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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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关于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
进展情况的汇报
今年我局承办的人大、政协议提案共46件,其中市人大议案1件(主办)、代表建议11件(6件主办、会办5件),市政协建议案1件(主办)、政协委员提案33件(主办23件、会办10件,含1件会后交办提案),33件政协委员提案中,重点提案达到4件。
目前,议提案办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已办理落实了29件,其余的正在积极办理中。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办理议提案的主要做法
(一)严格落实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
全市议提案交办会议结束后,局领导对涉及我局办理的每一件议提案都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实现3个100%,即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对办理结果为基本满意的,将视为不满意,要求重新进行办理。
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对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进行了审定,同时专门召开了办理工作交办工作会议,并以“武农督〔2007〕2号”文形式下发了办理工作方案,将每件议提案分解了相关责任处室和局属单位进行办理,并对办理答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确保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得到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局将其纳入到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绩效管理的考核中来,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年终将实行刚性考评。
(二)突出工作重点。
在办理工作中,我局一直把事关我市“三农”发展大计议提案作为重点,仔细分析,深入调研,认真进行办理。
今年,除将市人大2号议案和市政协1号建议案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外,提出了将4件重点提案(市政协第49号、52号、56号提案及会后交办的提案《关于多措并举促进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与议案和建议案一样办理的工作要求。
如在办理市政协第52号重点提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现代都市农业圈》过程中,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付明星局长为组长、程耀明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推进农业循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把发展循环农业作为促进我市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
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结合武汉市农业实际,《意见》提出了8种主推模式。
目前,全市农业循环经济正在积极推进。
鉴于积极推动城市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仅靠武汉市的力量来推动有一定困难,我们积极争取省农业厅的支持,在省农业厅的协调下,我们已向武汉城市圈其他8城市发起《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农业经济协作的倡仪》。
该《倡仪》旨在整合“8+1”城市圈农业资源,推进区域产业布局一体化,实现城市圈农业共同发展。
这一倡仪发出后得到8城市一致通过。
目前正在制定“武汉城市圈农业结构布局整体规划”,根据各城市资源特点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及其产业化经营,推动武汉城市圈循环经济联动发展,将武汉农业循环经济向武汉西南大门、东北大门、西南大门、西北大门的优势区域推进。
为了加快这一进程,5月16日,张学忙副市长率领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蔬菜集团、市农科院等单位赴考感考察,召开了“武汉—考感农业经济协作座谈会”。
考感市委书记黄关春等领导出席会议,共商发展事宜,签署了四项合作协议,为推动武汉城市圈农业经济合作作出了示范。
(三)坚持把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进行有机结合起来。
在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政协议提案的办理落实,既是政府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推进我们业务工作的强大动力,因此办理好议提案不是负担,而是我们抓好业务工作的有效抓手之一。
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是农业部门近年来重点抓的一项普惠性工作,今年市政协的第0188号提案《关于武汉市土壤肥力现状的分析及建议》中对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实现了办理议提案工作与业务工作两相宜。
一是引导农民用养结合,增加有机肥的投入。
今年全市重点开展秸杆还田,高留稻桩,旱地覆盖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力水平的下降。
二是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改良土壤,培肥地力。
抓住品牌优质稻基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机遇,改造中低产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
改革耕作制度,在水旱轮作上,旱地80%以上的面积改革了沟厢;在立体种植上,推广粮经、粮菜配茬等20多种高效种植模式。
三是配合农村家园建设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2006-2007年在全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330个村,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样板示范区4万亩,辐射带动应用面积51.6万亩。
通过测土配肥,减少氮肥投入10%,肥料利用率提高5%,作物平均增产8%,亩平节本增收50元,惠及农民10万余户。
四是开展耕地定点监测,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目前已在全市采用GPS定位采集土样,并调查形成和该土样相配套农业生产相关信息,逐渐由表格记载管理向计算机数据库录入管理过渡,通过3-5年的循环检测,对土样实施定点动态监测,形成耕地质量管理的长效运作机制,为耕地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四)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与沟通。
我们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作为办理议提案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来抓。
在办理前,主动与提案人进行沟通,弄清议提案提出的背景和意图。
并根据议提案办理工作实际情况的需要及提案人的要求,采取上门征求意见、开座谈会等形式,增进与提案人之间沟通,争取他们对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支持。
如我们在办理今年人大第476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的建议》时,提案人众多,有10人,而市区有关领导达到6人。
由于提案人工作性质的原因,联系提案人一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按照规定只需要走访第一提案人即可,但是为将代表建议真正办出成效,经多方联系,最终也只能够联系6位提案人召开座谈会,其他提案人在电话中一直说电话回复了即可,不愿再给我们增添麻烦,但我们还是按照要求对每位提案人寄送了书面答复意见。
同时,为切实加快我市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步伐,我局付明星局长曾三次率局机关有关处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赴汉南区与汉南区区委书记谢功卓、区长曹裕江(也是第476号代表建议其中的两位提案人)就汉南区绿色食品生产建设进行探讨和商议,目前2000亩核心示范区建设已经破土动工,确保今年建成1万亩,争取未来5年全区建成10万亩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为促进全市都市农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市人大2号议案(《关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案》)办理进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市人大2号议案职责分工,市农业局为市人大2号议案的主办单位,市直15个部门和7个远城区共22家为协办单位。
按照人大2号议案的总体要求,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要点。
全市“两会”结束后,我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
22个协办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都制定了具体的办理工作方案。
今年的人大2号议案办理方案报送市人大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我们立即召集22家协办单位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修改意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局对原办理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
与此同时,我局围绕人大2号议案要求,提出了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和谐农村建设的10个重点工作。
(二)召开办理工作动员大会,布署了办理工作。
2月中旬,筹备召开了办理人大2号议案动员大会。
张学忙副市长作了动员报告,市人大副主任郑永新作了重要讲话,市人大农村委以及各承办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从高度重视2号议案办理工作、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制定了办理工作目标,明确了办理责任。
为了使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同各承办单位协商,制定了落实2号议案的12项工作目标,即: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6万人;农业产业化农户覆盖率56%;完成农村沼气“一建三改”1.18万户;市级预算内支农支出2.5亿元;完成通自然塆水泥路2000公里;解决农村20万人安全饮水和9万亩重点易旱地区抗旱水源问题;开展10—15项农业关键技术的攻关与研发;为70万武汉户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设4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远城区发展中小企业;农村信用社投放“三农”贷款7亿元以上。
这12项工作目标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
(四)开展协调督办工作,加强联系与沟通。
我局接受人大2号议案主办任务后,已召开各承办单位联络员会议2次,传达市人大、市政府办理工作精神,研究办理具体事项。
已发放工作简报5期,通报了全市办理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推介了黄陂区办理工作经验与作法。
(五)办理工作进展良好,工作目标全面推进。
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2号议案办理工作,采取扎实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目标完成。
根据2号议案各承办单位的情况汇总,办理方案中确定的12项目标全面启动,成效明显。
1—5月:
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529.1元,同比增长16.6%,其中农民工资性收入887.9元,增长18.4%;转移农村劳动力2.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41.9%;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20.9万户,覆盖率达到27.4%;市级预算内支农支出完成1.1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5%;完成通自然塆水泥路800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的40%;信用社投放“三农”贷款完成3.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7%。
市经委、水务局、科技局、教育局、社保局等单位负责的工作目标,正在分别进行项目评估论证、工程招标投标、投保人员确认等前期工作。
三、市政协1号建议案(《关于构建我市农产品生产与监管体系的建议案》)办理进展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市政协1号建议案(《关于构建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生产与监管体系的建议案》)由市农业局主办,市食品药监、林业、质监、商业、工商、财政、劳动社保、卫生、水务、环保、粮食、信息产业、公安、供销合作总社、农科院等15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及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协办。
自3月9日,张学忙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协1号建议案交办会以来,各承办单位积极行动,认真开展市政协1号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各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办理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1号建议案的工作方案》,相继制定了各自的《办理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1号建议案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办理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1号建议案工作领导小组。
并按照各自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实施。
(一)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展顺利
1、市级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明确了职责。
市农业局今年2月初市农业局党组发文《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武农组[2007]6号),对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充实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职能和人员。
赋予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农产品(含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质量检测、种子质量检测、重金属分析、农业(渔业)环境检测等职能。
在原有定编28人的基础上,实行以事养人的办法,面向社会招聘检测人员20人。
目前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共有48人从事农产品检测工作;三是启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
2006年12月30日,我市举行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启动仪式,率先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目前全市有21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监测车在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其中市级用于生猪“瘦肉精”的检测车2台,用于蔬菜、水产品等的检测车5台,江夏、蔡甸、黄陂、新洲、洪山、东西湖、汉南等7区各2台;四是指导各区制定了区检测机构建设标准。
2、区级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各区明确了监管主体。
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区,明确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积极整合蔬菜、畜牧、水产的监管职能。
没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心城区、开发区和风景区也明确了监管主体,硚口、武昌、青山等由各区经贸委负责,江汉区由商务旅游局负责,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由社会发展局负责;二是区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大部分已建立。
目前已经建立区级农产品检测机构有黄陂、江夏、蔡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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