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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点任务33
第二节保障措施35
第九章基本公共文化体育36
第一节重点任务37
第二节保障措施39
第十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40
第一节重点任务41
第二节保障措施42
第十一章强化要素保障44
第一节 提升财政保障能力44
第二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45
第三节 完善配套政策体系46
第十二章创新供给模式47
第一节建立多元供给机制47
第二节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48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50
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50
第二节加强跟踪评估50
第三节强化监督问责51
序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深入实施“多点多级支撑”、“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创新驱动”三大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幸福美丽内江建设的决胜阶段。
加快建立健全内江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供给保障,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内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编制,是我市“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各部门构建内江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行动指南,是各县(市、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大领域,并以公共服务清单为核心,作为各相关单位履行职责、考核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市已初步构建起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各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得到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市民受教育机会显著增加,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达4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
落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8万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五大保险覆盖人数达333.1万人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3%,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会服务体系继续完善。
健康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76.9岁,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近4.4人,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县(市、区)覆盖率达100%,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04‰、6‰以内。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全市累计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8.1万套,其中改造棚户区住房4.7万套,保障性住房3.4万套;
争取中央、省资金2.86亿元,改造农村危房3万户。
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推进,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达79万人次,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7%,国民综合阅读率达60%,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13万人。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31张。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97%,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能力达120人次/年,培训农村贫困残疾人20000人,新建改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3万平米。
同时,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发展不协调的基本市情,全市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还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突出表现在:
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在城乡间、区域间的发展还不平衡;
农村和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尚未得到充分保障;
城乡区域间制度设计不衔接,管理条块分割;
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比较单一;
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以及监管问责缺位等问题较为突出。
必须深刻认识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不健全,不仅难以保障发展成果惠及全民,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还会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攻坚期,完善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经济发展新常态。
我市经济增长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加快转换,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压力较大,保民生兜底线的任务更加艰巨。
同时民生持续改善也会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有效需求,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大内生动力。
——人口形成新结构。
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加速,老年抚养比上升,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人口结构变化,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资源布局、覆盖人群等带来较大影响,对公共服务建设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社会呈现新特征。
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更加艰巨。
——消费体现新需求。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群众提高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质量的愿望更加强烈,消费需求更加多样化多层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的要求更加紧迫。
——科技孕育新突破。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快速发展,推动公共服务新业态不断发展、供给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更加丰富。
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基本概念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狭义上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对基本公共服务活动所制定的技术和管理等规范。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指由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资源配置、管理运行、供给方式以及绩效评价等所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
第二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国、省、市各级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三大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健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建立健全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可持续、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三个基本建成”而不懈奋斗。
第三节基本原则
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保证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和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着眼制度设计、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基本要求是:
坚守底线,引导预期。
充分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作用,牢牢把握服务项目,严格落实服务指导标准。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
——统筹城乡,强化基层。
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覆盖全市居民。
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将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本公共服务的薄弱环节,把更多的人力、技术引向基层,逐步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适用高效的公共服务网络。
——政府主责,共享发展。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划清政府与市场界限,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促进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相适应。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有效扩大供给合力。
——完善制度,提质增效。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促进制度更加规范。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第四节主要目标
到2020年,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化、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目标是:
——供给有效扩大。
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
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实现全覆盖。
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实现多元化。
——发展较为均衡。
公共资源布局结构性矛盾明显改善,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县(市、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
——体系更加健全。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
财力投入与多元供给机制、运行管理与共享机制、绩效评价与监督机制较为完善,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服务方便可及。
以基层为重点的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优质资源以多种形式向城乡基层延伸。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内江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服务领域
指标
2015年
2020年
五年增加[累计]
基本公共
教育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87
88
1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
40
100
60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4
95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5
90
5
基本劳动
就业服务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5.2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基本社会
保险服务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83
7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7
2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
服务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89
77.4
0.51
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4.43
7.1
2.67
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县(市、区)覆盖率(%)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3.4
18
-5.4
婴儿死亡率(‰)
4.04
6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44
-0.44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张)
28
35
其中:
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30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基本住房
保障
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万套)
4
农村危房改造(万户)
3.5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199.41
307
107.59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万人次)
70.77
80.98
10.21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万人次)
79.19
5.81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97以上
98以上
国民综合阅读率(%)
72
12
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万人次)
113.4
150
36.6
15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3
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能力(人次/年)
120
300
180
第三章基本公共教育
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发展方向,促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我市教育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8项,具体包括:
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
第一节重点任务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公办幼儿园数量,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支持企事业单位所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提供普惠性服务。
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和落实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的比例不低于总数的90%。
补充学前教育师资,按照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加强编制调配,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
扩大学前教育专业省级免费师范生招生规模,鼓励引进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
大力开展幼儿园教师远程全员专业培训;
政策、资金、职务(职称)评聘向非在编教师和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倾斜。
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探索以中心园为依托的业务管理模式;
健全关爱体系,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健全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减免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教费。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并重,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保障,消除“大通铺”、“大班额”现象,食堂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公厕环境和淋浴条件得到改善。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际之间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制度。
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教育。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总体均衡发展。
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
提高中小学信息化水平。
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质量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学校校点,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元化,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探索普职融通的综合性高中办学模式;
扩大优质资源,引导学生合理分流,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逐步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引导学校提升品质、办出特色;
大力推进乡镇高中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市级公共教育管理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虚拟实验室、数字化探究性实验室和数字化实践基地建设;
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大力发展中职教育。
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完善产学合作机制,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
建立中职学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制度,全面开展中职学校监测评价,完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广泛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等。
——提升特殊教育基础能力。
扩充特教资源总量,鼓励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教班。
支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招收残疾学生,扩大残疾学生受教育机会,帮助学生掌握一技之长。
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教资源教室,对残疾学生实施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
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建设;
鼓励普通教师积极参加特教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后转岗担任特教教师。
对普通中小学承担特教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方面予以倾斜;
拓展特教服务模式,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全纳”教育,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支持特教学校与当地医疗、康复中心及社区其他服务机构合作,为残疾学生提供康复服务;
探索孤独症儿童教育模式,优先考虑就近入学、随班就读,鼓励特教学校及有条件的普通学校开办孤独症特教班,支持民办机构、福利院及其他康复机构为孤独症儿童提供教育和康复服务。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拓宽学分认定转换渠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机制,打通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界限,促进不同类型教育相互衔接和融合。
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构建开放和多样化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加强老年教育。
积极发展社会培训,建设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
以社区、农村、重点领域紧缺人才为重点,完善终身学习社会网络,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第二节保障措施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工程。
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重点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新增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薄弱学校改造与学校布局调整等相结合,新建和改扩建校舍、运动场地、食堂(伙房)、厕所、饮水等设施条件,采购课桌凳、学生用床、图书、计算机等教学设施设备,切实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师资、设备等资源均衡配置,逐步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高中阶段教育设施建设工程。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逐步实现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
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重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加强实习实训设施建设,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鼓励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继续提升农村中小学信息化水平。
建立数字图书馆,大力推进虚拟实验室、数字化探究性实验室和数字化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革新教育手段,为素质教育提供平台。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
采取定岗招聘,定编招考等方式补足配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依托“国培计划”加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的力度。
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
第四章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落实国家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充分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本领域服务项目共10项,具体包括: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就业见习服务、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基本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稳企业稳定就业,以抓转型推进就业,以抓创业带动就业,以强服务保障就业,全力控制和化解结构性失业风险,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和更加公平的就业。
——就业服务和管理。
完善并全面实施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推进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拓展服务功能;
推进分类服务和管理,加快推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实名制,尽快实现一人一证;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调查统计制度,建立全市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
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助残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整合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服务的公共资源,推动就业信息联网,提升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能力。
——职业技能培训。
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对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加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着力扩大高技能人才培训规模,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为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培训费补贴,并对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统筹使用,提高效率和效益;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市场监管和资源整合力度,引导协调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设一批符合内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重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公共实训基地。
——万众创业服务。
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选择、开业指导、融资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衔接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创业培训体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服务项目的行政许可和对正常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落实降低企业负担的税费政策。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载体,着重发展电子商务业、家政服务业,促进就业再就业。
——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着力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
以农民工群体为重点,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
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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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