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证据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22712937
- 上传时间:2023-02-05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34.09KB
司法考试证据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司法考试证据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证据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A.杀人案中现场勘验笔录
B.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
C.强奸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结论
D.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
【答案】ABD
【解析】实物证据是指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
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属于实物证据。
而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边界等都是言词证据,此外,应当注意的是,鉴定结论也是言词证据,由此本题属于实物证据的是勘验笔录、账册、监控录像。
C中的鉴定结论不是实物证据,而是言词证据,不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4、(2007年卷三81)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
借据"
;
被告则主张"
借款已经清偿"
,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
收据"
。
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B、D)
A."
是本证,"
是反证
B."
也是本证
C."
是直接证据,"
是间接证据
D."
也是直接证据
5、(2007年卷二24)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
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
(B、D)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
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6、(2009年24)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
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答案:
D
本题考核证人证言的认定。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ABC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D项中,张某陈述的内容是李某单独实施的杀人行为,属于证人证言。
7、(2010年卷二67)关于司法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
B.某鉴定机构的鉴定人钱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钱某负责C.当事人对鉴定人胡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通知,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D.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致,但徐某有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某的意见作出结论
【司法部答案】ABC
【解析】关于司法鉴定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9、10、11条,本题是对司法鉴定有关制度的考察。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9条第3款规定,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
所以,A项中三名鉴定人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的说法正确,当选。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0条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
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所以,B项中,钱某进行鉴定,那就应该由钱某负责,B项正确。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1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C项中当事人对胡某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法院依法通知,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C项正确。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02条规定,几个鉴定人意见有分歧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上写明分歧的内容和理由,并且分别签名或者盖章。
所以,D项中三个鉴定人有不同意见时,应当在鉴定结论上注明,丙分别签名或盖章,而不是按照一部分人的意见做出。
所以D项错误。
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
8、(89.)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只能就其所见所闻如实陈述,不能发表对案件的意见;
而鉴定人则要对其所鉴定的事项发表意见
B.证人无须具备专业知识;
而鉴定人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C.证人是不可替代的;
而鉴定人是可以替代的
D.证人不属于回避的对象;
而鉴定人属于回避的对象
ABCD
证人和鉴定人的区别如下:
(1)在资格条件上,鉴定人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而证人的资格要求只是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正确表达的能力,即使证人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缺陷或者年幼,均可出庭作证。
(2)在可否替代上,证人是就其亲身感受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证的人。
证人的基本特征就在于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这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既不能由法院指派或聘任,亦不能随意替换;
而鉴定人并非由案件事实所决定,其从事鉴定活动是受法院指派或聘请,因此,鉴定人是可以替换的。
(3)在能否回避上,证人不得以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回避,而鉴定人如果有回避事由,必须执行回避的规定。
(4)在询问规则上,对证人的询问应遵循个别和隔离的原则,证人不能了解案情;
而鉴定人可以了解案情,对疑难复杂情况,可以由多个鉴定人相互商量形成最终的鉴定结论。
(5)在发表的意见上,证人只能就其所知悉的案件事实陈述意见,而不能发表自己根据这些事实得出的结论和意见。
但是鉴定人作为专家不受此项意见规则的限制。
(6)在出庭义务上,证人出庭作证是一项普遍性的诉讼义务,一般不能拒绝,而鉴定人有正当的理由,可以拒绝接受法庭的指派或聘请,可以不出庭接受质证而只提供书面鉴定意见。
故本题中,ABCD四个答案都是正确的,均当选。
9、(2005年70.)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结论使用?
A.材料甲,系被害人到医院就诊时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
B.材料乙,盖有某鉴定机构公章,但签名人系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
C.材料丙,由具有专门知识但因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张某作出
D.材料丁,经依法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鉴定人王某作出
ABC
本题是一道证据考题,考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
该题除了涉及到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之外,还涉及到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这说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考试除了要注重传统考点以外,还应把握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最新动态。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BC。
10、[2007年真题77]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
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
A.
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
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
C.
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
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根据本条的规定,B是正确的。
进行鉴定的机构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而不是省级医院。
所以A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所以C项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所以D项是正确的。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D。
11、[05司考真题卷二第69题]:
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
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某贪污案,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
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
【解析】本题考证据的种类――物证、书证和证人证言的区别,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证据基本理论,A项中笔记本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与案件事实相联系的,所以是书证;
D项中的淫秽书刊也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反映案件事实的,也属于书证。
B项中的笔迹则是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与案件事实相联系的,所以属于物证,其鉴定结果则属于鉴定结论;
C项中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属证人证言笔录,是对证人证言的记录,尽管是书面的,但其本质上还是属于证人证言的。
所以,本题答案为AD。
12、[10司考真题卷三第83题]:
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
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书证
D.物证
13、[08司考真题卷二第30题]:
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
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
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8条第1款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首先,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都不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其此,该证据没有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因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14、[08司考真题卷二第35题]:
15、[10司考真题卷二第23题]:
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
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
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本题是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区别的考察。
首先,视听资料与书证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点。
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以一定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不同之处在于,书证是以书面文字形式记载的思想或者行为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视听资料主要是以音响、图像、数据来反映案件的内容的。
|学/法/网|再者,书证是以静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视听资料则是可以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其具有生动逼真的特点。
其次,书证与物证的区别。
书证是以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情,而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情。
本题中,检察机关播放的录音录像是以音响、图像等动态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16、[2003年卷三]患者甲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
甲认为由于该医院误诊,导致其疾病没有及时得到治疗,造成了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甲提出病历和X光片保存在医院,只要医院出示病历和X光片就可以证明医院对此负有责任。
如果X光片在本案作为证据,则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何种证据?
A.物证
B.书证
C.视听资料
D.鉴定结论
C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7、(47.)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A.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D.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的最大特点是证明力的或然性,它一般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而物证和证人证言是可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所以不属于间接证据。
而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只能以其他事实推论,对这些事实证明的证据即属间接证据,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18、[2005年真题]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
马某盗窃案,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
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
吴某投毒案,证明被告人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本题考证据的学理划分。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所作的划分。
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犯罪事实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
一个证据只要能够单独证明某人是否实施犯罪,该证据就是直接证据。
本题中的ABD项都不能够单独证明被告人是否实施犯罪,即刑事案件中的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而C项可以单独说明高某没有实施犯罪,所以答案为C项。
19、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
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
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李某的有罪供述
B.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
C.李妻的证言
D.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的布口袋
本题考查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则。
采取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指控和定案的证据。
对于“毒树之果”,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则未作规定,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C。
20、[10司考真题卷三第48题]: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自认的法律效果,规定在《证据规定》第8条和第67条中。
本题是对第67条的考查。
根据《证据规定》第67条的规定,第六十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因此,A项、B项错误。
第一审民事案件,法院未经开庭审理,不得径行裁判。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应选C项。
21、(33)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
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
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
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
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C.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A
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对于免责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是由加害人来承担的,而对于排污的事实和受损的事实,则应该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
22、(2009年司考70.)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否认一方不负证明责任
B.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受到不利裁判的不一定承担证明责任
C.是提出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证据并非完全履行了证明责任
D.是专属于控诉方独自承担的责任,具有一定的责任排他性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证明责任总是与一定的诉讼主张相联系;
(2)证明责任是提供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的统一;
(3)证明责任总是和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
根据上述证明责任的特点可知,ABC项正确。
在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承担主体首先是控诉机关和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从整体上看,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一个专属于控诉方的概念。
但是,在少数法律推定其有罪的特点案件,|法律教育网|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及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负有提出证据的责任。
故D项错误。
23、关于吴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哪些选项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A.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是否存在为吴某所实施的被指控事实
C.被指控事实是否情节严重
D.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答案):
ABCD
24、[10司考真题卷二第25题]: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
关于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和免证事实,规定在《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2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
本题是对刑事诉讼中免证事实和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事实的综合考察。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的身份;
……(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 所以,被告人甲的身份需要证明,A项错误。
甲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需要用证据证明,B项错误。
|学/法/网|甲犯罪时精神失常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需要用证据证明,C项错误。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所以,D项不需要证明,正确。
综上所述,D项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25、(2011年司考84.)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D)
A.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
B.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
C.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D.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
26、[05司考真题卷三第78题]:
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
李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偿。
下列哪些事实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CD)
27、[07司考真题卷三第45题]:
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
诉讼过程中,甲认为乙被咬伤是因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
关于本案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本题考的是证据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即举证责任的例外。
此项内容,是每年司法考试中的一项必考内容。
考生对此必须牢牢把握。
28、(2008年卷三80)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捡起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
刘某将三小孩起诉至法院。
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C)
A.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D.三被告应对其主观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9、(83.)齐某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撞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下列关于本案举证责任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齐某应当举证证明是被宏大公司的汽车所撞受伤
B.原告齐某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C.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上张的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D.被告宏大公司应当对其主张的原告齐某有主观故意承担举证贵任
【考点】举证责任的分配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原告齐某应当举出证据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事实,被告宏大公司的侵权行为和自己的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被告宏大公司无需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交通事故中机动车致行人侵害适用无过错原则。
故A项、B项正确,C项错误。
但是如果宏大公司为反驳原告提出齐某有主观故意的话则需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故D项正确。
30、69.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卷三)
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与案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法考试 证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