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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自己最初的身份认证是演员,红十字商会总经理是表妹修改的,自己并不知情。
这使事情越发的扑朔迷离。
网络更是出现郭美美身份查不出,无心工作,一时巨富查不出,无心吃饭等言论。
中央电视台也专门制作了一档谁是郭美美的新闻节目。
不难看出,真正刺痛公众眼球的是郭美美最初认证的身份——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
就是因为这一道和中国红十字会扯不清、理还乱的关系,让郭美美和中国红十字会陷入了舆论暴风眼中。
可以说,郭美美只是一个引爆点,触发了许多人郁积的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乃至不满。
谁才是真正的主角?
在中国,能够面向公众募款的公募基金会并不多,一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二是中华慈善总会,三是各个部委下设的基金会,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
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具有政府背景。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职责是备灾救灾、卫生救护、卫生关怀及人道救助,而筹资工作则主要通过短信募捐、网上募捐、邮局汇款、银行账等多种途径开展。
目前中国整个慈善组织有三类:
第一类是以基金会为代表的慈善机构,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目前已有2000多家,公募基金与非公募基金差不多各占一半,这一类所占的比例比较大。
多数基金会都必须在民政部登记注册。
第二类是红十字系统,这是一个非常强的,有国际、国家的红十字法做保障的系统。
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会的会员。
并于1993年10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三类是慈善会系统,中华慈善总会1994年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备案注册。
除了这三大类之外,还有公益捐助站点(慈善超市),全国目前差不多有3万多个,是经常性的捐助站点,解决老百姓日常捐赠的问题,也是政府扶持的。
另外,还有一些专业性的慈善服务组织,通常称为草根组织,有的注册,有的没有注册,比如关注自闭症的星星雨,还有关注脆骨病的瓷娃娃。
大家熟知的中字头的几家慈善机构,比如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虽然都是中字头,但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属于基金会系列,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不属于基金会系列。
在过去20多年,中国公益慈善组织主要瞄准受益人的需求,对捐赠人的需求、动机、内心感受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捐赠人常常被忽略,知情权、监督权被剥夺。
善款的使用情况,大部分捐赠人无从知晓。
因为善款流向及慈善机构本身行政支出不透明,导致很多人对捐款的信心不大。
为什么我们的慈善机构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一直以来就这么难建立呢?
除了中国民间慈善事业层次还比较低,公益组织缺乏人才,管理欠规范之外,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公益组织背后的那只行政之手,
使得公益组织在向社会募款时,呈现为社会组织面貌;
在使用善款时,遵循行政运作机制;
在决策时不独立、在问责时无责任人。
这在很大程序上模糊了公益组织的责信机制,甚至使其成为政府聚敛社会资源的途径,而不是公益组织应扮演的散财之道。
因此,民众所希望的透明存在现实障碍。
郭美美事件再次将中国红十字会置于无比尴尬的境地,公众和媒体为什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的声明较劲?
这是因为作为承载着中国慈善事业名誉的社会公益机构,从万元帐篷到虚假发票再到天价公务餐事件,中国红十字会正在遭遇着严重的信任危机。
而就在跟郭美美纠缠不清的同时,6月27日,审计署发布的2010年审计报告显示,2009年12月红十字会违规招标,合同金额超出中标金额420.33万元,使得红十字会的信誉雪上加霜。
风暴远没有结束。
6月30日,据某媒体披露,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因其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项目备受争议,作为一个公益项目,其设施的豪华程度和环境的幽雅程度远非普通养老机构能比。
而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正是该基金会的理事长。
在此之前,被视为中国慈善公益事业一面旗帜的希望工程,也曾有过严重的挪用基金投资股票、房产及高风险企业的问题。
有关学者认为,郭美美事件的汹涌舆情正是指向了利用慈善名义而谋取不当暴利的商业组织,同时还有不透明、不规范的慈善机构与慈善行为。
相关人员的一再澄清,没有使这个看上去简单的事情平息,质疑声反而一浪高过一浪。
对此,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接受采访时称,公众并不是针对红十字会一家,是对一些社会现象不满的一次集中发泄。
的确,将郭美美事件引向红十字会,有偶然因素,然而,整个中国慈善公益组织被质疑的公信力,才更需引起我们的忧虑。
6月29日晚,北京警方宣布对郭美美事件正式立案,郭美美本人应警方要求也从外地返京接受调查。
但是,报案、让公安部门来澄清事件真相也只是个一厢情愿的办法——即使公安部门最后出具书面材料证明郭美美和中国红十字会真的只是一场误会,中国红十字会也不能从这场信任危机的泥潭中从容脱身。
正如有人感慨的那样——红十字会之忧岂止是红十字会一家之忧,又岂止是公益事业一业之忧,而是整个社会建设之忧,整个社会之忧。
不破不立,不止不行。
如果在走向社会诚信的道路上时,路边某处质量不好的建筑物崩塌了,那这种崩塌后的重建,在奠基的时候就该垒上公信力。
然而,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一开始就很牢固的建筑物,而不是经常会使我们的生活杂乱无章的重建。
【事件链接】
6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2011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以下简称红十字总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红十字总会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
据人民网报道,2009年底,红十字总会未将所属干细胞管理中心项目资金累计结和结余25.32万元纳入
2009年度部门决算和2010年部门预算,也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2010年,干细胞管理中心使用上述资金用于原项目支出。
2010年,由于会计核算科目应用不当,红十字总会将应用于红十字事业的资金收支在往来款科目核算,其中年初结余141.91万元,当年收入30.93万元,支出139.89万元,年末结余32.95万元。
且红十字总会决算报表与实际账簿资料不符,多计收入33.07万元,少计支出75.89万元,少计结余32.95万元。
此外,在2009年12月,红十字总会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了模拟人等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金额1227.67万元后,仍按照原采购预算1648万元与中标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相应增加了采购数量,合同金额超出中标金额420.33万元,占中标金额的34.24%。
郭美美事件尚未平息,中国红十字会却再一次卷入信任危机。
谜一般的郭美美
2011年6月20日,一位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在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炫富的背后因其认证身份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引起轩然大波,并将中国红十字会推向了风口浪尖。
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与此同时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并将一并删除。
6月26日,郭美美Baby在中声称,出于无知在新浪上自称‘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对此愚昧行为给中国红十字会造成的名誉损害和公众误解深表歉意!
本人从未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身份完全本人杜撰。
决定用更多时间来自我反省和自我教育。
不过事情远没有结束。
正如《青年时报》特约评论员陈方所言,起初不经意的你,扯出一个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头衔;
如今年少不懂事的你,又忙不迭地道歉反省。
只可惜来易来、去难去,谁又会轻易相信你那张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中国红十字会的形象正在滑坡,谁都想一窥其黑洞。
这一次,无论基于何种目的,犯傻的郭美美最初利用红十字会的标签正好炫出了一个洞口。
较真的背后
根据以往小月月、奥巴马女郎、天仙MM等网络名人的发家史,此事不排除是一次精心策划的商业炒作。
然而,中国红十字总会连下三道声明,公开回应红十字会中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没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却并没有使得郭美美事件偃旗息鼓,相反,每一次声明几乎都会激起网民的质疑。
较真的不是一个炫富的郭美美,而是一个不透明、不规范的慈善机构与慈善行为。
2008年5月,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时期就曾爆出中国红十字会用1300万元购买1000顶帐篷的丑闻,红十字会对外发表声明称万元帐篷系谣传。
2011年4月,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一张数额为9859元的餐饮发票在上被曝光,立即引起了网友的围观和质疑。
有舆论直接指出,三道声明中,中国红十字会一直处于被动澄清的状态,始终看不到该机构为扭局面的主动作为。
央视《24小时》评论认为,中国红十字会光靠声明无法打消公众的疑虑,必须拿出事实证明才可以说服公众。
《北京晚报》披露,由郭美美事件引发的中国红十字会形象危机,中国红十字会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决定启动法律程序。
根据我国《红十字会法》中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的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该首先起诉郭美美滥用红十字标志,以维护中国红十字会的良好声誉。
但是追究法律责任的背后,我们更期待一个透明、公正的绿色慈善业的崛起。
【相关评论】
1、郭美美事件了犹未了
网友郭美美自称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上炫耀豪宅、名车、名包,引发了公众的疑惑和愤怒,也将中国红十字会拖入了信任危机之中。
过去十天来,郭美美致歉,媒体深入调查,网友不断爆料,红十字会反复辟谣,事情真相在经过罗生门般的言说后,并没有变得清晰。
郭美美炫富事件发生之初,中国红十字会曾经斩钉截铁地回应:
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显然,中国红十字会急欲与郭美美彻底划清界限,但网友和媒体并没有因为这个声明而疑虑尽消。
媒体后续披露的信息证明,郭美美的确不像网友开始想象的那样身为红十字会的内部人员,但也并非跟红十字会全无关系。
按照目前的进展,两者之间的隐秘关联似乎是这样的:
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于2000年提出申请,经中国红十字总会批准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组织。
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借壳的王鼎公司,又是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
中红博爱公司有一名董事叫王军,其女朋友是郭美美。
就业务关系来说,红十字会是博爱服务站项目的主办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承办方,中红博爱公司是此项目的运营公司。
目前,媒体并没有发现郭美美炫耀的财富是以不正当手段从慈善项目中攫取的,倒是有中红博爱的人证明:
这些都是其男友为讨其欢心而送给她的。
看上去,一个曾被网友视为通过慈善中饱私囊的惊天丑闻,正在演变成了一个参与慈善项目的富人瞒着妻子千金买笑的桃色事件。
然而,没有发现并不等于确实不存在,不管是中国红十字会大呼冤枉,还是中红博爱人士间接为之撇清,都还只是单方面的说词,在没有给出权威的调查结果之前,公众有权保持怀疑。
在此次穷追郭美美事件的过程中,网民表现出了相当的成熟和理性,他们没有威胁郭美美的人身安全,只是要求把郭美美身后的猫腻查个水落石出。
网上的炫富之人多了,网民为什么只揪住郭美美不放?
因为事涉红十字会,因为公众捐献的善款可能已被盗用。
网民并非无端怀疑红十字会,而是有着深刻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他们对慈善组织的不信任,既有程序上的因由,也有实体上的依据。
首先,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在内的官办慈善机构,在善款的筹集、管理、使用方面缺乏必要的透明度,有爱心的公众似乎把钱捐出去就完了,无法清晰掌握善款的流向和使用效果,而红十字会还时不时爆出天价餐、天价帐篷等负面新闻,最近更被审计署发现多笔资金有问题。
把所有因素综合起来就不难理解:
一个身份模糊的郭美美为何能轻易把公众的怒火引向红十字会。
其次,尽管对郭美美事件的追问暂时没有发现红十字会的重大过失,但人们还是由此看到了很多秘密:
博爱服务站是一个公益性的项目,却有营利性活动掺杂其中——服务站的橱窗和车体上有广告。
公益项目以市场化的方式运作,这种行为是否得当?
由一个项目推及整个系统,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既有公益性质,又有商业属性,它以慈善的名义开展商业经营,多家公司以复杂的股权关系参与其中,运作过程谁来监管?
利润分配是否合法?
这些问题可能跟郭美美无关,但跟公众利益有关,跟中国慈善事业的成败有关,需要问个清楚。
因而,郭美美事件发展至今,公众和媒体的追索还不能停止,对由郭美美引出的中国红十字会乃至所有慈善机构的诸多问题更不能视而不见。
中国红十字会应该以最大的诚意面对此事,一方面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的审视;
另一方面建章立制,将运作模式规范起来。
(李星文)
2、别让郭美美事件成了烂尾楼
3日,郭美美母女首次面对媒体,接受郎咸平独家专访。
郭美美称,自己的干爸王军并非网传的、红会内部的王军,而是深圳的一名商人,她出于虚荣心和攀比心理认证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并强调一切与红会无关。
对于备受关注的炫富事件,郭美美在节目中流泪道歉。
郭美美事件就是冗长的肥皂剧,虽有悬念但编剧奇差。
在时代新闻热度难超一周的现实语境中,就在人们感叹后郭美美时代到来之时,郭美美杀回来了,虽然又是盈盈粉泪,又是殷殷致歉,但不得不说,矫饰大于真实,表演胜过实情,如网友所称,镜头前的郭氏母女透露出春晚体的假。
兹举两例。
一是她干爹。
郭美美口口声声地称商人王军是其干爹,但最早披露郭美美与王军关系的中红博爱CEO翁涛予以了证伪。
我再次强调郭美美是王军女友。
王军对他自己儿子都没那么大方,要是干爸的话,这也算是个奇迹吧。
当然,也不能说翁涛所言就属实,就是真理,但恰如网友所指:
干爹已被暧昧化、标签化的公共趣味中,从常理推测,这个‘干爹’的称呼不寻常。
再说,即便王军是亲爹,也不会如此纵容和溺爱郭美美吧?
二是她妈炒股的问题。
郭母郭登峰说,她从1990年开始买股票,从全市只有5只股票时就进入股市。
数月间,几万元的股票本金就赚成几百万元。
郭登峰如此股技,堪称名如其人,登峰造极。
而事实上,媒体简单调查就发现了破绽,即便按郭母所称的5万元平均投入五只股票,都是最低点买入、最高点卖出,获得的收益也只不过是55万元。
几万元,几个月,几百万元,郭登峰堪称中国股市的不二高手,像最牛基金经理王亚伟、国内最大私募公司的掌舵人裘国根、私募教父赵丹阳等等,更不要说当年名动江湖现如今境遇不堪的杨百万,在郭登峰女士面前,恐怕都要臣服于其华丽而飘摆的裙裾之下吧?
有人评价郭美美说:
这孩子的智商,如果不出事儿,都对不起自己。
应该说,这些话有些尖刻。
但是,还应该看到,网友之所以调侃郭氏母女,是发自内心的不满,是被郭氏母女调戏、消遣的反诘。
试问,明明不是炒股发的财却说是炒股,明明不是干爹却死称是干爹……且在公共采访中,面不改色心不跳,一口咬定是事实,确实太羞辱公众的智商了。
此外,郭美美此前称上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是其妹妹帮她改的,现又承认是自己写的,郭美美的话到底哪句是真的?
编来变去,即便是真的,恐怕也没人信了。
众所周知,政治学上的塔西佗陷阱是针对政府部门的,但显然,一定程度上也适用于公众人物,如果一个名人(不管美名还是臭名、英名还是恶名)同样撒谎不打草稿,再说什么也不会有人信了。
当然,也许郭美美才不稀罕人们相信,她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故意留下破绽,让人炮轰,为进军娱乐圈——更准确地说,为重返娱乐圈大发异彩奠定基础。
其实,郭美美有不说或说不的权利,也有撒谎的自由,更有进军娱乐圈的自由。
但令人不能不倍感纳闷的是,郭美美事件很复杂吗?
为何真相迟迟难以完全大白于天下?
此前媒体对商业红十字会、中红博爱等等穷追不舍,但由于缺乏职能部门的介入或配合,对郭美美事件的深入监督就成了烂尾楼。
很可惜!
郭美美依然风光着,郭美美事件不能不了了之,真相不能埋葬!
别让郭美美事件成了烂尾楼,最后无奈而悄无声息地飘散在空中。
说到底,郭美美只是郭美美事件的引子,并不是事件的真正主角,公众对郭美美母女的关注,更多地源于她们与红会之间的扑朔迷离的关系。
当郭美美的眼泪不足以取信于公众的时候,红十字会迄今所做的重建公信的努力,就仍然要受其牵连。
(石城客)
3、郭美美展示了一种全新的传播生态
首席评论
直播偷情的卫生局局长与开房同女纪检书记私会的法院院长应该感谢郭美美———如果不是这个网名为郭美美的人抢走公众视线,那么,官员加艳情的新闻就绝不会轻易地旋出人们的眼球。
在热得快冷得也快的,郭美美所引发关注的粘性是如此之强,以至于连续数天统治着人们的注意。
从文字到图片,从消息到评论,从真的到假的,传播高潮之间的平台十分短促。
打开时,关于郭美美和她捎带出来的新闻有时布满页面。
前天,中国红十字会召集一批记者,对媒体的传说和质疑作了回答。
记者会之后,旧的质疑并没有完结,新的质疑又迈开了步伐。
郭美美为什么有如此强劲的新闻魅力?
她再怎么炫富,也不比禹晋永一边炫耀与央企老总吃飞禽走兽、一边嘲笑别人穷困更恶劣。
可是禹晋永只不过收获了数万条的骂语,而郭美美除了获取更多的骂声外,还召唤了众多业余侦探、编外审计员、人肉搜索者、各路评论员……
20岁的郭美美本人无论如何都没有这样的吸引力。
她的吸引力来自她背后的关联者———中国红十字会。
在这个事件中,红十字会的十字已经变成了加(+)号,它为郭美美加进了无数的内涵和外延。
无论中国红十字会与郭美美有没有实质性的瓜葛,但在知情缺失、信任危机、传言流布、慈善机构操作不透明、面对传言应对不及时的背景下,郭美美自称与这个机构有染的信息起到了点燃引信的作用,它引爆了公众积压经年的沉重疑团。
这正如网友潘欣所说:
玛莎拉蒂不是奢侈品,爱马仕不是奢侈品,百达翡丽也不是奢侈品,真相才是奢侈品。
人们无力购买真相奢侈品,但有权围观与评论。
而网络,尤其是就成了这个围观与评论的巨大平台。
李承鹏在他的里是这样描述郭美美事件中的平台的:
史将证明这是一个传奇的女子。
这双拎过爱玛仕坤包的小嫩手已经打开了一道门,这辆玛莎拉蒂已带我们跑向真相的超跑俱乐部。
我觉得郭美美身上具备着小凤仙、莱温斯基、《潜伏》里翠萍的综合素质,以及上述三位不具备的IT素质,在一个技术决定一切的时代,她会用。
且果真决定了一切。
上个世纪,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就断言媒介即信息。
这句话尽管有多种诠释,但人们几乎都确信,媒介决定信息的存在方式与传播方式,甚至它本身就是一种信息。
印刷的发明使巨量信息传播成为可能,没有印刷就没有卷帙浩繁的长篇巨著;
网络的问世则使信息既成无限也不可控,没有网络就没有汗牛充栋的海量信息。
在网络出现之前,郭美美的炫富言论上不了把关严密的传统媒体,因此也就没有后面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没有,那些一时未能证实和证伪的消息、传言、质疑、议论等等也都上不了媒体;
没有网络,人们无法同心协力地进行追踪搜索,无法七嘴八舌地进行交替议论……
麦克卢汉还认为,网络媒介使得世界处处是中心,无处是边缘。
在里,郭美美事件从冒头到发酵,就一直处于目光的中心,无论在哪个角落,人们都可以毫无时差地第一时间参与到事件的追踪、观察、分析、评论中去。
在过去,传统媒体是信息传递的中介,事件必须经由媒体的选择求证、审查刊播才能传达到受众。
现在的网络媒体已经大量地去中介化了:
用户自己就可以直接在论坛、空间、、等等上发布消息和言论,这使得传统的前置审查变为后置审查,也使得信息东方不亮西方亮,按下葫芦起了瓢。
现在,去中介化的网络已成新闻孵化器,也成了传统媒体的通讯员和报料平台。
而更为权威可靠的传统媒体的跟进,又起到推波助澜、板上钉钉的作用。
郭美美事件的传播发酵过程,基本上是循着从网络媒体到传统媒体,又从传统媒体回到网络媒体的轨迹传播的共生过程。
在这样的传播过程中,人为干预只能在传统媒体的后端生效,却无法遏制网络传播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现代传播媒介强化了欲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一古老俗语的适用性。
在无处不在、无远弗届的互联网面前,任何人为的传播干预都不可能使信息完全沉没。
因此,当你仍然沿用传统方式阻遏正当信息传播时,你往往就是在演绎掩耳盗铃的笑话。
既然盖不住信息,又留下掩盖的把柄,真是何苦来哉!
郭美美事件的发酵聚焦过程警示人们:
对应当透明的信息,除了公开与正视,你别无选择!
(为本报首席评论员)
何
龙
4、郭美美事件,公众善心伤不起
新闻背景:
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在上炫耀住豪宅开豪车的生活,其实名认证身份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引起广泛热议。
对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发声明辟谣,并报警。
公众善心伤不起
有网友说:
郭美美的身世没查清楚,没心情上班……这其中既有情绪化的调侃,也不无纠结之处。
尽管红十字会方面三番两次声明与郭美美毫无瓜葛,但仍难以止住传言。
而此前慈善机构不时曝出的天价帐篷、万元餐费等问题,令其公益形象很受伤。
一定意义上说,郭美美只是一个引爆点,触发了许多人郁积的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乃至不满。
红十字会这样的公益机构,没有隐私可言,恰恰相反,如果仅有声明而无法证明,仅有辟谣而没有自省、改进,就可能引起更大的失信。
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在一些网络调查中,绝大多数网民承认自己的捐款热情受到打击。
慈善事业伤不起,公众善心更伤不起。
(伊路)
5、郭美美事件需要法律来平息
6月27日东方网发表《用法律平息郭美美事件是火中取栗》一文,称红十字会与其就郭美美事件发声明,用法律去澄清,去化解矛盾,做些无用功,或者说火中取栗,不如从自身诚信找问题,就事件本身来个釜底抽薪,通过诚信化解舆情,纾解公众情绪,或许郭美美也会自动消失,李美美、王美美也不会出现。
在文中,希望中国红十字会查找自身诚信问题,以化解诚信危机,这个建议应该说没错。
但是,称用法律平息郭美美事件是火中取栗,则有待商榷。
笔者认为,对于通过走法律途径解决郭美美事件,并非一无是处,相反,这正是解决郭美美事件的有效之策。
郭美美炫富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也将中国红十字会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中国红十字会的诚信度再次下降,这对于中国红十字会来说,是一种严重伤害。
如果郭美美使用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不实,那么,这无疑是一种侵权行为。
在各方找不到郭美美的行踪,不知道郭美美为何方神圣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法律途径,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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