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资产管理时代与信托行业发展研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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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底2.01万亿;
2010年底3.04万亿;
2011年底4.81万亿;
再到2012年前三季度的6.32万亿,自从2008年以来,中国信托业的信托资产规模以年均超过1万亿元的规模飞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55%。
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12年底信托资产管理的规模突破7万亿的可能性较大,届时,信托将超越保险行业成为资产规模仅次于商业银行的金融产业。
除了受托资产规模飞速增长外,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在增强。
数据显示,2012年三季度末,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达到了2082.93亿元,经营收入400.39亿元,同比增长达到50.61%;
利润总额288.05亿元,同比增长达到55.90%,与去年全年298.57亿元的利润总额相差无几。
2、资产分布呈现明显政策导向趋势
根据2012年三季度末统计,投资于基础产业、房地产、与工商企业的信托计划余额占比将近60%,为信托资金最重要的配置领域。
其中,工商企业领域的配置比例最高,达到25.06%。
工商企业领域的信托资金配置比例近一年来持续保持增长势头,并于今年二季度末超过基础产业信托。
信托资金余额1.49万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82.17%。
体现了信托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资力度。
其次为基础产业信托,由于受地方融资平台通过银行等渠道融资、土地财政吃紧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以来基础产业信托成立规模持续火爆,基础产业信托的资金余额达到1.39万亿元,同比增加42.43%。
在全部信托资金中的占比也由今年初的21.88%小幅上升至三季度末的23.34%。
受国家对房地产行业持续的调控影响,房地产信托的发展显得后劲不足。
三季度末数据显示,房地产信托的余额为676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48%,在全部资金信托中的占比也仅有11.34%,而去年同期这一占比高达17.24%。
不过三季度末房地产信托余额较2季度仍有小幅增长,业内普遍分析这与房地产市场在三季度的阶段性回暖相关。
除此以外,三季度末资金信托在证券市场(股票、基金、债券)中的余额为6741.59亿元(三项余额分别为1849.70亿元、408.28亿元、4483.60亿元),在全部资金信托中的占比仅为11.47%。
资金信托在其他领域配置的规模为1.07万亿元,占比为17.96%。
二、信托行业发展的短板
1、服务型产品缺位现象明显
反映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的集合信托与投资类信托飞快发展,但是目前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中以理财产品为主,信托应有的服务功能一直没有转化为巨大的市场份额。
信托业目前面临的问题之一便是信托产品不平衡,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中以理财产品为主,截至2012年3季度,体现信托服务功能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仍较低,体现信托理财功能的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则占到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的85.72%,信托应有的服务功能一直没有转化为巨大的市场份额。
问题的另一方面在于,在理财信托产品中,一直是以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为驱动的固定收益产品为主,以各类权益投资为驱动的浮动收益产品较少。
截至三季度,体现固定收益的融资类信托产品占比为49.01%,体现浮动收益的投资类信托产品占比仅为36.71%。
2、后台资产管理成为短板
根据最新的数据,截止2012年9月底,信托行业资产总规模为6.32万亿元,按正常营业的信托公司67家计算,平均每家信托公司资产规模为943亿元。
而根据监管部门透露的信息,目前在册的信托从业人员总数为9197人,平均每家信托公司约为138人。
这还包括前期业务人员、行政人员、综合人员、公司领导等,真正做后期资产管理的人还要更少,有些信托公司甚至少到个位数。
多数信托公司不同程度的出现了重前期业务拓展、轻后期资产管理的现象。
以这么少的从业人员想去有效管理如此巨大的资产规模,管理的难度和管理的精细程序可想而知,能做到正常的收贷收息、收益分配就不错了。
尤其经过最近一两年的高速发展,每家信托公司的客户规模都出现急速扩张,而原先的后台支持人员变化却不大,这时每一位后台人员服务的客户数量也随着剧增,一些问题就逐渐暴露。
所以往往无法像银行那样,做信托资产做到有效预警,只有等到风险聚集到爆发的时候才后知后觉。
总之,庞大的资产管理规模与孱弱的资产管理能力的鲜明对比,是信托行业不得不面临的难题。
3、产品流动性不足
从客户资产配置结构上来看,客户必然要求相当一部分资产具备流动性,一般客户用于中长期投资的资产不会超过30%,而绝大部分的资产客户都希望投资于有一定流动性安排的产品,以备不时之需。
但从信托产品的现状来看,目前固定收益型信托计划大多是固定期限的产品。
根据银监会的相关规定,目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市面上的产品多为一年期、二年期甚至更长,在这个期间,投资者不能够自由申购赎回,资金流动性受到制约。
有些信托公司尝试建立基金化的信托产品,来解决产品的流动性,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监管部门目前对信托公司基金化资金池的运作模式也提出了限制。
总体而言,流动性问题确实是困扰信托产品的一大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信托产品短期化有需求,但是要突破监管规定很难。
4、营销渠道尚存在短板
尽管目前很多信托公司都建立了财富管理中心,但大部分信托公司的业务还谈不上财富管理,只能说处于理财的初级阶段,即由项目做成信托产品,再去找资金完成销售。
说得简单点,销售是财富管理中心的主要工作。
2011年10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产品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此,信托公司异地设立财富管理中心有了合规依据。
现在信托公司可以依法合规在异地建立直销系统。
但大多数信托公司的直销系统并不完善,由于对银行和第三方的渠道依赖度较高。
总体看来,信托公司直销业务占比在30%-40%,银行代理大概占40%,第三方理财机构推介客户在20%左右。
这必然会降低信托公司的议价能力。
但以信托业发展的态势看,可以断定,未来几年,私人银行、信托公司、第三方理财等机构,将围绕高端客户展开激烈的争夺。
而信托公司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任重而道远。
第二部分泛资产管理时代对信托行业的影响
在信托业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同时,随着基金、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松绑”,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领域面临竞争压力也在逐渐加大。
资管新政开拓了券商资管业务的新蓝海,信托行业的垄断性优势一定程度上不复存在。
资管新政放开以后,有更多银行、私募基金希望能够改道与券商资管合作,信托公司的通道价值将明显下降。
一、资管新政带来泛资产管理时代
今年资产管理行业的一大特征是,监管部门针对资管行业密集出台“新政”,除信托之外的基金、保险、证券先后放松管制,信托业“成长的市场”及“独特的制度安排”优势正在减弱,证基保的加入代表了泛资管时代的到来。
(一)资管新政密接出台
证监会、保监会等近期公布的资管新政一览:
1、《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自2012年10月18日起施行;
同时作为办法的配套细则,《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也同时颁布实施;
2、《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中证协发〔2012〕213号印发,2012年11月2日起施行;
3、《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1号),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5、《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10月12日颁布实施。
(二)政策解析
由于保监会的新政相对来讲对信托公司影响不大,尤其是明确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等事项,甚至可以一定程度上理解为利好,故以下着重分析证监会的资管新政进行分析。
根据证监会的监管新政,券商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对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针对普通投资者的“大集合”(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针对高端投资者的“小集合”(非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适度扩大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和运用方式。
大集合主要投资于国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而小集合除上述产品外,还可投资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投资方式非常广泛。
另外,对于为单一客户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则完全放开其投资范围,允许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自愿协商,由合同自行约定,这与信托公司单一信托的投资范围基本相同。
而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证券公司的直投子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
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除券商和基金公司外,证监会也赋予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根据新颁布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首批18家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被监管部门获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根据该管理办法,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可投资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并且还赋予“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这一笼统概念。
可见期货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投资范围也相当广泛。
证监会颁布的一系列资产管理新规,其基本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放松管制,放宽限制。
二是,强化监管,防控风险。
二、对信托公司的影响分析
分析证监会资管新政的初衷,其实就是按照“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原则,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给券商、基金公司等市场主体创造自我判断、自主决策的空间,为其发展拓宽领域,为其业务开展松绑。
应该说,证监会近期的资管新政开拓了券商等机构业务的新蓝海。
而最早依托信托制度开展业务的信托公司,其一度独享的制度优势正在被蚕食。
毫无疑问信托公司目前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也应该看到随着监管部门近期针对各金融行业密集出台“新政”,除信托之外的基金、保险、证券先后放松管制,而信托业于资产管理这一曾经独享的制度优势也将慢慢削弱。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在更充分的市场竞争下,信托行业将面临较大的竞争。
1、对监管理念带来一定冲击
目前资管“新政”在实践层面上的实施已不复逆转。
资管“新政”的实施必将分化信托公司的现有客户,削弱信托公司原先拥有的综合信托业务专营权,信托公司以“多样化运用方式”和“跨市场配置”为特点构筑的传统经营方式,也必将遭到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简单模仿,并遭遇直接的正面竞争,信托公司原有业务模式的“替代效应”和“挤出效应”开始显现。
特别是此轮资管“新政”旨在放松管制和鼓励创新,在监管上赋予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更加宽松的环境,在客户门槛、业务准入、监管标准、分支机构设立、业务创新等方面,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均具有明显的监管优势。
信托公司长久以来面临的以规范、打压为主的监管环境相比之下显得比较严苛。
2、对信托制度红利的冲击
突然间,千树万树梨花开,信托公司的同仁们可能发现,原来我们独享的制度优势都成共享的了,券商和基金公司可以去跟银行开展合作了,可以搞阳光私募了,券商子公司、基金子公司可以开展直接投资业务了。
以银信合作为例,随着券商资产管理的逐步放开以及银信合作的严格限制,信托公司的主要通道业务银信合作正加速向券商靠拢。
在今年8月1日证监会审议通过《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后,券商资管正以超低通道费的策略快速、大规模抢占信托公司的业务。
证券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证券业资管规模已达9295.96亿元,较二季度末大幅增长93.6%,而第三季度该项业务净收入为6.37亿元,仅比上半年季度均值高出22%。
信托公司的银信合作业务面临饱和,单从规模的角度将增长能力有限。
券商资管产品的放开对信托已经产生一定程度的替代效应,信托公司单纯依靠通道类业务难以为继。
3、对客户渠道的冲击
无论是基金公司还是证券公司,客户数量都比较多,客户层次完整,会给这些金融机构带来很多便利。
客户数量较多,会使得单款产品募集资金量较大,从而摊薄各类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客户层次完整,会使得机构有动力完善产品线条,提供更加丰富的理财产品,从而提高机构的竞争力;
大多数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都拥有强大的投资研究团队,把握宏观形势、研判市场趋势和捕捉市场机会的能力强。
这些都使得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着一定的优势。
《管理办法》对于集合理财计划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同时投资范围将大幅拓宽。
多家券商认为,此次创新将是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升级,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期。
信托公司的客户群主要是高端客户。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爆发式增长信托业带来否认冲击,将主要表现在可能会有一部分的高端客户会转向购买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对人力资源的冲击
正如本文开篇描述的那样,资深信托从业人员成为各家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觊觎的对象。
近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券商开始将目光重点放在了资产管理部门,一些在信托业有着丰富经验的资深业务人员成为了不少券商机构的重点挖角对象。
近期以来多家券商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希望从信托公司招徕人才担当主力,开出的薪资待遇也十分诱人。
部分薪酬机制欠灵活的信托公司,相对来讲可能受到的影响会更大。
第三部分信托行业的应对策略分析
树欲静而风不止。
信托公司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泛资产管理时代已然到来。
乐意也好,不乐意也罢,信托公司已经或多或少的与券商们短兵相接或开展合作。
何去何从,是整个信托行业、每一个信托公司包括监管部门必须认真考虑的。
以下简单谈几点应对措施,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启发。
1、信托行业应联合呼吁尽快改善监管环境,实现资管业务的国民待遇
中国金融业遵循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但是资产管理业务早已在实际操作中将监管隔离墙打通。
比如银行理财业务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的合作,现在松绑的基金公司子公司可以进入信贷融资市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投资银行理财、信托、券商集合理财等。
投资标的一致,发行投资产品的资产管理机构和投资者和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致,对投资者的保护也应该是相同的,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定的监管套利现象的出现。
但是在分业监管体制下,政出多门,监管标准不一致。
即使在同一个监管部门内部,比如银监会分管银行的和分管信托公司的部门之间,出台的针对类似业务的法规和监管政策也往往出现较大的差异。
相比券商在资管新政下面临的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信托行业所处的监管环境不可谓不严苛。
在银监会的眼里,信托公司始终是一个坏孩子的印象,一道接一道给戴上的紧箍咒,从银信合作的“72号文”到房地产信托的严苛条件,从信政合作的种种限制到净资本的约束,信托公司面临的发展环境始终受到一种若有若有的歧视性对待。
监管部门始终把信托公司作为影子银行严加监管。
仿佛在一夜间,券商理财异军突起,并且已经切入了银监会监管的领域。
很明显的一个例子,银行理财资金为了规避银信合作的严苛限制,转向券商定向理财,并且规模突飞猛进。
何去何从,监管部门也应该静下心来好好考虑考虑。
信托行业也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呼吁银监会给予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至少做到信托公司在开展业务时,面临着同等的、非歧视性的监管待遇。
2、信托公司练硬内功,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
对于共同关注的资产管理业务,信托本身还有一定的优势。
总体来看,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和金融理财机构具有明显的综合优势和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首先,信托业具有先发优势。
与管理资产规模已超6.32万亿元的信托业相比,券商资管总体市场规模仍然偏小,而且近一半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未能摆脱亏损境地。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9月30日,目前正在存续期的集合理财产品有344只,有151只集合产品前三季度出现亏损,占比43.89%。
其次,从做好资管业务的要素上看,经过多年历练的信托业无论是资金募集能力、投资能力还是风险管理能力以及人才储备方面都有较为丰富的积累,而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信托可以充分发挥主导型业务管理的优势,利用多年积累的高端客户及信息资源,实现非限定性投资的差异化管理,通过产业链的集成及价值链的延伸,创造更多的价值附加,满足更多追求高风险、高收益投资者的需求。
再次,信托拥有的制度优势仍将继续发挥作用。
信托业的突出特点是跨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市场三大领域的“跨市场经营”,市场机会、投资领域都非常宽泛,既可以自主开发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也可以引入包括房地产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实业投资以及衍生品等品种。
因此,面对包括券商在内的竞争压力,信托业应该做出冷静分析,认清自身发展优势,认真评估竞合对象的特质以及与自身的匹配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
具体而言,首先应强化技术上的领先,加强信托基础理论研究及前瞻性业务发展研究,使信托公司首先具备核心技术;
其次,加强信托公司的产品设计能力,形成核心技术下的核心产品,不断搭建完善的产品线,从而能够为客户多元化需求提供解决方案;
在此基础上,务必加强创新业务实践,实现产品与服务的全面升级,从而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溢价能力。
3、与资产管理同业加强交流合作,以期达到共赢
截至2012年9月末,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和基金的资产管理总规模至少已达25万亿元。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其中,银行理财产品规模8.09万亿元,保险资产规模6.9万亿元,证券资产规模0.97万亿元,信托资产规模6.32万亿元,基金资产规模2.43万亿元。
各方资产管理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已经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竞合。
本轮资产管理“新政”,一方面赋予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以更多与信托公司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使信托公司面临更多的竞争压力,但另一方面也放开了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投资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的限制,而这本身就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此轮资产管理“新政”以前,放开的只是银行理财产品与信托产品的对接,由此诞生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使信托业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
本轮资产管理“新政”,不仅放开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产品的对接,允许其“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更是放开了保险资金与信托产品的对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具备条件的信托公司的集合信托计划产品。
从这个意义上,本轮资产管理“新政”,对于信托公司而言,不仅只是一个挑战,更是一个新的机会。
这种“竞合关系”,将像当年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一样,完全有可能推动信托业再上一个发展的新台阶。
从长远来看,包括券商在内的各金融机构全面介入资管市场,为信托业未来持续快速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有利于利用行业发展优势成果,实现与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自然对接,实现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并提供更多涵盖多种金融产品与增值服务的多元化金融管理和服务。
二是金融机构的全面冲击将有利于信托公司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并有利于整体资产管理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
三是资产管理业务的竞争加剧将推进资管业务转变盈利模式产品发行的便利在推动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将加剧资产管理业务的竞争,导致产品管理费率的下行;
产品投资范围以及产品结构限制的放开,在丰富集合理财产品类型的同时,将加速产品业绩的差异化,资产管理业务的竞争将集中到产品的业绩上,业务的盈利模式将从管理费收入转变到业绩报酬上来。
从目前行业发展来看,上述合作共赢的发展趋势已然显现。
日前,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由渤海证券发行的一款名为“蓝海系列巴南改造”限额特定集合理财计划成立,资金全部投资于“天津信托·
基础建设(重庆市巴南区棚户区改造BT受益权)集合资金信托”。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业内首只对接信托产品的券商集合理财计划。
在泛资管时代,各资管机构实现竞合的目标完全是可期的。
综合看来,信托公司在反资产管理时代大潮下,不可避免的受到其他机构的冲击,但同时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危机,是危险、机遇的合称。
信托公司们一定要静下心来,认真分析,练硬内功,从容面对,相信会在泛资产管理时代再次赢得发展机遇,引领资产管理的潮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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