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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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
6、定期检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査处。
负责人(签字盖章)
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
一、索证索票是指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户在订货时,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证照和票据,作为证明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可靠的凭证。
二、购进食品时经营者向食品供货商索取供货凭证,认真核对凭证内容与实际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按月装订,保存2年以上。
三、初次购入食品时,应当仔细查验能够证明供货商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并做到每半年核对一次。
同时,应仔细查验供货商的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法定检验机构岀具的该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若所购入的食品为进口食品还应仔细査验该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
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应半年索验一次。
四、在认真查验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后,应索要文件的复印件,并按照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规范整理、建档备査,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盖章):
废弃物处置制度
一、设废弃物专用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二、废弃物分类放置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四、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五、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收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八、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单位名称:
负责人签字盖章: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属、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实施一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沙门、沙窗、门帘和空气幕。
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不小于6mm的防鼠金属格栅或网罩;
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采取有效“除四害"
消杀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
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储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七、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目的:
为确保门店的食品安全,保证在食品的经营过程和控制中,降低食品安全隐患,特制订此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门店所有食品的生产经营与控制。
要求:
1、理货科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2、营业部应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配合收货部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在销售环节,做好防虫防尘,做好覆盖,禁止脱离冷链销售,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
在贮存环节,严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3、对于现场制售的商品,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生产工艺,并规范食品添加剂得使用与贮存,精确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并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制度》。
4、对于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规范.
5、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对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严格检查并记录;
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门店店长报告。
6、对于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门店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査验。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杈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三、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四、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五、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
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
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六、对购进的食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作号食品进货台帐.
七、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进货查验的重点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蔬菜水果及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
三、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四、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标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它散装食品中,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檢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无检验检疫证明,末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对经营者索取的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
九、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机关。
食品经营者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第一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食品召回制度,是指对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市场的管理制。
第二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经营,退出市场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
(四)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五)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七)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八)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九)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
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经营,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商务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
(三)在经营场所或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
(四)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
(五)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四条:
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査,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报告,主动做好食品退市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经营者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款。
第六条:
经营者应当与在其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不合格食品自动退市条款。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冬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査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杏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査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岀范围,应及时釆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沖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慧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肽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两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①初次报告
尽可能清除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②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査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
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灯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
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査处理。
五、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缓、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验收、发放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二、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查验工作。
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及台帐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
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三、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四、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五、散装食品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七、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霜薄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
八、储存间保持通风干燥,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冈、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保持储存间清洁卫生,禁止抽烟。
九、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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