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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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保障,出台实施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的6项政策,开展了对困难福利企业信贷支持,实施了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补贴,稳定了3.6万名残疾人的就业生活保障。
本市城镇重残人员复核管理工作取得了成效,共对4570名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行了复核。
建立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三级管理体系,成立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建立康复辅助器具假肢操作工职业技能鉴定点。
积极推进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努力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与需求,加强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稳步发展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事业。
“十一五”期间,本市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为117.1亿元,筹集公益金39.5亿元。
3.双拥工作平台作用明显,优抚安置对象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保障以及军嫂保障等抚恤优待政策不断完善。
抚恤补助标准年平均增幅10%左右,实现了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城乡一体化,巩固了临时困难补助机制。
健全完善了《上海市双拥模范(先进)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引入社会测评机制。
大力倡导“两新组织”参与拥军优属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支持拥军优属工作。
规范安置程序,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推动安置改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从55.4%提高到812%。
军休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交接工作军队、地方、军休人员“三满意”。
(二)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管理格局逐步形成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不断深化,居(村)民自治和社区共治显现活力。
有序推进居(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断加大直接选举和海选的比例。
居委会直选比例从53%上升到84%,村委会海选比例从35%上升到75%以上。
加大了居(村)委会建设力度,“三会”(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得到进一步推广,搭建了社区代表会议等社区层面的共治平台,引导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
创建了6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7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16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
推进崇明三岛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原南汇区划入浦东新区的相关工作,不断推进边界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建立上海市海岛地名数据库。
2.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有序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得到规范发展。
制定了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拓展了社会组织发展领域和空间,社会组织数量由7478家发展到9894家。
创新社会组织发展模式,建成了市级社会创新孵化园和浦东公益园,实施了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项目。
搭建平台,出台政策,鼓励青年人才到社会组织创业与就业。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评估工作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
开展了社会团体枢纽式管理试点,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促进企业协会的政社分开。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
3.社会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加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成效明显。
在全国率先建立社工教育培训、职业资质、岗位配置和社工注册等职业制度。
将社工发展纳入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全市已有1.1万多人获得社工证书。
在老年人、青少年、儿童、妇女、残疾人等多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建立了41家专业社工机构。
加强社工实务能力建设,创建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等12家“上海市社会工作示范单位”,浦东新区、市儿童福利院等分别被评为全国社会工作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单位。
举办“上海社工日”、“社工节”、“社工论坛”等活动,上海社工服务团援建都江堰项目获中华慈善奖。
(三)多元多样、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日趋成熟
1.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机制灵活、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体系。
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探索试行了电话、网络等受理方式,开展全程委托代理等便民服务,建立了“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内部协同”的“一门式”工作机制。
探索试点了“全年无休、全区通办”的服务方式,提升了政府的管理服务效能。
不断推进社区服务信息、电话和实体“三网联动”,初步形成覆盖市、区县、街道(镇乡)、居(村)委会的四级社区服务网络。
2.加快推动改革发展,婚姻、殡葬等社会专项事务服务管理得到加强。
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的创建标准。
积极推进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强化了结婚登记的法定地位。
建立了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探索开展离婚劝和工作。
推进婚姻登记社工服务制度。
规范本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婚介机构。
理顺了收养登记工作管理体制,规范了收养登记工作程序。
同时,不断提高殡葬工作公益、文化和生态文明含量。
积极开展以提高公众满意度为核心内容的“蓝带行动”,切实改进殡葬行风。
推进殡葬“一条龙”服务,倡导“小型墓”和海葬。
制定了殡葬代理服务地方标准。
全面推进殡葬绿色生态建设。
3.建成一批社会服务和福利设施,民政服务设施网络明显改善。
实施了市龙华殡仪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等7个市属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投资达3.43亿元。
完成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每年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等市政府实事项目3个,资金补贴总额318亿元。
全市民政系统共完成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966个,总建筑面积210万平方米,总投资达53.20亿元。
(四)服务大局,奉献世博,各项涉博工作圆满完成
1.世博“大礼包”成功发放,居委会自治家园建设扎实推进。
积极配合做好世博赠票赠卡工作,起草制定了工作方案、政策口径、发放细则和工作流程,共计发放“世博大礼包”627.1271万份,约14万名居(村)委会成员、社区志愿者直接参与发放工作。
建成了21个富有特色的居委会自治家园,接待境外游客上千人,向来访者展示了我国丰富的基层民主生活,使各国宾客对我国基层民主的现状有了更加积极的印象,社区居民参与和服务世博的能力得到提升。
2.世博双拥工作深入推进,双拥氛围浓厚。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世博期间本市双拥工作的意见》,为全市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组织本市15家大中型企业与从异地调入的世博任务部队签约结对共建,全市与世博任务部队结对共建的有200多个街(镇)、237个企事业单位,实现每支安保部队都有“一个街道乡镇、一个企业、一个医疗机构”结对共建的要求。
在全市50多处建立世博安保警民联系点,把遍布全市34个执勤点的2500名官兵就餐问题纳入驻地部门员工餐厅保障范围。
帮助部队建立流动图书室、网络学习室、心理咨询室、文体活动室、医疗服务站等“四室一站”,丰富了部队官兵的文化生活。
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组织了“全国百名著名烈士家属看世博活动”。
多次组织举办了双拥慰问活动。
3.全面完成世博救助管理工作任务,部门协同和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
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救助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作网络。
与公安、城管部门组成了“三合一”联动专职救助服务队伍,初步形成了公安视频系统和城管网络化系统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发现机制。
依托各定点医院,及时有效地建立流浪乞讨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机制。
通过兄弟省市来沪接回和护送返乡的方式,建立了源头预防和接送返乡的跨部门协同机制等。
部分区组建了救助社工服务社。
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764万人次,全面完成了世博救助任务。
4.世博福利彩票和世博关爱行动有力推进,进一步树立了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推出“缤纷世博”等14个世博会主题彩票,在全国30个省市发行,市场反响良好。
与邮政部门共同推出世博“邮彩联票”,总发行量达30万张,创世博史、邮票史和彩票史之先,被评为全国“2010年福彩十大新闻”之一。
集中开展“世博关爱行动”,协同有关部门对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和部分民政救助对象以及困难失业人员、支内回沪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509万人(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7.14亿元。
开展了“服务世博、减灾从社区做起”系列宣传以及全国防灾减灾知识大赛等活动。
二、“十二五”上海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贯彻落实民政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建设国家现代民政示范区合作协议》的关键时期。
因此,要认清形势,明确方向,把握发展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努力推动上海民政事业在更高的起点上发展。
上海民政事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的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民政社会服务的综合保障水平,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积极利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资源,主动与相关产业规划部门协同、协作,努力推动上海养老服务业、家庭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的优先发展,为社会发展方式的创新转型争取有利空间。
紧紧抓住国家提高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政府支出比重的重要机遇,争取加大对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围绕服务对象、设施、技术、标准和人才建设等,完善低保标准调整和收入核对工作机制,合理调整养老机构的区域布局,为促进公共福利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
牢牢把握中央和上海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社工队伍、社区志愿者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社合作,树立社会责任,强化专业服务,促进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新途径。
上海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区,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挑战比其他地区来得要早,表现得更加复杂。
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给于民政事业相关的传统福利企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带来新挑战,也可能给低技能、低收入的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带来新的生活压力。
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服务能力较为有限,服务模式相对单一,个性化专业服务明显匮乏,面向常住人口在内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越来越大。
基层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解决的难度不断加大。
老年人口快速增长,高龄化态势不断加剧,养老保障和服务的压力逐步加大;
新二元结构问题比较突出,区域社会资源布局结构相对不均衡;
贫富差距相对扩大,社会公平诉求更加突出;
社会领域的立法相对滞后等,给基层社会可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一定挑战。
为此,要善于把握各种有利条件,努力破解发展中的难题。
三、“十二五”期间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部署,依据上海社会建设的基本框架,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以接续人的社会关系、恢复人的社会功能、增加人的社会资本为核心,以功能拓展、模式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主线,发展上海现代民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共生,为上海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要求
“十二五”期间,上海民政要坚持“三个着力”,即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最密切的一项事业,要着力在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协调发展,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在大局中借势发展;
着力在应对民生保障的新挑战中包容发展,做到知民情有通道,解民忧有办法;
着力在构建社会建设新格局中创新发展,促进跨界合作,鼓励社会创新,推动社会进步。
继续完善和互联互通“五大平台”,即救助帮困工作平台、老龄工作平台、双拥工作平台、社区建设工作平台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平台。
在推进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发展导向,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发展举措,牢牢把握形成“五和机制”的要求。
——坚持惠民利和。
全面落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切实将为民所谋作为一切民生政策的出发点,把惠民之举落到实处,以利社会和谐。
——坚持共治维和。
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作用,用社会的力量、协商民主的办法、包容性发展的机制,增进社会认同,维护社会和谐。
——坚持专业助和。
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理念和方法,秉持规范的职业操守,完善专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大力提高社会服务质量,提升精确化管理水平,助推社会和谐。
——坚持科技创和。
适应智能化社会需求,加大科技和信息化应用力度,推进民政科技进步,丰富现代民政服务手段,提高民政社会服务效能,创新推动社会和谐。
——坚持勤廉促和。
加强民政自身建设,强化勤政爱民、廉政为民的宗旨,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思勤廉、正作风、塑形象,促进社会和谐。
(三)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民政部和本市“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分阶段、分领域、分层次加快推进上海现代民政建设步伐,基本建成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框架体系。
要以优化社会管理为基础,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发展社会福利、拓展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救助为重点,为推动现代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构建社会建设新格局做出更大贡献。
——发展社会福利,逐步建立共建共享的福利服务综合平台。
建立健全社会福利制度,重点突出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和优抚对象的福利服务,逐步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定群体向更多社区居民拓展,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调节社会利益、增进社会认同、促进社会和谐、增进城市归宿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拓展社会服务,加快形成社区事务服务、生活服务和民政专业服务为一体的网络化服务体系。
坚持公益导向,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社工专业服务和慈善志愿服务,在殡葬、婚姻、地名、康复等民政专项服务领域,开发新业务、发展新业态、建设新载体,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促进就业、服务民生、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
——完善社会救助,建立贫困预警、发现、早期干预和综合帮扶的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强就业、保险、救助、慈善为主的四环联动机制,以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为突破口,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分类施保,努力促进缩小收入差距,增进社会公平,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社会管理,不断夯实社区共治与居民自治的基层基础。
广泛动员与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协同作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依法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活动,积极发展各类公益慈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切实提高社区协商共治的能力,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服务型管理中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推动社会创新,深入探索政府、市场、社会跨界合作的运行模式。
以社区的需求、问题和项目为导向,以社区公益服务为重点,以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社区公共服务产品为目标,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模式,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包容式发展的社会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
2015年
社会救助与救灾
城乡低保标准比(以农村为1)
-
1.5∶1
1.2∶1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数
个
49
150
社区风险评估示范点*
/
200
全市灾害信息员总量
人
271
8000
社会福利
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人数比重
%
1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
万人
25
30
养老床位总数
万张
12.5
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
家
303
403
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
404
604
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3602
4202
社会服务
上海民生服务热线
1
街道(镇乡)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覆盖率*
80
社区服务品牌运行机构*
20
全市社会工作人员
总量
4
7.2
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
1.1
1.6
一线社工占比*
85
临床治疗社工占比*
社工督导占比*
3
行政管理人员占比*
政策研究人员占比*
培养高级社工人才*
名
100
培育社工专业机构
41
社会管理
每万人(户籍)拥有社会组织数量
6.9
8
社区慈善超市数
110
180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适龄人口总数比例*
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购买服务的比例
创建示范福利企业基地
60
新增残疾人集中就业岗位*
3000
墓葬、壁葬、海葬葬式结构比例
比例
80∶19∶1
70∶28∶2
社会创新
市区两级公益组织孵化基地
2
公益创投与公益招投标投入金额
亿元
5
注:
“*”为“十二五”新增项目或指标。
四、“十二五”期间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和救灾减灾工作体系
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逐步转向满足多样性基本需求,从物质救助为主逐步转向兼顾提供更多社会服务,努力推动社会救助制度逐步从生存型向预防、生存、发展全过程干预模式转变。
聚焦科技备灾和社区减灾,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上海特点的民政救灾减灾工作体系。
1.健全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
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指数、人均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进一步健全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完善以医疗、教育为重点的专项救助制度,全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前置服务”模式。
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以及国内外较成熟的社会化扶贫项目,健全贫困家庭社会服务支持体系。
2.着力解决“支出型”贫困。
构建分类、分层、分级的“支出型”贫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发现、预警和帮扶机制,将“支出型”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继续完善社区综合帮扶工作,逐步形成分人群、可选择、多组合的分类施保措施,不断扩大困难群体受益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基本需求。
3.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体系。
健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体系,推进各类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的公平实施。
全面推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深化系统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扩建市民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系统,完善收入核对信息交换平台。
逐步拓展信息核查渠道,促进信息共享,加大核对工作在住房保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民生保障工作领域的应用力度。
探索农村居民经济状况的核对办法。
4.加强现代民政科技备灾建设。
加大救灾减灾科学研究力度,加快形成技术开发、业务运行和应急保障等领域的生产和服务能力。
建立上海民政救灾减灾技术保障中心和上海市灾情评估中心,并纳入上海应急管理事前预警、事中处置和事后评估的全过程管理体制中,健全灾情会商和评估机制。
探索建立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完善自然灾害灾民救助补助标准。
5.全面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
研究社区风险指标体系,研发社区风险评估模型,编制社区风险地图,探索巨灾保险制度,推广社区综合保险制度。
着力培育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减灾活动,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上海综合减灾模范社区。
开展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研究灾害信息员继续教育、薪酬保障等制度,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二)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从满足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优抚群体等受助群体的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出发,转变服务方式,调整功能结构,优化服务产品,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促进社会福利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1.建立现代社会福利制度。
建立完善养老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发展机构照护服务设施和社区照护网络,加大对养老设施的公共财力投入力度,支持设施日常运营。
完善养老服务与专项护理补贴机制,扩大服务覆盖面与补贴受益面,优先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需求。
建立高龄津贴制度,拓展津贴受益范围。
完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合理有效使用养老服务资源。
设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2.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有梯度、可衔接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以社区照护为重点,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多样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优化机构照护功能,加大对以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机构设施的公共财力投入力度,实现区县、街道(镇乡)公建养老机构设施全覆盖。
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郊区新城养老设施公建配套规划与建设落地。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养老长期护理机构、老年公寓和休闲养老基地,培育一批有资质、有能力、有品牌的养老设施专业运营管理组织。
在崇明建立新型养老模式示范基地。
加强养老护理队伍等社会福利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养老护理实训基地。
积极探索异地养老。
3.建立困境儿童全方位福利体系。
切实做好本市孤儿保障工作,满足孤儿生活、医疗、学习、就业、住房等基本需求。
探索针对困境儿童的养育、照顾、康复、教育、发展、就业的政策体系。
加大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力度,各区县要建设相对独立的符合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范的设施,形成市、区县两级共同承担儿童福利的工作运行机制。
加快新建上海市第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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