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报道失范现象研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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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icidecaseshappenedinWenling,ZhejiangProvince
目录
一、前言4
(一)选题原因
(二)国内研究现状
二、浙江温岭杀医案中的报道失范现象5
(一)浙江温岭杀医案始末
(二)各媒体对浙江温岭杀医案的报道及失范现象
1.各媒体的报道
2.各媒体报道中的失范现象
(三)媒体报道的失范原因
1.媒体报道的名利诱惑
2.媒体工作人员职业素养的缺失
3.角色心理的失衡
三、媒体报道失范规制对策11
(一)公平分配话语权
(二)媒介从业者提高职业素养
(三)社会大众提高媒介素养
四、结论13
参考文献14
一、前言
(一)选题原因
2015年5月11日,一则新闻引爆了整个网络。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医院医生在手术室捡到一名60多岁的男患者的遗书,患者在遗书中叮嘱子女,如果手术意外导致死亡,必须索要不低于30万元赔偿,否则遗体绝不移出医院大门。
患者甚至对赔偿款的分配做了详细的安排。
在近年来医患纠纷频繁升级的背景下,这封“遗书”再次拨动了社会对于医患纠纷的敏感神经。
2015年4月23日,复旦大学健康风险预警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发布医患关系冲突最新研究报告。
报告指出,仅仅是引起媒体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医患冲突重案数量,10年中增加20余倍。
在326所受调医院中,每年每所医院发生暴力伤医事件的平均数从2008年的20.6次上升到2012年的27.3次;
遭遇患者扰乱诊疗秩序的占73.5%,发生打砸事件有143起,占43.9%;
对医院设施直接破坏的占35.6%;
打伤医务人员113人,占34.7%。
针对过去10年医患冲突重案的研究发现,2004年为4例,2013和2014年都是90例,增加了20余倍。
研究发现,在各种医患纠纷案件中,90%的患者通过诉诸暴力的形式来解决,其中暴力伤人事件占81.1%,肢体冲突76.22%,语言冲突61.59%,聚众闹事、出现打砸事件的为52.44%。
可见,医患纠纷已成为威胁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一大隐患。
从2011年的“八毛门”到2014年8月中旬的“羊水栓塞”产妇死亡事件,媒体的报道更加引发社会大众对此类事件的的强烈关注。
医疗卫生与公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媒体的监督有利于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并且关于此类案件的报道往往能吸引更多的公众注意力,产生较大的舆论影响。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此类报道中媒介行为出现了较多的失范现象,这往往会激化医患矛盾,制造负面舆论,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2013年发生的浙江温岭杀医案是一起受到全国关注的医患纠纷案件,从该案件的开始到结束,媒体对该起案件均进行了大量的报道,传递的整体性社会意见呈现曲折的变化。
伴随着温岭杀医案的发展,媒体对医患纠纷事件的报道在传递社会意见中经历了互动认知的重构。
笔者试图以温岭杀医案的始末为主线,呈现多家媒体对医患纠纷的报道,深入剖析媒体在医患纠纷报道中的表现,就媒体在医患纠纷报道中的失范现象,分析其深层原因,并给出相应对策,反思医患纠纷报道中媒体的实践。
(二)国内研究现状
笔者分别以“医患纠纷”、“媒体失范”、“温岭杀医案”为关键字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进行搜索,得到相关研究论文分别为242篇、1009篇、14篇。
而这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的论文数量在10篇左右。
可见,国内研究者对于媒介失范现象的研究众多,但具体到“医患纠纷报道”上的研究数量寥寥。
在笔者获取的研究医患纠纷报道的期刊中,多关注于此类报道的失范现象原因探析和对策研究。
此外,张帆的《媒体报道的负面效应分析——基于杀医事件的思考》和向倩芸的《从框架分析视角探析我国医患冲突的媒体呈现——以“温岭杀医案”为例》以温岭杀医案为案例,分别从反思媒体报道和分析媒体对于医患纠纷案件的报道框架进行论述,后者通过研究《人民日报》、《新京报》和《南方都市报》关于“温岭杀医案”的报道,运用质化的文本分析方法,总结了“医患冲突”报道的宏观、中观和微观新闻报道框架。
刊登于《传播与版权》(2014年06期)的《医患关系的媒介报道框架分析——以杭州地区报纸为例》则选取杭州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三份主流报纸——《都市快报》、《钱江晚报》、《杭州日报》作为研究对象,以2013年整年为研究时段,采用文本分析法和框架分析法对目标媒体中的医患关系报道进行统计和分析,描述了媒体对医患关系呈现的模式和特点,进而引入框架理论从宏观、中观和低观三个层次关照媒介医患关系的报道内容,研究结果表明医患关系以非负面报道为主,特定框架支配下的媒体对医患关系的报道呈现出不同的话语形态,媒介建构的医患关系与生活中人们的感知大体一致。
王丽媛的《媒体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责任》则论述了媒体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过程中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的问题。
叶珍燕的《微信网络安全监管问题研究》、李兴丽的《苦痛的交流与信任感搭建——社交媒体上的医患互动研究》、赵晓月的《网络民生新闻同类标题的积极话语分析》以及辛文娟、赖涵的《微博中网民群体极化的动力机制研究——基于“温岭杀医”事件的内容分析》则是着重分析了新媒体和自媒体在此次事件出现的失范现象及规制对策。
以上期刊和文献均对本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浙江温岭杀医案中的报道失范现象
浙江温杀医者连恩青于2012年的3月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耳鼻喉科进行鼻部手术治疗,但在手术后因对其治疗效果不满意,先后多次对医生进行投诉。
由于双方纠纷没有处理好,连恩青最终由于不满引起心理怨恨,进而预谋杀害曾经为他诊治的三名医生。
连恩青在2013年10月25日上午8时20分左右,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榔头和尖刀,到达王云杰医生的诊疗室,在王云杰背后拿出准备好的榔头猛击其头部,王云杰医生在遭到袭击后,转身格挡后逃离。
在医院的口腔科大厅,王云杰医生被连恩青追上,并被其用尖刀连捅腹部数刀后倒地。
见此,王伟杰医生上前拉阻,被连恩青捅了右胸一刀。
随后,挣脱王伟杰医生拉阻的连恩青又刺了倒地的王云杰医生,由于心脏受刺,王云杰医生昏迷不醒。
在杀死王云杰医生后,连恩青又去蔡朝阳的诊疗室,但由于其紧锁诊疗室无法进入。
随后,连恩青又去放射科寻找林海勇。
连恩青混入放射科CT操作间后,将江晓勇医生误认为是林海勇,连捅江晓勇数刀,发现伤害对象误认后,停止对其侵害。
继而,连恩青被后来赶到的保安和群众制服。
在此案中,王云杰医生由于心脏受刺,肺动脉破裂抢救无效后身亡;
江晓勇医生身受数刀刺伤为重伤;
王伟杰医生右胸受刺一刀为轻微伤。
10月27日晚,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的临时解剖室走廊处,大部分医护人员和死者家属一起保护王云杰的遗体,只有少数值班医护人员在岗问诊。
当天15时,遇害医生王云杰的遗体在医院解剖后,院方未征得死者遗属同意,试图擅自将王云杰遗体送往殡仪馆火化,遭死者家属及医护人员阻拦。
2014年1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岭“10.25”杀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4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温岭杀医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驳回被告人连恩青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连恩青的死刑判决。
(二)各媒体对浙江温岭杀医案的报道及失范现象
1.各媒体的报道
浙江温岭杀医案经过媒体的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了普遍关注。
多家报纸的追踪报道,更进一步扩大了该起案件的关注度。
笔者以《京华时报》、《南方都市报》、《东方早报》、《新民周刊》、《羊城晚报》、《钱江晚报》中对该事件的报道为例,分析媒体的失范现象。
《京华时报》在2013年10月26日的第17版(各地热点)版面中(图1.1),以“浙江温岭一患者行凶刀捅医生致1死2伤”为一级标题,“行凶者当场被抓获警方称其有精神病史”为二级标题进行报道,其中包括患者行凶、原因调查、警方通报、卫计委、伤情通报五段内容,第二段原因调查中以“疑患者不满治疗结果”为段标进行分析,以这样的标题进行新闻报道,很容易引起读者的关注,但夸大了新闻纠纷的火药味,引导着读者聚焦于医疗纠纷,而非正视新闻。
《南方都市报》(图2.2)在2013年10月26日的AA12国内版中以“浙江温岭患者捅医生一死二伤”为一级标题,“疑因对鼻腔手术有异议,警方称其曾接受精神病治疗,已将其刑拘”为二级标题对新闻进行报道,从标题可以看出患者是因为不满鼻腔手术以及自身的精神问题才最终导致的杀医案件,较为客观的描述了杀医新闻事实,也有利于抓住读者的眼球。
《羊城晚报》在2013年10月26日的A07G-中国版中以“3名医生被捅1死2伤”为一级标题,“嫌犯此前为医院患者,对手术结果有异议,警方称其有精神病史”为二级标题,对新闻进行报道,虽然医生1死2伤是事实,但是以这样强烈的词语为标题,给读者以强烈的视觉刺激,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纠纷,夸大了医患矛盾,火药味十足。
图1.1图1.2
《钱江晚报》在2013年10月26日的A0006版:
浙江新闻·
城事版(图3)中,以“医生捂着胸口跑出诊室,男子提着带血的刀紧追”为一级标题,“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一男子行凶,三医生一死两伤”为二级标题对事件进行报道,并配以杀医者连恩青被警察制服的新闻图片,标题凸显了医生在此次事件中被残害的事实;
三个段落标题分别为“一阵乱刺”、“逝者王云杰”、“杀医者连恩青”,从三个层面介绍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该报道在介绍完整个事件后还对近年来国内出现的医患纠纷案和医生人身伤害事件进行梳理,使读者对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的现实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值得注意的是,该版面还报道了另外一则新闻,标题是“杭甬成立第三方医患调解机构”,介绍了宁波、杭州等地为解决医患纠纷采取的措施。
从上述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到,在温岭杀医案发生后,多家报纸在第二天的报道中采用了相似的手法对医患纠纷进行报道,以凸显医患纠纷:
第一,采用强烈的词语以抓住社会大众的眼球。
如“全世界只剩鼻子”、“用生命换取真相”、“医生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等,以激烈的用词刺激社会大众的感知。
第二,就温岭医患纠纷的报道中,为社会大众给出一个具有火药味的冲突框架。
如“三问温岭杀医事件:
一个鼻子微创手术为何酿血案?
拿什么拯救脆弱医患关系?
加强安保能否防止医院命案?
”等。
虽然在后续的报道中,患者和医生的相关质疑都得到了澄清,但是具有火药味的冲突框架还是给社会大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图1.3
媒体对医患纠纷的报道需要综合考虑患者、医院、医生、相关政府部门的声音,医患相关方有平等的媒介使用权,媒体不能剥夺其中一方的声音,要全面采访给出公平的报道。
单方面的给出报道是不正确的,往往造成给了一方扩音器,却封住其他方的声音,这样的媒体报道有失客观。
2.各媒体报道中的失范现象
通过对于上述媒体报道的分析,能够总结出以下几点失范现象:
第一,媒体为追求轰动效应对事实进行夸大报道。
在温岭杀医案的后续报道中,媒体也存在夸大、失范报道现象,如《新民周刊》以“这回医生真怒了”为封面对杀医案进行后续调查,在“放下你的屠刀”、“医生,发出最后的吼声”、“被悲愤凝聚的同行们”等标题的报道中都采取了激烈的词语,这无疑会给读者带来较大的感知冲击,无疑会激化医患纠纷。
很多媒体在进行医患关系报道的时候没有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往往为了自己报刊的发行量,对医患纠纷事实进行夸大,将普通的医患纠纷肆意报道,追求社会公众的关注。
如,医生收取红包等现象被媒体炒作后,很多社会大众认为所有的医生都是要收取红包才会耐心诊治患者。
当然,媒体对社会的监督权利以及监督作用是无需质疑的,媒体对医疗卫生界的不良现象进行报道是正确的,不仅有利于社会大众权益的维护,也有利于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很多媒体对医患纠纷的不真实报道、夸大报道,长期以往将会影响社会大众对医患关系的正确认知,降低对医生的信任,影响整个社会批判意见。
第二,媒体主观臆断事实,对事实妄下结论。
《东方早报》在2013年10月31日以“浙江温岭杀医案嫌犯’妄想性’杀机:
整个世界只剩鼻子”为一级标题进行案件后续报道,其中包括“去年3月前还是正常人”、“经常撑开鼻孔给别人看”、“医生都是互相串通的”、“曾接受2个月精神治疗”、“案发前一天又化名拍片”、“5分钟连刺三人”六段内容,从《东方早报》的标题来看,存在夸大纠纷原因的失范现象,强烈的词语刺激着读者的感知。
媒体报道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主观臆断。
在对医患纠纷报道中,有些媒体为了博取关注度,将医生妖魔化,以偏概全的报道医院中存在的负面现象,如医生见死不救、收红包、要回扣等,导致医患矛盾升级,引发社会对医生产生不信任感。
当然,其中肯定有个别医生存在问题,对医疗卫生行业有不好的影响,但是过多的负面报道也属于无中生有的报道失范现象。
媒体在对事实不清楚的时候,常常对某一方进行有罪推定,在报道中进行批判。
等到最后事实澄清了,医患纠纷得到权威部门给出结论后,媒体的主观臆断很可能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这不但影响媒体公信力,而且对医院的声誉损害很难给予弥补。
在2014年12月21日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西安医生手术台自拍事件,事情发生的刚开始,几乎所有的媒体均对医院和医生口诛笔伐,医生解释后也被认为是强词夺理,网友谴责甚至谩骂的声音占据了舆论的主流。
直到当事患者出面解释,事实的真相才水落石出。
尽管如此,媒体的倾向性报道对医生和医院声誉的损害也是难以修复的。
第三,媒体信源单一,缺乏第三方的声音,以“先入为主”的立场对医患纠纷乱贴标签。
媒体记者有时会由于惯性思维对医生形成的刻板印象,在医患纠纷报道中以“先入为主”的立场将患者界定为弱势群体。
这种思维定式是站在患者角度思考问题,势必会对医生乱贴标签,会导致医生话语权的丧失,将医生推向舆论的讨伐之下。
在中国医师协会2013年的调查中,44%的受访医师认为,一些人民法院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显失公正,并且80%以上的人称“媒体对医疗纠纷的报道不客观”。
可见,医生作为医患关系的重要一方,失去了其话语权,而民众对医生的误解只会在不对称信息当中加深加重。
第四,媒体缺乏跟进报道。
在温岭杀医案案发的第二日,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均对事件进行了报道,然而当案件的热度下降,媒体对该事件的反思却数量寥寥,导致社会大众对案情的了解并不全面。
即使有所了解,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避措施也缺乏思考,对于医患关系的认识也就停留在一个比较浅显的层次。
当然,也有媒体在事后进行了反思性报道。
例如《中国青年报》在2013年10月30日03版(图4)发布一篇名为《中青舆情监测室发布2013年医患关系舆情报告》的文章,从时间、地点、事件三个维度总结了2013年1月至10月经媒体曝光的伤医事件。
另外,该篇报道还使用了大量的数据,例如“2013年,三甲医院伤医案占比高达八成”一段中写到“一线医生首当其冲,占到75.0%,护士占比为25.0%。
与之相对,患者家属是最主要的伤医者,比重高达60.0%,家属一般是因对医护人员的服务、医疗方案等不满,对医护人员下重手。
其次是患者本人,占比为30.0%。
”用客观数据说话,避免使用倾向性明显的词语和叙述方式,更令人信服,并能够引发读者思考。
媒体应端正自己的立场,记者并非司法机构,没有判决权,应当以公正的态
图1.4
度发挥自己的监督权。
但是,很多媒体忽视了这点,往往在相关部门对医生、医院的审查之前,就对医患纠纷进行肆意评判,利用自己的话语权优势对医生、医院乱贴标签,对社会舆论有错误的引导,对相关部门的正确处理制造了舆论压力,给医生、医院带来不好的影响。
1.媒体报道的名利诱惑
媒体在医患纠纷报道中存在诸多失范现象,究其原因有很多。
但是不可否认的一个原因是很多媒体为了追求发行量,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对医患纠纷进行恶意夸大,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故意迎合社会大众的围观心理,出现了很多不恰当的新闻标题。
媒体在以这样的标题吸引更多的社会大众的同时,却引起了医患纠纷报道的“冲突”。
媒体工作人员作为新闻报道的传播者,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
但是在医患纠纷报道中的失范现象却反映了很多媒体工作人员素质缺失问题,如故意夸大报道标题、剥夺医生的话语权、给医生乱贴标签、妖魔化医生等等。
缺失职业道德和素养的新闻工作人员与长舌妇没有区别,对社会大众的正确新闻认知有混淆视听的误导。
角色包括个人角色和社会角色两种,不同人的角色界定有不同的要求,其中角色是指人作为社会当中一定条件下的个体,需要遵从社会的客观期望以及自身的主观能力,对社会环境做出适应性的一种行为模式。
当然,从目前来看,看病难、看病贵是社会现实,但是新闻媒体如果将患者定位为社会弱势群体,那么新闻报道本身就丧失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新闻媒体进行报道界定角色要清晰,媒体工作人员自己可以仇医,但是作为新闻传播的角色是不允许社会性仇恨的,不可以运用同情心界定弱势群体,不能强制社会大众与自己成为同一个思维模式,要在报道中平衡新闻的角色,不将自己的情绪和爱憎带入到新闻报道中。
至于患者是否可怜,医生是否可憎由社会大众自己判断,媒体不给予引导。
角色心理失衡会影响新闻的公平、公正报道,会引起报道失范现象。
三、媒体报道失范规制对策
(一)公平分配话语权
很多媒体在对医患纠纷进行报道时,更多报道患者对医生的抱怨、控诉,很少报道医生、医院的声音,但是作为新闻媒体传播者,在报道之前一定要对纠纷进行全面的调查,不能偏袒某一方,要在调查的基础上报道事实。
很多情况下,医患纠纷报道中,医方话语权的丧失会让社会公众产生误解。
但是,医方并不想失去话语权,而是被媒体报道界定后丧失的。
因此,媒体报道要遵循新闻的客观公正,以平等的报道手法平衡新闻报道。
在媒体报道中,要公平分配话语权,让社会公众了解情况,正确认知。
社会大众要求医生奉献岗位,淡泊名利,但是也要尊重医生,注重科学,为医生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医生的不可抗力失败要宽容,不给医生施压,保障医生的正常工作。
媒体在进行医患纠纷报道中要公平分配话语权,构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任,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媒体应营造诚信的报道环境,和医生协同工作,加强医生信任建设。
第二,做好医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宣传工作,对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以媒体角度解读医疗纠纷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让患者相信医患关系的处理在向前发展。
媒体工作人员要具备强硬的综合素质,对各领域的知识都有了解,尤其是报道医患纠纷的工作人员更要加强医学知识储备。
但是,在报道中很多工作人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够,工作态度也马马虎虎,对医患纠纷的报道并没有开展全面深入调查,对医学知识不了解,就开展报道,势必存在失范现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事件,可以参考《中国青年报》在此次事件中的做法,运用摆数据的方式量化分析,既向公众传达了新闻事实,又保证了报道的客观公正。
对媒体工作人员来说,要加强自己内功的修炼。
尤其是那些报道医患纠纷的工作人员,要坚持新闻实践,更要增强自己的医学知识,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保持公正、客观的媒体报道态度和工作作风,强化媒体对社会的监督,尤其要敢于揭露不良社会现象摒弃自己的角色心理失衡。
第二,不以弱势群体思维去报道,不对医疗纠纷进行冲突性报道,立足于理性的报道方式,对医患纠纷进行事实报道,表达医患纠纷的双方声音。
第三,采用连续报道的方式,对新闻事件进行追踪报道。
任何事情的演进必定都有一个过程,而纵观我国媒体在医患纠纷事件中的报道实践,往往是只报道引人注目的部分而忽略了时候的跟进报道以及反思。
记者、媒体在报道新闻事件时应当把握事件演进的节奏,做连续报道、跟踪报道,保持媒体的客观公正,不应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煽动舆论,给新闻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第四,媒体工作人员可以借助权威的建议进行报道解读,以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的意见对新闻进行全面报道。
总之,媒体工作人员要打破自己狭隘的认知,立足事实对新闻价值进行挖掘,向社会大众传递信息资源,促进医患关系的理性信任重塑。
社会大众要提高媒介素养,不能被媒体牵着走,要对不公正的媒体报道持有怀疑,敢于抵制主观臆断的媒体说教。
当今社会下,媒体报道缤纷复杂,公众对信息、意见通过媒体媒介进行越来越多的表达,所以需要社会公众对媒体报道内容进行明智的判断,让自己的主观认知和客观事实更加贴近。
这主要依赖于社会大众的媒介素养,充分认识媒体,在报道中去除媒体的误导,不受媒体的偏颇报道影响。
对社会公众来说,也要加强自己内功的修炼,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保持公正、客观的媒体报道分析态度,尤其要敢于怀疑媒体的偏颇报道。
第二,借助权威的建议加以自己的主观认知对报道进行全面解读。
总之,社会大众要正确认知,立足事实对新闻媒体进行判断。
四、结论
近年来,新闻媒体对医患纠纷的报道数量逐渐增多,社会大众在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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