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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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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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测费用三十元(现金或转账)。
图书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论文检测报告须经导师、学院审核确认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论文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
具体实施办法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学位〔2013〕8号)。
四、将以下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员发放学位档案袋和成绩单(已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1.培养计划规定的各培养环节材料:
a、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
b、硕士研究生阶段考核表;
c、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书;
d、十次学术讲座(报告)表;
e、公开发表论文(留复印件)
2.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是否通过预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导师、学院是否同意论文送审);
4.审核学位论文的撰写、印刷格式是否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五、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通讯评审
学院按一定比例对学位论文进行随机抽查,将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送校外专家评审。
申请人送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一份;
3.从财务处支取的答辩经费。
评阅专家至少两人;
应为本学科专业或相近的学科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目前仍从事科学研究,比较熟悉当前国内外本学科的前沿以及发展与动态,学术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至少有一名是校外专家,两名评阅专家不能同一单位。
评阅专家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拟定。
为保证论文有足够的评审时间,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答辩前30天提交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的寄送、评阅书的回收整理工作应由教务员或分会指定的专人负责,返回的论文评阅书在编了密封号后,将具体的评阅意见与评阅人的个人信息分开保密。
论文评阅专家提出的质询,可在答辩前一周告诉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六、论文评阅书全部返回且无异议后,确定论文答辩日期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1.答辩时间要求
学位授予工作分别在每年的6月、9月和12月进行。
6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6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9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9月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12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目前仍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本学科科研前沿和发展动态比较了解。
如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中无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至少应聘请一名校外单位高级职称专家。
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需聘请至少一名校外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
建议答辩委员与论文评阅专家分开聘请。
答辩秘书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协助处理答辩环节的各项事务,包括论文评审材料的寄送、答辩过程中的材料传递、答辩委员会决议起草、答辩会务和接待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整理等。
注:
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可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七、于答辩前5天办理以下答辩手续
1.录入学位信息并打印
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学位申请人的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打印学位信息打印件和《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在学位信息打印件上签名确认。
2.下载填写《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
《审批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有关表格,经教务员对培养计划规定任务完成情况审核签名、签署指导教师意见、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答辩完毕后还需经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3.将《审批材料》、论文评阅书、《审批表》、学位信息打印件提交教务员审查,审查合格后教务员方可发放答辩委员聘书和表决票。
《审批表》用A4纸单面打印,表中的答辩决议在答辩完毕后从电脑录入,不可用笔填写,《审批表》中的成绩审核需教务员签名,答辩决议需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审批表》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主要依据,学生本人要据实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打印此表,教务员应认真审核该表,如有明显错误的应责令学位申请人退回重填。
八、按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前下载答辩费单据(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和劳务所得报税表,凭指导教师经费卡到学校财务处支取答辩费用。
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执行。
九、申请人答辩完毕后三日内将以下材料交给教务员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1.学位档案袋材料(装入档案袋):
(1)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
(2)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3)学位论文评阅书;
(4)学位(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
(5)学位论文一本(原创性声明以及使用授权书必须有签名)。
2.其它材料(不需装入档案袋):
(1)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一份);
(2)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工程硕士、MBA、EMBA、MPA、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等)还需交两张与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大1寸彩色免冠相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
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分会审议通过后,将以下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1.上述第九款学位申请人的材料;
2.分会同意(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名单、分会会议纪要。
十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注意事项
1.上述提及的“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和所需下载的有关材料及表格请登录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的“学位办公室”→“硕士”网页查阅、下载。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见每学期初学位办公室发放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3.学位申请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方可按期举行论文答辩。
如果违反规定未经审批就擅自组织答辩,该答辩无效,除了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推迟或取消其授予学位的资格。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
一、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会应公开举行,由导师主持。
预答辩会内容:
(1)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前人工作情况,论文工作量,实验,主要数据和结论,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
(2)与会专家对论文发表意见和看法;
(3)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品行和学术作风、综合意见,作出论文是否通过的决议。
学位论文如获得通过,即由导师给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如未获通过,研究生本人应按预答辩专家出具的意见进行修改或重做论文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二、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程序
(1)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介绍本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名单,并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开始工作。
(2)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学位论文报告人姓名,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题目。
(3)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时间:
硕士生不少于二十分钟,博士生不少于三十分钟)。
(4)答辩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问题,申请人答辩(时间:
硕士生不少于十分钟,博士生不少于十五分钟)。
对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申请人答辩情况,记录员要认真地在答辩审批材料的指定栏目中详细记录。
(5)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6)申请人回答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中提出的问题。
(7)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申请人和列席人员暂时休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秘书和研究生院有关工作人员可列席会议),进行如下议程:
①答辩委员对论文水平、答辩情况、课程学习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论、交换意见。
②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通过毕业或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答辩成绩,评分项目为论文选题与综述、论文学术水平与创新性、论文综合能力表现、论文写作和答辩情况等几个方面。
③秘书统计表决结果,主席检查并公布表决结果。
④秘书起草并宣读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答辩委员讨论修改决议;
答辩决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答辩委员同意才可通过。
(8)复会,申请人和列席人员回到会场,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
2.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
(1)对论文的学术评语;
按各评分项目(论文选题与综述、论文学术水平与创新性、论文综合能力表现、论文写作和答辩情况),分别对论文写出评语,特别要对论文反映出作者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深广性,以及论文成果的新见解和创造性情况作出恰当的评价。
(2)论文答辩成绩;
(3)是否达到毕业和授予学位的水平,是否准予毕业和建议授予何种学位;
(4)如论文未获通过,决议中还应包括是否同意在一年内修改论文,三个月后至一年内重新组织论文答辩的决定;
(5)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如有过半数的答辩委员认为该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又未获硕士学位者,可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3.论文答辩的组织与接待工作
论文答辩的组织与接待工作,由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申请人本人不能参与答辩的组织和接待。
组织与接待工作主要有:
(1)负责联系落实答辩的具体日期,寄送答辩委员会聘书和联系落实以及布置答辩会场。
(2)安排校外答辩委员的接送和食宿的联系工作。
(3)持论文答辩经费开支凭证到财务处支款,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4)为外埠专家订购车、船、飞机票,办理差旅费的报销。
(5)准备答辩会的茶水供应,联系落实校外答辩委员的就餐问题。
学位〔2013〕9号
关于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13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
1.请各学院教务员统计将在2013年6月和9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数量,并于3月18日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博士学位申请人。
2.博士学位申请人请于4月10日前,将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交至学位办公室进行送审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逾期提交论文送审的申请人学位授予工作延迟至2013年9月进行。
计划于9月申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请于6月14日前,将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交至学位办公室进行送审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论文评审结果可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http:
//202.38.194.180/)查询,论文评阅书返齐后方可至学位办公室领取评阅书复印件、论文评阅结果处理意见书、学位材料档案袋(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学院组织的博士生至学院领取评阅书复印件)。
办理论文送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1)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并经过匿名处理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三本(评审工作由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是否匿名处理由所在学院自定);
(2)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三份(论文作者填写部分已填写);
(3)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一份;
(4)论文评审费的财务转账凭单(转至研究生院收费账户:
025-G2040010。
评审工作由学院组织者,由博士生领取答辩经费后交至学院);
(5)经培养办公室审核的在本学科国际重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限申请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的学位申请人);
(6)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及推荐送审专家名单(限学位论文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
申请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的学位申请人仅需持(3)、(5)项材料至学位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其余材料交至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3.论文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应于论文答辩前5天,先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填报有关学位信息、上传毕业照片,并打印《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再到学位办公室办理有关答辩审批手续。
办理答辩审批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
(1)博士学位授予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2)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一份;
(3)论文评阅结果处理意见书(限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组织评审的学位申请人);
(4)论文评阅书三份(限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的学位申请人);
(5)学位信息打印件一份;
(6)博士学位论文一本;
(7)审定意见表(限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申请人,请自行复印留底);
(8)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承诺书(限符合《关于学术论文尚未公开发表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相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字[2011]第2号)中要求的学术论文尚未全部公开发表可申请学位的申请人)。
4.博士学位申请人答辩通过后,请将以下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学位档案袋,内附:
博士学位授予审批材料一式两份、论文答辩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一本;
(2)其它材料:
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一份、博士学位论文一本、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审定意见表复印件、经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的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承诺书复印件。
5.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8修订版)》和《关于学术论文尚未公开发表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相关规定的通知》只能申请毕业暂不能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学术成果全部公开发表后,于各批次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的答辩截止时间(6月10日、9月15日、12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期刊原件,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或专利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申请学位前存档于学院)至学位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可向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
二、硕士
1.请各学院教务员统计将在2013年6月和9月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人数量,并于3月18日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硕士学位申请人。
2.请各学院教务员通知将在2013年6月和9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于3月18日起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http:
//202.38.194.180/)进行答辩预登记,未进行答辩预登记的学位申请人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在此期间内,各学院答辩预登记的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3.各学院须根据本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事前抽查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4月1日后对拟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抽查评审。
学院教务员请于本学院抽查时间前,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对本学院已进行答辩预登记的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汇总;
抽查完成后将被抽查到的学位申请人名单报送到学位办公室,其学位论文由学院按《实施细则》进行送审;
未按时进行答辩预登记的学位申请人,如申请在2013年6月和9月答辩,其学位论文由学院按《实施细则》中被抽中的情况进行送审。
4.各学院教务员请于本学院抽查完成后三天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学位材料档案袋。
5.各学院按《实施细则》确定本学院抽查论文的比例、送审方式、提交论文时间等。
(1)符合《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两本;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
(3)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一份(从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打印);
(4)硕士生领取答辩经费后交至学院。
6.未被学院按《实施细则》抽中送审的学位论文的通讯评审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7.往年曾被学位办公室抽中但未进行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仍由学位办公室进行通讯评审,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和申请材料至学位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的截止时间为4月22日(拟在201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者)、6月14日(拟在2013年9月申请学位者)。
8.论文评审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审批手续。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手续由各相关学院办理。
申请人应于论文答辩前5天,先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填报有关学位信息,并打印《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经研究生教务员于答辩前3天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上确认其答辩安排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论文答辩安排一经确定即遵照执行,如有更改,应于答辩前3天通知学位办公室。
申请人须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具有答辩资格才能办理答辩审批手续。
学院在办理答辩审批手续时,须审核以下材料合格后,方可发放答辩聘书和表决票:
(1)硕士学位授予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2)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一份;
(3)学位论文评阅书两份;
(4)学位信息打印件一份;
(5)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三、论文答辩时间
凡是在2013年上半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学位材料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将学位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报送的学位材料包括:
1.分会同意(不同意)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分会会议纪要;
2.学位申请人的学位材料档案袋、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限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者)、学位论文(博士一本)、学位授予资格审批表、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信息打印件、与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采集标准见附件2)一致的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MBA、EMBA、MPA、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五、其它事项
1.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
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并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我校考试中心(北校区32号楼2楼)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
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应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
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自本学期起,所有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论文检测报告须经指导教师和学院确认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送审。
3.对于已经毕业但暂不能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档案及相关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上述内容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网站的“下载区”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5.以上通知凡涉及到学位办公室领取、报送有关材料或者办理有关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手续的,北校区的学院可在学位办公室办理(西湖厅三楼304室,联系电话:
87110725),大学城校区的学院可在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办理(大学城校区B2办公楼317室,联系电话:
39380095)。
6.为便于开展工作和联系,请各学院填报“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3),由研究生教务员于3月18日前交至学位办公室。
附件:
1.2013年上半年、9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
2.学位证书照片采集标准
3.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人员名单
学位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博
士
3月18日
各学院教务员领取《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博士学位申请人
送审前
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4月10日前
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办理送审手续
4月11日—13日
学位办公室对论文编制密封号、确定论文寄送单位、填写相关单据、寄送论文及评审费等
4月14日—5月23日
评阅专家评阅论文、寄返论文评阅书
5月24日—5月31日
学位办公室整理、汇总论文评阅结果并反馈给申请人,催返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书
6月10日前
申请人办理论文答辩审批手续,组织论文答辩
硕
各学院教务员领取《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硕士学位申请人
3月18日起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答辩预登记
各学院抽查时间前
各学院教务员汇总、审核答辩预登记的申请人名单
4月1日后
各学院进行学位论文抽查、公布抽查名单
各学院抽查完成后三天
各学院教务员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学位材料档案袋
硕士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图书馆进行检测
各学院自定具体时间
各学院教务员收齐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4月22日前
各学院收齐往年被抽查未送审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
5月31日前
评阅专家评阅论文、寄返论文评阅书,各学院整理、汇总论文评阅结果,催返未能按期返回的论文评阅书
申请人办理答辩审批手续,组织论文答辩
各分会
6月10日—6月15日
各分会会议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送学位材料至学位办公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底,具体时间待定
审议、表决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学位
办公室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完毕后
制作、发放学位证;
整理、移交学位档案
2013年9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
4月11日—6月14日
6月15日—17日
6月18日—9月5日
评阅专家评阅论文、寄返论文评阅书;
9月15日前
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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