的公司注册地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或广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公司,但在广州行政区域内具有注册、常设的分公司(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2008年以来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而引起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及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工作记录;
5、本项目施工单位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11月16日至12月1日9:
00-17:
00(工作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大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150元/套,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邮购招标文件须知
(1)汇款单注明招标文件编号。
汇款单连同填写有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的《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及本节第3项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的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电话:
020-83301107。
《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采购平台()中“资料中心”处下载。
(2)采用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邮寄款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帐户的时间必须比本节第1项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最后时间提前三个工作日。
超过此规定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可不受理邮购申请。
(3)集中采购机构承诺采用安全快捷的邮寄方式寄出招标文件并保留邮寄单据,如因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投标人收不到招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负相关责任。
(4)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如下(转帐必须使用投标人公司帐户;工商银行帐户只用于邮购招标文件汇款用,请投标人不要将保证金汇入该帐户,保证金帐户详见《投标人须知》):
开户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帐号:
3602000909200179924
地址:
广州市广卫路10号二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0年12月7日上午9:
30
3、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3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洪先生/胡小姐
联系电话:
020-62791625/168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020-83301107
六、采购文件公示(采购文件电子版下载)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七、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
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16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1-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项目说明
1.1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1.2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定义及解释
2.1服务:
指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2.2采购人:
《投标资料表》所指的采购人。
2.3投标人: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集中采购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5评标委员会:
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日期:
指公历日。
2.7合同:
指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结果签订的协议。
2.8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见《投标邀请函》。
4合格的服务
4.1合同中提供相关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5禁止事项
5.1采购人、投标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5.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集中采购机构接触。
5.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6保密事项
6.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情况。
7投标人知悉
7.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8保证
8.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作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予以逐项答复,并将此书面答复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但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并须为集中采购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
11.2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11.3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时,向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发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11.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1.5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在原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推迟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11.6投标人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语言及计量
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投标报价表,二、商务响应文件,三、技术响应文件,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2)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证明文件;
(5)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作出的书面响应;
(6)投标人应参照投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格式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
14投标函
14.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
15.2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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