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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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咨询服务touristconsultingservice
通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或有关载体,向游客提供有关旅行、游览、休闲、度假等活动相关信息的非商业性咨询服务。
3.4
旅游换乘服务touristinterchangeservice
为进入本地区、景区的旅游车辆提供停放场地,为游客提供旅游专线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的旅游服务。
4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等级划分与依据
4.1 等级划分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划分为三个等次,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4.2 依据
等级划分以功能分区、设施设备、服务要求、运营管理为依据。
5 基本条件
5.1 应设置在机场、车站或客运码头、主要景区及城市商业中心等,交通便捷,易到达。
5。
2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建筑及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5.3 配备旅游专线交通工具,经过当地车辆监理部门年度检验合格。
4 证照齐全,具备客运经营许可证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 应有相关部门认可的旅游专用票证,所出售的旅游套票应记载日期、班次、发车时间、座位号、乘车地点、到达站名及提供的服务内容等.
6 旅游线路的设计应方便、安全、合理。
6 一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划分条件
6.1 功能分区
6.1。
1 布局合理,功能分区科学,应有中心大厅、售票区、停车场、公共厕所等主要功能区。
6。
1.2 中心大厅应设置咨询接待区、候车厅、旅游产品展示区、吸烟区、行政管理区、旅游购物区、休闲服务区、医务室、失物招领处等,宜设置母婴及残疾人专用休息室。
6.2 设施设备
2.1 中心大厅
6.2。
1.1 中心大厅内应光线明亮、通风良好、整齐明快、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1。
2 咨询接待区位置应合理、易见。
3 应设有公用电话,并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宜提供移动电话和网络宽带服务。
2。
4 应提供游客自助查询信息的设备,如自助查询电脑等,自助查询服务至少提供营运线路、景点介绍、发车时间等内容。
5 中心大厅内应设置电子信息显示系统。
2.1。
6 中心大厅内广告应统一规划,与环境协调,位置合理,不影响引导标志。
7 应设置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其中无障碍设施应符合JGJ50和JGJ122的规定。
8 候车厅面积应大于300m2,布局合理、整洁干净、配置室内绿化.
2.1.9 应配备饮水设备,饮用水符合GB5749的规定。
1.10 应配备舒适的座椅,座椅数量要与大厅面积、人流量成一定比例,并保持座椅干净、整洁。
2.1.11 候车厅的空气质量、室温、采光照明、噪声及饮水卫生等应符合GB9672的规定。
12 应设置安检区,配备X射线安全检查仪等安检设备和专职危险物品检查人员.
2 售票区
2.2.1 应配备票务系统、公共信息系统和电话服务系统。
2.2。
2 根据游客流量设置售票窗口,售票窗口数量应充分满足购票者的需求.
2.3 应设置补票、退票专用窗口.
6.2.2。
4 应设置无障碍窗口。
5 设置排队购票隔栏,有专人负责维持购票秩序.
2.3 停车场
2.3。
1 停车场总面积不小于5000m2,地面应硬化处理,道路平整干净。
3.2 应配备车辆调度室、停车站台和发车线路牌。
3 停车场内司机视线死角区的对面相应位置应设置反光镜。
6.2.3.4 车辆进出口区应配备通行管理指示灯和限速标志。
5 车辆进出口应设置门禁.
2.3.6 宜按车辆车型分区,保证车辆行驶顺畅。
6.2.3。
7 车辆停靠站台应有利于游客快速到达目的地。
8 停车场绿化良好。
6.2.4 公共厕所
2.4.1 布局合理、数量充足、通风良好、地面干净、整洁、无异味、光线明亮、标志醒目规范。
4.2 设立无障碍厕位、婴儿看护设施等.
6.2.4.3 有防滑设施。
6.2.5 标识系统
2.5.1 应设置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区域分布示意图、设施与服务位置指引标志、无障碍标志、游客须知、注意事项等相应的中外文引导标志,且数量足够、内容准确、标志醒目、指向准确,符合GB/T10001。
1和GB/T10001.2的要求。
5.2 应统一使用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识,并应用于集散站、交通工具、网站、分中心、信封等.
3 应在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建筑物正门、侧面或顶部等醒目位置设立中英文标识和名称。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周边应有导入标识。
2.5。
4 景点(区)上车点周边应设置醒目标志,具有连续引导作用,游客沿标志能够顺畅到达。
6.2.5.5 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
2.5.6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内基础设施、服务设备应有相应的警示标志,且醒目、规范.
2.5.7 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6 交通工具
2.6。
1 旅游汽车车况应符合LB/T002的要求.
2 运营车辆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2.6.3 车内应在明显位置标明禁止吸烟和禁止明火的标志。
4 宜配备车载电视、冷暖风设备、乘客意见卡(簿)、灭火器、导游专用设备等设施,且工作性能良好.
6.3 服务要求
6.3.1 服务内容
3.1。
1 应提供40条以上旅游线路,日均客流量在400人次以上。
6.3.1。
2 提供旅游换乘服务。
6.3.1.3 通过联网售票为游客提供景点(区)门票、套票服务.
6.3。
4 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应有适合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
1.5 应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自助旅游信息查询服务,并保证服务畅通。
1.6 应建立具有一级域名的网站,及时提供景点(区)票价、旅游产品、咨询电话、班车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3.1.7 提供局域网、宽带服务。
6.3.1.8 设置旅游宣传册展示台、架,以印刷品、照片等形式为游客提供旅行、游览等方面信息,制作精美,内容丰富。
1.9 提供餐饮、购物、住宿预订等服务项目,代售铁路、客运、航空票务。
10 应配备覆盖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大厅的语音播报系统、视频信息播放系统,全方位播报或显示车辆发车、游客出行信息和目的地旅游天气信息,及时通告检票时间、班次调整、线路变更等情况。
1.11 可提供外币兑换服务。
12 每辆旅游车应至少配备1名导游或导乘人员,服务质量应符合GB/T15971的要求。
13 游客中转流程应有序、顺畅、便捷.
14 应提供婴儿车、轮椅服务.
6.3.2 服务规范
6.3.2.1 行车途中不得随意上下游客.
2.2 各岗位应有规范的服务标准、流程和制度,为游客提供规范化的服务。
3 工作期间应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仪表整洁得体。
6.3.2。
4 对游客礼貌、热情、亲切、友好,不分种族、民族,一视同仁;
尊重游客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5 服务语言清晰准确,表情自然亲切;
服务态度耐心、热情、规范、周到,有问必答,对于不属于自己解答或解决范围的问题,应告诉游客其它可行的解决途径。
6 能提供简单手语和三种以上外语的咨询服务.
7 售票员售票时做到细心、准确、迅速、唱收唱付,并耐心、热情地解答游客的问讯,认真做好票据报表日清工作,保证票款相符、票帐相符.
8 电话应答应及时准确,铃响不应超过三声,电话服务人员普通话标准,答复问题应耐心、细致、不急不躁.
3.2.9 广播人员应使用普通话和外语广播,发音标准,播放内容简练、清晰、易懂,少数民族地区宜增加民族语言。
3.2.10 检票前对车辆进行清车,检票人员应依据发车班次和时间,为游客提供引导上车、检票服务,监督车辆正班正点运营,同时认真填写检票记录及行车路单,并办好交接手续。
11 工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消防疏散及应急救护等技能。
2.12 应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游客提供特殊服务。
2.13 导游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应向游客兜售物品,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在向异地移动途中,应提醒游客注意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3.3 投诉服务
6.3.3。
1 投诉制度健全,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和配备受理投诉人员,在中心大厅内醒目位置、网站、宣传资料上公布投诉电话。
3.2 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建立完整的投诉档案、完整的投诉处理记录、投诉反馈和分析报告,保持一年以上的备查期.
3 对游客的意见、要求或投诉应根据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处理,不回避护短,不弄虚作假.
4 应在收到游客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的基本事实和处理意见.
5 游客有效投诉率不应超过年客流量的十万分之三。
6.4 运营管理
4。
1 人员管理
6.4。
1 应配备行政管理人员、售/检票人员、咨询人员、广播人员、车辆调度员、安全管理人员、受理投诉人员、司机和导游,职责分明,各类上岗人员应获得相关的上岗资质.
2 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4.2 安全管理
1 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监控系统,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
2.2 应针对车辆、场所、票务、网络系统等分别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 具备节假日安全预案。
4 应对所有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一年不少于两次.
2.5 定期组织消防等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演练。
6 配备性能可靠、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材。
4.2.7 应配备公共区域安全消防监控管理系统.
2.8 设置安全通道,确保通畅.
2.9 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和定期维护制度,运营期间设施设备完好。
6.4.2.10 配备必须的医疗救助设施,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能满足游客的一般安全救助需求,做到快速出诊、正确施救。
2.11 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并做好记录,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12 定期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司机安全行车档案。
2.13 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运营安全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追踪、有改进措施。
6.4.2.14 车辆进出口应有专人管理,并实施人车分离,确保进出口车辆和行人安全。
6.4.2.15 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旅游常识和安全注意事项.
6.4.3 环境管理
1 应制定卫生保洁制度,保证环境卫生.
2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空气质量、污水、噪音等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候车厅的卫生应符合GB9672的要求.
6.4.3.4 公共厕所卫生条件能符合GB/T17217的要求。
5 配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箱,布局合理,注明标识,日产日清.
6.4.3。
6 例行消毒,按照GB19085的相关规定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产生并控制其传播.
7 宜设绿化区域,环境优美。
6.4.4 游客满意率在95%以上。
5 正常情况下,发车准点率达到98%以上。
7 二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划分条件
7。
1 功能分区
7.1.1 布局合理,功能分区科学,应有中心大厅、售票区、停车场、公共厕所等主要功能区。
7.1。
2 中心大厅宜设置咨询接待区、候车厅、吸烟区、行政管理区、母婴及残疾人专用休息室等.咨询接待区位置应合理、易见。
7.2 设施设备
1 中心大厅
7.2。
1 中心大厅内应光线明亮、通风良好、整齐明快、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2 应设有公用电话,并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3 应提供游客自助查询信息的设备,如自助查询电脑等,自助查询服务至少提供营运线路、景点介绍、发车时间等内容。
4 应设置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其中无障碍设施应符合JGJ50和JGJ122的规定。
5 候车厅面积应大于150m2,布局合理、整洁干净、配置室内绿化。
7.2.1。
6 应配备饮水设备,饮用水符合GB5749的规定。
7 应配备舒适的座椅,座椅数量要与大厅面积、人流量成一定比例,并保持座椅干净、整洁。
1.8 候车厅的空气质量、室温、采光照明、噪声及饮水卫生等应符合GB9672的规定。
2.1.9 应设置安检区,配备X射线安全检查仪等安检设备。
2.2 售票区
2.2.1 应配备票务系统、公共信息系统和电话服务系统.
2.2 根据游客流量设置售票窗口,售票窗口数量应满足购票者的需求.
2.2.3 应设置补票、退票专用窗口.
3 停车场
1 停车场总面积不小于2000m2,地面应硬化处理,道路平整干净。
7.2.3。
2 应配备车辆调度室、停车站台和发车线路牌。
3.3 车辆进出口应设置门禁.
4 宜按车辆车型分区,保证车辆行驶顺畅。
2.4 公共厕所
1 布局合理、数量充足、通风良好、无异味、光线明亮、标志醒目规范。
2.4。
2 设立无障碍厕位。
4.3 有防滑设施.
7.2.5 标识系统
1 应设置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区域分布示意图、设施与服务位置指引标志等相应的中外文引导标志,且数量足够、内容准确、标志醒目、指向准确,符合GB/T10001。
2 应统一使用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识,并应用于集散站、交通工具、网站、分中心、信封等。
2.5.3 应在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建筑物正门、侧面或顶部等醒目位置设立中英文标识和名称。
7.2.5。
5 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
7.2.6 交通工具
2.6.1 旅游汽车车况应符合LB/T002的要求。
2.6.2 运营车辆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6.3 车内应在明显位置标明禁止吸烟和禁止明火的标志.
6.4 宜配备车载电视、冷暖风设备、乘客意见卡(簿)、灭火器、导游专用设备等设施,且工作性能良好。
3 服务要求
7.3.1 服务内容
1 应提供20条以上旅游线路,日均客流量在200人次以上。
1.2 通过联网售票为游客提供景点(区)门票、套票服务。
7.3。
1.3 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应有适合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
4 应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服务,并保证服务畅通。
7.3.1.5 应建立具有二级域名的网站,提供景点(区)票价、旅游产品、咨询电话、班车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3.1.6 提供局域网、宽带服务。
1.7 设置旅游宣传册展示台、架,以印刷品、照片等形式为游客提供旅行、游览等方面信息。
3.1.8 提供餐饮、购物、住宿预订等服务项目.
7.3.1。
9 应配备覆盖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大厅的语音播报系统,全方位播报或显示车辆发车、游客出行信息和目的地旅游天气信息,及时通告检票时间、班次调整、线路变更等情况。
3.1.10 每辆旅游车应至少配备1名导游或导乘人员,服务质量应符合GB/T15971的要求。
11 宜提供婴儿车、轮椅服务。
2 服务规范
7.3.2。
1 行车途中不得随意上下游客.
3.2。
2 各岗位应有规范的服务标准、流程和制度,为游客提供规范化的服务。
7.3.2.3 工作期间应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仪表整洁得体。
7.3.2.4 对游客礼貌、热情、亲切、友好,不分种族、民族,一视同仁;
5 服务语言清晰准确,表情自然亲切;
服务态度耐心、热情、规范、周到,有问必答,对于不属于自己解答或解决范围的问题,应告诉游客其它可行的解决途径。
6 能提供简单手语和一种以上外语的咨询服务。
7 售票员售票时做到细心、准确、迅速、唱收唱付,并耐心、热情地解答游客的问讯,认真做好票据报表日清工作,保证票款相符、票帐相符.
7.3.2.8 电话应答应及时准确,铃响不应超过三声,电话服务人员普通话标准,答复问题应耐心、细致、不急不躁.
9 广播人员应使用普通话和外语广播,发音标准,播放内容简练、清晰、易懂,少数民族地区宜增加民族语言。
2.10 检票前对车辆进行清车,检票人员应依据发车班次和时间,为游客提供引导上车、检票服务,监督车辆正班正点运营,同时认真填写检票记录及行车路单,并办好交接手续。
3.2.12 应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游客提供特殊服务.
3.1 投诉制度健全,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和配备受理投诉人员,公布投诉电话.
3.3.2 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建立完整的投诉档案。
3.3 对游客的意见、要求或投诉应根据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处理,不回避护短,不弄虚作假.
4 应在收到游客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的基本事实和处理意见.
5 游客有效投诉率不应超过年客流量的十万分之五。
4 运营管理
7.4。
1.1 应配备行政管理人员、售/检票人员、咨询人员、广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司机和导游,职责分明,各类上岗人员应获得相关的上岗资质。
1.2 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2 安全管理
4.2.1 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监控系统。
7.4.2。
2 应针对车辆、场所、票务、网络系统等分别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4.2。
4 应对所有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一年不少于一次.
5 定期组织消防等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演练。
6 配备性能可靠、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材.
7.4.2.7 设置安全通道,确保通畅。
2.8 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和定期维护制度。
9 配备必须的医疗救助设施。
2.10 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并做好记录,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2.11 定期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司机安全行车档案。
12 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运营安全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追踪、有改进措施。
4.2.13 车辆进出口应有专人管理,并实施人车分离,确保进出口车辆和行人安全.
2.14 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旅游常识和安全注意事项。
4.3 环境管理
3.1 应制定卫生保洁制度,保证环境卫生.
4.3.2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空气质量、污水、噪音等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3。
3 候车厅的卫生应符合GB9672的要求。
4 公共厕所卫生条件符合GB/T17217的要求。
3.5 配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箱,布局合理,注明标识,日产日清。
7.4.3.6 例行消毒,按照GB19085的相关规定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产生并控制其传播.
7.4.3.7 宜设绿化区域,环境优美。
4.4 游客满意率在90%以上。
7.4.5 正常情况下,发车准点率达到95%以上。
8 三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划分条件
8。
8.1。
1 布局合理,功能分区科学,应有售票区、停车场、公共厕所等主要功能区。
8.1.2 中心大厅宜设置咨询接待区、候车厅等。
2 设施设备
8.2。
1 中心大厅内应光线明亮、通风良好、整齐明快、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
1.2 咨询接待区位置应合理、易见。
3 应设有公用电话,并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2.1.4 候车厅面积应大于50m2,布局合理、整洁干净.
5 应配备座椅,并保持座椅干净、整洁。
6 候车厅的空气质量、室温、采光照明、噪声及饮水卫生等应符合GB9672的规定。
1 应配备票务系统.
2 根据游客流量设置售票窗口。
3.1 停车场地面应硬化处理,道路平整干净。
3.2 应配备停车站台和发车线路牌。
4 公共厕所
布局合理、数量充足、通风良好、无异味、光线明亮、标志醒目规范。
8.2.5 标识系统
2.5.1 应设置设施与服务位置指引标志等相应的中外文引导标志,且数量足够、内容准确、标志醒目、指向准确,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要求。
2.5.2 应统一使用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识。
5.3 应在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建筑物正门、侧面或顶部等醒目位置设立中英文标识和名称。
6.1 旅游汽车车况应符合L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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