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度省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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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5、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推进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2、负责已开征的地方税、地方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
强化以大、中型企业和重要行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工作;
负责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
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4、负责规划和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拟定并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5、根据经济发展规划,拟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承担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7、负责国际税务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9、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0、承办贵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本级)处室17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地方税处、国际税务处、财务管理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室、收入规划核算处、风险管理处;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本级)直属机构2个,分别为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本级)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中心、贵州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呼叫中心。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纳入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有三级,共计111个(详细情况见附表9)。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16年底,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总编制人数为7076人,在职实有人员5937人,包括了公务员5143人,事业人员108人,工勤人员686人;
退休干部1984人;
此外,1994年—1997年期间,贵州省地税系统管理税种多、税源零星分散,人员编制偏少,造成基层征收机关人员普遍不足,严重影响到税收征管工作正常开展。
聘用助征员便成了当时弥补人员严重短缺的权宜之策。
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地税系统助征员成为征收农业税、屠宰税等小税种基层征管工作的“主角”。
这部分人员大部分延续工作至今,目前共计1196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⒈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1)
⒉关于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财政厅下达给省地方税务系统省级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15,564.66万元,总支出为115,564.66万元。
其中:
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收入115,564.66万元,占总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03,151.90万元,占总预算的89.26%;
住房保障支出为5,329.11万元,占总预算的4.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083.65万元,占总预算的6.13%。
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收支总预算115,564.66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111,202.89万元增加4,361.77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6年未安排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预算,而2017年安排了该项预算,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需要说明的是:
(1)本预算公开数据不包含省财政下达的用于地税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的手续费的“三代”税款手续费项目预算18,000万元。
(2)截止预算公开之日,贵州省地税系统因尚未完成2016年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所以在本次预算公开中未体现上年结转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⒈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2)
⒉关于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财政下达给省地方税务系统省级部门预算收入为115,564.66万元(不包含省财政下达的用于地税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的手续费的“三代”税款手续费项目预算18,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564.66万元,占总预算的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⒈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3)
⒉关于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贵州省财政下达给省地方税务系统支出预算为115,564.6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73,564.66万元,占总预算的63.66%,其中:
税收事务支出61,151.9万元,用于地税系统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5,329.11万元,用于全省地税系统住房公积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3.65万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42,000万元,占总预算的36.34%,其中:
税务办案支出72.6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927.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⒈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4)
⒉关于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贵州省财政下达给省地方税务系统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15,564.6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15,564.66万元;
下达拨款支出预算为115,564.6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1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9.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3.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5)
⒉关于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省地方税务系统使用贵州省财政拨款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5,564.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为73,564.66万元,项目支出为42,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⒈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表(见附表6)
⒉关于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省地方税务系统使用贵州省财政拨款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3,564.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97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19.25万元、津贴补贴24,900.71万元,奖金1,594.32万元,绩效工资649.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83.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56万元,离休费9万元,退休费3,416.8万元,生活补助21.86万元,住房公积金5,329.11万元。
公用经费10,58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20.06万元,印刷费145.51万元,咨询费15.1万元,手续费5万元,水费239.25万元,电费1,153.4万元,邮电费382.57万元,取暖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346.83万元,差旅费1,015.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维修(护)费334.53万元,租赁费172.45万元,会议费292.6万元,培训费699.75万元,公务接待费302.41万元,专用材料费2.49万元,劳务费274.68万元,委托业务费1.38万元,工会经费797.17万元,福利费4.3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914.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3.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3.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⒈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7)
⒉关于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66.59万元,比上年增长11.12%。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增长200%,预算增长的原因是:
2016年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预算至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省财政批复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因此地税系统2017年度预算比2016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公务接待费预算4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5.51%,预算增长的原因主要是:
2017年公开的预算包括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数,而2016年公开的预算数据按当年公开口径仅包含了基本支出预算数据,造成2017年预算比2016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14.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2%,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仅增加3.79万元。
增长原因是个别单位填报2016年度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时,漏报2辆车辆的预算,2017年度部门预算时,将这2辆车运行费编入预算。
2016年,地税系统车辆预算保有量为1572辆。
截至目前为止,地税系统公车改革尚未结束,2017年省财政将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开始发放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月份起,从地税系统人员公务交通补贴中抵减相应月份车辆运行维护费经费,地税系统车辆保有量相应减少。
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由省财政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⒈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8)
⒉关于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度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机关运行经费贵州省财政拨款预算10,588.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预算28,595.33万元,采购内容主要为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税收管理资料及票证印制、办公设备购置和更新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2016年度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核实的情况,全系统固定资产价值136,862.54万元,其中: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8,451.14万元;
通用设备60,921.70万元;
专用设备791.90万元;
其他6,697.80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省地方税务系统使用贵州省财政拨款安排一项目支出为42,000万元。
税务办案支出72.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17%,用于省局开展稽查办案专项工作;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92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9.83%,用于全省地税系统开展税源管理、税收票证印制、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纳税服务、地方税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税务人员专项教育培训、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州)县局稽查部门专项办案等各项征收管理业务,以及支付助征人员报酬等支出。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全省地税系统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行政运行支出:
保障全省地税系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全省地税系统开展税源管理、税收票证印制、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纳税服务、地方税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税务人员专项教育培训、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州)县局稽查部门专项办案等各项征收管理业务,支付助征人员报酬及其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等发生的支出。
(四)税务办案支出:
省局本级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五)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支出:
全省地税系统基层征收单位支付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单位和个人的手续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
全省地税系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全省地税系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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