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及奖惩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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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海
副组长:
熊成宇、王天广、张宇
组员:
周天荣.晏英顺.马刚.张作铁.陶军国.许方杰
2.项目部实行二级检查制度,即作业队自检、质检工程师专检;
作业队自检合格报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复检;
内部检验合格后由质检工程师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终检)。
所有工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现场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作业队自检合格后报请项目部派驻的施工技术管理员复检,合格后由施工技术管理员报请质检工程师专检及监理工程师验收。
3.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所施工管段进行质量大检查;
定期接受建设指挥部、总监办的监督检查。
4.项目经理部严格按规定填写周、月质量控制的各种表格,周报表报驻地办,月报表于当月20日报总监办和建设指挥部。
5.工程质量检查资料,由所在作业队根据施工所报验的工序如实的填写,工序复检时返回给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签证验收。
三、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且负责质量体系在项目部管辖内的正确运行。
2.检查各部门职责,制度落实情况,负责质量控制。
3.负责质量计划的实施。
4.负责质量轻微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实施纠正、预防、维修措施。
5.坚持贯彻标准化作业,不违章指挥。
6.主持季度末质量工作总结。
(二)项目总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熟悉与审核图纸,主持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落实。
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2.指导质量检查和试验。
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事故。
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3.指导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组织进行科研攻关。
4.负责质量计划、措施的具体实施。
5.领导与质量有关的职能部门按操作规程实施。
6.有权提出给质量较好或较差的部门(个人)\作业队给予一定的处罚或奖励。
7.主持月末质量、生产任务的验收(当月25日)。
8.组织季度末质量工作总结。
(三)工程部质量管理职责
1.提供采购计划,编制项目部管辖内的工序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交底。
2.组织制定轻微不合格的纠正措施。
3.组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4.组织工作实施过程检验和试验。
5.组织记录和施工资料控制。
6.记录不合格品和返修情况。
7.负责评定检测设备偏离标准状态时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有效性。
8.负责质量计划的实施。
9.负责预防措施的效果验证并记录。
10.填写例外放行报告。
11.参与对承包方的评价。
12.参与最终检验与试验以及交付工作,并提供竣工文件。
13.参与制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
14.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的监控,负责技术交底。
15.参与职工培训。
(四)质检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责
1.负责产品质量的验证。
2.调查轻微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并记录、提出纠正措施。
3.验证纠正或预防措施的效果并作出报告。
4.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5.参与最终检验和试验以及交付工作。
6.督促作业队按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
7.监督作业队按规范、技术交底施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8.有权对造成轻微不合格品(指不按标准要求施作)的个人,部门或作业队给予一定的惩处,给质量较好的部门(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9.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五)测量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责
1.参加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线路及桥、涵桩点的交接工作,并进行开工前的复测,埋设施工桩位。
2.负责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各单位工程控制网的建立,复测。
3.及时准确提交中线、水平到作业队,满足施工要求。
4.测量必须准确,在现场和作业队技术负责人以书面形式交接(交接不清时,不得施工)。
5.负责保证相应的质量记录。
(六)试验工程师质量管理职责
1.对砼及其材料进行实验,并督促工地取样送检,参加工地砂石料场的选择与质量复检。
2.合理选定砼、砂浆配合比,协助做好施工控制,督导作业队人员按选定的配合比施工。
3.协助材料部门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保管工作并掌握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钢材等储量和质量的情况。
4.认真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施工控制及检查试验,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5.负责工程试验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统计、分析,定期上报,作好相应的质量记录。
6.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要求清退。
(七)设备物资部质量管理职责
1.根据合同要求,采购合格的产品,并作记录。
2.对进场、入库和投入使用的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证。
3.对紧急放行材料作好记录。
4.对所有材料进行标识,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并记录。
5.按物资规定,定额发料。
6.保存有关质量记录。
(八)作业队质量(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职责
1.组织学习规范,熟悉图纸(交底图)、标准工艺,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坚持管施工的必须管质量。
2.处处起带头作用,督促引导本队人员进行标准化作业,文明施工。
3.正确理解图纸、标准,分析达到要求的可能性和存在问题,严格“三按”(按图纸、工艺、标准)做好自检自查,作好记录。
4.发现质量事故时立即报告,参加调查、分析、处理、纠正。
5.工人应知应会的,自已应先知先会,负责向本队工班工人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掌握标准及应注意的质量事项。
6.坚持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质量和进度的关系,不得为赶任务而不顾质量。
7.负责本队施工质量负责.
8.按项目部相关质量要求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和记录.
四、奖励与处罚
项目经理部实行质量风险金抵押制度,专门用于质量的奖惩管理。
各作业队要严格设计、规范及安全技术交底书、指导书进行施工。
各作业队在其施工管辖段内当月无质量事故的,每次给予2000~10000元的奖励。
否则视为违约,按如下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从作业队计价款中扣出。
作业队的违约责任处罚
1.作业队必须按合同要求配足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及试验检测人员,加强技术咨询及现场质量把关工作,层层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在质量保证体系下正常运转。
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混乱、技术管理人员不到位,未真正起到自检的作用,并导致发生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一经查实,视为作业队违约,作业队承担20万元的违约金,并立即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人,项目部有权对其清理出场,同时项目部将暂停支付工程款;
如果整改不合格,项目部部视情况给予违约处理和通报,严重者将调整施工任务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
2.作业队在工地现场不能留有管理空白,正在施工的工程必须有工程质量管理员或技术员在现场进行质量把关,否则,一经查实,视作业队违约并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
3.作业队应强化工序管理,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严格按图纸、规范施工,先自检合格后再报检.如有不报检,并经项目部各单项技术主管、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颤自进入下到工序施工的,发现一次作业队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提出警告,警告超过三次将责令停工整改.
4.作业队应严把材料质量关,不准将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运进施工现场;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
如果发现施工现场运进不合格材料,要求作业队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并承担10000元/次(处)违约金;
发现使用了不合格材料,除必须返工外,作业队承担10000元/次(处)违约金外,可视情况责令停工。
5.作业队合同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按项目部要求开工前及时到位,在现场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5天,有事离开时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否则按10000元\天·
人处罚。
必须经项目部经理同意,否则按10000元\人.天处罚.对不合格管理人员,项目部有权要求更换。
6.作业队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并认真执行监理指令或项目部的要求。
否则,经项目部查出,除要求作业队写出书面整改措施以外,同时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应加倍承担承担违约金。
7.作业队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且能保证作业质量、进度的机械、设备。
现场的机械、设备如果与作业现场不一致或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将机械设备调离(替换)者,一经查实,除限期要求作业队履行合同外,作业队同时承担每台(架、部)10000元/天的违约金;
如果逾期仍未履行合同者,加倍承担违约金,并暂停计量支付,直至符合要求。
8.为落实现场质量责任,创建文明施工良好形象,作业队应在施工现场按项目部要求设立施工标示、标志牌。
未按要求设置的,除要求限期改正处,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
要求现场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监督)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否则,按照1000元/人·
次承担违约金。
9.发生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或者隐蔽工程缺陷未按规定时间报告者,将从重给予处理,除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外,作业队承担10000元/次违约金;
如果未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工整改、10000~50000元/次违约金、通报,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0、各作业队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如有对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下发的书面指令、要求拒不履行或在其规定时间内不能履行完毕或态度恶劣,视情节严重情况,对作业队处以3000~20000元/次罚款。
11、各作业队内业资料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按设计、规范填写准确、真实,并及时上报。
对延误一天,视情节严重,对作业队处罚500~2000元/份。
12.作业队中期土石方工程违约责任
(1)路基土石方施工前必须按项目部要求的内容、程序对原地面进行施工测量,并与项目部提供的测量桩点连测并将测量成果送交项目部工程部核查,统一上报、批准,未按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作业队承担,并承担20000元违约金。
(2)未按项目部要求进行填前处理或处理但未按审批程序批准即进行填筑者,项目部按每平方米100元计算作业队违约金。
(3)按要求需对原地面或填挖结合部位挖台阶处理,而作业队在该项工序完工后未报项目部自检及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即进行中期填筑者,作业队承担10000元/处违约金。
(4)路基填筑应采用插杆桂线分层碾压的方法施工,如果未插杆挂线每发现一个施工段落承担5000元/次违约金;
如果分层厚度超过规定标准,以最厚处为准按每超厚1厘米每平方米承担200元违约金;
应按“四区”(备料区、摊铺区、碾压区、检测区)、“八流程”(填料选择、基底处理、摊铺平整、含水量控制、振动碾压、检测签认、路基成型、边坡修整)作业法挂牌组织施工,否则每发现一段承担10000元/次违约金;
借土石填方使用的填料,必须是经项目部及监理认可的取土场所取的填料,否则加倍承担违约金。
(5)填石路提的修筑必须严格控制石料粒径、分层厚度及施工工艺。
未按规范进行填筑和检验的,每平方米承担50~100元/次违约金。
如果分层厚度超过规定标准,以量厚处为准按每项超厚1厘米每平方米承担300元/次违约金。
(6)“三背”回填应采用合格的填料且使用专用的压实机械进行压实,否则作业队承担每层每平方米300元/次违约金;
“三背”回填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分层压实,否则每超厚1厘米每平方米承担500元/次违约金。
(7)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进行,不许欠挖或超挖,否则每处承担5000~10000元/次违约金;
开挖的弃方必须运至指定的弃土场或经项目部、监理认可的地点弃置,否则除按环保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外,每次按100元/立方米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责任。
(8)石方开挖应采用保证边坡稳定的方法施工,爆破作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如果未做爆破设计未经批准或施作中未按设计施作者,作业队承担5000元/处的违约金,且擅自爆破所造成质量隐患及补救等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作业队负责。
13作业队砌筑工程违约责任
(1)砂浆配制未按要求采用重量比,未用秤计量者,每发现一处作业队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
未按要求采用砂浆拌合机拌砂浆者,作业队承担2000元/次(处)违约金。
(2)未按要求采用靠坡架前后挂线施工,作业队承担1000元/处违约金。
(3)未按要求采用座浆挤浆法施工,作业队除返工外,并每处承担10000元/次(处)违约金;
使用了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石料,用超过初凝时间的砂浆砌筑或砂浆强度不足,一经发现处罚10000元\次;
未按要求控制层高、丁顺相间排列或二顺一丁排列,分层砌筑的错缝间距达不到要求、砂浆不饱满有空洞现象,作业队除返工外每发现一处作业队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
(4)沉降缝、泄水孔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否则,作业队除返工外承担1000元/处的违约金。
(5)砌筑物的断面尺寸、顶面高程、度面高程达不到设计及规定者,除按设计进行整改外,按砌筑工程长度每10米承担5000~20000元/次(处)违约金。
(6)沉降缝必须垂直通视,不得有相互咬口现象,填土前应采用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合格材料填塞;
否则,承担500元/道违约金。
14作业队桥梁工程违约责任
(1)为保证混凝土的质量,要求加强工序控制,作业队应严把材料关,并按批准的配合比进行施工,如有违反,将按有关条款规定处理。
对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使用具有自动计量功能,并经检验合格的混凝土拌和设备集中拌和或使用商品混凝土,如有违反,作业队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
施工条件无法满足的个别点位混凝土的拌制如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拌合的,需经项目部及监理同意后才能使用,如果有违反,作业队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
(2)对混凝土的砂、石料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使用合格材料,对进场砂石料,按批及时上报工地实验室检测,如未报检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发现一次对作业队处罚5000~20000元罚款;
如未按要求进场合格材料,在项目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清理出场的,对施工队处罚5000~20000元/次。
(3)混凝土浇筑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及检验标准要求。
模板安装前必须按要求对模板板面进行清理,均匀涂刷符合使用要求的脱模剂,对模板已变形经校正后仍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对施工队处罚1000~5000元/次。
(4)钢筋或钢绞线的加工制作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否则按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钢筋的焊接及绑扎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如经书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仍达不到要求,除返工外视情节严重,对作业队处罚1000~5000元/次。
(5)混凝土工程不得出现露筋、空洞等严重病害,如有出现者,除返工处理外每处承担5000元/次违约金。
(6)混凝土工程除必须保证内在质量外,作业队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的处观质量,拆模后外观必须符合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不签合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作业队承担3000~10000元/处的违约,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并按要求补救处理。
(7)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必须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不允许出现《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F81~01-2004规定的Ⅲ类、Ⅳ类缺陷桩,否则作业队除返工外承担10000元/桩的违约金。
(8)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必须满足项目部及监理、业主的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文明施工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如有违反,对施工队处罚3000~10000元/次。
(9)施工测量必须由作业队准确放样定位后报项目部主管测量工程师复核无误后,再上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合格后方能施工,如不按工序报检,对施工队处罚5000~10000元/次。
(10)由于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较差,如监理或业主检查,项目部受到相关处罚,收到监理或业主书面监理工程师指令或整改通知单,视情节严重对作业队处以5000~20000元/次。
15.作业队隧道工程违约责任
(1)隧道施工中作业队应加强监控量测,监控量测应达到指导施工、确保安全、为确定支护参数服务的目的。
监控量测发现问题应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态发展。
测量资料(电子版和打印版)每周按2次上报给项目部测量组许方杰;
若不报按500元/次罚款,如因监控量测不及时而造成不良后果,作业队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
(2)隧道开挖应采用“短进尺、少扰动、早喷锚、紧封闭”的原则,开挖后应及时支护,避免造成坍塌,如果延误支护,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作业队自负,并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金。
(3)隧道开挖应满足隧道净空及衬砌厚度的要求,控制超挖,严禁欠挖,不许有超限突石,一经发现,作业队承担2000~10000元/处(次)的违约金,并在求处理合格。
(4)隧道拱墙范围内的超挖,要求用与拱墙同级强度的混凝土一次回填密实,衬砌背后的支撑块或其它杂物应清除干净,并按要求填塞紧密,否则,作业队承担10000元/处的违约金。
(5)衬砌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否则,除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外,作业队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隧道施工所需材料,应按照规范规定把材质关,如有违反按1000元\次处罚。
并清处不合格材料.
(7)不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理。
锚杆、小导管、管棚少打或长度不够(或不注浆),每根承担违约金500元。
格栅拱架(或钢拱架)间距超过设计,在允许误差以外,每超过1厘米承担违约金500元。
小导管、大管棚每少打一要(或长度不够)分别承担违约金2000~5000元。
其它偷工减料现象根据具体情况承担500~2000元违约金。
格栅拱架不垂直承担违约金500元/榀,并按要求处理至监理工程师认可为止。
(8)、隧道施工中该报检的工序而未报检就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按1000元/次罚款。
(9)、若收到一次监理质量通知单指令,给予罚款作业队5000元/次处罚。
16.作业队特殊路基工程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处治工程,作业队必须按设计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对作业队给予停工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则调整工程任务、撤换施工队伍,同时承担所偷工减料的单项工程造价200%的违约金。
(2)对于高填、深挖地段或路线结过不良地质地段,作业队应设立符合要求的观测点(网),按施工图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发现与设计资料不符合立即上报项目部。
如果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除给予承包警告、整改、通报批评处理处,同时承担20000元/次违约金。
(3)对发现病害工程地段,作业队应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一切不当的施工行为(如滑坍体上、下停放大型机械等),否则,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
如果因管理不当,使工程病害加剧和扩大,其责任由作业队承担。
(4)除严格按照设计或处治方案上综合考虑的治水措施完成并保证排水畅通外,作业队在施工中应采取挖临时排、截水沟等有效措施保证工程现场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
如果有违反,除限期要求改正外,承担1000~5000元/处违约金,造成不良后果由作业队承担一切责任(本条也适用于除特殊路基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
(5)工程处治措施必须及时到位,如果因作业队组织不力延误工期,除要求限期改进外,并承担10000元/次违约金。
如果造成更大的质量隐患,其责任全部由作业队承担。
(6)作业队在施工中须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并保证资料真实、完整。
施工前应对项目部设置的有效观测点(网)准确地进行定期观测和复测,复核无误后方使用,否则处责令限期改正外。
一切责任作业队承担并处罚10000-20000元.
五.其它部分
1.其它未涉及的工程质量问题,经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会议讨论后,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理。
2.以上各条规定,各作业队必须认真组织相关施工人员学习。
严格施工,杜绝以上质量问题的出现,如同一质量问题多次出现,项目部将加倍处罚,检查时作业队伍必须配合,如不配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加倍重处。
3.在冬季、雨季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施工规范要求对半成品、成品要做好保护、保养工作。
对于此间未按要求保护,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项目部质量管理小组将依据情节严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对于不合格品将依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其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4.以上条款由项目经理部<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监督,工程部执行。
六.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方法
为及时有效地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起到吸取教训、改进管理,找出原因,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的目的,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6.1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6.1.1发生质量事故,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向项目经理/总工及时汇报事故情况,项目经理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建设指挥部、监理办、报告;
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再补发传真。
6.1.2质量问题的报告:
项目经理当天口头报告现场监理并立即书面上报局指处理。
6.1.3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
项目经理当天口头报告现场监理,并逐级书面报告大丽分指处理。
6.1.4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
项目经理必须在半小时内以口头或传真形式速报监理办和建设指挥部处理。
6.1.5项目部内的报告程序
发生质量事故时,由所在作业队向项目部工程部汇报事故情况,由工程部及时向项目经理、总工汇报。
6.1.6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a.工程部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上报时还要有:
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不定期、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和判断。
d.事故发生的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1.7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组织作业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接方式反映原状。
6.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
6.2.1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成调查组,对质量事故展开调查。
或与局指、监理办、建设指挥部联合调查。
6.2.2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经济损失及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人、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进行。
6.2.3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2.4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执行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的处罚及建设指挥部、监理办、下发的有关的规章制度。
6.2.5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及工程部组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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