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检查仪器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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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电源适应性…………………………………………………………………………………………………5
7.6.稳定性………………………………………………………………………………………………………5
7.7.非常规试验…………………………………………………………………………………………………5
7.7.1.
工作轮的允许弹性变形及其寿命试验…………………………………………………………………5
7.7.2.
运行试验…………………………………………………………………………………………………5
7.7.3.
环境条件试验……………………………………………………………………………………………5
7.7.4.
电磁兼容试验……………………………………………………………………………………………5
8.
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6
8.1.检验方法……………………………………………………………………………………………………6
8.2.检验规则……………………………………………………………………………………………………6
9.
标志、包装……………………………………………………………………………………………………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轨道检查仪检定台的技术要求………………………………………………………7
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什邡瑞邦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铁道部基础设施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铁路轨道检查仪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轨道检查仪(以下简称轨检仪)的结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通过电子、传感技术移动测量并自动记录标准轨距铁路轨道静态几何参数,包括轨距(在钢轨踏面下16mm处测量)、水平(超高)、基本弦的轨向(在钢轨踏面下16mm处测量)和高低,进而间接测量三角坑、轨向(10m弦测量)、高低(10m弦测量)及正矢(20m弦测量)等的轨检仪。
生产非标准轨距铁路的轨检仪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268-200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
GB/T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A:
低温
GB/T2423.2-2001
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
GB/T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JJG(铁道)×
×
-2006
铁路轨道检查仪检定规程
JJG34-1996
指示表检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超高调头误差:
在检定台上,轨检仪两次互为180°
测量同一超高示值绝对值之差的绝对值。
3.2基本弦:
轨检仪测量时的实际工作弦。
3.3重复性:
对轨检仪相应项目进行5次测量,其结果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4
结构型式
4.1按功能实现方式,轨检仪分为如下型式:
4.1.1H型:
能够以实际测量弦同时测量左、右侧轨向和高低的轨检仪;
4.1.2T型:
仅能以实际测量弦测量单侧轨向和高低的轨检仪;
4.1.3I型:
其他型式的轨检仪。
4.1.4型号编制按以下规则:
GJY-×
-
改进尾注(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结构特征:
H或T或I
产品代号(轨检仪)
a)H型轨检仪的典型结构示意图
b)T型轨检仪的典型结构示意图
c)I型轨检仪的典型结构示意图
1-横梁、2-轨向测量轮、3-轨距测量轮、4-走行轮、5-计程轮、6-数据采集箱、7-推杆、8-纵梁
图1轨检仪的典型结构示意图
5
使用条件
轨检仪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环境温度:
-20℃~+50℃;
相对湿度:
≤90%RH;
海拔:
≤2500m;
行进速度:
≤8km/h;
电源容量:
可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重量:
≤42kg。
6
技术要求
6.1总体要求
6.1.1所有外露表面应有防护层。
主体颜色使用黄色,不应使用红色。
轨检仪应具备防雨水措施。
6.1.2电镀零件的外观应光滑细致,没有斑点、凸起和未镀上的地方,边缘和棱角不得有烧痕。
6.1.3涂漆件的漆层应平整清洁,主要表面美观、光滑,具有较好的光泽,颜色应一致,不应有裂纹、流痕、起泡等缺陷。
6.1.4各紧固件固定牢靠,铆接、焊接处不得松动或脱落;
各活动部件运动灵活,不应有松动或卡滞现象。
6.1.5印制电路板焊点应圆滑、有光泽,无假焊、堆焊等现象。
6.1.6内部连线应采用接插件连接,走线应整齐,并用线扎扎好、固定,不应有飞线。
6.1.7开关、按钮、操作面板及显示单元应合理布局,便于使用。
6.1.8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标准件及外购件都应有合格证并符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6.2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6.2.1轨检仪各检测项目应采取等间距采样方式,每米应不少于4点,存储容量满足连续记录50km数据的要求。
6.2.2数据采集与数据后处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应包括:
数据的实时采集、波形图绘制、报表生成。
软件应有友好的界面、便于操作、易于掌握并根据需要便于升级。
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应适应野外工作的环境条件。
6.2.3轨检仪应具有检测数据的存贮功能,文件名应包含时间、线名、上下行等信息,文件保存的格式为文本文件,每条记录包括10个字段,各个字段以逗号“,”隔开,无该项检测功能时数据一律用整数零“0”代替。
数据文件格式示例如下:
公里(km),米(m),轨距(mm),超高(mm),左轨向(mm),右轨向(mm),左高低(mm),右高低(mm),三角坑(mm),水平(mm)
5,0.00,0.9,-45.6,0.1,0.7,0.4,-4.5,-2.7,0.2
5,0.25,1.0,-46.5,0.0,1.0,0.6,-3.5,-2.1,0.7
其中,“轨距”为相对标准轨距的偏差,除“公里”和“米”两项外其余数值保留一位小数。
6.2.4轨检仪应具有满足JJG(铁道)×
-2006所需数据要求的检定界面,界面中数据显示分辨力要求:
轨向、高低为0.001mm,轨距、水平为0.01mm。
6.2.5轨检仪在使用中可采用满足JJG(铁道)×
-2006要求的标定器对其轨距、水平、轨向、高低的零点进行校准。
6.2.6轨检仪应具备超限实时声响报警、超限现场记录、运行总里程累计并显示等功能。
6.3结构参数
6.3.1轨距、轨向测量点距走行轮最低母线的有效高度为16mm。
6.3.2轨检仪各走行轮工作母线应在同一个平面内,其平面度允差为0.5mm。
6.3.3测量轮与走行轮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Ra的上限值为1.6μm。
6.3.4同一纵梁两端高低测量轮中心线间的距离、轨向测量轮中心线间的距离最大为1250mm,最小为800mm,其最大允许误差为±
0.5mm。
6.3.5走行轮和测量轮工作面对自身转动轴线的全跳动量应不大于0.01mm。
6.3.6轨检仪纵梁与横梁的重复拼装复位应可靠,在测量范围内,轨距和水平(超高)的示值变化量应不大于0.05mm;
轨向和高低的示值变化量应不大于0.005mm。
6.3.7工作轮的允许弹性变形及其寿命要求
在150N压力作用下,走行轮和测量轮的径向弹性变形量应不大于0.005mm。
走行轮的耐磨性应满足500km正常使用要求,测量轮、导向轮的耐磨性应满足200km正常使用要求;
运行达到允许寿命里程后,走行轮工作面对自身转动轴线的全跳动量应不大于0.02mm,测量轮工作面对自身转动轴线的全跳动量应不大于0.015mm。
6.4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及主要性能指标见表1
检测项目及主要性能指标一览表
表1
序号
技术指标
检测项目
测量范围
示值误差
备
注
高低
±
50mm
1.0mm
10m弦
轨向
100mm
正矢
400mm
20m弦
轨距
零位正确性
1410mm~1470mm
0.15mm
应自动对使用环境温度的影响实时进行修正
0.5mm
测量重复性
0.2mm
5次测量结果的极差
水平及超高
200mm
调头误差
0.3mm
三角坑
30mm
6.25m基长
里程
0~9999km
3‰
6.5绝缘性能
轨检仪各走行轮、测量轮、机架自身及各轮之间、两侧机架之间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MΩ。
6.6电源适应性
当轨检仪的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
10%范围内变化时,轨检仪应能正常工作。
6.7稳定性检验
轨检仪持续工作8小时,其高低、轨向、轨距、水平基准点的示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6.8运行试验
6.8.1动态测量的重复性
按7.7.2.1规定对线路进行实际测量,按固定里程间隔连续的50个测量点的轨距、水平、轨向、高低和正矢的重复性(各次的示值与该点平均值的差值)满足示值误差要求的结果数应不少于95%。
6.8.2动态测量与静态测量的一致性
按7.7.2.2规定对线路进行实际测量,并对结果进行相应计算,其满足示值误差要求的结果数应不少于95%
6.8.3仪器箱性能:
应正常工作;
6.8.4数据存贮和在线处理设备应正常工作。
6.9电磁兼容性要求
轨检仪在电气化线路上可靠工作,电磁兼容性应满足GB/T18268-2000第6条、第7条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总体要求和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7.1.1总体要求
先目测检查,然后开启轨检仪,通电并试运行,应符合6.1的要求。
7.1.2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预设报警限度值,模拟运行,检查运行结果。
打开数据处理软件,检查相应数据文件和处理系统功能模块,应符合6.2的要求。
7.2结构参数
7.2.1用深度尺测量轨距、轨向测量点距走行轮最低母线的有效高度,应符合6.3.1的要求。
7.2.2将轨检仪平放在专用检定台上,使各走行轮与检定台上的各测量块接触后,用0.5mm塞尺测量走行轮与测量块上平面的间隙,应符合6.3.2的要求。
检定台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7.2.3用粗糙度样块以比较法检查测量轮与走行轮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6.3.3的要求。
7.2.4用1500mm游标卡尺测量同一纵梁两端高低测量轮中心线间的距离、轨向测量轮中心线间的距离,应符合6.3.4的要求。
7.2.5用千分表测量走行轮和测量轮工作面对自身转动轴线的全跳动量,应符合6.3.5的要求。
7.2.6调整检定台各参数至正常工作范围内任意位置,在轨检仪分解前后分别读出轨距、水平、轨向和高低示值,其变化量应符合6.3.6的要求。
7.3常规检验
7.3.1常规检验工作在检定台上进行。
7.3.2在专用检定台上对6.4所列项目进行检验,其测量范围及示值误差(按系统的传递函数反算为基本弦的误差要求,简称为“单步误差”)应满足相应要求。
各测量项目的示值误差的检验应在测量范围内均匀选取不少于8点。
7.4绝缘性能
用500V兆欧表连续进行1min测量,绝缘性能应符合6.5的要求。
7.5电源适应性
用可调直流稳压电源替代轨检仪电池,分别将电压值调整到额定值的90%和110%,对轨检仪进行试验,应符合6.6的要求。
7.6稳定性检验
在静态检验合格后,保持轨检仪处于持续工作状态8小时,记录高低、轨向、轨距、水平基准点的示值变化量,应符合6.7条要求。
7.7非常规检验
7.7.1工作轮的允许弹性变形及其寿命试验
在走行轮和测量轮轴正上方加150N压力,用千分表测量走行轮和测量轮的径向弹性变形量,应符合6.3.7的要求。
走行轮、测量轮和导向轮的使用寿命(耐磨性)按如下方法检验:
先用千分尺测量出走行轮的直径。
然后将走行轮与专用工装的标准轮平行接触,在150N相互挤压力的作用下匀速(8km/h)相对滚动,持续转动62.5h(或运行里程500km),再次测量直径,其直径变化量应不超过3‰。
采用相同的方法(持续转动时间25h或运行里程200km)检验测量轮、导向轮的使用寿命(耐磨性)。
用千分表测量其对自身转动轴线的全跳动量,应符合6.3.7的要求。
7.7.2运行试验
7.7.2.1动态测量的重复性
选取一段长度L=150m~250m,且包含直线、缓曲线和圆曲线的轨道,用轨检仪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往返不少于5次的实际测量。
在测量结果中,按固定里程间隔ΔL(ΔL=(L-20)/50,按只舍不入原则修约至0.5m)连续选取50个测量点,分别统计轨距、水平、轨向(10m弦)、高低(10m弦)、正矢(20m弦)各点的示值与该点平均值的差值,结果数应满足6.8.1的要求。
7.7.2.2动态测量与静态测量的一致性
完成上述试验后,用直接的静态测量方法对上述区段内选定的20点分别进行轨距、水平、高低、轨向和正矢的测量,轨距采用轨距尺测量(需对环境温度的影响进行修正),水平采用与轨检仪同等准确度的方法测量;
高低、轨向和正矢采用弦测或同等准确度的其他方法直接测量。
计算7.7.1中轨检仪对各项目相应点的各次测量结果与静态测量结果之差,所有差值除以k(k=,其中Δ为轨检仪的最大允许误差,Δ0为其他测量方法的最大允许误差)后,结果数应满足6.8.2的要求。
7.7.3环境条件试验
对表1所列项目,采用相应的试验箱(室)和专用试块对传感器及控制箱(台)进行试验,常温状态下预置测量值,分别在高温(50℃)、低温(-20℃)状态下观测轨距和水平的示值误差、轨向和高低的单步误差,其变化量应不超过7.3.2条最大允许误差的1/2。
在湿热(90%RH)状态下轨检仪应正常工作。
7.7.4电磁兼容性试验
按GB/T18268附录A表A1的规定进行,其结果应满足6.9的要求。
8
检验规则
8.1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8.2每台轨检仪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附有计量检定证书。
8.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生产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更,可能影响轨检仪性能时;
c)经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三年时;
d)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8.4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至少5台)中抽取1台,其各项试验均应合格。
8.5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项目见下表。
条款
试验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7.1
总体要求和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
√
7.2
结构参数
7.3
常规检验
7.4
绝缘性能
7.5
电源适应性
-
7.6
稳定性检验
7.7.1
工作轮的允许弹性变形及其寿命要求
每种按生产批量2%随机抽样,但不少于2只
7.7.2
运行试验
每生产20台随机抽样1台
9
7.7.3
环境条件试验
10
7.7.4
电磁兼容性试验
注:
“√”表示应检验;
“-”表示可不检验。
标志、包装和贮存
9.1每台产品均应有铭牌。
铭牌应至少注明:
a)产品型号和名称;
b)出厂编号;
c)出厂年月;
d)制造单位(代号)。
9.2包装
9.2.1设备的包装应按GB/T191的规定,标明“小心轻放”、“向上”、“怕湿”等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及型号、制造厂厂名(代号)或商标、收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等。
包装箱应采取防潮、防振、防尘措施,预防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坏。
9.2.2每台设备出厂时应提供计量检定证书、电路原理图、布线图、使用和维护说明书、装箱单各一份。
并配备数据后处理应用软件。
9.2.3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计程轮理论直径、制造厂厂名及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9.3贮存
9.3.1设备应贮存在通风良好、温度-25℃~+55℃、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周围无带酸、碱或其他有害介质的库房中。
9.3.2贮存超过半年以上,应开箱通风;
贮存超过一年,按7.1.1进行总体要求检查。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轨道检查仪检定台的技术要求
A.1概述
轨道检查仪检定台(以下简称“检定台”)用于对轨检仪的基本弦轨向、基本弦高低、轨距、水平(超高)等的检测。
其结构示意图见图A.1。
01.固定长梁;
02.大梁;
03.活动长梁;
04.轨距手轮;
05.高低/轨向手轮;
06.水平(超高)测量尺;
07.水平(超高)手轮;
08.千分表(高低);
09.千分表(轨向);
10.量规支架;
11.轨距显示装置;
12.横向水准仪;
13.工作量规;
14.纵向水准仪
图A.1铁路轨道检查仪检定台结构示意图
A.2技术要求
A.2.1外观及各部分相互作用
电镀零件的外观应光滑细致,没有斑点、凸起和未镀上的地方。
表面美观、光滑,具有较好的光泽,不得有裂纹、流痕、起泡等缺陷。
各紧固件固定牢靠;
各活动部件运动灵活,不得有松动或卡阻现象,锁紧装置应工作可靠。
检定台的纵向(沿轨距方向)水准仪的分度值应不大于20″(0.1mm/m),横向水准仪的分度值应不大于1′(0.3mm/m)。
对于轨距、水平(超高)显示仪表,若为游标类,其分度值应不大于0.02mm;
若为数显类,其分辨力应不大于0.01mm。
对于轨向、高低显示仪表,其分辨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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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轨道 检查 仪器 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