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动画片制作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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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参赛学校由领队负责携带参赛选手报名表(一式三份)和选手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到项目承办单位统一报名,选手参加比赛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各参赛学校要给参赛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二)竞赛内容
1.动画片设计与制作(二维)
本竞赛重点考查参赛学生Flash二维动画设计与制作相关流程实践技能,具体包括命题制作与创意制作两个部分:
表1动画片设计与制作(二维)竞赛内容分类说明
序号
竞赛内容
需要的理论知识与技能
分值
备注
1
命题制作
Flash动画制作基础知识与技能以及基础设计能力
140
2
创意制作
熟悉动画设计与制作基本过程与方法
60
合计
200
2.动画片设计与制作(三维)
本赛项要求选手基于赛场软、硬件环境,按照赛题要求,完成模型的建立,运用赛题提供的场景,创作三维动画。
具体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三维建模、材质设计、非角色动画与角色动画、灯光布置、渲染、合成等。
比赛分为动画基础与动画创作两个现场竞赛模块。
动画基础与动画创作模块基本要求如下。
1.动画基础模块
1)根据参考图三维建模。
2)模型、贴图与材质的效果应尽可能接近参考图。
3)自行挑选合适的视角,以最高品质渲染三张分辨率为1600×
1200或1200×
1600的效果图,保存为.JPG文件。
4)利用关键帧和曲线编辑器制作相关场景物体的关键帧或路径动画。
2.动画创作模块
1)参赛选手需对给定角色完成一定动作和表情动画运动制作绑定。
2)场景模型与贴图已提供,参赛选手可根据所给图片布置灯光也可自行布置灯光;
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对场景模型的结构或材质进行调整。
3)可对场景、角色进行修改,请自行调整它们之间的大小比例;
请自行设计分镜;
角色动画需符合运动规律。
4)如赛题中包含“动画创作要求”,则参赛选手需以赛题“动画创作要求”制作动画;
可以根据画面效果与剧情的需要自行决定添加其它各类动画和特效。
5)为动画片命名,命名中严禁出现姓名、学校或者其他体现个人信息的文字。
6)动画长度为根据具体题目要求拟定,分辨率为1280×
720,帧速率为25fps;
最后输出的文件应为.avi格式。
表2动画片设计与制作(三维)竞赛内容分类说明
三维动画制作基础知识与技能以及基础设计能力
120
80
(三)竞赛设备和器材
1、竞赛软硬件环境配备说明
(1)动画片设计与制作赛项硬件设备
表3设备清单
分赛项
设备类型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台)
二维
联想
联想启天M4350
耳机
手绘板
友基RAINBOW3手绘板
三维
45
(2)动画设计与制作预装软件
表4预装软件
软件名称
安装形式
装机数量
Windows7
预安装
AdobeFlashCS5.5
预安装(中文版)
AdobePhotoshopCS4
Microsoftoffice2003
3dsmax2012
VRayAdv2.10.01SP1渲染器
2、选手自备的设备和器材
大赛统一提供所有资料、设备、软件、耗材、工具。
参赛选手无需携带任何设备和器材。
八、命题标准
由赛项组织单位牵头,联合各参赛院校共同命题。
九、竞赛裁判与仲裁
(一)裁判的确定及组成
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确定,由专家库抽取产生;
由大赛组委会确定的行业专家担任,裁判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裁判长1人。
(二)竞赛仲裁
1.大赛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裁决,结果为最终裁决,各参赛队必须服从仲裁,不得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3.仲裁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确定。
十、评分要求
(一)评分方法
(1)比赛题目中有制作要求的项目,根据内容符合制作要求的程度和视觉效果评判成绩;
(2)比赛题目中有情节要求的项目,根据内容符合主题的程度、故事情节表达完整流畅、视觉效果良好、色彩搭配合理、美观、界面友好、片头、片尾和字幕等评判成绩。
(3)成绩比例:
实例70%,自主创意30%。
表5动画设计与制作(二维)赛项评分方法
模块
评分要素
评分方法
构图
好:
大小、位置与样片基本一致
40%
中:
大小、位置与样片存在明显差异
差:
大小、位置出现严重错误
节奏
片长、时机、速度和变化方式与样片基本一致
30%
片长、时机、速度和变化方式与样片存在明显差异
片长偏差50%以上或时机、速度和变化方式出现严重错误
构图节奏
有创意;
视觉效果好;
主题鲜明;
故事情节表达完整;
视觉效果较好;
故事情节表达较为完整;
2.动画片设计与制作(三维)
实例60%,自主创意40%。
赛项各模块评分方法、细则及评分原则如下。
表6动画设计与制作(三维)赛项评分方法
竞赛模块
模块内容
判分内容
模块分
权比
一
动画
基础
根据二维参考图片和要求,完成三维模型创建及效果图渲染。
三维模型
60%
贴图绘制
15
动画制作
30
灯光渲染
二
创作
使用已有的模型完成动画创作,并根据剧情需要使用特效。
剧情与分镜
10
(二)评分细则
表7动画设计与制作(二维)赛项评分细则
考核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违规记录
命题
制作
(160分)
试题一:
绘制图形并完成动画(40分)
能够正确存储文档,并发布和保存影片(5分)
图形绘制符合案例示范要求,且画面流畅、完整,无断点,颜色填充合理准确(25分)
元件类型保存准确(5分)
图层规划合理组织有序,无空图层(5分)
40
文档保存错误,不得分;
图形绘制变形严重,且严重不符合题目要求的不得分;
图形绘制内容保存为“按钮元件”类型不得分;
试题二:
动画效果制作(50)
动画效果制作符合题目说明要求,且动画流畅、制作正确,效果良好(30分)
元件保存类型正确,补间动画制作部分无错误(10分)
图层规划组织合理有序,无空图层(5分)
补间动画制作出现错误扣10分;
图层规划混乱、有空图层存在扣5分;
试题三:
综合效果应用(50)
动画效果符合题目要求,且画面美观、完整,无跳帧、断点(20分)
元件类型保存正确,且内容制作正确完整,动画流畅正确(15分)
声音素材导入与处理符合题目要求,且能够正确添加(10分)
50
动画效果不完整,没有按照要求添加命令控制的扣20分
声音添加正确,但无法发声的扣5分;
(40分)
试题四:
创意主题内容制作(60)
内容绘制美观流畅,符合主题要求(25分)
控制语句添加正确,运行良好(10分)
内容创设有新意,主体分明(10分)
创意动画内容完全偏离主题不得分;
内容低俗、涉及不文明、暴力等内容的,不得分;
动画内容存在明显的错误,如,绘制内容不完整,扣10分;
动画添加有明显错误一处扣5分;
图层、场景添加使用错误的一处扣5分;
涉及声音、外部素材添加错误的一处扣5分;
表8动画设计与制作(三维)赛项评分细则
模块(120分)
建模
能够正确存储文档,并发布和保存模型精美、逼真、比例协调。
符合案例示范要求。
模型失真,且严重不符合题目要求的不得分;
材质
应用所学材质类型,制作真实、自然的材质,表现出场景的质感。
材质没按要求制作,不得分;
材质不逼真,没有质感扣10分;
动画效果制作
动画效果制作符合题目说明要求,且动画流畅、制作正确,效果良好
关键帧动画制作出现错误扣20分;
逼真的场景灯效,很好的表现场景效果。
渲染合成流畅、能恰当应用各种特效进行渲染特效制作
画面稳定、清晰,播放流畅。
没有按要求合理布置灯光扣5分;
没有渲染合成扣5分;
没有按相关要求格式;
存储合成文件扣5分;
(80分)
试题五:
创意主题内容制作(80)
角色动逼真、生动,符合要求
能够正确存储文档,并渲染合成保存动画
创意内容符合主题要求(10分)
内容绘制美观流畅,符合主题要求
源文件未提交不得分;
动画内容存在明显的错误扣10分;
(三)名次排列
1.参赛选手奖
本赛项设置个人奖,按照比赛选手最后总成绩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用时短者名次在前)。
以各分赛项实际参赛人数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
2.指导教师奖
各分赛项获得一、二等奖的参赛队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多名学生获奖的只颁发一个最高奖学生的“优秀指导教师奖”。
第二部分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比赛采用相同试题。
比赛考场进行,选手的出场批次和工位由抽签决定(先抽出场顺序号后抽工位号);
选手入场后须按统一要求检查设备。
2.选手参加实操技能比赛前,须按组委会指定时间熟悉比赛场地及设备情况。
3.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4.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5.比赛过程中,若参赛选手出现不文明操作将由裁判员终止比赛;
若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仪表等损坏,由裁判员视情节轻重给与扣分或终止比赛处理。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操作。
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7.竞赛所需设备由大会提供,各参赛队根据竞赛要求选择使用现场提供的设备和软件等。
8.参赛队分批次参加竞赛,由抽签确定参赛队的比赛时间和比赛工位,同一批次比赛的参赛队采用相同的比赛任务。
9.参赛选手必须在所参赛工位的计算机规定的文件夹内存取比赛文档。
10.参赛队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并与参赛队选手在一起签字确认。
11.比赛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完成比赛项目者按计分标准扣除相应分数,不允许超时。
12.禁止选手将任何存储设备和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赛场内,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
13.参赛选手应按时检录,检录时选手要将身份证、参赛证交检录教师保管,比赛结束时归还,选手凭赛位号进入赛场比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参赛人员必须于赛前20分钟到赛场等候,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3.比赛过程中,除参加当次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赛人员比赛完后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代表队领队需服从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和允许自带的工具。
5.若参赛选手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器材不符合比赛规定或对裁判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异议时,必须在24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组。
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仲裁组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7.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
三、竞赛选手须知
(一)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3.佩戴参赛证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员检查。
4.爱护比赛场所的设备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和设备等。
5.比赛过程中不得相互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6.到达比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7.比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二)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竞赛办公室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2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
选手进入赛场后应按指定座位号、机位号参加竞赛。
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参赛必备的用具(如钢笔、直尺、橡皮、计算器等)外,不准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书。
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参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同意再后作处理。
5.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
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7.赛前必须认真学习本次竞赛的各项规则、守则和制度。
8.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大赛相关事项教育。
9.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大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
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大赛成绩。
10.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确认原因。
裁判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可将该选手大赛时间酌情后延。
11.参赛选手完成比赛项目后,提请裁判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离开赛场。
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四、赛场管理须知
1.选手凭有效证件,按时参加检录和竞赛,如不能按时参赛以自动弃权处理。
2.选手开赛15分钟后不准入场,开赛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3.选手进入赛场后到指定参赛地点准备竞赛。
4.选手在开赛信号发出后才能进行技能竞赛。
5.竞赛过程中,选手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若违反操作规程,取消竞赛资格。
6.不允许将通讯工具带入赛场,如私自带入者,一经发现取消竞赛资格。
7.选手提问,经允许后,可以提问不清楚的问题,裁判人员须正面回答。
8.赛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9.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所用时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饮用水由赛场统一准备。
10.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
11.竞赛终了信号发出后,须听从裁判员指挥,将选手证放在指定位置后,待裁判允许后方可离开赛场。
12.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13.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14.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15.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教师以及随行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经允许进入赛场的,应避开有关联队的竞赛时间。
指导教师、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竞赛观摩区,经允许进入的,应遵守观摩规定和维护观摩秩序,若影响别人观摩,工作人员有权将其请出,并给予通报批评。
16.负责各自赛区的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其它赛区。
17.赛场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对社会全面开放,进入赛场时必须由工作人员引领,最大限度的满足用人单位、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需求。
五、赛场纪律
1.赛场设在宁夏现代信息技术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实训室内,要求各参赛单位领队必须提前认真阅读竞赛指南,了解比赛场地布局、安全通道及安保设备位置。
2.竞赛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穿着拖鞋、凉鞋、短裤、赤膊等不文明或不符合要求者进入赛场。
3.必须严格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指挥,保持赛场内秩序井然,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4.赛场内严禁大声喧哗、相互打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参赛选手经劝阻无效者视为违纪,取消比赛,逐出赛场。
5.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将参赛试题带出考场。
6.比赛中若发生着火、触电、人身损伤或身体疾病,不得慌乱,要在裁判或工作人员的疏导下紧急撤离现场到安全地带,并请求场地安保人员进行紧急扑救或施救,必要时向有关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并在事发5—10分钟内向大赛组委会汇报。
7.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其他人员可以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并根据情节分别及时报告119、110和120请求援助。
第三部分竞赛技术规范
一、竞赛环境
1.实操环境
各组使用的设施完全相同,分批依次进行比赛。
竞赛场地采光、通风良好。
2.使用的设备,规格、型号,新旧一致,保证竞赛的公平。
3.竞赛场地设有裁判休息室和工作室,休息室和工作室分设;
有能满足参赛队休息的休息室。
二、竞赛的主要设施设备清单
1.赛场提供的设备和器材
(1)硬件设备
表1网络硬件设备清单
(2)软件环境
表2预装软件
第五部分竞赛报名表
表1参赛报名表
姓名
性别
一寸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参赛学校名称
年级及专业
团队成员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备注
注:
本表一式三份,请于报名时交竞赛承办单位。
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表2参赛选手报名情况汇总表
参赛院校
领队
参赛学生
参赛地点
电话
3
4
5
6
7
8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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