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轻工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doc
- 文档编号:227442
- 上传时间:2022-10-07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5KB
广东省轻工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doc
《广东省轻工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轻工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东省轻工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发布后至2006年2月修订执行的规定)
评定标准:
轻工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布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较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轻工专业从事食品、粮食、制糖、制浆造纸、日用化工、玻璃、陶瓷、皮革、塑料、包装、印刷技术、五金、家电、轻工机械及电气、轻工业热电装备、制冷、仪表等研究、设计、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及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并在现受聘单位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
[1]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㈠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㈡受记过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㈢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㈣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人员,有聘用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了业绩成果,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可以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2]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累计3年以上;
㈡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工程师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工程师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㈣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工程师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㈤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3]
㈥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以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有一定价值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
(发明人)
3、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有关方面鉴定认可。
第四条外语条件
按照广东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能力条件
㈠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2006年1月1日起,申报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以上模块的考试(其中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须通过3个以上模块的考试)。
㈡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工程师资格时可免考计算机应用能力:
1、取得博士学位的;
2、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
3、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5、大专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学人员;
6、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7、1956年12月31日前(含1956年12月31日)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8、按政策规定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大、中专毕业生。
㈢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或《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试,并按规定提供合格证书。
[4]
㈣在2005年之前取得的省《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2007年(含)之前仍可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
[注4]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从事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是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的科技攻关或研究开发的全过程的主要参加者,完成任务较好。
2、曾是本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的主要参加者,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全过程和具有解决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3、曾参加市(厅)以上研究课题两项以上,并是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㈡从事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担任一项大型工程项目设计分项技术负责人。
2、曾担任两个中型或三个小型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其中担任过一项工程技术设计代表),并在工程项目中发挥较好作用。
㈢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或管理方法,曾负责或组织处理过生产技术和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的问题两项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2、曾参加本企业两项以上生产技术改造工作,成绩较突出。
3、曾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两项以上,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4、曾在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促进营销工作中做出较显著成绩。
5、曾参加引进项目工作中的管理,在消化、吸收创新过程中做出较显著成绩。
6、曾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企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实施后效果良好。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以奖励证书为准)
㈡获有一定价值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㈢完成的研究开发或成果推广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㈣承担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项目两项以上,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论证审查通过。
㈤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的本专业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项目,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㈥在生产、技术管理中采取了有效措施,使本企业产品水平、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有明显提高和改进,经济效益较显著,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一定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出版著作1部。
㈡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7]
㈢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
㈣ 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
第十条附则
㈠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㈡符合申报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含机构政策离岗退养人员),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
机构政策离退养人员以及在机关离退休的人员,首次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不受是否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限制,可按其实际水平能力,业绩成果,申报工程师资格。
[1]
㈢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资源原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其资格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政策规定,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的政策规定执行。
[3]
㈣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3]
参阅文件
[1]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4]233号《广东省离退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
[2]广东省人事厅2006年1月对梅州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后其专业技术资格的效用、职务聘任及晋升问题请示》的答复。
[3]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3]178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4]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5]180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5]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5]177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6]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4]163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4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7]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发[2005]300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
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 轻工 专业 工程师 资格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