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doc
- 文档编号:2272771
- 上传时间:2022-10-28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85.50KB
附2: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doc
《附2: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2: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附2: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
(综合管理60分)
评估项目
评估要素
评估内容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评估依据
A1
综合管理
60分
B1
组织领导
(9分)
C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3分
近两年县(市、区)政府专门研究过语言文字工作,得3分
(1)工作规划、计划
(2)工作总结、简报等
(3)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4)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5)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资料
(6)实地调查、检查情况
C2有县(市、区)级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3分
设立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得3分
C3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落实,3分
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语委主任,得3分
B2
工作机构
(9分)
C4有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3分
设立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得3分
C5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有专兼职干部,3分
有兼职干部,得3分;有专职干部,增加2分
C6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有日常工作经费,3分
没有,不得分
B3
制度建设
(11分)
C7县(市、区)语委有语言文字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和工作总结,4分
有近2年的计划或要点(以正式文件下发)、总结,得4分;缺任一年以正式文件下发的计划或要点、总结,扣1分
C8县(市、区)政府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意见、办法或措施,4分
没有制定,不得分
C9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或城市综合管理之中,3分
无要求,不得分
B4
管理措施
(19分)
C10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3分
没有培训,不得分
C11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人员参加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3分
没有组织,不得分
C12人事部门有对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规定,3分
无要求,不得分
C13教育行政部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和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的内容,4分
无要求,不得分
C14广播电视等职能部门对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要求,3分
无要求,不得分
C15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有要求,3分
无要求,不得分
B5
宣传工作
(12分)
C16市内主要街区设有醒目、固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牌,6分
有5处,得6分;每少1处,扣2分
C17精心组织“推普周”活动,6分
近2年“推普周”期间均举办过大型宣传活动,得6分;有任一年未举办,扣2.5分。
平时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增加5分
注:
1.综合管理得分应不低于45分;2.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
(党政机关各部门 共60分)
评估项目
评估要素
评估内容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评估依据
A2
重点领域
语言文字
工作
B6
制度建设
(11分)
C18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2分
有任一机关无领导分管,扣0.5分
(1)部门文件: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部门文件:
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录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作人员的条件
(3)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或计划;培训计划、讲课材料、照片等、测试资料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4)语言文字工作总结、简报等
(5)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6)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7)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资料;办公桌提示牌
(8)实地调查、检查情况
C19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有要求,5分
有任一行业、系统、单位无要求,扣1分
C20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的条件,4分
有任一机关没做到,扣1分
B7
普及普通话
(28分)
C21对公务员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4分
有任一机关没培训,扣1分
C22公务员在办公、会议、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5分
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扣1分
C23应参加普通话测试人员的测试合格率达80%,10分
测试合格率达50%,得7分;不足50%,得4分
C24设置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提示牌,3分
有6处以上,得3分;缺一处,扣0.5分
C25设有醒目、固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牌,3分
有2处以上,得3分;缺一处,扣1.5分
C26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3分
近2年举办过宣传活动,得3分
B8
用字规范化
(21分)
C27名称牌用字规范,4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1分;单位名称牌有不规范字,不得分
C28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用字规范,3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C29公文用字规范,5分
文头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1分;
正文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C30印章用字规范,4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1分
C31公务员胸牌、公务用名片用字规范,2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C32通知、告示、墙报、电子屏幕等日常公示文字用字规范,3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注:
1.党政机关得分应不低于52分;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3.所有各项均为2009、2010两年材料。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
(学校 共70分)
评估项目
评估要素
评估内容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评估依据
A2
重点领域
语言文字
工作
B9
制度建设
(15分)
C33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3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扣0.5分
(1)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学校工作计划、制度中对语言文字有明确要求和检查记载;纳入对教师考核内容
(3)语言文字工作工作规划、计划
(4)语言文字工作总结、简报等。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有要求。
(5)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6)组织教师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资料及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7)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8)宣传语言文工作的资料
(9)实地调查、检查情况
C34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3分
有任一学校没做到,扣1分
C35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3分
有任一学校无要求,扣0.5分
C36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要求3分
有任一学校无要求,扣0.5分
C37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列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3分
有任一学校无要求,扣0.5分
B10
普及普通话
(20分)
C38师生在课堂教学中使用普通话4分
每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扣1分
C39师生在会议、宣传等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3分
每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扣1分
C40在职适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率达80%6分
测试合格率达80%,得8分;不足80%,得3分
C41学生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4分
中小学视抽查情况酌情给分。
中等职业学校上学年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规定等级,得6分;达80%,得4分;不足80%,得2分
C42中职学校把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纳入了学校常规性工作,纳入了学生技能培训,全面开展了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3分
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专班,有专人负责,有开展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计划和方案,得3分,有任一学校无要求,扣1分。
B11
用字规范化
(15分)
C43名称牌用字规范4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学校名称牌手书体中有不规范字又没有配放规范的副牌,不得分
C44标志牌、标语(牌)、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规范3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校训等手书体中有不规范字又没有配放规范的副牌,不得分
C45公文、试卷、校刊(报)及其他印刷物用字规范4分
文头、刊头、封面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正文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C46教师讲义、板书、批改作业等用字规范4分
任一教师书写不规范字,扣0.5分
B12
宣传工作
(10分)
C47设置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提示牌3分
有10处以上,得3分;缺一处,扣0.5分
C48设有固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牌3分
有2处以上,得4分;每少1处,扣2分
C49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
4分
近2年均举办过宣传活动,得5分;有任一年未举办,扣2.5分
B13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10分)
C50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计划和具体工作举措。
3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扣0.5分
C51学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纳入了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
3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扣0.5分
C52学校接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示范校检查。
4分
有任一学校没有,扣0.5分。
被评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加1分,评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加3分。
注:
1.学校得分应不低于49分;
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3.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
(新闻媒体 共40分)
评估项目
评估要素
评估内容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评估依据
A2
重点领域
语言文字
工作
B14
制度建设
(4分)
C53建立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责任制2分
有任一单位未建立,扣1分
(1)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或计划、责任书
(2)语言文字工作总结、简报等
(3)组织普通话、汉字规范化培训和测试的资料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4)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5)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C54对用语用字有检查改进措施2分
有任一单位没有,扣1分
B15
普及普通话
(16分)
C55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在播音、主持时普通话标准3分
出现用方言播音或主持的情况,不得分
C56电台、电视台出镜(声)记者使用普通话3分
用方言采访,出现一例扣1分
C57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规定等级5分
合格率达80%,得4分;达50%,得3分;不足50%,得2分
C58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5分
没有要求,不得分
B16
用字规范化
(15分)
C59对有关人员进行汉字规范化知识培训3分
近3年有任一单位未培训,扣1分
C60广告用字规范4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C61电视屏幕、报纸、网页上出现的厂名、台名、报名、制作单位名、栏目名用字规范3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1分
C62电视屏幕、报纸、网页其他用字规范5分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B17
宣传工作
(5分)
C63播出(刊登)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文章)5分
全年不少于5次(篇),得5分;每少1次(篇),扣1分
注:
1、新闻媒体得分应不低于28分;2、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3、凡倒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
(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共30分)
评估项目
评估要素
评估内容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评估依据
A2
重点领域
语言文字
工作
B18
制度建设
(8分)
C64对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有要求,3分
有任一单位无要求,扣1分
(1)语言文字工作工作规划或计划
(2)语言文字工作总结、简报等。
(3)组织宣传活动的资料。
(4)普通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 城市 语言文字 工作 评估 标准 评分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