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机械制图企业标准解读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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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原则
4.1CAD制图时,如涉及本标准中未规定的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4.2CAD制图时,首先应考虑表达准确、看图方便,在完整、清晰、准确地表达图样的前提下,力求制图简便。
4.3绘制零件图、装配图及工艺、工装图样等,应遵照机械类制图相关标准。
4.4为便于后期电子图纸分类归档,设计阶段CAD制图建议在模型空间绘图,不推荐使用布局空间绘图。
4.5CAD制图时,测量单位必须使用公制测量单位,即系统变量MEASUREINIT、MEASUREMENT值设为1。
4.6在CAD制图时,应按照1:
1的比例绘图,将图框进行相应缩放。
4.7在定义块过程中,块的名称应根据块的内容进行命名,并应注意避免重名;
块必须设置基点,基点应根据块插入的情况在图中进行选择;
块应设置成允许分解的方式,必要时可填写块说明。
4.8CAD制图结束,应使用purge命令对图纸进行清理,删除未使用的标注样式、块、图层、文字样式等,以减小图纸文件存储大小,提高图纸打开速度;
宜将图纸全屏放置或图纸重要信息全屏放置后保存。
4.9CAD图纸保存版本应为“AutoCAD2004图形(*.dwg)”。
5图纸幅面和格式
5.1图纸幅面
用CAD绘制技术图样时,其图纸幅面和格式依据GB/T14689《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的规定,应优先采用表5.1所规定的基础幅面。
必要时也允许采用表5.2和表5.3中所规定的加长幅面,这些幅面的尺寸是基本幅面的短边成整数倍增加后得出,如图5.1所示。
图5.1中粗实线所示为基本幅面(第一选择);
细实线所示为表5.2所规定的加长幅面(第二选择);
虚线所示为表5.3所规定的加长幅面(第三选择)。
表5.1基本幅面(第一选择)单位:
mm
幅面代号
尺寸B×
L
A0
841×
1189
A1
594×
841
A2
420×
594
A3
297×
420
A4
210×
297
表5.2加长幅面(第二选择)单位:
A3×
3
891
4
A4×
630
5
1051
表5.3加长幅面(第三选择)单位:
A0×
2
1189×
1682
2523
A1×
1783
2378
A2×
1261
2102
1486
6
7
2080
1471
8
9
1892
图5.1图纸的幅面尺寸
6图框格式
6.1在CAD制图时,必须用粗实线绘制图框,其格式分为不留装订边和留有装订边两种,但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
6.2不留装订边的图纸,其图框格式如图6.1所示,尺寸按表6.1的规定。
6.3留装订边的图纸,其图框格式如图6.2所示,尺寸按表6.1的规定。
6.4加长幅面的图框尺寸,按所选的基础幅面大一号的图框尺寸确定。
例如A2×
3的图框尺寸按A1的图框尺寸确定,即e为20(或c为10),而A3×
4的图框尺寸,按A2的图框尺寸确定,即e为10(或c为10)。
图6.1无装订边图纸的图框格式
图6.2留装订边图纸的图框格式
表6.1图纸幅面与图框尺寸单位:
e
20
10
c
a
25
6.5在CAD工程图中可根据需要,设置方向符号(见图6.3)、剪切符号(见图6.4)、米制参考分度(见图6.5)和对中符号(见图6.6)。
对图形复杂的CAD装配图,必要时应在图纸周边内用细实线绘制图幅分区,其形式见图6.6。
图6.3方向符号
图6.4剪切符号
图6.5米制参考分度
图6.6图幅对中分区示意图
图幅分区的数目按图样的复杂程度确定,但必须取偶数。
每一分区的长度应在25mm~75mm之间选择。
分区的编号沿上下方向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上到下顺序编写,沿水平方向用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顺序编写(按看图方向确定图纸的上下和左右)。
当分区数超过拉丁字母的总数时,超过的各区可用双重字母依次编写,例如:
AA、BB、CC……等。
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应尽量靠近图框线。
在图样中标注分区代号时,分区代号由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而成,字母在前、数字在后的并排书写,例如:
B3、C5等。
当分区代号与图形名称同时标注时,分区代号写在图形名称的后边,中间空出一个字母的宽度,例如:
AB3;
E—EA7;
C5等。
6.6应将图框做成图块的形式,并采用insert命令引入图框,按绘图需要缩放图框,不得将图框块炸开。
7标题栏
每张技术图样中均应绘制表题栏,标题栏的格式和尺寸都必须符合GB/T10609.1《技术制图标题栏》的规定,表题栏的位置应置于图纸的右下角,如图6.1、图6.2所示。
7.1标题栏的组成
标题栏一般由更改区、签字区、其他区和名称及代号区组成,如图7.1所示。
更改区:
由标记、处数、分区、更改文件号、签字和日期组成;
签字区:
由制图、审核、标准、批准、签字和日期组成;
其他区:
由材料标记、阶段标记、重量、比例、共张第张和投影符号组成;
名称及代号区:
由单位名称、图样名称、图样代号和存储代号组成。
图7.1标题栏的分区
7.2标题栏的绘制与填写
标题栏的线型应按GB/T17450《技术制图图线》中规定的粗实线和细实线的要求绘制,标题栏的格式和尺寸参考图7.2绘制;
标题栏中的字体(除签字外)应符合GB/T14691《技术制图字体》中的要求;
标题栏中的日期应按GB/T7408《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格式填写。
更改区的内容应由下而上的顺序填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或放在图样的其他地方,但必须有表头。
所有技术图样,规定统一采用如图7.2所示的表题栏。
图7.2标题栏的格式与尺寸
8明细栏
装配图中一般应有明细栏,明细栏的格式和尺寸都必须符合GB/T10609.2《技术制图明细栏》的规定。
明细栏一般配置在标题栏的上方,由下而上的顺序填写,其格数根据需要而定。
当由下而上延伸的位置不够时,可紧靠在标题栏的左边自下而上延续。
当装配图中不能再标题栏的上方配置明细栏时,可作为装配图的续页按A4幅面单独给出,其顺序是由上而下延伸,还可以连续加页,但应在明细栏的下方配置标题栏。
当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同一图样代号的装配图时,明细栏应放在第一张装配图上。
明细栏由序号、代号、名称、数量、材料、质量(单件、总计)、备注组成,也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
明细栏中的字体应符合GB/T14691《技术制图字体》中的要求;
明细栏的线型应按GB/T17450《技术制图图线》中规定的粗实线和细实线的要求绘制,明细栏的格式和尺寸参考图8.1绘制。
所有需要配置明细栏的技术图样,规定统一采用图8.1所示明细栏格式。
图8.1明细栏的格式与尺寸
9比例
9.1定义
9.1.1比例:
图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
9.1.2原值比例:
比值为1的比例,即1:
1。
9.1.3放大比例:
比值大于1的比例,如2:
1等。
9.1.4缩小比例:
比值小于1的比例,如1:
2等。
9.2比例选取系列
需要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由表9.1中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
优先选用加粗标识的比例。
(注:
n为正整数)
表9.1绘图可使用比例
种类
比例
原值比例
1:
1
放大比例
5:
14:
12.5:
12:
1
5×
10n:
14×
12.55×
12×
11×
缩小比例
1.51:
21:
2.51:
3
1.5×
10n1:
2×
2.5×
3×
10n
41:
51:
61:
4×
6×
10×
9.3标注方法
9.3.1比例符号应以“:
”表示。
比例的表示方法如1:
1、1:
500、20:
1等。
9.3.2在图纸中必须标明绘图比例。
比例应标注在标题栏中的比例栏内,如果视图的比例与标题栏中的比例不同,应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注比例,如:
,
等。
10字体
CAD技术图样中所用的字体应符合GB/T14691《技术制图字体》的规定,并应做到字体端正、笔画清除、排列整齐、间隔均匀。
所有技术图样规定统一采用仿宋字体。
字体高度与图幅之间的选用关系参见表10.1;
字体的最小字(词)距、行距、以及间隔线或基准线与字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参见表10.2。
表10.1mm
字符类别
图幅
字体高度h
字母与数字
3.5
2.5
汉字
注:
h=汉字、字母和数字的高度
表10.2mm
字体
最小间距
字距
1.5
行距
间隔线或基准线与汉字的间距
0.5
词距
间隔线或基准线与字母、数字的间距
当汉字与字母混合使用时,字体的最小字距、行距等应根据汉字的规定使用。
11图层、线型及颜色
在CAD技术图样绘制时,所用图线,除按照以下规定外,还应遵守国标GB/T17450《技术制图图线》和GB/T4457.4《机械制图图线》中的规定。
11.1线型及颜色
在CAD制图中,应用到的基本线型见表11.1:
表11.1基本线型
为便于CAD制图,将GB/T4457.4《机械制图图线》中规定的线型宽度组合分为5组,见表11.2。
线型宽度与图纸幅面之间的选用关系参见表11.3。
屏幕上的图线一般应按表11.4中提供的颜色显示,相同类型的图线应采用同样的颜色。
为使CAD出图时能清晰、准确、均匀的显示各种线型,当图框按比例缩放时,线型也应按比例缩放。
线型比例与图框比例对应关系参见表11.5和表11.6。
表11.2
分组
一般用途
组别
线宽
2.0
1.4
1.0
0.7
粗实线、粗点画线、粗虚线
0.35
0.25
细实线、波浪线、双折线、细虚线、细点画线、细双点画线
表11.3
细线
粗线
表11.4
表11.5线型比例与图框比例对应关系(A2、A1、A0图框)
图框比例
n
点画线
0.2
0.4
0.6
0.8
0.2×
虚线
1.2
1.6
0.4×
双点画线
表11.6线型比例与图框比例对应关系(A4、A3图框)
0.1
0.3
0.1×
11.2图层、颜色及线型的设计应遵照附表1。
如果标准图层的设置不能满足制图要求时,可在标准图层的基础上增加,格式为图层+阿拉伯数字(如细实线层的增加图层为细实线层1)。
12投影法
投影法的分类是根据投射线的类型(平行或交汇),投影面和投射线的相当位置(垂直或倾斜)及物体的主要轮廓与投影面的相对关系(平行、垂直或倾斜)设定的。
其基本分类如图12.1所示:
图12.1投影法基本分类
CAD制图时一般选用第一角投影(第一角画法),即将物体置于第一分角内(物体处于观察者与投影面之间)投射,然后按规定展开投影面。
六个基本投影面的展开方法如图12.2所示,各视图的配置如图12.3所示。
图12.2基本投影面的展开方法(第一角画法)
图12.3基本视图的配置(第一角画法)
在同一张图纸内按图12.3配置视图时,一律不标注视图名称。
必要时,可画出第一角画法的投影识别符号。
如图12.4所示。
图12.4投影符号(第一角画法)
13图样画法
13.1简化表示法图样画法
为使技术图样简洁明了,CAD制图时,应遵守以下简化表示法原则:
13.1.1应避免不必要的视图和剖视图;
13.1.2在不引起误解时,应避免使用虚线表示不可见的结构;
13.1.3尽可能使用有关标准中规定的符号,表达设计要求;
13.1.4尽可能减少相同要素的重复绘制;
13.1.5对于已清晰表达的结构,可对其进行简化。
在技术图样中通用的简化画法按GB/T16675.1《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图样画法》的规定执行。
13.2断面图和剖视图
CAD制图时,断面图和剖视图的绘制应符合GB/T4458.6《机械制图图样画法断面图和剖视图》的规定。
13.3螺纹及螺纹紧固件的表示方法
螺纹及螺纹紧固件的表示方法应符合GB/T4459.1《机械制图螺纹及螺纹紧固件表示法》的规定。
14尺寸标注
在CAD制图时,尺寸标注应遵守GB/T4458.4《机械制图尺寸注法》和GB/T16675.2《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尺寸注法》的规定。
14.1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如下:
图纸中的标注尺寸应为真实尺寸(尺寸标注部分包含中断线的除外)。
参数化设计的图样中,可以用字母代替标注尺寸;
图纸(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中的尺寸,应以毫米(mm)为单位;
同一张图样中,一般只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的形式,当采用箭头位置不够时,允许用圆点或斜线代替箭头,见图14.1。
图14.1
14.1.4图纸上标注的每一个尺寸,一般由尺寸数字、尺寸线和尺寸界限等基本要素组成。
尺寸线之间,或尺寸线与图线之间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5mm的全局比例倍数,尺寸界限应超出尺寸线1mm,尺寸线的起点偏移量应为0,见图14.1。
图14.1尺寸标注示例
14.2尺寸标注样式的建立规则如下:
根据制图需要创建新标注样式,自主命名;
修改直线颜色、起点偏移量、箭头形状及大小;
设置标注文字位置、颜色及大小;
调整全局比例、主单位及其他项目。
图14.2创建新标注样式
图14.3设置直线
图14.4设置符号和箭头
图14.5设置文字
图14.6设置全局比例
图14.7设置主单位
图14.8设置公差
15表面粗糙度的表示方法
表面粗糙度的表示方法应符合GB/T131《机械制图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的规定。
16基准与几何公差标注
技术图样需要标注几何公差时,应符合GB/T17851《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基准和基准体系》、GB/T1182《几何公差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和GB/T4458.5《机械制图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的规定。
17焊缝符号的表示方法
焊缝符号的表示方法应符合GB324《焊缝符号表示法》和GB12212《技术制图焊缝符号的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法》的规定。
18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
机械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除符合下列规定外,还应满足GB/T4458.2《机械制图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中的规定。
18.1基本要求
装配图中所有零、部件均应编号,且应与明细栏中的编号一致;
同一装配图中的相同的零、部件用一个序号,一般只标注一次;
多处出现的相同零、部件,必要时可重复标注。
装配图中所用的指引线和基准线应按GB/T4457.2的规定绘制;
字体的写法应符合GB/T14691《技术制图字体》的规定。
18.2序号的编排方法
在水平的基准(细实线)上注写序号,序号字号比该装配图中所注尺寸数字字号大一号,规定装配图统一采用图18.1所示形式。
指引线应自所指部分的可见轮廓内引出,末端选用圆点;
指引线不能相交,当指引线通过有剖面线的区域时,它不应与剖面线平行,如图18.2;
指引线可以画出折线,但只可曲折一次。
一组紧固件以及装配关系清楚的零件组可以采用公共指引线,如图18.3。
图18.118.2图18.3
装配图中序号应按水平或竖直方向排列整齐,可按下列两种方法编排:
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顺次排列,在整个图上无法连续时,可只在每个水平或竖直方向顺次排列,如图18.4所示。
图18.4装配图中序号的排列
19附加符号
19.1方向符号
对于复杂的图样,为明确绘与图看图时图纸的方向,可在图纸的下边对中符号处绘制一个方向符号。
方向符号是用细实线绘制的一个等边三角形,其尺寸与位置如图6.3所示。
19.2剪切符号
为使复制图样时便于自动剪切,可在图纸(如供复印用的底图)的四个角上分别绘制剪切符号。
剪切符号可采用直角边边长为10mm的黑色等腰直角三角形,也可以将剪切符号绘制为两条粗线段,线段的线宽为2mm,线长为10mm,如图6.4所示。
19.3米制参考分度
对于用作缩微摄影的原件,可在图纸的下边设置不注尺寸数字的米制参考分度,用于识别缩微摄影的放大或缩小的倍率。
米制参考分度用粗实线绘制,线宽不小于0.5mm,总长为100mm,等分为10格,格高为5mm,对称的配置在图纸下边的对中符号两侧,如图6.5所示。
当同时采用米制参考分度与图幅分区时,则绘制米制参考分度的这一部分省略图幅分区。
19.4对中符号
为使图样复制和缩微摄影方便,可在图纸各边长的中点处分别绘制对中符号。
对中符号用粗实线绘制,线宽不小于0.5mm,长度从纸张边界开始延伸至图框内5mm,如图6.6所示。
对中符号位置误差应不大于0.5mm。
当对中符号处于标题栏范围内时伸入标题栏部分省略不画。
19.5投影符号
投影符号中的线型用粗实线和细点画线绘制,如图12.4所示;
投影符号(第一角画法)形状及尺寸参见图19.1,其粗实线的线宽不小于0.5mm;
投影符号一般放置在标题栏中名称及代号区的下方。
H=图中尺寸字体高度(H=2h);
d为图中粗实线宽度。
图19.1投影符号(第一角画法)
19.6剖切符号
水平剖切符号如图19.2所示,编号采用大写拉丁字母;
垂直剖切符号为图19.3所示,编号采用大写拉丁字母;
粗实线为剖切位置线,箭头线为投射方向线。
图19.2水平剖切符号图19.3竖直剖切符号
附表1
图层、颜色及线型关系
图层名称
线型比例
对应颜色
线型名称
图例
0(图框)
白色
Continuous
轮廓实线层
细实线层
绿色
中心线层
红色
CENTER
虚线层
黄色
DASHED
剖面线层
文字层
标注层
青色
符号标注层
橙色
双点画线层
粉红色
PHANTOM
消隐层
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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